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市场经济的主体是什么
市场经济主体是指市场活动或商品交换行为的参与者,它包括商品的生产者、经营和消费者。
1、生产者:是能够作出统一的生产决策的单个经济单位,即企业或者厂商。
2、经营者: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者是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经济组织,它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3、消费者:是以个人消费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
(1)对经济市场协调的主体是什么扩展阅读:
市场经济的局限性如下:
1、当涨价时,卖方会自发的加大生产投入;当减价时,卖方会自发的减少生产投入,这就是市场的一个特点:自发性。
2、市场的范围之大使得谁也无法客观宏观的去分析观察,参与者们大多以价格的增幅程度来决定是否参与,与参与程度,这就体现了市场的第二个特点:盲目性。
3、参与者盲目自发的投入生产,而生产是一个相对于价格变动耗时较长的一个过程,所以我们常能看到一种商品降价后,它的供应量却在上升,这就是市场的第三个性质:滞后性。
4、我们在购买时只能先付款后消费,由于商品种类繁多,我们并不是每次都能在购买时直接看到消费的效果,而事后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的代价很大,所以市场还具有第四个性质:欺诈性。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市场经济
Ⅱ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市场主体是什么
社会主义市场的主体是一切市场客体的占有者或市场交换的当事人。 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是指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生产方式人中,由具有不同功能的各类市场在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中所形成的有机统一体。
Ⅲ 请问我国市场经济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分别由什么来规范
难道你也修了 标准化?
Ⅳ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基本的主体是什么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基本的主体是企业。
企业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其中既有生产有形物品和服务的生产性企业,又有进行商品交换的商业企业,实现商品位移的运输仓储企业,融通资金的金融企业,提供信息和管理服务的咨询企业,以及其他中介机构,这些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基本的主体。
Ⅳ 如何理解我国宏观调控法的主体
在公权力领域,任何权力的行使都不能缺少主体的存在,当然宏观调控权也不例外。国家虽然享有宏观调控权,但其权力的行使是需要借助一定的组织或机构的,于是国家享有的宏观调控权便分化成许多的分权力,例如宏观调控决策权、宏观调控执行管理权、宏观调控监督权等,分别由不同的机构或组织来行使。我国宪法第62条第9、1O款,第67条第5款,分别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对国家预算享有决策、审批的权利作出规定,这就是一种宏观调控权主体行使宏观调控权的法律体现。
宏观调控权主体并不是单一的,而是由决策主体、评估主体、执行管理主体、实施主体、监督主体等多元主体所共同构成的一个统一体。宏观调控权主体就像人体的各个部分,每个部分都是相互独立,自成体系,承担着不同的功能。同时又需要各个部分相互联系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一项宏观调控决策制定之后,就需要有具体的机构去实施。实施的效果如何,就需要有具体的机构去评估,为更好的进行下一步宏观调控积累经验。而没有对实施的机构进行相应的管理和有效的监督,那么宏观调控的目标就难以实现甚至落空。所以宏观调控权主体具有多元性
分类依据
对于这个问题,有的学者从经济法律理论研究的“二元”基本假定,即在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二元结构基础上来分析,把宏观调控法的主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主体,即所谓的“调控主体”;一类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接受宏观调控的主体,即所谓的“受控主体”。其中“调控主体”就是宏观调控权的主体。
有的学者从一元的角度来分析宏观调控权主体,即从宏观调控权主体内部进行分析。一是根据主体所承担的职能,实际上就是明确具体哪些国家机关具有宏观调控权。这种分类依据是通过对权力主体的宏观调控的职能的考察来分析。如果一个国家机关具有宏观调控的职能,那么它就是宏观调控权的主体,反之,如果不具有宏观调控的职能,它就不是宏观调控权的主体。需要强调的是,某一国家机关具有某一宏观调控职能是由市场经济基础所决定,“每个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现实基础,每一个历史时期由法律设施和政治设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他的观点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到底都是应由这个基础来说明的。”_1 宏观调控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型国家经济权力,同样,宏观调控权主体的产生和存在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而不是人们的主观臆断的结果。另一是根据相关的法律确定主体所具有的宏观调控权,即依法对宏观调控权在各国家机关进行配置,由于某一国家机关依法所享有的宏观调控权不同,进而所承担的宏观调控的职能也不同,它在整个宏观调控权主体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也就不同。目前,我国没有统一的宏观调控法,关于宏观调控权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我国宪法、立法法和其它相关的法律中。某一国家机关能否进行宏观调控,对何种市场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都是由法律所规定的,非经法律规定或授权不能成为宏观调控权的主体。
