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创意产业之父的约翰·霍金斯创意经济观点
约翰·霍金斯最先提出创意产业的定义与分类,且多次参与北京、上海文化创意博览会与论坛活动,对中国的创意产业有相当深入的了解与影响。
约翰·霍金斯对创意经济提出新的观点:创意并不被艺术家所垄断,任何人-科学家,商人甚至是经济学家都可以有创意。
创意如何成为商业利益的主要驱动力,如何扶植商业行为? 企业如何通过创意及创新上的竞争来实现真正的增长.霍金斯在他的《创意经济》一书里提醒我们人类创造的无形资产的价值总有一天会超越我们所拥有的物质数据的价值。
自上世纪末英国政府率先提出发展思路后,创意经济的概念迅速在全球走红,纷纷被美、欧、日等发达国家提高至战略发展层面。约翰·霍金斯在其代表作《创意经济》中指出,创意经济每天创造220亿美元的产值,并以5%的速度递增。
霍金斯表示,因为创意经济依赖于人的一些创意、想法,所以这个发展过程是非常艰难的。具体来说,当前全球创意经济发展面临四大挑战。
一是创意不容易被观察。霍金斯说,创意经济时代将是一个崭新的社会,所有的元素都是新的,所以关于相关原则的教育至关重要。
二是创意经济需要全新的概念和标准。创意经济的核心价值并不是来自于资本、土地,而是人们的想象力,所以工业经济价值标准,包括利息、利率的变化,与人脑中创意的方法是完全不同的。
三是知识产权的问题。如何维护对创意的所有权,需要平衡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制度,另一方面则是收益。
四是更多的合作。霍金斯说,将各种不同的声音融入在一起,相互吸收,结果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