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经济体制改革时间
1978年开始着手改革。计划经济体制内部引入市场机制改革(1978—1984 年)。这一时期在理论上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第一次使市场调节在经济体制中取得了一席之地。1982 年党的十二大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不仅肯定了市场调节作为计划调节的补充是必需的和有益的,而且把计划调节区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指出对许多产品和企业适宜实行指导性计划。
经济体制改革阶段
第一阶段:计划经济体制内部引入市场机制改革(1978—1984 年)。这一时期在理论上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第一次使市场调节在经济体制中取得了一席之地。1982 年党的十二大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不仅肯定了市场调节作为计划调节的补充是必需的和有益的,而且把计划调节区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指出对许多产品和企业适宜实行指导性计划。这个提法突破了完全排斥市场调节的计划经济传统观念,但在理论上没有完全树立起商品经济的应有地位。这一时期的改革主要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内部引入市场机制,以求引入市场机制完善计划经济体制。在实践方面,这一时期主要是在农村推行以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改革以及对部分工业企业实行扩大自主权的改革。
第二阶段: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阶段(1984—1992 年)。这一时期在理论上提出“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说法。
1984 年10 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突破了把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思想。1987 年党的十三大在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市场机制问题进行了新的概括和说明。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同时提出了“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经济运行机制模式。但是这一理论把发展市场体系仅仅理解为发展商品经济,因此对于市场机制的理解还比较简单。在实践方面,这一时期实施了以城市为中心的全面体制改革,改革的内容、范围十分广泛,几乎涉及到生产关系的所有方面和部分上层建筑。一是通过所有制方面的改革,调整了所有制结构。在总的结构上,从过去的单一公有制经济结构逐渐改变成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二是通过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的转变,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运行机制准备了体制基础。计划体制、投资体制、财政体制、流通体制、价格体制、分配体制和社会保障制度都进行了以引进市场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第三阶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1992—2003 年)。这一时期,在理论上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说法。1992 年邓小平南方谈话,明确了“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 等思想。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至此,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就从传统的计划经济思想中彻底摆脱出来,市场经济开始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成为中国经济改革的基本目标。1993 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进一步提出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在实践方面,一是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的微观基础的转型。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全面参与市场竞争,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二是以配套改革为内容的宏观制度的创新。对财政、税收、外汇、金融、投资、外贸以及流通体制等综合配套体系进行改革,取得良好效果。三是以市场流通和社会保障为主的宏观体制改革。通过市场流通领域改革,健全了市场规则、整顿市场秩序;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迈出了重要步伐,探索建立了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四阶段: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2003 年至今)。这一时期,在理论上进一步肯定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性。2003 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了全面部署。此后围绕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等问题形成了“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提出了“五个统筹”、“构建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新的提法,大大促进了改革实践的进行。在实践上,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包括: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法律制度,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条 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七条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第十一条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②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是在哪一年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是在1984年通过的。
经济体制(Economic Structure) 指在一定区域内(通常为一个国家)制定并执行经济决策的各种机制的总和。通常指国家经济组织的形式,它规定了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各经济部门之间的关系,并通过一定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来调控或影响社会经济流动的范围、内容和方式等。
经济体制除了指整个国民经济的管理体制外,还包括各行各业如农业、工业、商业、交通运输等等各自的管理体制,此外各个不同企业的企业管理体制也属于经济体制的范围。经济体制的不同,体现在社会制度的不同,而社会制度的不同决定了经济体制不同。
③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是哪一年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是在1984年10月20日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分析了我国当前的经济和政治形势;
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特别是这几年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一致认为必须按照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总要求,进一步贯彻执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以利于更好地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意义。
经济体制的改革,不仅会引起人们经济生活的重大变化,而且会引起人们生活方式和精神状态的重大变化。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要一起抓,这是我们党坚定不移的方针。在创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同时;
要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适应现代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要求的,文明的、健康的、科学的生活方式,摒弃那些落后的、愚昧的、腐朽的东西;要努力在全社会振奋起积极的、向上的、进取的精神,克服那些安于现状、思想懒惰、惧怕变革、墨守陈规的习惯势力。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政府网——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④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时间
一九八五年三月十三日)
