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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去哪个部门备案

发布时间:2022-02-23 16:57:00

A. 经济纠纷派出所不管,应该去哪个部门备案

经济纠纷派出所不管的,你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解决,如果你不清楚流程的话可以委托律师来处理。

B. 经济纠纷可以到公安机关备案吗

公安机关不受理经济纠纷案件,他们会告诉你去法院起诉。

C. 经济纠纷案件是哪个部门管辖的

经济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应属法院受理;
经济纠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是仲裁法部分内容:
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2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3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4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5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6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 级别管辖和 地域管辖。
第7条 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 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8条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9条 仲裁实行的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10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第11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
第12条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
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 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第13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

D. 民事经济纠纷应该找什么部门 不要法院找律师上诉的

可以找仲裁机构:

仲裁相较法庭诉讼速度更快,程序更简便,更经济,但是仲裁是属于民间组织,没有国家强制力做保障,依靠第三方调解,取决于当事人的合意。如果调解不成就只能对簿公堂了。

民事经济纠纷还可以这样处理:

1、有纠纷可以先协商。

2、协商不成只能去法院起诉,没有别的部门管。

3、如果怕花钱,可以不找律师,自己给自己辩护也是允许的。

(4)经济纠纷去哪个部门备案扩展阅读:

经济纠纷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状,它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无法通过正常的协商、调解途径解决纠纷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一种书面诉讼文书。

1、经济纠纷起诉状:又称经济诉状,是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而向法院陈述纠纷事实、阐明起诉理由、提出诉讼请求的书状。

2、经济纠纷上诉状:是指经济纠纷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重新审判而提出的诉状。

3、经济纠纷申诉状: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文书,但是,提交申诉状后并不能停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执行。

4、经济纠纷答辩状: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状,或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状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进行辩护、反驳或答复的书状。

参考资料:网络-经济纠纷诉讼

E. 经济纠纷去哪里报案

答:您好。一、我国经济纠纷去哪里报案?

1、经济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双方协调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2、民事诉讼阶段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事宜。

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1、仲裁与民事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发生争议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解决方式。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方式的选择则与纠纷的性质有关。根据法律的不同规定,有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起诉;有的则只能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还有的则只能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由行政机关对纠纷作出最终裁决。

二、经济纠纷打官司流程?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
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F. 经济纠纷公安局哪个部门管

经济纠纷,主要是经济人之间发生的纠纷,一般涉及到财产利益不归公安局管。应直接向法院上诉。

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办理范围内容如下:

第九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

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并配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第十条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行政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一条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管辖。

上级公安机关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应当书面通知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的公安机关。

原受理案件的公安机关自收到上级公安机关书面通知之日起不再行使管辖权,并立即将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或者办理的上级公安机关,及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十二条铁路公安机关管辖列车上,火车站工作区域内,铁路系统的机关、厂、段、所、队等单位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以及在铁路线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损毁、移动铁路设施等可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盗窃铁路设施的行政案件。

交通公安机关管辖港航管理机构管理的轮船上、港口、码头工作区域内和港航系统的机关、厂、所、队等单位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民航公安机关管辖民航管理机构管理的机场工作区域以及民航系统的机关、厂、所、队等单位内和民航飞机上发生的行政案件。

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管辖林区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海关缉私机构管辖阻碍海关缉私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治安案件。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公安行政案件的管辖分工由公安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另行规定。

(6)经济纠纷去哪个部门备案扩展阅读:

经济纠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是仲裁法部分内容:

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2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3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4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5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G. 民事经济纠纷应该找什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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