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员工擅自离职怎么赔偿公司损失
如果员工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需要赔偿公司损失的方式如下:
1、如果劳动者是普通员工且处于试用期内擅自离职,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招聘费用、培训费用等;
2、如果员工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用人单位的损失必须以实际发生为准,对于可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救济的债权如拖欠货款,不宜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1、用人单位的损失必须以实际发生为准,对于可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救济的债权如拖欠货款,不宜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2、在认定劳动者过错时,应考量损害的发生与劳动者岗位职责之间的关联程度,如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指派从事超出其岗位职责范围的工作而导致损害发生,则不宜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3、在确认过错程度时,要将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人员过错与劳动者岗位职责、过错进行全面综合衡量。
4、在确认赔偿金额时,要考虑劳动者的工资收入、过错程度综合认定。
5、在要求劳动者实际履行赔偿义务时,根据相关规定,只能要求劳动者进行限额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Ⅱ 员工突然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如何追偿
法律分析:可向员工主张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数额由员工和公司协商,结合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Ⅲ 员工擅自离职怎么赔偿公司损失
员工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可能需要赔偿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如临时招聘新人所要花费的招聘费用。如果签订了培训协议,需要根据协议约定向单位支付因提前离职所应支付的违约金。如果签订了保密协议,并且劳动者违反了保密协议的保密约定,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劳动者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直接到新单位工作,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原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与新单位一并支付其损失。员工不想继续工作的话,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到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如果未经批准擅自离职,则要承担员工擅自离职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违约金。单位追偿损失的时候,要以实际损失为准,并考虑员工过错程度及工资收入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离职后工资应该在多久结清
离职后工资应该在15日结清。一般劳动者在离职的时候,单位应该在15日内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转移保险关系,同时结清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现行法律没有规定离职时工资什么时候结清,但是根据各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员工离职时结清。主动辞职,是没有其它经济补偿的。
Ⅳ 离职后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谁来赔
法律分析: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依法应当赔偿,如果工资未发的,可以扣除部分工资;如果辞职的,仍然应当赔偿。但具体的数额应当协商确定,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Ⅳ 职工擅自离职造成损失公司可否要求其赔偿
劳动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予以赔偿;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可能需要赔偿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如临时招聘新人所要花费的招聘费用。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的损失必须以实际发生为准,对于可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救济的债权如拖欠货款,不宜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在认定劳动者过错时,应考量损害的发生与劳动者岗位职责之间的关联程度,如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指派从事超出其岗位职责范围的工作而导致损害发生,则不宜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在确认过错程度时,要将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人员过错与劳动者岗位职责、过错进行全面综合衡量。在确认赔偿金额时,要考虑劳动者的工资收入、过错程度综合认定。在要求劳动者实际履行赔偿义务时,根据相关规定,只能要求劳动者进行限额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劳动者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直接到新单位工作,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原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与新单位一并支付其损失。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Ⅵ 员工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如何救济
案例 :
林某为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电工兼机修工,2018年办理入职。2020年5月林某未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领取工资后擅自离职,造成公司暂时无法生产,给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面对员工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应当如何救济。
律师解析 :
1、公司可以主张林某赔偿合理损失。
林某作为公司的技术工人,已经在公司任职两年,与公司之间为合法的劳动关系,享受公司为其提供的劳动报酬和保险等劳动权利。并且公司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若林某想要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公司申请解除劳动关系。本案中,林某领取了工资后未向公司履行任何手续而擅自离职,根据《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本案中的林某没有提前书面通知,也没有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因此,林某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公司的损失。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起诉林某要求其赔偿合理的损失。
2、公司不能主张林某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公司不能主张请求林某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也就是说,只有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约定或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才能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而约定服务期的前提条件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在本案中林某公司并没有为张某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自然也就无法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并不能以林某擅离岗位为由主张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未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Ⅶ 企业因员工突然离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关系,需经过法定程序方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果劳动者违反上述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完全可以依据有关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但是,实践中由于用人单位的损失很难量化,外加取证上的困难往往导致该条规定对企业的保护作用大大降低,所以这就要求企业在平时对于证据的获取和保留方面倍加注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Ⅷ 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离职后造成公司损失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离职后造成公司损失,员工已经离职的,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赔偿的,如果在职期间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追究赔偿的。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分析
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离职后造成公司损失,员工正常离职的,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赔偿。如果员工直接走人或者在职期间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追究赔偿。用人单位需有证据证明因为员工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赔偿。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Ⅸ 员工离职前因故或重大过失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是否需要赔偿
一、员工离职前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需要赔偿。 (一)、法律依据 1、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2、《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不得扣除。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 3、《深圳市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员工应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 (二)、结论:劳动者如果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是有法可依的。 (三)、员工离职后,发现有需要赔偿的情形仍可以在一年内 申请劳动仲裁 。 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 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从此条可以看出,申请 劳动仲裁时效 的起算点是发现员工有需要赔偿情形之日而不是发生有需要赔偿的情形之日。如果用人单位是在员工离职后才发现员工有需要赔偿的情形的,仍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二、要求赔偿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应制定规章制度; (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或劳动合同中必须规定因违章作业造成损失要求劳动者赔偿; (三)、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让劳动者知悉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定的强制性规定。 (四)、证明损失的存在。一般应为直接损失,比如货物的损毁、客人的索赔,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预计的利润。 (五)、证明员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员工明知货物验货不通过而予以放行或有收受贿赂行为可以认定为故意,而普通员工即可以发现的瑕疵作为一个专业的员工却没有发现即可认定为重大过失。 三、签订离职协议 为了方便举证,建议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前与其签订协议书,明确用人单位已依法制定了规章制度,及规章制度对于重大损失,重大过失等内容有明确规定,但是约定具体的赔偿或补偿金额没有法律依据。并且,一般情况下,如用人单位能证明员工的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失而诉诸法律,司法机构也只会裁决员工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