一九八五年三月六日至十三日,国家体改委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了全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二十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体改委(办)的负责同志,五十八个试点城市的负责同志,以及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理论界、新闻界的同志,共三百多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最近的重要讲话,交流了城市改革的情况和经验,研究了在新形势下如何积极而慎重地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向前推进的问题。
一、统一认识,明确今年改革的行动方针和主要任务
今年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的第一年,为了保证初战必胜,在改革的重大问题上,必须统一认识、统一步调。当前,需要对改革的形势作出全面正确的分析和估量。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一九八四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在理论上、实践上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城市改革从打破两个“大锅饭”入手,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企业内部建立以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各级政府机构简政放权;进一步发展了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在计划、商业、建筑业、科技、金融、劳动人事管理等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开始搞活了企业、搞活了流通。对外开放由四个经济特区扩大到十四个沿海城市及海南岛,进而又扩大到三个沿海开放地带,国内外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交流有了很大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由去年初的三个,发展到如今的五十八个。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把城市改革推进到更加广阔、深刻的新阶段。改革使城市经济初步焕发了生机与活力,去年试点城市经济发展之快、效益之好,都是前所未有的。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改革的成效,大大提高了改革的自觉性和信心。这一切充分说明,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黄金时代”,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确定的方向和政策,继续破除旧的传统观念和“左”的思想影响,不失时机地迈出改革的重要步子。
在充分肯定大好形势的同时,与会同志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信贷和消费基金增长过猛,建设规模偏大,货币发行过多,部分商品价格上涨较快等问题也作了认真分析。大家认为,首先要看到,这些问题是在大好形势下产生的,主要是因为在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情况下,宏观调节和控制没有及时跟上而造成的,目前正在得到纠正。我们不能因此在改革上踌躇不前、坐失良机。另一方面,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些问题的出现,毕竟给城市改革,特别是今年将要出台的价格、工资改革增加了难度,对此决不能掉以轻心。因此,今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行动方针应当是,在改革的方向、目标上坚定不移,积极进取;在改革的步骤、方法上谨慎从事,稳扎稳打,把继续搞活同加强宏观管理统一起来,确保改革初战的胜利。
根据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和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今年试点城市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搞活企业,尤其是搞活大中型企业;进一步对外对内开放,发展横向经济联系;综合运用经济杠杆,加强宏观的调节与管理。试点城市应从这三个方面努力探索,力争取得新的突破。
二、进一步简政放权,搞活企业
增强企业活力,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自始至终必须紧紧抓住的中心环节。大中型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目前大多数仍然缺少活力。因此,搞活大中型企业,是城市改革中的一项艰巨任务。
增强大中型企业的活力,目前要强调企业眼睛向内,加速内部的改革,把提高经济效益同经济责任制结合起来,发挥人才、技术、设备、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企业不仅要成为生产经营型,而且要成为开拓创新型,不断开拓新技术、新产品、新市场,增强竞争能力与适应能力。要改革企业内部的领导体制,实行厂长负责制,起用一大批既有专业知识,又有经营才干,富于开拓精神的人才。大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划小核算单位,有的车间可改为独立核算的分厂,适当放权。在国家统一政策下,企业内部的工资制度要搞得更加灵活,合理拉开差距。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广泛开辟生产、经营、服务门路。企业可利用多余的劳动力兴办第三产业,现有的生产服务与生活服务部门,可以向社会开放,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允许企业多渠道筹集生产发展基金,并可将资金投向经济效益更高的其他地区和其他行业。试点城市可选择少数大企业试行吸收本企业职工入股,但需对股息及分红办法作出适当规定。部分小型国营企业,可通过发行股票等方式,转为集体所有。
要把企业真正搞活,城市政府放权要更加开明,首先从自己做起,把市里掌握的权该放的尽快放给企业。当前,各个城市都要对国家关于企业扩权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普遍的、认真的检查。试点城市除了向企业下达国家的少数指令性计划指标外,不应扩大指令性计划的范围,也不宜在国家计划任务之外加码。进一步缩小主管部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企业用自有资金进行的技术改造,由企
⑤ 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是在什么时候
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是在1984年。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从1978年12月开始的,但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的时间是1984年中央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后。自1978年—1984年我国顺利进行改革启动和局部试验阶段后。
如今,我们这一代年轻人正享受着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的美好生活。任何一场改革都是不易的,我们要学会感恩与珍惜。
⑥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时间
第一阶段,改革启动和突破阶段(1978~1984)。主要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废除人民公社体制。1978年秋,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秘密订约,决定在本生产队实行包产到户。当年产粮13万多斤,户的产量超过了1万斤。邓小平1980年5月发表《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讲话,肯定了包产到户。同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讨论加强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会议纪要以中央文件的形式阐明了包产到户的性质,指出在社会主义工业、商业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实行包产到户没有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由此,包产到户的形式迅速在全国扩展开来。
第二阶段,市场化改革探索阶段(1985~1991)。主要是取消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1985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决定取消农产品统派购制度,以推动中国农村经济的市场化改革。但实行不久,现实经济环境发生了不利的变化。经济开始过热,工农业发展速度失衡,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发生大的波动。为保障城市居民的农产品供给,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在实践中修改为分品种渐进改革方式,从而形成不均衡的市场制度。1988年9月,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治理整顿国民经济,在粮棉油等农产品生产、流通、调控方面一定程度上恢复指令性计划管理。针对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逐步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开始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股份合作制、专业技术协会等组织制度开始发育。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改革全面展开,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农村城镇化进程也随之开始。
