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级经济师的资格是什么机构给评审的呢
经济师在全国已实行以考代评,必须通过人事部组织的全国统考获得任职资格。
Ⅱ 副高级经济师由什么部门评审,评审通过后还需要考试吗
副高级经济师是各地自行组织的考试,具体考试形式、评审部门要看当地的政策。
Ⅲ 中级经济师职称如何评定
一、中级经济师考试科目一共考两科,分别是:
1、中级经济基础
2、专业知识与实务
专业实务一共分15个专业分别为:
中级金融专业、中级人力资源管理、中级财政税收、中级工商管理、中级建筑经济、中级房地产经济、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保险专业、中级农业经济、中级旅游经济、中级商业经济专业、中级运输经济(水路)、中级运输经济(公路)、中级运输经济(铁路)、中级运输经济(民航),考生只需要在15个专业中根据需要任选其一即可。
二、考试时间: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初。原则上只在地级以上城市设置考场,必要时可在县设置考场。
三、考试分数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满分140)
四、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1、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6、获大专层次专业证书,从事专业工作满七年。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Ⅳ 如果考得了中级经济师,算不算是中级职称是不是在哪个单位都认可
是的,中级经济师职称不需要评审,通过考试即可。只有高级经济师职称是考试加评审的方式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按照国家的政策,经济师属于以考代评,因此,通过了经济师的考试,就代表已经是中级职称,这个是人事局会颁发证书承认这个职称。但是单位是否有相应的评选作为聘用的条件,这个得看单位的管理规定。
Ⅳ 高级经济师职称怎么取得,应该归什么部门负责
咱们一年通过的中级啊,呵呵,高级是评定的,你发表几篇论文,到该评的时候,你们单位的管职称的会通知的,放心好了
Ⅵ 高级经济师评审哪个部门负责
发布评审通知→个人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向委员会提交材料→资格审核→举行评审会议/面试答辩→结果公示→公布评审通过名单
(考生注意:并不是每个地区都按照以上流程进行评审,各地评审流程还是有一定的区别,考生一定要清楚本地区的流程要求,严格按照流程次序和时间安排,准确、完整、真实的准备评审!)
步骤:
1、个人申报,递交材料
评审通知发布后,考生按要求进行申报,一般要求考生在网上进行申报,考生登录各地评审系统,填写、上传申报信息和材料。
2、单位组织推荐(非所有地区,以各地通知为准)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等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经公示(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职称工作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推荐。
3、向委员会提交材料
部分地区需要考生递交纸质版评审材料,考生应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
4、评审资格审核
考生递交评审材料后,评审主管部门会对参加评审人员的材料、资格进行审核,部分地区还会在官网进行公示。
5、评委会举行评审会议/组织面试答辩
评委会将通过举行评审会议、组织面试答辩等方式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Ⅶ 中级经济师证书是哪个机构颁发的
经济师是人事部发证。
“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要取得“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也称作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