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电子商务法的法律定义
电子商务法的法律定义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是政府调整、企业和个人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通过信息网络所产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各种商事交易关系。
以及与这种商事交易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政府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013年12月27号,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进程。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哪些经济活动使用电子商务法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第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监督管理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的部门职责划分。
第七条,国家建立符合电子商务特点的协同管理体系,推动形成有关部门、电子商务行业组织、电子商务经营者、消费者等共同参与的电子商务市场治理体系。
Ⅱ 电子商务法主要有哪些内容
电子商务法是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第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监督管理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的部门职责划分。第七条
国家建立符合电子商务特点的协同管理体系,推动形成有关部门、电子商务行业组织、电子商务经营者、消费者等共同参与的电子商务市场治理体系。
Ⅲ 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分析】
为规范和引导电子支付的健康发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支付风险,确保银行和客户资金的安全,制定本指引;电子支付是指单位、个人(以下简称客户)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银行开展电子支付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客户和社会公共利益;银行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电子支付业务的,其合作机构的资质要求应符合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银行要根据公平交易的原则,签订书面协议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应在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等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
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
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Ⅳ 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分析:电商法的新规定主要有:1、就税收做了框架的规定,通过电商渠道进行交易的各种方式都需要缴纳税收,从前偷税漏税的情形将获得一定程度上的缓解;2、对于跨境电商要求也会更加严格和规范化,代购要求办理主体登记;3、对“虚假评论”行为进行了否定性的认定,“刷好评”行为将被禁止;4、出台了二选一(经营者垄断)相关遏制条款;5、限制“搭售行为”,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6、有效遏制电商“砍单”问题,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7、就支付产生的问题作出了比较创新的规定,如确定了对账服务以及三年交易记录的规定;8、解决了押金退还难的问题,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9、避免快递交付难题,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10、利用大数据给熟客更好的个性化服务,包括价格上更多的优惠。电子商务专业可以分为两个基本方向:电子商务经济管理类方向和电子商务工程技术类方向。经管类方向要求侧重掌握互联网经济和商务管理相关的知识与技能,工程类方向要求侧重掌握互联网技术和商务信息相关知识与技能中国电子商务可从20世纪90年代初EDI的应用开始1993-1997年开展的“三金工程”为电子商务发展打下了基础,1998年则开始进入了基于互联网的发展阶段。随着中国经济活动电子商务化的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行业也加入到电子商务的实践中。同时,电力行业也进行了电子商务化方面的一些尝试与实践。继2002年中国电力行业启动市场化改革之后,作为电力行业主导者的国家电力公司在“十五”规划中提出:“依靠科技进步,搞好电力信息化,推进电力企业现代化进程”,从而拉开了电力信息化的帷幕,电力行业的电子商务应用渐显端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Ⅵ 电子商务法都适用于什么地方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电子商务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
