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请问一下济南市长清区经济适用房有那几个小区
雅居花苑小区和逸和(龙泉)山居。两个小区总规划面积803亩,总规划居住户4849户,一期雅居小区可解决672户,逸和山居可解决640户.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具有市内六区城市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或宅基地的除外); (2)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我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50%(含); (3)无房或家庭现有住房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我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60%(含); 单身家庭除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外,年龄35岁(含)以上的方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也就是说,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条件执行的是“四项控制标准”, 即:控户籍、控收入、控面积、控年龄。
❷ 如何申请济南经济适用房
山东济南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公布济南市2007年度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政策有关标准的通告》,对市民申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条件进行详细规定。
享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有关标准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7670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高于8平方米;租金标准0.8元~1.6元每平方米。
根据此前公布的《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管理办法》和《济南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申购经济适用房须满足家庭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无房或家庭现有住房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60%;申请廉租房保障制度则须符合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单身家庭除具备以上3个条件外,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上的方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济南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管理办法已经开始实施,经济适用房申购和廉租房保障申请也进入受理阶段。今天,我市房管部门公布了多部咨询电话,如果市民在申购或申请中有疑问可拨打这些电话。
济南市房产管理局咨询电话为82077612、82077613,监督电话:82077709。
各区房管局咨询电话分别为,历下区房管局:86568221,市中区房管局:82569882,天桥区房管局:86922610,槐荫区房管局:87086036,历城区房管局:88112890,长清区房管局:87215727。
❸ 济南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济南市经适房申请条件:
(1)具有市内六区城市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或宅基地的除外);
(2)家庭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
(3)无房或家庭现有住房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我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60%(含);单身家庭除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外,年龄35岁(含)以上的方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❹ 在济南怎么 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啊
帮你查的.呵呵.复制,见笑!
山东济南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公布济南市2008年度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政策有关标准的通告》,对市民申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条件进行详细规定。
享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有关标准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7670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高于8平方米;租金标准0.8元~1.6元每平方米。
根据此前公布的《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管理办法》和《济南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申购经济适用房须满足家庭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无房或家庭现有住房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60%;申请廉租房保障制度则须符合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单身家庭除具备以上3个条件外,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上的方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济南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管理办法已经开始实施,经济适用房申购和廉租房保障申请也进入受理阶段。今天,我市房管部门公布了多部咨询电话,如果市民在申购或申请中有疑问可拨打这些电话。
济南市房产管理局咨询电话为82077612、82077613,监督电话:82077709。
各区房管局咨询电话分别为,历下区房管局:86568221,市中区房管局:82569882,天桥区房管局:86922610,槐荫区房管局:87086036,历城区房管局:88112890,长清区房管局:87215727。
❺ 济南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是多少,有人知道吗
可以关注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获取相关信息。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❻ 谁了解济南的经济适用房的政策
不知道能满足你的问题吗。
济南经济适用房建设终于进入倒计时,这应该是2005年最振奋人心的消息。如何看待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带来的市场和社会作用,将对经济适用房在市场中的未来位置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选址5个片区,
拨付土地3400余亩
济南市历城区张马片区和槐荫区大金片区成为省城首批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两个项目建设用地达到3400亩,另外三个片区选址也基本完成。,济南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审批小组日前正式批准了两处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一处是位于工业北路的历城区张马片区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超过3000亩,已经进入规划、定点阶段,征地工作目前正在有序展开;另一个项目是位于经十西路的槐荫区大金片区项目,该项目最终占地面积将超过400亩,该项目也进入了规划设计阶段。
解读:
北部成为济南市首批经济适用房的首选,最终的原因主要应该是其他部分土地比较金贵,但是,无论如何,经济适用房已经确确实实开始建设了,从这些确切的信息里可以读出,经济适用房几乎是实实在在在前面等着我们,虽然“征地工作目前正在有序展开”仍然让人担忧,但毕竟济南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已经有了实质性的动作,这是令人可喜可贺的事情。
关键词:
确保年底前开工58万平方米
具体方式包括:由政府划拨土地,通过招标的方式来确定建设单位,这类方式确定的项目规模有15-20万平方米,目前确定的项目有历城区的张马片区、大金片区等。
第二种方式是驻济军队和具备建设经济适用房的驻济单位可参与开发建设;第三,对于居住房条件较差,且有自有土地的企业可以通过集资建房,以经济适用房的名义建设立项。而对于机关单位则一律不允许进行集资建房。
解读:
从这段新闻的两个数字可以看出,解决驻济单位和企业的职工住房问题将是下一步经济适用房建设的主要目标,其他的城市中低收入者也将是解决的重点人群。但是,由于目前许多城市并未将户口不在本市的城市中低收入者列入经济适用房解决的范围,因此,解决这部分人的居住问题也将是摆在城市管理者面前的问题。
这个信息也给济南楼市一个信号,经济适用房的首批建设将不会给楼市带来太大冲击,因为销售对象与楼市销售对象的交集不大,所以,首批经济适用房很可能只起到“康居”作用。
关键词:
开发商利润可达7%
为了吸引开发商参与经济适用房建设,有关部门出台了具体的优惠条件,即参与建设的开发商可以以在建的项目为抵押向银行贷款,贷款的利率计入经济适用房建设成本,这样的话,加上政府的利润,开发商参与经济适用房的利润可达7%。同时,政府还鼓励开发商将在建的项目申请经济适用房,一旦获得批准,即可转为经济适用房项目。
解读:
这段消息可以明显感觉到政府在向开发商抛“媚眼”,将开发商的利润从国家规定的3%提高到7%,足见政府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决心和急迫。但是,据了解,还是有很多开发商对经济适用房开发心存疑虑,相信,政府只有出台更多的保障政策才能吸引开发商对这样的政府行为感兴趣。如果开发商迟迟不敢进入,对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也将是阻碍。
关键词:
面积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
经济适用房建设下限为65平方米,上限为80平方米。对于销售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开发商的申请,进行最后定价,价格也可适当浮动,浮动范围可上可下。
解读:
经济适用房面积的控制可以看到政府解决中低收入者居住问题的决心,小户型一方面可以保证总价低,收入低的人买得起,也可以保证解决居住问题的房子不至于变成豪宅。但是最终是否按照这样的标准建设还需要政府严格把关,才能做到公平合理。
❼ 济南2011年有没有经济适用房
你不能
❽ 在济南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山东济南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公布济南市2007年度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政策有关标准的通告》,对市民申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条件进行详细规定。
享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有关标准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7670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高于8平方米;租金标准0.8元~1.6元每平方米。
根据此前公布的《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管理办法》和《济南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申购经济适用房须满足家庭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无房或家庭现有住房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60%;申请廉租房保障制度则须符合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单身家庭除具备以上3个条件外,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上的方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济南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管理办法已经开始实施,经济适用房申购和廉租房保障申请也进入受理阶段。今天,我市房管部门公布了多部咨询电话,如果市民在申购或申请中有疑问可拨打这些电话。
济南市房产管理局咨询电话为82077612、82077613,监督电话:82077709。
各区房管局咨询电话分别为,历下区房管局:86568221,市中区房管局:82569882,天桥区房管局:86922610,槐荫区房管局:87086036,历城区房管局:88112890,长清区房管局:87215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