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市场经济调控的两种基本手段
法律调控手段。法律调控手段是用法律规范来调整价格关系,使价格的制定、调整、实现、争议及裁决等行为法制化。用法律手段调控价格,主要是规范价格调控的形式;规范价格调控和干预的权限;规范价格行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价格监管机构的设置、职权、责任;规范价格违法行为的检查与处罚方法;规范价格调控手段和措施的运用。行政调控手段。行政调控手段是指政府用行政命令方式,对商品价格的形成、变动所进行的直接管理。行政手段主要有:对少数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调价备案制度以及集中定价权限和冻结价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四条国家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对价格活动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
第五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价格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
❷ 谈一下我国政府和市场经济如何进行调节
通过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经济手段包括财政政策和计划,经济手段有时是政府制定的经济政策;法律手段有时是政府制定的经济法规;行政手段则是政府发布的经济命令。
经济手段
这是指政府在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借助于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经济杠杆是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价值形式和价值工具,主要包括价格、税收、信贷、工资等。
经济手段中的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利率政策、汇率政策、产品购销政策、价格政策、扶贫政策、产业政策等。如:国家恢复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手段
这是指政府依靠法制力量,通过经济立法和司法,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地保护公有财产、个人财产,维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各个经济组织和社会成员个人的合法权益;调整各种经济组织之间横向和纵向的关系,以保证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
法律手段的内容包括经济司法和经济立法两个方面。经济立法主要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各种经济法规,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经济司法主要是由司法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制度、程序,对经济案件进行检察和审理的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惩罚和制裁经济犯罪。
如: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在2000年春节热销商品中查获假冒伪劣“五粮液”“剑南春”酒,承德“露露”“大白兔”奶糖等假冒伪劣商品,价值200多万元。
行政手段
这是依靠行政机构,采取强制性的命令、指示、规定等行政方式来调节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行政手段具有权威性、纵向性、无偿性及速效性等特点。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还不能放弃必要的行政手段。因为计划手段、经济手段的调节功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计划手段有相对稳定性,不能灵活地调节经济活动;经济手段具有短期性、滞后性和调节后果的不确定性。当计划、经济手段的调节都无效时,就只能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尤其当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失调或社会经济某一领域失控时,运用行政手段调节将能更迅速地扭转失控,更快地恢复正常的经济秩序。当然行政手段是短期的非常规的手段,不可滥用,必须在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加以运用。如政府下令关闭污染严重的小煤窑、小油田等.
国家宏观调控,应该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观的宏观调控体系,充分发挥宏观调控手段的总体功能。
❸ 如何做分享经济模式
这是个人人销售的概念,讲究的是信息裂变靠分享体验感式的销售方式。
❹ 经济调节手段有哪些
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实现,必须借助于宏观调控手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的手段主要有国家计划、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
1.1国家计划它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经济政策,解决市场机制解决不了的问题。国家计划的重点是合理确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搞好经济发展预测,总量调控、重大经济结构调整和生产力的合理布局规划,集中必要的物力财力进行重点建设,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杠杆,促进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国家计划要以市场为基础,总体上应当是指导性的计划。
