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国的六大经济特区成立的具体时间:要求具体到年月日,谢谢啦
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设立经济特区。
1980年10月,国务院批准在湖里2.5平方公里范围内设立厦门经济特区,湖里成为厦门经济特区的发祥地。
1981年10月15日,随着破土动工的一声炮响,厦门经济特区在湖里拉开了建设的序幕。
1985年,国务院批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洲为沿海经济开放区。中央1985年85号文件说,“厦门特区扩大到全岛,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是为了发展东南经济,加强对台工作,和平统一祖国大业作出的重要部署。”
1988年,海南省被批准为经济特区。
1990年,中央决定开放开发浦东。
1992年,又进一步扩大到沿江岳阳等五个城市。确定了上海、天津、北海、湛江、广州、福州、宁波、南通、连云港、青岛、威海、烟台、大连、秦皇岛等14个城市为沿海开放城市开辟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三角地区、辽东半岛、山东半岛、环渤海地区等沿海经济开放区。 中国的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经济开放区大都位于沿海地区。 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经济开放区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作为对外开放的窗口,吸引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推动中国沿海地区和内陆地区的发展
拓展资料
一、简介
从特征上讲,经济特区是我国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吸引外部资金、特别是外国资金进行开发建设的特殊经济区域;从功能上讲,经济特区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窗口、排头兵和试验场。这既是对经济特区特殊政策、特殊体制、特殊发展道路的概括和总结,也是对经济特区承担的历史使命和实际作用的概括和总结。
经济特区的目的和作用可以概括为:
(1)扩大本国的对外贸易;
(2)引进更多的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
(3)增加就业机会,扩大社会就业;
(4)加快特定地区经济发展与经济开发的速度,形成新的产业结构和社会经济结构,对全国(地区)经济发展形成吸纳和辐射作用(5)获得更多的土地出售、出让和出租收益。
⑵ 地理经济特区中国的五大经济特区是什么时候设立的
一、现在中国共七大经济特区,成立时间:
1、1980.08.26成立深圳经济特区
2、1980.08.26成立珠海经济特区
3、1980.10.07成立厦门经济特区
4、1981.10.16成立汕头经济特区
5、1988.04.13成立海南经济特区
6、2010.05成立喀什经济特区
7、2014.06成立霍尔果斯经济特区
⑶ 深圳经济特区什么时候成立
深圳经济特区1980年成立!
深圳经济特区(俗称“关内”、“关”),全境位于深圳市内,1980年设立。其范围包括罗湖区、福田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新区、光明新区、大鹏新区、坪山新区、南山区以及盐田区。在深圳设立经济特区头三十年,深圳经济特区不等于深圳市,深圳市的范围比深圳经济特区大,因深圳市宝安区和龙岗区不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在深圳,由宝安区或龙岗区进入深圳经济特区的行为被称作“入关”,反之为“出关”。
深圳市地处广东省南部沿海,位于北回归线以南。深圳经济特区是深圳市的一部分。东起大鹏湾背仔角,西连珠江口之安乐村,南与香港新界接壤,是中国主要进出口岸之一。深圳市1200万人,170万为户籍人口。
当地人习惯称田野间的水沟为“圳”或“涌”。“深圳”地名始见于1410年(明永乐八年),因其水泽密布,田边有一条深水沟而得名。深圳于清朝初年建墟。
⑷ 深圳经济特区哪一年成立
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于1980年。
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于1980年8月正式成立,是中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深圳位于广东省的东南部沿海,东起大鹏湾边的梅沙,西至深圳湾畔的蛇口工业区,总面积327.5平方公里,2010年延伸到全市,2011年延伸至深汕特别合作区。
深圳市简介:
深圳,广东省辖地级市,简称“深”,别称鹏城,是广东省副省级市,国家计划单列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全市下辖9个行政区和1个新区,总面积1997.47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927.96平方千米。
⑸ 中国五大经济特区按时间成立的顺序是什么样的
“先行者”是经济特区最亮丽的标签和最根本的使命。为中国的现代化伟业、为改革开放的深刻革命先行先试,也是经济特区最重要的实践价值和历史贡献。 中国目前有七个经济特区,按照成立的时间排序如下: 1.1980.08.26成立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 2.1980.08.26成立广东省珠海经济特区 3.1980.10.07成立福建省厦门经济特区 4.1981.10.16成立广东省汕头经济特区 5.1988.04.13成立海南省海南经济特区 6.2010.05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经济特区 7.2010.05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经济特区 设立经济特区的意义: 1.可以利用外资引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 2.可以利用外商销售渠道,适应国际市场需要和惯例,从而扩大出口,增加外汇收入; 3.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了解世界经济信息; 来源:开放导报
