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经济法,企业在什么情况下资产减值
物价波动,使资产可收回成本(就是现在的价值)明显低于历史成本。
由于技术更新换代,使资产有较大可能报废(比如一项技术权利属于无形资产,但是科技进步迅速发展,很有可能导致这项技术能为企业带来利益的能力下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类似于机器设备,厂房之类的固定资产由于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会使这些固定资产的价值降低(机器设备也会旧啊,一旧就会使它的生产能力下降因此为企业带来利益的能力也会下降)其他的原因比如银行平均利率的增加等等并不太常见。
当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分为固定资产减值和无形资产价值。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因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而造成的损失。 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
⑵ 计提印花税时 计税依据是什么 我公司一会用所有收入 一会用主营业务收入 一会又用主营业务收入加原材
计提印花税确实是很多公司做法不同,一般是按合同来做,不过大多时候企业和税务局都达成了共识,用应收账借方,和应付账款贷方来计提的,他们用收入加材料也有道理的,只要达到缴税不偷税的目的就好,操作口径并不统一。
⑶ 工会经费的计提和上缴
工会经费的计提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工会经费的上缴,应分以下两种情况:
1、成立工会组织的,按工会经费按40%上缴上级工会组织。
2、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按全额上缴上级工会组织,一般工会经费返回企业基层工会的比例为60%。
上缴工会经费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工费经费计提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3)经济法有规定哪些东西要计提扩展阅读
工会经费的来源:
(1)会员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交纳的会费。
(2)工会举办的事业的收入。
(3)行政方面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拨交的经费。
(4)各级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行政的补助。在基层工会,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包括群众活动和事业方面、工会建设方面和工会行政工作方面,在县以上工会,工会经费开支范围还包括有国际活动方面和基本建设方面。
另外,工会经费开支还包括基层工会上交经费和县以上工会对下级工会补助支出两个方面。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査同级工会组织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向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存在争议的主要是针对2%工会经费部分。引起争议的直接原因是这部分经费不是通过工会会员以会费交纳的方式,是通过行政拨交的方式,从而引起人们对它的来源和实质存有分歧。争议主要有四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其本质属性应该是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也把它称之为劳动价值补偿),这是大多数人的观点,也是政府的观点;
第二种观点认为其本质属性应该是对剩余价值的分配,这是一小部分人的观点;
第三种观点认为其是属于生产资料的内容,这是极少数人的观点;
第四种意见认为是混合性的,认为既有属于劳动力价值的部分,也有属于生产资料的部分,这同样是一小部分人的观点。总的来说,观点主要集中在第一和第二种,并且是比较对立的。
⑷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有哪些
1、法律权利是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表现为权利享有者依照法律规定有权自主决定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和一旦被侵犯,有权请求国家予以法律保护。
2、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如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如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
3、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掌握票据的概念与特征、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行为、票据追索、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熟悉结算纪律、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4、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消费税征税范围、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熟悉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税收优惠、增值税征收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熟悉消费税纳税人、消费税税目、消费税征收管理。
5、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掌握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⑸ 每月为什么要计提工资以什么标准去计提
因为工资属于当期分配生产成本和各部门实际费用,是月终必要性的当中一项分录过程,因此无论工资是否当月发放都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计提。计提的标准:
1、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是指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应将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短期投资的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以收回的部分,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并计入存货跌价损失。
3、计提减值准备
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投资的减值准备,并冲抵投资收益。
4、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估计坏账损失,形成坏账准备,记入管理费用。待实际发生坏账时冲销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金额,使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反映扣减坏账后的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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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费用计提科目要视具体的企业性质:
一、生产型企业
生产工人的工资一般计入“产成品”,随产品销售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管理人员工资计入“管理费用”月未转入“本年利润”
二、非生产型企业
工资计入“管理费用”月未转入“本年利润”
⑹ 经济学中的折旧是什么意思
折旧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固定资产而使其损耗导致价值减少仅余一定残值,其原值与残值之差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耗费。
以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一般认为其在工作时的损耗是较为平均的,但在工作以外基本无法提供经济效益。实质上,工作量法是平均年限法的补充和延伸。
在平均年限法下,折旧的金额在折旧时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表现为一条平行于x轴的射线段(第一段起点在y轴上或第一象限),因此此时折旧是一种固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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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的折旧额,在各个使用年份或月份中都是相等的。其计算公式为: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原始价值-预计残值+预计清理费用)/预计使用年限
一定期间的固定资产应计折旧额与固定资产原值的比率称为固定资产折旧率。它反映一定期间固定资产价值的损耗程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00%。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净残值率)/折旧年限×100%。
使用年限法的特点是每年的折旧额相同,但是缺点是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资产的使用后期修理费和折旧额会大大高于固定资产购入的前几年,从而影响企业的所得税额和利润。
⑺ 未使用的机器设备要提折旧么
不需要的。
1、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食品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3)季节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2、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7)经济法有规定哪些东西要计提扩展阅读: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一般应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企业在实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
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
再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一、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二、固定资产处置的处理
(1)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
(2)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3)企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⑻ 会计做账里面的计提是什么意思
计提就是计算和提取。按规定的比率与规定的基数相乘计算提取,列入某科目。是指在一个规定的基数上(如支付的合法员工薪酬),乘以规定的比率(如应付福利费全国规定的都是工资的14%),按此方法计算出来的就是应提取的应付福利费过程,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就是对后一句话的解释。
会计做账也称会计实务,指会计进行帐务处理的过程,一般从填制凭证开始到编制报表结束的整个过程。
在过去计划经济年代里,会计只是被动的执行国家规定完成上述过程就可以,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经济业务不断创新,如何更准确、更合理地处理每一笔业务成为很多会计必修的一门技术。至此,会计作账就被赋予特殊的意义,不再局限过程而是解决如何做的更好。
⑼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资源税计税依据有哪些内容啊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资源税以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矿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数量为销售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移送时的自用数量为销售数量;自产自用包括生产自用和非生产自用;
3.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销售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4.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销售额和销售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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