1.2经济手段经济手段是通过具体的宏观经济政策来实施的。它是整个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政府在确定了一定时期的经济发展目标以后,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并通过选择相应的经济杠杆来具体实施相应的经济政策。
1.3法律手段法律手段对经济主体具有普遍的约束性和严格的强制性,它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保护和稳定有序的外部条件,惩罚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保证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
1.4行政手段行政手段是以行政权威的强制力,直接调节和控制经济活动,具有强制性、垂直性和权威性等特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行政手段调节经济相应减少。宏观经济调控的各种手段都有特定的功能和作用,又都有自身的局限性,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很有必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
2.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宏观调控是一种政府的经济管理行为,其作用是对有关国民经济总量变数和总量关系的调控,这种功能只能是中央政府才具备。中央政府调控经济的决策、指令,必须通过地方政府的组织体系贯彻和实施。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的重点是:建立计划、金融、财政之间相互配合和制约,能够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和正确运用经济杠杆的机制。
2.1加强和完善金融杠杆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2.2改善和强化财税对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能力。
2.3加强和完善国家指导性计划的管理职能
❺ 政府是如何通过金融市场来调控经济的,请举个例子
比如和一些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发布一些对生产厂家有利的政策,这都是政府调控经济的方式。
政府通过对金融市场直接或间接的干预,影响金融市场变量,调控社会信贷可得性,进而影响公众的储蓄、消费、投资行为,调整本国与外国的经济往来,影响商业周期,最终实现对产出、就业、物价以及国际收支的有效控制,并对社会财富分配、社会公平和社会福利施加影响。
拓展资料:金融市场的作用
金融市场是指经营货币资金借款、外汇买卖、有价证券交易、债券和股票的发行、黄金等贵金属买卖场所的总称,直接金融市场与间接金融市场的结合共同构成金融市场整体。金融市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1) 按融资期限,可分为短期金融市场和长期金融市场。短期金融市场亦叫货币市场,包括票据贴现市场、短期存贷款市场、短期债券市场和金融机构之间的拆借市场等;长期金融市场亦称资本市场,包括长期贷款市场和证券市场。(2) 按交易对象,可分为本币市场 (包括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证券市场等。
证券市场综合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的各个维度,被称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客观上为观察和监控经济运行提供了直观的指标,它的基本功能包括:
(一)筹资-投资功能。金融市场一方面为资金需求者提供了通过发行证券筹集资金的机会,另一方面为资金供给者提供了投资对象。
(二)资本定价功能。金融市场的第二个基本功能是为资本决定价格。金融市场的运行形成了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的竞争关系,这种竞争的结果是:能产生高投资回报的资本,市场的需求大,相应的证券价格就高;反之,证券的价格就低。因此,证券市场提供了资本的合理定价机制。
(三)资本配置功能。金融市场的资本配置功能是指通过金融产品价格引导资本的流动从而实现资本合理配置的功能。
❻ 当流动过剩的经济背景下,采用什么方式来调控经济
1、供求之间的矛盾主要不再是量的不足,而是质的多样化,企业应从主要根据市场短缺信号组织生产和经营,逐步转变为既满足市场的现实需求又满足潜在需求。
2、促进产业结构多元化,进一步拓宽消费领域。我国城乡市场空白点还很多,潜力十分巨大,蕴含着无限的商机。如信息、租赁、金融理财、医疗、家政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业,就是非常广阔的消费领域。
3、优化供给结构,发挥生产对消费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应找准市场、看准时机,通过采用新技术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不仅要分享市场,而且要创造市场,通过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刺激和拓展消费需求。 极推进改革,清除各种限制消费的政策和制约消费增长的体制性障碍,培育良好的消费环境。 使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
❼ 如何让共享经济助力中国经济发展
这一先进的经济理念和传统的经济制度之间的症结该如何解开?在经济总是快速前进的今天,我们又该如何让共享经济助力中国经济发展?可以说,建设信用体系,完善市场,积极拥抱共享经济,一个都不能少。不能仅仅因为它会打破传统就对其避而不见,而是应该引导其价值走向。
政策积极拥抱
就像最初人们觉得互联网不过是技术层面的东西一样,现在人们对于共享经济,更多的是认为这不过是一种新的经济模式,或者是一种未来的概念。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青年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朱俊生在接受《经济》记者采访时说,人们应该用一种新的思维方式来看待共享经济。那些对于共享经济下传统社会保障体制会失效的判断,也应该换一种方式重新思考。
“这种新的经济形态肯定和传统的不太一样,它其实是比较分散的业态,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雇佣关系,所以传统的雇佣合同不一定适用于他们,我们不要用传统的东西去套这个新的东西,那中间肯定会有偏差的。”在朱俊生看来,传统的社会保险一开始出来的时候,它适合于工厂这种比较大规模的集中就业,其实在后来有一些非正规就业的时候也遇到了很大的冲击。