基于经济法律理论研究的“二元”基本假定,对宏观调控主体的分析过于笼统、抽象。只是单单地指出“调控主体”是宏观调控权的主体。没有对宏观调控权的主体进行进一步的划分。在具体的宏观调控活动中,很容易造成调控主体之间的权责不清、采取的调控措施不力等问题。
应从一元的角度对宏观调控权的主体进行分类。首先,确定宏观调控权主体的法律依据,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划分为不同的宏观调控权主体。调控主体具体享有哪些宏观调控权,应该由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法律”应该是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其他的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对宏观调控权主体作出规定。其次,由于宏观调控权的产生与存在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完全依靠法律对宏观调控权主体所作的规定,很难适应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同时,我国目前法律体系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希望依靠法律对宏观调控权主体作出详细的规定更是不可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某一国家机关所承担的宏观调控职能会有所变化,这种职能的变化体现到相应的法律中会有一个时间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就需要依据主体所承担的宏观调控的职能对宏观调控权的主体进行分类。把法律的分类依据与职能的分类依据两者结合起来。对于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依法律,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则依某一国家机关所承担的宏观调控的职能。
Ⅵ 不同经济形势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1、从世界经济发展看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市场经济的实质是交换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第三产业与市场的联系最为紧密。世界经济发展史显示,随着经济的发展,第一、二、三产业的发展中心是后移的。产业结构具有从低水平均衡向高水平均衡演化的特征,其演变重心大致为:农业—轻工业—基础工业—轻重结合的高技术加工业—现代服务业。而第三产业、服务业恰好是第三产业重要组成部分。发达国家这种状况更加明显,包括第三产业在内的第三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比重越来越高,对经济的贡献也越来越大,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在相当程度上反映着经济发展的水平。
依各国经验,一国第三产业产值占GDP比重的高低与该国的商品与服务的市场化程度呈正相关。因此,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也是衡量一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重要指标。我国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偏低,其产值地位不仅低于发达国家,甚至低于世界经济整体水平和经济水平相似的发展中国家。第三产业的这种状况不仅影响了自身的发展,而且影响了整个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
2、改革开放后,第三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我国产业结构的演化趋势同各国工业化过程中的一般规律基本一致,但第三产业增长滞后于第二产业,且产出占GDP的比重也没有明显扩大。
经研究发现,我国于80年代曾有效地推动了第三产业的快速增长,第三产业发展速度也有大幅提高,产业结构得到了明显改善。但进入90年代,第三产业比重没有明显增加,第三产业、餐饮业的份额也仅在8%徘徊。反映出第三产业发展相对不足,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整体偏低。
3、第三产业地位偏低的深层原因。第三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地位偏低与第三产业发展水平有直接联系。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我国第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于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进程,这使得在经济体制转向市场化以后,随着对第三产业领域控制的放松,各种所有制形式和各种类型的资本及劳动力大量涌入第三产业产业,其中尤以个体第三产业为甚。这种变化在推动第三产业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也带来第三产业企业细小化程度加剧、规模效益低下、技术进步程度缓慢等一系列问题,严重阻碍了第三产业产业内部结构优化。
另外,第三产业活动本身的特点,如第三产业资本有机构成过低,行业准入门槛不高等,也在客观上对那些资本量小、资产专用性较弱的投资形成较强的吸引力。相对于第一、二产业,第三产业并不特别需要体力和高度专业化技术的劳动力,因而,自然成为解决社会就业的一条重要出路。结果是大量低素质的劳动力集中在数量过多、规模过小的第三产业企业中,使第三产业的发展表现出严重细小化、分散化的趋势。
