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经济状态 > 经济适用房离婚如何分割

经济适用房离婚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22-02-17 20:46:09

A. 经济适用房离婚后如何划分

首先需要确定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是一方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确定了法定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归属后,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的问题就解决了一半。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参照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归谁。如果是夫妻个人财产的,则离婚经济适用房归个人所有。当然,夫妻协议经济适用房归谁的,按照协议的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B. 离婚后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分割如下:已满五年已取得完全产权、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法院组织竞价,价高者得;一方要房一方要钱的双方协商房价,由得房方补偿另一方。未满五年未取得完全产权、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处理,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不直接判决归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C. 离婚要怎么分割经济适用房

如果该经济适用房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离婚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该房子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D. 夫妻离婚的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分割如下:已满五年已取得完全产权、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法院组织竞价,价高者得;一方要房一方要钱的双方协商房价,由得房方补偿另一方。未满五年未取得完全产权、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处理,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不直接判决归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 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

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经济适用房,也可以诉讼分割。离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对经济适用房能达约定的,可以协议分割,对经济适用房达成分割协议;对经济适用房无法达成约定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经济适用房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F.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离婚时,经济适用房的分割如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G. 经济适用房离婚后怎么分割

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经济适用房,也可以诉讼分割。离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对经济适用房能达约定的,可以协议分割,对经济适用房达成分割协议;对经济适用房无法达成约定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经济适用房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阅读全文

与经济适用房离婚如何分割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事业单位面试后多久能出公示 浏览:705
中国人寿升级健康险是什么意思 浏览:633
象湖幸福时光小区环境怎么样 浏览:951
如何抓住婚姻命脉 浏览:915
婚姻线和智慧线中间的线是什么 浏览:912
鼠的故事打字游戏怎么玩 浏览:712
如何解决婚姻合作关系 浏览:272
事业单位考试多久可以进考场 浏览:694
幸福社区属于吉林市哪里 浏览:171
好幸福的一家三口呀呲牙怎么回复 浏览:788
一寸虫绘本故事告诉我们什么 浏览:722
事业单位私调什么意思 浏览:122
快手公布爱情怎么弄 浏览:508
一般健康人一天排尿多少毫升 浏览:406
长期投资经济增长会怎么样 浏览:538
爱情里称呼猪是什么时候 浏览:762
怎么样的爱情是甜蜜的 浏览:813
女狗男猴婚姻关系如何 浏览:529
快手上爱情卡怎么得 浏览:800
事业性收费有哪些学校 浏览: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