“像Uber这个共享性的业态,它跟传统意义上大家理解的那种社会保险不完全一样,如果用传统的思维方式理解这种关系,你可能认为它有问题,它违规,因为毕竟按照咱们的社会保险法是强制缴纳的,但是如果你把它理解为个人之间的自愿联合,或者说个人和资本之间的自愿联合,它涉及的不是传统的雇佣合同,所以也没有必要归属为社会保障问题了,这样的平台给我们带来了客观上的便利,打破了一些垄断的东西,我觉得是非常好的事情。”朱俊生认为,对一些创新的东西都应该有足够的包容,因为创新的东西有两种可能性:第一,做好了它将来可能会引起一些商业模式的变革甚至包括生活方式的变革;第二,也可能是昙花一现,后来出现一些问题消亡了,那么大家担心的问题也都不复存在了。
朱俊生认为,现在比较重要的是要给予宽松的政策环境。“现在新的商业模式带来了利益的重新分配,它打破了一些竞争利益的东西,当然大家会有反弹,各种监管部门试图通过一些政策扼杀它,我觉得这是非常危险的。这个市场应该让它自发地去发展,恢复竞争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创新与风险治理研究中心筹建负责人杨东对此也表示认同,他向《经济》记者表示,“未来社会保障方面,他能共享就随时都能获得帮助,获得众筹众帮,这本身就是一个保障,社会保障本身的作用、功能、价值在未来发生重构或者颠覆也未可知”。
法律严格管制
基于互联网金融浪潮而起的共享经济,之所以有很多不确定性,就在于互联网金融本身的不确定性。只有给企业与消费者更多的保障,才能促进市场的正常发展,实现企业与消费者的共赢。而想要达到这样的效果,便需要相关部门不断地完善监管制度,靠强制手段单方面处罚企业,强制关停并非明智之举。
完善法律体系,做好市场监管与宏观调控尤为重要。在这方面,杨东认为,应该注意投资者权益人的保护,平台本身有监管的义务。“对于开车的和用车的,应该与平台的资质有一定的吻合,通过大数据监控那些不规范的车主,发现就应该及时地清除,给他信用降级,将他踢出这个市场,一旦发生问题随时都能够找到追究责任的相关方。”
一些严厉的管制措施是非常有必要的。“既然认识到共享经济是未来的大趋势、大方向,就应该出台一个监管政策或者相关法规,规范这种新的共享经济模式的发展,避免无法可依的状况。竞争不公平、失去应有的平衡反而会出现泛滥和一种非正常的、不健康的发展态势。这既不利于行业的发展,又不利于对消费者或普通老百姓的保护。”杨东认为,面对共享经济的发展趋势,应及时出台相关监管措施,不能走极端,“现在不给它法律地位反而发展得很快,你没法阻止它发展,还不如主动去监管,让它和传统行业光明正大地进行竞争”。
而共享经济涉及的行业跨度很大,那么在界定的过程中如何进行细致规范?杨东认为,这还是要看具体情况,根据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的规则。
建设信用体系
国内公民信用体系建设仍在进行中,共享经济领域的信用数据仍然较少。“信用度的问题在国内比较严重一点,大家缺乏沟通,政府间的数据也没有做到大规模的链接。”贝波网创始人朱泓源说。
以太资本创始人兼CEO周子敬对此也表示认同,“由于尚缺少能快速建立信用机制的基础条件,普及尚需更多时日”。
“其实陌生人交易的最大问题就是能否实名制。怎么让交易变得可追溯?后面必须有一套基于实名体系的交易方法。现在通过在线交易信息,以及电话号码、身份证号和银行卡信息的实名认证。”小猪短租CEO陈驰向记者表示,只有依托于现有的公民身份体系实现陌生人之间的闭环交易,才能逐渐打消安全交易。“央行已允许多家第三方民营征信机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意味着未来基于实名身份,可以把每个人在社会不同场景下的信用记录,如消费、出行、违章、贷款等汇集起来,这会产生更立体更可用的信用记录。”在他看来,一旦这些成型,国内的陌生人社会信用机制问题会得到更大程度的解决。这将有助于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的成型。
现在的信用体系建设也需要围绕着“互联网+”进行,毕竟这已经是一个大数据迸发的时代。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诚信评价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主任陈贵向《经济》记者分析称,“互联网+”时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首先要重视市场机制。
“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互联网+’行动已成为国家发展战略。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智能移动为基础的移动互联时代,也为社会信用体系建立提供了新发展契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顶层设计,需要社会协同和市场机制综合构建,信用包括经济、社会、司法、政府公信诸多维度,信用也覆盖法治与道德和精神文明诸多领域,需要定量也需要定性进行中和评价。”陈贵说,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协同发展是中国信用体系建立的有效路径。
在他看来,发达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以市场为主导的“自下而上”的私人模式;一种是以欧洲大陆为代表的、以政府为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国家模式。美国模式的优点是市场主导、法治先行、中介发达、行业自律,具有重法治、轻道德、效率高、风险大的体系特征。欧洲模式的优点是政府主导、政令畅通、监管有力、透明度高,具有重监管、轻规制、效率低、公信差的体系特征。
陈贵认为,在“互联网+”时代,征信市场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防范信用风险,扩大信用交易规模,有必要产生第三方征信机构,收集交易过程中的各种信用信息,对外提供专业化的征信服务。专业化的征信机构在发展的过程中又促使商业主体基于信息应用加快产品与服务的创新,推动了商业信用进一步蓬勃发展。个人征信业因信用卡、房地产和汽车按揭贷款等个人信贷消费而兴起,企业征信因上市、发债、信贷等资本市场扩大而兴起。”
而市场联防联控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手段。“构建失信惩戒机制有几个必备的要件:一是政府和民间的征信数据对征信机构开放;二是由专业征信机构投资,合法采集征信数据,构筑联合征信数据库,并合法公开征信调查结果;三是由政府倡导建立一个市场联防机制,由具备监管功能的政府部门、各类授信主体参加,使失信主体不能取得任何方式的信用便利。”陈贵说,企业机构和个人相关信用数据和信息的依法公开、共享、采集、加工和使用必须有法可依,不能有效保护集体和个人的合法隐私,不能清晰界定公开与保护信息的合理界限,社会信用体系就会失去民意基础和法律基础,也会失去该体系的正义性和公平性。