最后,第三产业的产出效用就是加快了生产者的流通速度,分散了生产者的风险,使购买者方便经济地购买。因此,第三产业产出只有与其它产出相结合,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这也决定了第三产业产出的增长要在相当程度上受制于其他产业的增长。
综上,说明我国经济商品化、市场化程度还很低,必须深刻认识到商品流通业对启动市场、促进需求,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在我国现阶段,第三产业作用不仅表现在产出量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上,同时第三产业发展对孕育市场关系、完善市场机制以及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均有重要作用。
1、第三产业对生产者和消费者具有衔接和协调的作用。从现实的经济活动中发现,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连接障碍实际上已经成为市场供求失衡的一个重要原因。生产者与消费者无法在价格上达成一致,原因之一在于他们之间缺乏一个缓冲和协调的市场主体。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个主体就是独立承担流通风险、降低交易成本的第三产业组织。他们是对最终交易价格最有发言权的市场力量,可以起到使供求价格趋于协调的衔接作用。
同时,市场经济要求经济资源的市场配置占主要地位,各种利益主体必须通过市场交换出售产品和获得资源。生产的发展要看市场,以需定产,市场需求是第一位的。在商品流通过程中,谁越接近于消费者,谁就越能正确了解消费者,越能捕捉准确的需求信息。因此,第三产业对生产、消费起到能动的调节作用。
从消费者角度看,第三产业的发展推动物流配送业发展,同时新的零售业态的出现节约了消费者的时间、金钱成本,相应地增加了消费者的闲暇,更大程度地满足了消费者需求。
2、第三产业对劳动力的吸纳作用。充分就业是所有国家宏观经济的重要指标。中国是劳动力供给大国,在经济改革中,中国社会遇到的一大问题就是失业问题。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同时城市人口就业压力不断加大的形势下,第三产业对劳动力的吸纳作用便尤为重要。
必须强调的是,第三产业对劳动力吸纳的作用和能力是有边界的。首先,过多地吸纳低素质劳动力对第三产业发展不利。第二,一定时期第三产业的就业规模也是受当时的社会规模及社会化、专业化程度制约的。在制度体制尚未健全的经济发展时期,第三产业就业规模的无限扩张容易导致第三产业流通秩序严重混乱,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大力促进第三产业吸纳就业的同时,应加强产业内部结构优化,并注重第一、二产业发展对支撑第三产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3、第三产业对国民经济其他产业的推动作用。在18世纪的英国,推动工业革命的真正动力是第三产业贸易。在当时,生产规模的扩张极大地受到市场需求的限制,是第三产业贸易为工业革命做好了准备。第三产业的发展对工业化进程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所产生的推动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随着制造业生产规模大、相对集约的趋势与消费购买量小、相对分散的特点,在商品空间、时间以及具体品类、特色上产生的矛盾呈日益扩大之势。这就要求第三产业组织在规模、数量和质量上必须以一定速度增长以匹配工业、制造业高速增长的要求。
某项产业能否顺畅地获得生产要素、销售产品,不仅关系到自身能否正常运转,而且还决定着相关产业链能否正常运转。在这种情况下,各产业之间以及各产业与市场之间越来越需要专门的中介机构建立起高效、有序的协调机制,第三产业无疑是充当这一角色的重要力量。
4、第三产业具有促进市场体系发育和完善的作用。第三产业是反馈消费者需求信息的第一道环节,最终产品的价格也是在商品市场上形成的,各类要素市场能否清晰无误地反应和折射需求并有效定价,在相当程度上,都取决于商品市场的价格机制是否及时性、准确性和效率性。因此,没有发育成熟、富有效率的第三产业体系和中介组织,就不可能有完善的市场体系。
Ⅶ 市场经济最基本的主体是( )。 A.企业 B.政府 C.部门 D.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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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中公教育解析:市场主体是指在市场上从事生产和交换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它包括家庭、企业、中介机构、事业单位和政府。在所有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中,企业是市场存在与发展的最基本的主体。因此,本题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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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市场经济的三大主体是什么_谢谢
市场经济主体是指市场活动或商品交换行为的参与者,它包括商品的生产者、经营和消费者。
1、生产者就是能够作出统一的生产决策的单个经济单位,即企业或者厂商。2、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者是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经济组织,它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3、消费者是以个人消费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
市场经济(又称为自由市场经济或自由企业经济)是一种经济体系,在这种体系下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及销售完全由自由市场的自由价格机制所引导,而不是像计划经济一般由国家所引导。
Ⅸ 市场经济的主体是什么
政府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之一,是经济生活的管理者和调节者,但并不是唯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