⑹ 汕头经济特区是什么时候成立的(具体日期)
汕头经济特区于1981年11月正式成立。
1991年4月,国务院批准汕头经济特区的区域扩大到整个汕头市区,面积234平方公里,并确定于是年11月正式实施;同年11月,潮汕行政区域调整,潮州、揭阳分设地级市。
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汕头行政区划作出重大调整,潮阳、澄海撤市建区,原市区5个区调整合并为3个区,其中河浦、达濠两个区合并为濠江区;升平、金园两区合并为金平区;
龙湖区保留,将原属澄海市的外砂镇、新溪镇划归龙湖区;澄海市撤市设区;潮阳市撤市分设潮阳、潮南两个区。调整后,市区面积从原来的310平方公里扩大到1956平方公里,市区人口从原来的120万增加到487.5万。
2011年5月1日,经国务院批复,汕头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汕头全市,即2003年来汕头行政区划范围,含龙湖区、金平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南澳县“六区一县”。
2014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在汕头经济特区设立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地形地貌
汕头地貌以三角洲冲积平原为主,占汕头市面积63.62%,丘陵山地次之,占土地面积30.40%,台地等占总面积5.98%。
汕头市地处海滨冲积平原之上,处在粤东的莲花山脉到南海之间,境内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整个地形自西北向东南依次是中低山——丘陵,台地或阶地——冲积平原或海积平原——海岸前沿的砂陇和海蚀崖——岛屿。
东北部有莲花山脉,西北是桑浦山,西南有大南山。东南部沿海沿出江口处为冲积平原或海积平原和海蚀地貌以及港湾和岛屿的分布。韩江、榕江、练江的中、下游流经市境,三江出口处成冲积平原,是粤东最大的平原。
汕头依海而立,靠海而兴,市区及所辖各县(区)均临海洋。汕头海岸线曲折,岛屿多。汕头市海岸线和岛岸线长达289.1千米,纳入汕头市海洋功能区域工作面积约1万平方千米,是陆域面积的5倍之多。
汕头市有大小岛屿40个,最大的海岛是南澳岛,岛西部高峰海拔587米,是汕头的最高峰。南澳岛也是广东省唯一的海岛县,周围有南澎列岛、勒门列岛、凤屿、虎屿等。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汕头经济特区,网络-汕头
⑺ 深圳经济特区是何时成立的
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于1980年8月正式成立,是中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深圳位于广东省的东南部沿海,东起大鹏湾边的梅沙,西至深圳湾畔的蛇口工业区,总面积327.5平方公里,2010年延伸到全市,2011年延伸至深汕特别合作区。
深圳毗邻香港,交通便利,气候温和,风景优美,在利用外资发展经济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根据中央的指示,广东省深圳特区将建成以发展工业为重点的工、商、农、住宅、旅游等多种行业的综合性特区。
2018年1月6日,国务院同意撤销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
(7)经济特区什么时候成立扩展阅读:
特区发展目标:
到2025年,深圳经济实力、发展质量跻身全球城市前列,研发投入强度、产业创新能力世界一流,文化软实力大幅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到2035年,深圳高质量发展成为全国典范,城市综合经济竞争力世界领先,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到本世纪中叶,深圳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先进城市之林,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着的全球标杆城市。
⑻ 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与那一年
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于1980年。
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于1980年8月正式成立,是中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深圳位于广东省的东南部沿海,东起大鹏湾边的梅沙,西至深圳湾畔的蛇口工业区,总面积327.5平方公里,2010年延伸到全市,2011年延伸至深汕特别合作区。
2019年全市年末常住人口1343.8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1.22万人。其中常住户籍人口494.78万人,增长8.8%,占常住人口比重36.8%;常住非户籍人口849.10万人,增长0.1%,占比重63.2%。
深圳市耕地总资源2446.7公顷,水果种植面积9946.7公顷,林业用地7.97万公顷。盛产龙岗“三黄鸡”、南头荔枝、南山桃、石岩沙梨、金龟桔和龙华方柿等农副产品。沙井蚝是深圳的另一大特产。
气候
深圳市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22.4℃,最高气温38.7℃(1980年7月10日)、最低气温0.2℃(1957年2月11日)。雨量充足,每年4~9月为雨季,年降雨量1933.3毫米,年降雨量最多纪录2662毫米(1957年),年降雨量最少纪录913毫米(1963年)。
日照时间长,平均年日照时数2120.5小时,太阳年辐射量5225年兆焦耳/平方米。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南偏东风,平均每年受热带气旋(台风)影响4~5次。
⑼ 中国5个经济特区的成立时间分别在什么时候
1.1988年,海南省被批准为经济特区。
2.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