Ⅶ 电子商务涉及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法律分析:电子商务涉及的法律问题如下:
(1)电子交易的基本规则。电子商务的参与者,包括企业、消费者、金融机构和网络服务商等主体之间必须建立起一套共同遵守的商业规则,且这种规则要为各国法律所确认。这些规则包括:电子商务合同订立,生效的时间、地点、电子商务文件的证据效力,电子商务的书面形式要求和电子签名的认证,争端的解决方式及电子商务纠纷的司法管辖权问题等内容。
(2)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卖家希望他们的知识产权不被剽窃,买家也不希望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电子商务活动中涉及到域名、计算机软件、版权、商标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单纯地依靠加密等技术手段是无法加以充分有效的保护的,必须建立起全面的法律框架,为权利人提供实体和程序上的双重法律依据。
(3)电子商务税收。电子商务的虚拟特征、多国性、流动性及无纸化特征,使得各国基于属地和属人两种原则建立起来的税收管辖权面临挑战。同时,电子商务方式与传统商务方式的区别对纳税主体、客体、纳税环节、地方等税收概念、理论受到巨大冲击。
(4)保护隐私权。电子商务既要保证信息公开,自由流动,又要防止滥用个人信息。所以要对商品及服务供应商、网络服务商收集、加工、储存和使用个人信息进行规范,防止因隐私权问题而影响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5)确保交易安全。保证电子商务的安全进行除了建立完善的加密、解密系统等技术措施外,还要立法保障通讯网络顺畅、信息系统的安全、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保密性以及防止非法修改等。如制定对电脑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的制造与传播等行为的防范和惩罚的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 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第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Ⅷ 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主要立法有哪些
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主要立法有:电子商务法。
电子商务的特点
1、电子商务以现代信息技术服务作为支撑体系现代社会对信息技术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现代信息技术服务业已经成为电子商务的技术支撑体系。
(1)电子商务的进行需要依靠技术服务。即电子商务的实施要依靠国际互联网、企业内部网络等计算机网络技术来完成信息的交流和传输,这就需要计算机硬件与软件技术的支持。
(2)电子商务的完善也要依靠技术服务。企业只有对电子商务所对应的软件和信息处理程序不断优化,才能更加适应市场的需要。在这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中,信息技术服务成为电子商务发展完善的强有力支撑。
2、以电子虚拟市场为运作空间
电子虚拟市场是指商务活动中的生产者、中间商和消费者在某种程度上以数字方式进行交互式商业活动的市场。电子虚拟市场从广义上来讲就是电子商务的运作空间。近年来,西方学者给电子商务运作空间赋予了一个新的名词"Marketspace"(市场空间,或虚拟市场),在这种空间中,生产者、中间商与消费者用数字方式进行交互式的商业活动,创造数字化经济(TheDigitalEconomy)。电子虚拟市场将市场经营主体、市场经营客体和市场经营活动的实现形式,全部或一部分地进行电子化、数字化或虚拟化。
3、以全球市场为市场范围
电子商务的市场范围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市场范围,不再具有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之间的明显标志。其重要的技术基础--国际互联网,就是遍布全球的,因此世界正在形成虚拟的电子社区和电子社会,需求将在这样的虚拟的电子社会中形成。同时,个人将可以跨越国界进行交易,使得国际贸易进一步多样化。从企业的经营管理角度看,国际互联网为企业提供了全球范围的商务空间。跨越时空,组织世界各地不同的人员参与同一项目的运作,或者向全世界消费者展示并销售刚刚诞生的产品已经成为企业现实的选择。
4、以全球消费者为服务范围
电子商务的渗透范围包括全社会的参与,其参与者已不仅仅限于提供高科技产品的公司,如软件公司、娱乐和信息产业的工商企业等。当今信息时代,电子商务数字化的革命将影响到我们每一个人,并改变着人们的消费习惯与工作方式。它提出的"高新与传统相结合"的运作方式,生产消费管理结构的虚拟化的深入,世界经济的发展进入"创新中心、营运中心、加工中心、配送中心、结算中心"的分工,随之而来的发展是人们的数字化生存,因此电子商务实际是一种新的生产与生活方式。今天网络消费者已经实现了跨越时空界限在更大的范围内购物,不用离开家或办公室,人们就可以通过进入网络电子杂志、报纸获取新闻与信息,了解天下大事,并且可以购买到从日常用品到书籍、保险等一切商品或劳务。
5、以迅速、互动的信息反馈方式为高效运营的保证。
通过电子信箱、FTP、网站等媒介,电子商务中的信息传递告别了以往迟缓、单向的特点,迈向了通向信息时代、网络时代的重要步伐。在这样的情形下,原有的商业销售与消费模式正在发生变化。由于任何国家的机构或个人都可以浏览到上网企业的网址,并随时可以进行信息反馈与沟通,因此国际互联网为工商企业从事电子商务的高效运营提供了国际舞台。
6、以新的商务规则为安全保证
由于结算中的信用瓶颈始终是电子商务发展进程中的障碍性问题,参与交易的双方、金融机构都应当维护电子商务的安全、通畅与便利,制订合适的"游戏规则"就成了十分重要的考虑。这涉及到各方之间的协议与基础设施的配合,才能保证资金与商品的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