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建设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第一阶段:突破了完全排斥市场调节的大一统的计划经济概念,形成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思想。
第二阶段:确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论断,突破长期以来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重新解释了计划经济的内涵。
第三阶段:从根本上破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确认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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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一、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更是在党的创新理论指引和强有力组织保障下进行的。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发出改革开放的动员令,到市场化改革方向的选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的确立,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具体部署,再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十九大报告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目标,无不是在党中央统一安排和强有力推进下实现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重视顶层设计和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强调“一把手抓改革”,对进一步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了关键作用。
第二、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始终坚持市场化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像中国这样的国家搞市场经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习总书记指出:“我们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推进改革的目的是要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
这里面最核心的是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偏离了这一条,那就南辕北辙了。”他还进一步指出:“我们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前提下发展市场经济,什么时候都不能忘了‘社会主义’这个定语。
之所以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坚持我们的制度优越性,有效防范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弊端。”
因此,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应有之义。
第三、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40年改革开放的历程,就是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如果没有40年前那场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就不会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的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
没有1992年邓小平的南方谈话,党的十四大就提不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同样,没有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思想解放和理念创新,也不可能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大论断。
因此,习总书记指出:“没有解放思想,我们党就不可能在十年动乱结束不久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开启我国发展的历史新时期;
没有解放思想,我们党就不可能在实践中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有效化解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把改革开放不断推向前进,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新时期开启全面深化改革,要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解放思想是首要的。
第四、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始终坚持生产力标准和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因此,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市场化改革,必须坚持生产力标准,始终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实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判断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
坚持生产力标准,必然要求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人民群众进行改革探索和创新。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改革开放中每一个新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改革开放中每一个方面经验的创造和积累,无不来自亿万人民的实践和智慧。
第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贯彻物质利益原则。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和劳动者积极性不高,慵懒散盛行,根源在于“利益牵引和物质刺激”不够,平均主义严重。因此,承认并坚持物质利益原则,放权让利,建构与物质利益直接挂钩的激励机制,破除平均主义,就成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逻辑支点。
马克思曾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邓小平也指出:“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
3. 我国应如何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一、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二、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在宏观调控上,由于公有制为主体,因而国家对市场的调控具有较雄厚的物质基础,又有牢固的政治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所以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集体利益结合起来,发挥计划与市场两个手段的长处,把市场调节和宏观调控结合起来。
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阐述的,归纳起来,大家要记住包括三个“制度”和三个“体系”。
三个“制度”是:
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的中心环节。
二、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这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动力机制。
三、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安全阀和稳定器。
三个“体系”是:
一、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
二、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完善的客观调控体。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调节器。
三、健全和完善法律体系。这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
4. 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方式如下:
1、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2、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3、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劳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和其他人,逐步走向共同富裕。
4、坚持和完善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包括从中国实际出发,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性质、基本方向、基本宗旨以及由此决定所必须采取的基本经济制度、经济体制、分配方式、发展方略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确定。