只有在信用体系建设上下大功夫,共享经济才有长足的发展空间。
❽ 政府应该怎么样加强对经济的宏观调控
一、我国进入市场经济以来,政府强化宏观管理职能,有效管理和调控经济的发展和运行,其手段包括:
1、发挥国家发展战略、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和经济运行调节的导向作用,在经济运行出现问题和偏离轨道时,政府充分发挥经济信息和经济发展预测的技术优势,发布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出台产业政策,对问题和矛盾及时调整政策导向和调节经济运行模式,维护经济运行良好环境。
2、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和金融政策的调控作用,配合国家宏观战略措施和产业政策,有效宏观调控。
3、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通过技术、环境、能源消耗标准及科技创新手段规范市场准入。
在宏观经济调控常用的“三种组合”中,手段组合为首,即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既遏制了经济增长过快、过热,又防止了经济过热、大起的调控后的大落。
二、政府应加强对经济宏观调控的途径:
质监部门在政府宏观经济调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既是政府工作、管理的需要,也是质监部门在有为、有威、有位的工作效能基础上,巩固自身地位、拓展工作领域、把握发展机遇、创造辉煌业绩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
强化监督监管职能的发挥,突出“打假”主力军的地位和作用。以打假治劣为突破口,限制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小炼钢、小加工的存在,禁止其生产销售。杜绝“小”字号产业投资的存续,支持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实。杜绝资源和能源浪费,避免重复建设现象发生,严格质量标准,对生产低质伪劣产品企业严肃查处禁止其生产和销售。
通过扶持名优企业发展,不断壮大产业主流带动和导向优势。加大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深入开展扶优扶强;从扶持企业名牌争创、相关认证、现代管理体系建立等入手,巩固企业基础管理手段;从打假保名优入手,维护合法企业的根本利益和基本权利,推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方面要保证行业发展的健康、有效和导向作用的趋同,另一方面在经济发展出现问题时,通过主流企业的引导和作用,能够更好实现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
注重市场准入制度的适度把握和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政府加大抑制部分行业投资增长过猛及产能过剩行业的结构调整,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设置严格的市场准入门槛,控制这些行业的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依据职责,质监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制度要求,把好市场准入关,保证调控措施落实到位。
把握技术标准水平,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技术支撑。在政府宏观经济调控手段中,通过技术、环境、能耗标准及科技创新等手段规范市场准入,提高宏观经济调控水平。为此,质监部门要发挥技术和标准的优势,深入开展标准化活动及其他相关技术把关工作,设立水平越来越高的技术、质量、环保、安全、卫生等标准和市场准入门槛,促进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
不断加大广泛介入领域和工作层面的探讨和工作参与力度。就各个阶段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内容进行深入研究,总结规律,引领质监工作方向。不断收集和整理企业、市场信息和运行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❾ 市场经济是由什么调节政府对市场调节的手段有哪几种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自由竞争与宏观调控,是紧密相联、相互交织、缺一不可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市场机制的完全有效性只有在严格的假说条件下才成立,而政府干预的完美无缺同样也仅仅与“理想的政府”相联系。也就是说,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都不是万能的,都有内在的缺陷和失灵、失败的客观可能,关键是寻求经济及社会发展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的最佳结合点,使得政府干预在匡正和纠补市场失灵的同时,避免和克服政府失灵,这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市场失灵使政府的积极干预成为必要
西方发达国家及一批后发现代化国家市场经济的实际历程和政府职能的演化轨迹表明,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有其能,也有其不能。一方面,市场经济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具效率和活力的经济运行机制和资源配置手段,它具有任何其他机制和手段不可替代的功能优势:~是经济利益的刺激性。市场主体的利益驱动和自由竞争形成~种强劲的动力,它极大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生产技术、生产组织和产品结构的不断创新,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二是市场决策的灵活性。在市场经济中,生产者和消费者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分散决策结构,对供求的变化能及时作出灵活有效的反应,较快地实现供需平衡,减少资源的浪费,提高决策的效率。