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产生了什么影响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我国农村旧的经营管理体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
1、就全国来说,农业发展水平比较低,主要是手工劳动,因此不适合大规模的经营,而将经营的单位划小到家庭,同这种手工劳动的生产水平相适应。
2、原来那种大规模经营下的集体劳动(改革前农村以生产队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农民评工记分年终分配)对每个人的劳动数量、质量很难准确统计,因而必然是平均主义的“大锅饭”,而以家庭为经济单位可克服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平均主义。
3、农业生产的劳动对象是动物、植物等生命体,劳动对象的这种特性要求劳动者有更强的责任心,以家庭为经营单位有助于这种要求的实现。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得以蓬勃发展。
(1)经济承包责任制会产生什么影响扩展阅读:
1978年11月24日晚上,安徽省凤阳县凤梨公社小岗村西头严立华家低矮残破的茅屋里挤满了18位农民。关系全村命运的一次秘密会议此刻正在这里召开。这次会议的直接成果是诞生了一份不到百字的包干保证书。
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有三条:一是分田到户;二是不再伸手向国家要钱要粮;三是如果干部坐牢,社员保证把他们的小孩养活到18岁。
在会上,队长严俊昌特别强调,“我们分田到户,瞒上不瞒下,不准向任何人透露。”1978年,这个举动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也是一个勇敢的甚至是伟大的壮举。
1979年10月,小岗村打谷场上一片金黄,经计量,当年粮食总产量66吨,相当于全队1966年到1970年5年粮食产量的总和。
B.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弊端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弊端是:
1、家庭分散经营,经营规模过小,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
2、农民不能自由处置土地,限制了农民的择业自由;
3、农村基础设施难以建设,农业生产长期高成本;
4、家庭小块田地分散经营,不利于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
5、家庭小块田地分散经营,增加了农业生产的管理成本。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村、组)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八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十一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国家鼓励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C.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经营者有什么影响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只有经营权。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依然归集体所有。根据《 农村土地承包 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四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D. 中国第一次农田责任承包制对中国有什么影响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国内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绩效性非常显着,既能适应分散经营的小规模经营,也能适应相对集中的适度规模经营,因而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有数据统计,1984年中国农业总产值达到了2380.15亿元,比1978年的1117.50 亿元增长了近113%;人均粮食占有量达到400公斤,接近了了当时世界人均粮食占有量的平均水平。不仅如此,当年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了910.4元,比1978年的634.97元增加275.43元,增幅为43.39%,而在1952- 1978年的25年中,农业劳动生产率也仅仅提高了28.29%【5】。
以上数据就能充分表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生产力面临崩溃时发挥的优势,然而,我认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这一经营模式符合自古以来中国特色的农业模式构成【6】,与中国传统农业特点相适应。由于封建社会的影响,家庭经营模式是我国当时最适宜生产的组织形式,由于其直接获利性与无需监督的特点,农民在多劳多得的利益驱动下,积极性得到极大的改善,于是生产力有显着提高。
其次,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大大提高了农民们对季节资
源配臵的效率,如在农闲时期可以自购生产资料,进行手工业或者小型工商业的贸易,从而增加了家庭收入,丰富了农村的物质文化生活。
第三,这一经济制度是双层经营体制,即家庭分散经营模式和集体统一经营模式并存。个人的劳动服从于集体的组织协调和资产积累,而组织也能在较大范围内协调和统筹人力物力财力,有效利用当地资源,降低生产成本,发挥规模效益。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局限性
现有更多证据证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有许多弊病,最初反
【7】映在,初行几年里取得丰硕业绩之后,国内农民生产力却明显下降。
特别是随着当今社会科技化程度迅速提高,现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完全满足农村的发展需求。在1990年前后,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农村经济遭遇了严重瓶颈。我们必须承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欠缺是主要因素之一。
我认为在此制度中,信奉的平均主义,是最明显的特点也是最突出的弊端。平均主义即按人或按劳动力将土地均分,因此农村土地经营规模不断细化。有数据表明,1986年户均土地规模为9.2亩,1990年下降为8亩,1997年又下降为7.65亩【8】。随着农村人口的日益增长,越来越小的人均土地面积和最初15年的承包权限的政策使农民不可能把太大的经营成本投入到土地中,所以我国绝大多数农户生产力还是低级的人畜力的水平【9】,在这种条件下,农业生产力必定不会有质的飞跃,更别说媲美于美国、伊朗等国家的科学性农业种植技术。
然而,奉行平均主义又是自古以来,被奴役的广大的劳动人民最
期盼最渴望的一种分配原则。从陈胜吴广的第一次农民起义,到太平天国的起义,至后来的共产党土地革命,土地,永远是人民为之奋斗的核心要素。然而中国人口众多,奉行平均主义必定是困难重重。这是一个不可改变的矛盾的体现。
第二,在中国特殊国情中,改革开放给市场经济带来了无线生机,使现代手工业发展迅速壮大。例如服装业、制造业,以及传统农村常用的生活用品(如竹篮子、刀具等)的规模化生产,使得在闲暇时期做小规模生产的农民收到巨大冲击,他们可能因为生产规模小、成本较高、机械化程度低、对市场预期有偏差等原因,其手工产品被淘汰,因为对他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的打击。
而这些人或者这些人的后代,因为生存,其中一部分涌入了城市,而无偿使用的土地便因无人开垦而荒废,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形成了恶性循环。
从第三个大方面来说,也是当今经济学法学领域讨论的较多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产权制度表现出明显的模糊性导致农民权益的被侵蚀【10】。
虽然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但在农村存在各级的集体经济组织,究竟谁是真正的所有者,却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这样以来就很难保证土地产权主体有明确的边界。这就使得农民集体缺乏行使自己权利的组织、机制和途径,最终无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致使农村土地所有者权利不断遭受剥夺和侵犯。这个问题需要引起政府的足够重视,否则将成为妨碍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
E. 承包制给印染业务带来的弊端有哪些
弊端有矛盾,不公平。
短期行为与长期发展的矛盾,公司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矛盾,单一指标的不公平性。
承包制名词解释:经济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包括企业承包、商业承包和工程承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