5. 如何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举。这一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我们必须坚定信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加快改革步伐。 确定和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是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世界经济发展的实践经验获得的科学结论,是改革开放实践发展的必然结果。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一个较长时期,我国实行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起过重要作用。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经济联系的愈益复杂,这一体制统得过多过死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阻碍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种情况迫使我们进行改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从农村到城市的不断深入,邓小平深刻分析世界经济的发展变化,总结我国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明确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特别是一九九二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对社会主义可不可以搞市场经济的问题,作了透彻、精辟的总回答,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就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党的十四大明确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实践证明,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对于我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进入社会主义以后,必须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这也是一个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我们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是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党的十五大对这几年探索的实践和理论成果进行了全面总结,回答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系列重大问题,鲜明地指出要继续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 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实践,既有效地发挥了市场经济的优势,又充分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社会全面进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不断推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尤其是十四大以来,大力推进财政、税收、金融、外贸、外汇、计划、投资、价格、流通、住房和社会保障等体制改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宏观调控体系的框架初步建立。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下,我国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显着提高。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七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增长速度居世界第一位,并成功地抑制了一度出现的通货膨胀;一九九七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4772亿元,是一九九二年26638亿元的2.8倍;一九九七年国家外汇储备达到1399亿美元,是一九九二年194亿美元的7.2倍,居世界第二位;外贸年进出口总额达到3251亿美元,比一九九二年的1655亿美元将近翻了一番。与此同时,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取得可喜成绩,宣传舆论工作和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实践已经证明并将进一步证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通往富裕和繁荣的必由之路。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必须充分认识这场根本性变革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精神文明结合在一起的,这就要解决如何把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公有制很好地结合起来、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很好地结合起来、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很好地结合起来等复杂课题。由于我国尚处在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过程中,体制、法律、政策、管理的完善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各类经济活动主体也需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由于市场有其自身的盲目性和局限性,处理不当,它的消极方面也会反映出来。因此,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长期的探索过程。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经过一二百年的发展才逐步建立完善。我们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进行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才十多年,从十四大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才几年,在建立这一体制的过程中出现这样那样一些问题和困难,难以完全避免;完善这一体制,更加任重道远。我们的奋斗目标是:到二OOO年,初步建立起这一新经济体制;到二O一O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二O二O年,这一新经济体制更加成熟、定型。我们坚信,在党和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下,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的许多问题和困难将会在深化改革中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一定能在我们长期不懈的奋斗中实现。
6. 怎样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
(1)建立和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2)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
(3)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
(4)建立以按劳动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5)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上述五个方面的内容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必须配套改革,整体推进。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是一个涉及经济、社会乃至政治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和社会各阶层利益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
7.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抓住完善政府、完善企业、完善法规、完善环境四个关键环节。
完善政府,是指把政府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完善政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是政府职能转变走向新阶段的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职能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转变。政府一边解决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问题,一边破除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管理体制和行为规范,其显着特点是“破旧”。进入新世纪,将开始从不成熟、不完善的政府职能向规范、完善的政府职能转变,即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更多地体现了“立新”的特点,体现着完善的要求。在这个阶段,政府将进一步制定经济规范,维护市场秩序;将进一步设法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诸如基础教育、基础科学、交通与通讯以及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国土整治与水利、消防、环境保护等;将进一步完善收入再分配,以实现社会公平与效率兼顾的目标;将进一步创造有利于本国经济发展的国际环境,解决与国外的经济联系问题及搞好内外平衡。为达到这些目标,政府将进一步科学界定管理范围、管理力度和方向,界定政府与市场的相互关系;将进一步依法规范中央和地方的职能和权限,正确处理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将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将进一步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完善国家计划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相互配合的宏观调控体系,努力保持宏观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