三是市场信息的有效性。高效率的分配资源要求充分利用经济中的各种信息。而以价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信息结构能够使每一个经济活动参与者获得简单、明晰、高效的信息,并能充分有效地加以利用,从而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的合理性。此外,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还有利于避免和减少直接行政控制下的低效和腐败等。但是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有其局限性,其功能缺陷是固有的,光靠市场自身是难以克服的,完全摒弃政府干预的市场调节会使其缺陷大于优势,导致“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因而必须借助凌驾于市场之上的力量――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纠补市场失灵。
(-)市场不能保持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和稳定协调的发展
市场调节实现的经济均衡是一种事后调节并通过分散决策而完成的均衡,它往往具有相当程度的自发性和盲目性,由此产生周期性的经济波动和经济总量的失衡。在粮食生产、牲畜养殖等生产周期较长的产业部门更会发生典型的“蛛网波动”。此外,市场经济中个人的理性选择在个别产业、个别市场中可以有效地调节供求关系,但个人的理性选择的综合效果却可能导致集体性的非理性行为,如当经济发生通货膨胀时,作为理性的个人自然会作出理性的选择――增加支出购买商品,而每个人的理性选择所产生的效果便是集体的非理性选择
――维持乃至加剧通货膨胀;同样,经济萧条时,也会因每个个体的理性选择――减少支出而导致集体的非理性行为――维持乃至加剧经济萧条。再者,市场主体在激烈的竞争中,为了谋求最大的利润,往往把资金投向周期短、收效快、风险小的产业,导致产业结构不合理。这就需要政府运用计划,利用财政、货币、信贷、汇率、优惠、制裁等政策措施。经济杠杆和法律手段,特别是采取“相机抉择”的宏观调节政策,适时改变市场运行的变量和参数,以减少经济波动的幅度和频率,同时通过制定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对若干重要领域进行投资来引导生产力的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与经济总量平衡。
(二)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最终必然会走向自己的反面――垄断
因为生产的边际成本决定市场价格,生产成本的水平使市场主体在市场的竞争中处于不同地位,进而导致某些处于有利形势的企业逐渐占据垄断地位。同时为了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一些市场主体往往通过联合、合并、兼并的手段,形成对市场的垄断,从而导致对市场竞争机制的扭曲.使其不能发挥自发而有效的调控功能,完全竞争条件下的“帕累托最优”(Pareto Optimum)即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也就成为纯粹的假设,因此垄断被视为市场经济的“阿基里斯之题”。这就需要政府充当公益人,对市场主体的竞争予以适当的引导、限制,如制定反垄断法或反托拉斯法、价格管制、控制垄断程度等。这方面西方发达国家百年来的经验教训多有可供我们借鉴之处。这对市场秩序不健全、转轨中的经济体制还带有某些行政垄断痕迹的我国来说,政府对于促进市场发育和建立市场公平竞争程序负有更加重大的责任。这突出表现在政府应立足制度创新,尽快建立和完善公平竞争的规范体系和政策框架,加颁行全国性的反垄断法(近期北京、上海等地已先后制定出一批地方性的反垄断法规)与已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配套,防止可能发生的并遏止已经出现的各种形式的垄断。
(三)市场机制无法补偿和纠正经济外在效应
所谓外在效应 (exter nality),按照经济学家贝格、费舍尔等人的看法,是指“单个的生产决策或消费决策直接地影响了他人的生产或消费,其过程不是通过市场”。也就是说,外在效应是独立于市场机制之外的客观存在,它不能通过市场机制自动消弱或消除,往往需要借助市场机制之外的力量予以校正和弥补。显然,经济外在效应意味着有些市场主体可以无偿地取得外部经济性(external-economies),而有些当事人蒙受外部不经济性(external diseconmies)造成的损失却得不到补偿。前者常见于经济生活中的“搭便车”(freeride)现象,即消费公共教育、公用基础设施、国防建设等公共产品(public goods)而不分担其成本,后者如工厂排放污染物会对附近居民或者企业造成损失,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来和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以及司空见惯的随处抽烟等。这类外在效应和搭便车一般不可能通过市场价格表现出来,当然也就无法通过市场交换的途径加以纠正。通过意识形态信念和道德教育固然能够使之弱化,但作用毕竟有限。只有通过国家税收或补贴政策或行政管制如特定的排污标准及征收污染费以及在公共场所不准吸烟等规定,使外部效应内在化,最大限度地减轻经济发展和市场化过程的外在效应,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四)市场机制无力于组织与实现公共产品的供给
所谓公共产品,是指那些能够同时供许多人共同享用的产品和劳务,并且供给它的成本与享用它的效果,并不随车用它的人数规模的变化而变化,如公共设施、环境保护、文化科学教育、医药、卫生。外交、国防等。正是因为公共产品具有消费的非排它性和非对抗性特征,一个人对公共产品的消费不会导致别人对该产品的减少,于是只要有公共产品存在,大家都可以消费。这样一方面公共产品的供给固然需要成本,这种费用理应由受益者分摊,但
另一方面,“它一旦被生产出来,生产者就无法决策谁来得到它”,即公共产品的供给一经形成,就无法排斥不为其付费的消费者,于是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如前所述的经济外在世以及由此而出现的“搭便车者”。更严重的是.既然若此,人人都希望别人来提供公共产品,而自己坐享其成,其结果便很可能是大家都不提供公共产品。而缺乏必要的公共产品,就不能社会经济的客观需要,大大降低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这就需要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组织和实现公共产品的供给,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管。