第三阶段,全面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1992年至今)。主要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新体制。在邓小平1992年南方谈话和中共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推动下,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中共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农村经济全面向市场经济过渡: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取消了粮食统销制度,农产品市场体系逐步建立,农产品期货市场也开始启动和发育。围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建立农业宏观调控体系,逐步建立起储备体系、风险基金及保护价收购余粮制度。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业产业化经营和股份合作制逐步兴起和发展。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农村改革以来,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带来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性巨变: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大幅度增长,基本解决了全国人民的吃饭问题;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带动农村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变革和小城镇发展,开创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现代化道路;农民生活水平显着提高,全国农村总体上进入由温饱向小康迈进的阶段;农民思想观念顺应时代要求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农村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明显进步。农村改革的成就,为全国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比较完整地提出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基本建立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为支撑,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再次肯定了包产到户的改革方向。同年11月,中共中央又召开了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农业书记会议,制定了《当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的文件,对包产到户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指出:“这是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普遍实现,标志着人民公社制度在实践中的解体。1983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到1985年春,这一工作全部结束,标志着农村人民公社体制的正式终结,中国农业完成了由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制度到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双层经营制度”的过渡。农业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展带来了农业的大发展,国家粮食库存和农民存粮都大幅增加;棉油肉鱼果菜等产品供应充裕,价格也明显下降。这就产生了新的矛盾:农产品难卖、农民增产不增收。这意味着中国农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2000年中央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重点抓好结构调整,这是整个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农业和农村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向是:①全面提高农产品的质量。②合理调整农业生产的区域布局,发挥区域的比较优势。实行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草、还湖,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③扩大农产品的转化和加工。④积极实施发展小城镇的大战略。⑤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充分肯定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改革的实践中形成的一整套农村基本政策,要求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
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提出了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提高扶贫开发水平。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改革集体林权制度。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
⑦ “经济体制改革”什麽时间首先在哪里推行。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应该是:首先在安徽和四川作试点,其形式主要是打破以往的农村公社,即农业合作,实行承包到户,责任到人的新经济体制形式。
邓小平说中国的改革是自下而上的改革是指经济体制改革而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自下而上经济体制改革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中国,大规模的经济体制改革起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其基本目标是把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改革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在所有制方面,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推行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在分配方面,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制度。
在农村,进一步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在城市,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环节,国有企业改革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
在宏观调控方面,对计划、财政、税收、金融、物价、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体制进行系列配套改革。同时实行对外开放等等
⑧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是什么时候
1978年12月的11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新决策,启动了农村改革的新进程。
⑨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时间是什么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时间是1984年。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是指城市的经济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的自我完善过程。改革的要点是要使所有管理经济的政府机关同企业从直接的经济利益联系上脱钩,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在实行市领导县的体制和由城市统一组织城乡的生产和流通的同时,打破封闭和分割。1981年开始,经国务院批准,沙市、常州、重庆先后进行了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1984年4月16日至25日,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在江苏省常州市召开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
很长一段时期以来,在西部开发的思路中,呼吁在西部开辟“特区”的呼声一直不绝于耳。其实,“特区经济”只是形式,城市经济才是本质。东部发展并非仅仅是受益于进出口总额的增长,更重要的是在开放过程中的城市建设、基础设施投入以及要素聚集和相关产业的扩张。
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初期,超大型的三峡工程上马、黄河中上游水利综合开发、西部石油与中部煤田加快发展以及沿陇海线延伸的“第二条大陆桥”铁路线开通等对于推进西部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而言,这些项目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西部在全国经济格局中的弱势地位。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城市经济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