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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济持续多久

发布时间:2022-02-24 21:43:57

① 土地财政还要持续多久

土地财政,长期肯定难以为继。
随着土地开发到一定极限,用地一旦达到红线,即不可能再依赖土地生财。同时,对农民补偿标准提高,征地成本加大,也形成抑制。最关键的是房地产一旦出现情况,这个资金链肯定会掉下。

② 历史还的经济萧条期都持续了多久

今年12月,本轮经济衰退迎来1周年。这使它成为美国自1982年以来持续时间最长的经济衰退。如果再延续5个月,它将成为自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美国经历的时间最长衰退。

美国经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历的数次衰退平均持续时间为10个月。“这轮衰退显然不能在几个月内结束。”NBER商业周期测定委员会成员、哈佛大学教授杰弗里·弗兰克尔说,“如果能在明年年中平息,我们就已相当幸运。”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81203/14052551015.shtml

20世纪30年代席卷世界的大萧条是史无前例的经济事件。在此之前没有哪一次经济萧条能有如此规模,持续时间如此之长,在此之后也没有出现过。它代表了工业经济罕见的失败。

美国的经济活动从1929年中期到1933年初几个月持续衰退。长达四年的衰退并不是平稳的,但经济产出的下降却是空前的并令人困惑。工业产出下降了37%,价格下降了33%,实际GNP下降了30%,而名义GNP则下降了一半以上。失业率上升到25%的最高峰,并在20世纪30年代其他的年份中一直保持在15%以上。美国的许多经济资源被闲置了整整10年。只是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到来,就业才增加了并足以吸引庞大的劳动力大军。

这一重大事件要么是经济内在重大不稳定的表现,要么是对经济的重大冲击后的反应。传统的学者倾向于强调前者,而近来的研究则集中于后者。一种较老的观点将美国的大萧条视做孤立事件。近些年学者则更多地坚持从国际视角看待大萧条,他们认为即使不是从国际视野出发,那也需要从大西洋两岸的背景出发去看待美国的大萧条。

打乱世界经济发展的外部冲击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更广泛地说,这个外部冲击是丘吉尔称之为“第二次三十年战争”的持续的冲突。这种冲击既影响了世界经济,又影响了政策制定的背景。尽管美国作为出类拔萃的工业经济体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崛起,但它仍然是世界经济的一部分。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在美国和欧洲经济政策决策的理论基础中。

战争以及随之而来的变化对美国经济产生了诸多影响。其中最重要的三个影响是:国际债权债务格局的变化;农业的扩张和崩溃;大规模进入美国的移民浪潮的结束。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英国是主要的资本输出国。而美国长期作为英国资本的接受国,只是在最近才开始减少其国际债务。然而英国将其海外资产的大部分用于支持战争,并将其债务出售给美国,因此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债权国。1914年,美国的净外债至少是35亿美元,而三年之后,美国变成了债权国,其净债权超过了70亿美元。虽然这里面有些重复计算的成分,但显而易见的是,美国的国际收支已经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战后,在经过了五年多的经济动荡之后,金本位得以重建。虽然和战前不完全一样,复兴的金本位仍旧将通货紧缩而不是货币贬值作为弥补外汇赤字的措施,而且金本位使得赤字国家承受的通货紧缩压力大于外汇盈余国家面临的通货膨胀压力。改变了的国际债务格局确实和旧的汇率体系不配套。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以战前的汇率来重建金本位意味着将产生不平衡。英国和德国在20世纪30年代初发现它们陷入金融危机,并且没有足够的政策工具来应对这些危机。

美国农业在战争期间非常繁荣,其产品出口到急需食物和衣服的欧洲。其他没有卷入战争冲突的国家也扩大农业生产能力,这进一步增加了世界的农产品供应量。当和平时期来临,对这些农产品的军事需求下降,同时欧洲农产品也重新向市场供应。其后果就是农产品价格下跌以及20世纪20年代持续的农业灾难。农产品需求的下降随着战后通货紧缩而更加严重,这使得农场主负债累累。

美国农场主的负担随着边远地区土地的过度开垦而加重,这些地区从长期看是不适合耕种的。结果是造成了土壤流失,而不是大量的产出。农场主的负债问题非常尖锐,因为对美国农产品的需求连续几年都维持在很高的水平,很多农场主大量举债以利用农产品的高价格获取收益。而农产品价格的降低给那些既扩大耕作面积又大量举债的农场主带来很大困难。

并非所有的农场主都陷入了困境。技术变化,尤其是在谷物生产领域,在20世纪20年代进步很快。使用汽油的拖拉机开始改变对劳动力的需求。大规模农业生产开始改变平原的面貌。虽然小麦的价格不高,但许多麦农却因规模经济而获得收益。但棉农,特别是租赁小农场的农民,却陷入赤贫。低廉的棉花价格加上新技术取代了这些农民。来自南部的黑人农民发现他们正陷入这样的境地,于是迁移到北方城市寻找工作机会。
http://book.sina.com.cn/new/nzt/vip/72285/45739.html