(五)市场分配机制会造成收入分配不公和贫富两极分化
一般说来.市场能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和生产力的发展.但不能自动带来社会分配结构的均衡和公正。奉行等价交换、公平竞争原则的市场分配机制却由于各地区、各部门(行业)、各单位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各人的自然禀赋、教养素质及其所处社会骤条件的不同,造成其收入水平的差别,产生事实上学的不平等,而竞争规律往往具有强者愈强,弱者愈弱,财富越来越集中的“马太效应”,导致收入在贫富之间、发达与落后地区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此外,市场调节本身不能保障充分就业,而失业现象更加剧了贫富悬殊,这对经济持续增长是个极大的出协:少数巨富控制经济命脉;潜在的资金外流;众多的贫困者导致社会总消费的不足,从而市场难以发育等等。更严重的是,过度的贫富分化“不仅削弱了社会的内聚力,而且培养了不公正,因而不可避免地破坏了维系社会的政治纽带。民众……进而可能要求发生激烈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的变动”。经济比较落后、收入偏低的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还可能会造成民族矛盾的激化。
(六)市场不能自发界定市场主体的产权边界和利益分界,实现经济秩序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个人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各种经济行为的方式及其目的的实现固然受到市场各种变量(原材料成本、价格、可用的劳动力、供求状况等)的支配,并且这些变量以其特有的规律(即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而自发形成的市场运行规律,亦即亚当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它通过主体的独立意志、自由选择、平等互利等一系列市场原则表现出来。)调整着他们的行为,自发地实现着某种程度的经济秩序;但是作为经济人以谋求自我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市场主体又总是在密切、广泛、复杂、细致的经济联系中进行竞争,产生利益矛盾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而当事人自己以及市场本身否具备划分市场主体产权边界和利益界限的机制,更不具备化解冲突的能力。这就需要以社会公共权力为后盾的政府充当仲裁人,设定体现和保障市场原则的“游戏规划”,即以政策或法律的形式明晰界定和保护产权关系的不同利益主体的权利,保证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公正性。再进一步地说,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残酷性容易诱发人们铤而走险,产生非法侵犯他人权益的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对此,市场主体更是无能为力。只有政府运用国家暴力作后盾才能防止和打击
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如通过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等制度预防经济违法犯罪的发生,并严格依法查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市场机制运行的基本秩序及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此外,在制定适当的对外政策,争取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和平国际环境,开拓本国商品市场和吸引外资,保护本国总体的和长远的经济利益等方面,政府无疑也具有市场所无法承担的而又为现代市场经济良性运行所必需的功能。
上述市场调节机制的缺陷和失灵,为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让出了空间,也正因为如此,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正如着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缪尔森所说;“当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取代市场来组织一个复杂的大型经济。问题是,市场既无心脏,也无头脑,它没有良心,也不会思考,没有什么顾忌。所以。要通过政府制定政策,纠正某些由市场带来的经济缺陷”。因此,“现代经济是市场和政府税收、支出和调节这只看得见的手的混合体”。
二、政府失灵又决定了政府干预必须适度、有效
市场失灵为政府干预提供了基本依据,但是,政府干预也非万能,同样存在着“政府失灵”(government failure)的可能性,用林德布洛姆的话说就是政府‘识有粗大的拇指,而无其他手指”。政府失灵一方面表现为政府的无效干预,即政府宏观调控的范围和力度不足或方式选择失当,不能够弥补“市场失灵”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比如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力.缺乏保护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和措施,对基础设施、公共产品投资不足,政策工具选择上失当,不能正确运用行政指令性手段等,结果也就不能弥补和纠正市场失灵;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政府的过度干预,即政府干预的范围和力度,超过了弥补“市场失灵”和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或干预的方向不对路,形式选择失当,比如不合理的限制性规章制度过多过细,公共产品生产的比重过大,公共设施超前过度;对各种政策工具选择及搭配不适当,过多地运用行政指令性手段干预市场内部运行秩序,结果非但不能纠正市场失灵,反而抑制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
那么,为什么政府干预会失灵呢?或者说,导致政府失灵的根源是什么?