完善企业,是指使企业(也包含各类市场经济组织)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真正成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成熟企业。为实现这一点,需要从两方面努力:一方面是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另一方面是企业自我完善,解决好管理模式、治理结构和发展战略问题。就政企关系来讲,完善企业首先要求政府依法尊重和保护企业的自主权利:企业能自主确定产出数量和价格,自主决定出口还是内销,自主选择管理层、分配利润和弥补亏损,自主协商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自主开展各类商业活动等。这就要求企业不仅在法律上而且在事实上是独立的经济实体,产权关系是明晰的,在资源(资本、劳动、土地和企业家)配置方面是按照市场规则和供求进行决策的。就国有企业而言,正确解决政企关系,有赖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有赖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就非国有企业而言,其进一步的完善,有赖于企业运行环境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也有赖于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提高。
完善法规,是指进一步完善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方方面面的经济法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完备的法制条件。我国已制定了市场主体行为的法律制度、市场管理秩序的法律、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劳动及社会保障的法律等30余部专门法律。这些法律确立了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利,提供了法制化的公平贸易环境,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这些法律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特别要指出的是,修改和完善宪法已被列入党和国家的议事日程。宪法的稳定是国家稳定的基础。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对宪法作适当的修改和补充也是必要的。这些年来,通过三次修改宪法,明确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了各种市场经济主体的平等地位,确立了市场规则,已初步建立了有关产权确认和保护的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了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现在,需要进一步修改宪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法律,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完善环境,是指健全市场经济运行的环境。主要包括: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环境;生产要素市场化环境,即原材料、能源、劳动力等价格按市场供求来形成的条件;企业融资的市场化环境,即利率和汇率由市场形成、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换;交易活动自由、市场中介独立、内外资企业享受平等待遇的贸易环境等。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是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完成还需要根据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程度,一步一步地实现,不可能在短期内全部完成。
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我们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正反经验有深刻的理解,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有准确的把握,对与国外发达市场经济体制的差距和不同特点有清醒的判断。根据《2003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的测算,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到2001年大约为69%。这一结果表明,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与欧美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比还有一定差距,我国还只是一个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正处于从初级的市场经济向完善的市场经济推进的阶段。只要我们按照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办事,从实际出发,持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完善改革的思路和方案,就一定能早日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8. 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加快了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从而推动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初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体地说:
所有制结构日趋多元化,国民经济的微观活力增强。公司制改造推动了国有企业制度创新和机制转换。国有经济实行战略性调整,虽然在CDP中的比重下降,但是效益提高。1989—2001年,国有企业户数由10.23万户减少到4.68万户,但实现利润从743亿元增加到2
388.56亿元。各种新型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迅速壮大,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个体、私营等非公有经济蓬勃发展,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由1990年的10%左右上升到目前的1/3以上。多元
化的所有制结构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日益显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市场体系基本形成,生产要素市场初具规模。农产品指令性计划全部取消,目前农产品批发市场午交易额1.3万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一半。工业品指令性计划仅限于5种,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竞争决定,企业普遍实现自主生产经营。资本市场发展迅速,证券市价总值超过4.5万亿元,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和外汇市场相继建立。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促进了劳动者自主择业,
技术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交易量不断扩大。市场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和电子商务等现代化的流通方式正在兴起。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逐渐打破,整顿市场秩序取得积极成效。新型宏观调节体系初步确立,间接调节方式开始发挥主要作用。按照现代
市场经济规律,中央银行宏观调节职能得到加强,金融分业监管体制逐步完善。公共财政框架初步建立,分税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宏观调节由主要依靠计划指令和信贷规模控制等直接手段,转向综合运用发展规划、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等间接手段。宏观调节重点由干预微观经济转向调节市场供求总量变动,由追求速度、数量扩张转向提高质量、效益和优化结构,注重实现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和力度,积累了治理通货膨胀和应对通货紧缩趋势的经验。
收入分配领域的改革逐步深入。平均主义、大锅饭式的分配制度基本打破,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格局不断发展,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新制度正在形成,各种劳动收入与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得到国家保护和社会认可。初次分配领域坚持以效率和贡献为导向,积极探索市场化的薪酬制度。再分配领域侧重维护社会公正,努力保证低收入群体分享社会
9. 中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978年中国开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创举,是亿万人民建设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经验的总结,也是思想不断解放取得的理论成果。它突破了把市场经济视为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经济基本特征的传统观念和社会主义的传统模式。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鲜明地指出应当坚决按照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由此,中国人民开始了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伟大征程。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我国实行的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指出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
从1984年到1988年,我国经济经历了一个加速发展的飞跃时期,展现了农业和工业、农村和城市、改革和发展相互促进的局面。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宣布: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一个带有全局性的重大突破。这标志着党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有了一个新的突破和飞跃,标志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勾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制订了继续深化改革的总体蓝图。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从此进入了全局性整体推进的新阶段。