③ 中国“卖地经济”持续多久

截至2012年底,全国84个重点城市处于抵押状态的土地面积为34.87万公顷,抵押贷款总额5.95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7%和23.2%。全年土地抵押面积净增4.72万公顷,抵押贷款净增1.12万亿元。公报显示,2012年全国批准建设用地61.52万公顷,其中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42.91万公顷,耕地25.94万公顷,同比分别增长0.6%、4.5%、2.5%。2012年全国供应房地产用地16万公顷,全国105个监测城市住宅地价同比涨幅为2.3%,维持在历史低位水平。截至2012年底,全国处于在建状态住房用地26.3万公顷,同比增加31.3%。事实表明,中国是典型的“卖地经济”,一旦耕地卖完,或是人们没有能力消化全部过剩住房,中国经济必然崩溃,全国上下正在朝着这一终点目标努力。历史表明,依靠变卖耕地家产的人们没有一个能够持续,中国也不能。

④ 土地租赁最长期限是多少年,请懂法律的给解释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4)土地经济持续多久扩展阅读:

合法的土地租赁程序

租用集体土地,必须先行征用并转为国有土地。根据《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222号)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国有土地租赁,应当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出租宗地的位置、范围、面积、用途、租赁期限、土地使用条件、土地租金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土地租金标准调整的时间和调整幅度、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等。租赁土地使用权经登记后,承租人可以拿到注明“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租赁年限届满后,租赁土地使用权终止。

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的操作方式,这一做法并不妥当,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

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合同。

参考资料:网络-土地承包法

⑤ 土地经济的简介

土地利用过程中生产力的组织和生产关系的调节。就土地利用中的生产力组织问题而言,土地经济不是把土地作为一项自然资源,对其物理学的、化学的和生物学的性质和特征进行研究,而是把土地作为一个生产力的基本要素,对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下投入生产过程之后所发生的一系列经济问题进行研究,诸如土地与劳动力及其他生产要素在时间、空间及数量上如何相互配合,建立土地利用的合理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就土地利用中的生产关系而言,这种关系包括一切与土地有关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围绕土地所有、使用、买卖、出租、抵押、课税和管理等而发生的经济关系。任何社会都要依据生产力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经济制度的要求,建立一定的土地关系,并在该社会制度所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土地关系进行适当的调节,以保证其协调与巩固,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与生产的发展。土地经济包括土地利用经济、土地制度和土地权属转移及收益分配三方面。土地利用经济是指土地在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分配与使用,具体包括土地资源的勘查、技术经济评价、土地规划、土地开发、利用、保护等方面的经济问题,是人与土地以及各类土地相互间的关系问题。土地制度指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以及土地管理制度的建立、演变及其实施等问题。土地权属转移及收益分配指土地权属转移的条件、形式和土地收益分配的具体形式,如土地作为商品买卖时的价格、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时的地租,以及国家参与土地收益分配的具体形式—土地税收等,也是土地利用中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问题。以上三方面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合理利用土地是目的,建立并维护合理的土地制度是合理利用土地的根本保证,正确确定土地权属转移的条件和方式,合理分配土地收益是保证土地合理利用的重要手段与措施。

⑥ 土地承包期限是多少年

法律分析
土地承包法规定的三十年,是指家庭联产承包形式的承包期限。对村集体拥有的其他土地如机动地和五荒地等,都可以缩短承包期。承包合同要有全体村民或者村民代表2/3以上多数通过,然后,由村主任作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村委会印章,方为合法有效。村委会无权随意作出承包的决议。(属于五荒地,并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外)当然,现实中,大多数都是由村委会决定的。但如果村民不认可,向法院起诉的,该承包合同会因缺少村民的同意而无效。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⑦ 我想买块土地,是永久的吗

1、不管任何土地,都不可能存在永久的,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

2、另外要看这块地是什么性质的,如果是集体土地,那么就属于承包,承包期是耕地三十年,草地最长50年,林地最长70年(特殊林地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延长);

3、如果是集体土地,想一直承包首先你的儿子、孙子都必须一直是该集体户口内人,其次,必须一直征得该集体内人的同意你承包;

4、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最长是70年(住宅用地);物权法规定,住宅用地到期可以自动续期,不过虽然现在我国还没有细则,但是按照国外其他土地公有制国家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必须再补缴一次土地出让金,可以理解为再买一次这块土地。

5、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那么连使用权都根本不是你的,只能以出租性质来进行使用,租赁期限最长20年。

(7)土地经济持续多久扩展阅读: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1、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2、意思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

网络-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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