(一)政府干预的公正性并非必然。政府干预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它应该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化身对市场运行进行公正无私的调控,公共选择学派把政府官员视作亚当?斯密所说的“经济人”这一假设,固然有失之偏颇之处,但现实中的政府的确不总是那么高尚,政府机构谋求内部私利而非公共利益的所谓“内在效应”(interalities)现象在资本主义国家的“金元”政治中有着淋漓尽致的表现。在社会主义国家,同样在理论上不能完全排除政府机构的“内在效应”可能性,在实践中,少数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更时有发生。政府部门这种追求私利的“内在效应”必然极大地影响政府干预下的资源配置的优化,如同外在效应成为市场失灵的一个原因一样,“内在效应”则市政府失灵的一个重要根源。
(二)政府某些干预行为的效率较低。与市场机制不同,政府干预首先具有不以直接盈利为目的的公共性。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而直接干预的领域往往是那些投资大、收益慢且少的公共产品,其供给一般是以非价格为特征的,即政府不能通过明确价格的交换从供给对象那里直接收取费用,而主要是依靠财政支出维持其生产和经营,很难计较其成本,因此缺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直接利益驱动。
其次,政府干预还具有垄断性。政府所处的“某些迫切需要的公共产品(例如国防、警察、消防、公路)的垄断供给者的地位”决定着只有政府才拥有从外部对市场的整体运行进行干预或调控的职能和权力。这种没有竞争的垄断极易使政府丧失对效率、效益的追求。最后,政府干预还需要具有高度的协调性。政府实施调控的组织体系是由政府众多机构或部门构成的,这些机构部门间的职权划分、协调配合、部门观点,都影响着调控体系的运转效率。
(三)政府干预易引发政府规模的膨胀。政府要承担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职能,包括组织公共产品的供给,维持社会经济秩序等等,自然需要履行这一职能的相应机构和人员。柏林大学教授阿道夫?瓦格纳早在19世纪就提出:政府就其本性而言,有一种天然的扩张倾向,特别是其干预社会经济活动的公共部门在数量上和重要性上都具有一种内在的扩大趋势,它被西方经济学界称为“公共活动递增的瓦格纳定律”。政府的这种内在扩张性与社会对公共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更相契合,极易导致政府干预职能扩展和强化及其机构和人员的增长,由此而造成越来越大的预算规模和财政赤字,成为政府干预的昂贵成本。
(四)政府干预为寻租行为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寻租是个人或团体为了争取自身经济利益而对政府决策或政府施加影响,以争取有利于自身的再分配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即不增加任何社会财富和福利),如企业通过合法特别是非法的形式向政府争取优惠特惠,通过寻求政府对现有干预政策的改变而获得政府特许或其他政治庇护,垄断性地使用某种市场紧缺物资等。在这种情况下,大权在握的政府官员极有可能“受非法提供的金钱或其他报酬引诱,做出有利于提供报酬的人从而损害公众和公众利益的行为”。可见寻租因政府干预成为可能(政府干预因此被称为“租之母腹”),又必然因这种干预的过度且缺乏规范和监督而成为现实。其主要危害在于“不仅使生产经营者提高经济效率的动力消失,而且还极易导致整个经济的资源大量地耗费于寻租活动,并且通过贿赂和宗派活动增大经济中的交易费用。”从而成为政府干预失灵的一个重要根源。
(五)政府失灵还常源于政府决策的失误。政府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干预,实际上是一个涉及面很广、错综复杂的决策过程(或者说是公共政策的制订和执行过程)。正确的决策必须以充分可靠的信息为依据。但由于这种信息是在无数分散的个体行为者之间发生和传递,政府很难完全占有,加之现代社会化市场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增加了政府对信息的全面掌握和分析处理的难度。此种情况很容易导致政府决策的失误,并必然对市场经济的运作产生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正确的决策还需要决策者具备很高的素质。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必须基于对市场运行状况的准确判断,制定调控政策,采取必要手段,这在实践中是有相当难度的。即使判断准确,政策工具选择和搭配适当,于预力度也很难确定。而于预不足与干预过度,均会造成“政府失灵”。而现实中的政府官员很多并不具备上述决策素质和能力,这必然影响政府于预的效率和效果。
正因为政府的干预存在着上述缺陷,所以让政府干预成为替代市场的主导力量,其结果只能导致“政府失灵”,用“失灵的政府”去干预“失灵的市场”必然是败上加败,使失灵的市场进一步失灵。但客观存在的市场失灵又需要政府的积极干预,“守夜人”似的“消极”政府同样无补于市场失灵,同样会造成政府失灵。因此,政府不干预或干预乏力与政府于预过度均在摒弃之列。现实而合理的政府与市场间的关系应是在保证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以政府的干预之长弥补市场调节之短,同时又以市场调节之长来克服政府干预之短,从而实现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二无机制最优组合,即经济学家所推崇的“凸性组合”。为此,就需要政府从最大限度地消除导致政府失灵的根源入手,针对政府失灵的两个方面,采取切实措施(如确定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经济职能双向重塑的总体思路;从理顺政府利益关系入手保证政府干预的公正、超脱;规范政府于预职能及行为;加强对政府调控行为的监督;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程度;把竞争机制弓队政府调控的某些领域等),在克服和矫正市场失灵的同时,更要防止和纠补政府失灵。 赞同0| 评论 检举 | 2011-1-16 17:31 热心网友
第一,从经济上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包括私人经济在内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条件下运行的市场经济。现在,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市场经济,都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一些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原来的社会主义国家,也多是和私有化同时进行的。我国则是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实行市场经济的。既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又要实行市场经济,这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因此,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必须坚持和完善多种多样的公有制经济形式,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和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这样,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结构,特别是国有及由国家控股的大中型骨干企业,将会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优势,保证国民经济的合理布局,节约资源和市场有序运行。