至此,历经15年,我国市场取向改革的目标及其框架在理论上、认识上已基本完成。这以后的10年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经济增长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国的综合国力、社会生产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又连续迈上新台阶。
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场深刻的变革在古老的东方大国激荡。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部署。十六届三中全会承前启后,明确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把新世纪新阶段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又进一步向前推进。
10. 怎样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体系
完善的市场体系不仅包括市场体系本身的完善性,还包括市场体系功能的健全。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我国当前市场体系的实际状况出发,培育和完善我国的市场体系,主要从下面几方面入手:
第一、培育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是参与市场活动的当事者。有无真正的市场主体,决定着市场能否发育;市场主体的发育状况,决定着市场发育的程度。培育市场主体,首先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发展,鼓励个人以市场主体身份从事市场活动。
第二、培育要素市场。主要是发展规范金融市场、培育劳动力市场、发展房地产市场、技术和信息市场等等。
第三、健全市场机制。建立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必须对原由的价格管理体制及其相联系的价格形成机制进行根本改革,必须建立和完善政府的价格控制度和有关法律体系。
第四、发展市场中介机构。如:发展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和仲裁机构、计量和质量检验认证机构、信息咨询机构、资产和信息评估机构等等。
第五、建立市场秩序规则,加强市场管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运行要建立在一定的秩序和规则基础之上完善市场竞争,法律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要加快建立使市场基本经济关系、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交易秩序规范化的法律法规逐步形成统一、科学和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管理的法规体系。同时。还要加强执法部门、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健康发展。
[编辑本段]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一、宏观经济调控的客观必然性
宏观调控是指国家从经济运行的全局出发,按预定的目标通过各种宏观经济政策、经济法规等对市场经济的运行从总量上和结构上进行调节、控制的活动。宏观调控的主体是国家,调控的客体和对象是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和结果。
现代市场经济都是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在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加强宏观调控不仅是弥补市场失灵的一般要求,而且在我国当前市场发育不够健全的情况下,显得尤为重要。因而,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健全宏观调控体系。这是客观的必然要求。
第一、 是社会化生产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之上的,客观上要求由政府进行宏观调控,使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发展,避免和减少由于盲目的无政府状态而带来的损失。这也是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生产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程度越来越大的要求。
第二、 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客观要求。市场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但它不是万能的,其弱点和不足表现为“市场失灵”。这就需要由国家进行宏观调控。例如,调控涉及总量问题,如:就业、总供给和总需求平衡问题、结构协调和通货膨胀等问题。
第三、 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客观要求。具体分析,一是公有制经济的要求。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属于广大劳动人民,它的经济活动应该服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这就靠宏观调控在全社会范围内有效地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发展生产,使经济活动符合人民的利益。二是加速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要走出一条较为自觉的快速发展道路,必须要求国家对促进经济发挥作用,发挥社会主义优势。三是共同富裕的要求。我们的最终目标是达到共同富裕。这一立足点比一般市场经济国家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要求更多,这就必须依靠国家的宏观调控来实现。
二、宏观调控的目标和手段
社会主义宏观调控的任务和目标,应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服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党的十五大提出了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具体任务: “保持经济总量的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重大经济结构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这里说的很明确,保持经济总量平衡,即保持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平衡是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只有社会总需求和社会总供给大体平衡时,才能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宏观调控的手段:计划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
三、转变宏观经济调控方式和政府职能
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是由国家来进行的。宏观经济调控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宏观调控,即国家运用行政手段直接协调和控制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二是间接宏观经济调控,即国家主要运用经济手段,通过市场机制,影响和引导企业的经济行为,以达到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主要通过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对企业直接调控,企业成了政府机构的附属品。这种宏观调控方式与市场经济严重背离,必须进行改革和转变:一是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以间接管理为主;二是由进行微观管理转变为主要进行宏观管理;三是从搞项目审批、分钱分物转变为主要利用经济手段搞好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
从以上的概括,可以清楚地看出,要做到以上提出的转变,必须首先转变政府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各级下人民代表大会是国有资产所有者,人民政府是社会行政管理者,各级人大和各级人民政府共同构成宏观经济调控者。具体说,政府的职能转变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实现政企分开。也就是政府和企业的职责分开。政府仅仅行使其行政职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所有企业作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这是政府职能转换的关键。
第二、分离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由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直接代表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天然董事会,因此由人大在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机构,进行国有资产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状况进行监督,制定和执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面具有天然的合法地位,在适当的时候对全民进行公有制企业分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迈向共同富裕的重要步骤,也是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关键举措。
第三、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政府机构进行改革,以适应政企分开的政府国有资产权与宏观经济调控权向各级人大逐步转移的需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政府作为管理者的身份,都无法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市场竞争,将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资产逐步移交各级人大,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的需要。由于人大在经济上真正强大以后,人民在选举过程中也会更加积极参与,更加谨慎投票,使得人大在政治上才能更加有力地监督政府行为,因此,强化人大地位的政治经济改革也是强化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