第二,从政治上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由政府有力地进行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现代化建设,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安定,民主的发展,都要依靠党的领导。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条战线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都是在党的领导下的。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经途径,是一项艰难的开创性事业,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可能取得成功。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必须有政府的强有力的宏观调控,通过经济社会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为市场经济创造一个稳定、安全、有序、公正的社会经济环境。
第三,从奋斗目标上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原则。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以私有制为基础,财产的私人占有必然导致私人资本的无限扩张和社会的两极分化。而我国实行市场经济,虽然允许合理的收入差距,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最终是要达到共同富裕,不致于导致两极分化,“富的越富,贫的越贫”。这是因为:(1)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会使私人资本的膨胀受到制度的限制,凭借私人资本参与分配会被限制在一定范围,避免私人资本的扩张。(2)经济技术的发展,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有助于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减少不同地区、不同企业之间的非劳动因素造成的个人收入差距。(3)政府为了确保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性质,会通过各种宏观调控手段,来防止和纠正收入差距的过分扩大,保证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回答完毕。
❿ 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有哪几种手段
我国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
国家对市场经济干预、控制的手段以及干预的深度、广度,既与国情有关,也与市场经济发育成熟的情况有关。市场经济发育越是成熟,市场机制越是健全,市场体系越是完善,市场经济本身顺利运转的能力越强,国家对市场经济直接干预越少,与此相反,直接干预的越多。西方发达国家一般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对市场进行干预。
经济手段主要一般有四个方面,财政调节、信贷调节、价格调节及汇率调节。
1、财政调节,是指用财政政策来调控国民经济,具体地说,就是用扩张性财政政策和紧缩的财政政策来调控。但是我国去年使用的是稳健的财政政策,也就是经济学意义上的中性财政政策。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积极的财政政策功成身退,政策转型实属必然”。
2、信贷调节,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政府管理金融的机关,通过银行的信贷活动影响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行为,调节经济关系。一般情况下,当企业紧缩投资,可能降低经济增长速度时,政府应采取放宽贷款的措施;而当企业投资过热,增长速度可能超过国力,当供给过多时,政府则应压缩投资信贷额来抑制投资。
3、价格政策,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就是运用价值规律进行的调节,而且是以健全合理的价格机制和价格管理体制为前提,注重价值规律的调节。
4、汇率政策,是指通过调节汇率来影响本币与外币的兑换关系,进一步影响国际经济关系和国内经济关系。我国多年来一直通过汇率政策保证人民币的稳定与坚挺。亚洲金融危机之时中国依然顶住压力,做到人民币币值的稳定。
经济手段归纳起来有两方面的功能,即松和紧。松是指促进银根松动的措施,如减税,增加财政支出,增加信贷支出等;增是指使银根紧缩的措施,增税,减少财政支出和信贷支出等。这些都是我国在不同的经济时期,实现宏观调控的不同经济手段。
我国目前的市场还是非常不发达的初级市场,也可叫做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宏观调控的手段应适应中国国情,除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财政及信贷等方面的调节外,还应注重必要的法律手段、计划及必要的行政手段。
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调控经济,就是通过法律规范等行为准则规范经济活动主体行为和政府部门管理经济的程序,以规范经济活动,保护经济正常运行。国家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的实现方式主要应有相对于微观市场经济而言的间接和直接两类。间接方式主要是通过计划、利率、价格、财政、税收等手段来引导宏观经济的发展方向,结构,速度等,从而间接作用于和规范微观市场经济各主体的行为,如各种经济引导法法律规则;而实现宏观调控的直接方式则是通过以法律形式制定微观市场经济运作中对各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的监管规则而直接作用于微观市场经济关系,比如反垄断法律规则,各专业市场的主体行为规则等。我国宏观调控的法律主要是经济法,并有专家称经济法就是中国的宏观调控法。
计划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主要是指国家行政部门依照法律对经济活动主体进行管理。计划经济里也有市场,市场经济也有计划,这已是普遍得到认可的观点。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制定宏观指导计划,已是我国宏观调控中不能或缺的一个重要部分。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行政手段的运用已逐步减弱。但是我国市场经济并非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而是政府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行政手段的运用并非人们的主观偏好,而是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离不开行政手段,但不是无限制的滥用行政手段。是政府凭借政权力量,运用行政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必要的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