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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经济发展表现在哪些行业

发布时间:2022-11-12 15:11:34

‘壹’ 清朝前期经济发展的表现有哪些

一、 清代前期的社会经济总量与家庭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二、 土地分配中出现的分散趋势显着
三、佃农中农化的倾向愈来愈明显
四、 农民经济向商品性生产和手工业生产倾斜以及农民小商品生产者化
五、市场网络的形成市场上物流的增长市场一体化与封建经济的繁荣
六、工商业经营中出现了近代化或现代化的因素
七、依附关系的松弛化与劳动的自由化
八、资本主义萌芽与由传统社会向近代或现代社会过渡的诸种因素
九、家庭劳动与雇佣劳动以及家庭劳动优越性的正面作用与负面作用

‘贰’ 清朝前期工商业繁荣表现在哪些方面

清朝前期工商业繁荣表现在:
1、手工业的发达
明末清初,因长期战乱,手工业生产也遭到严重破坏。大约经过五六十年的光景,到康熙中期以后,手工业才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
(1)丝织业在清代手工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当时江宁、苏州、杭州、佛山、广州等地的丝织业发达。虽然清朝统治者在江宁、苏、杭设有织造衙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江南丝织业的正常发展,但清代民间丝织业还是发展很快。如江宁的织机在乾、嘉时达到三万余张,而且比过去有许多改进,"织缎之机,名目百余",所产丝织品畅销全国。即使在偏远的贵州,丝织业也得到很大发展。道光时,贵州遵义绸"竟与吴绫、蜀锦争价于中州",招致了秦、晋、闽、粤各省客商竞来购买贩运。但整体而言,清代丝织业已落后于明代。
(2)清代的棉织业在江南一些地区也日益发达。
棉纺织工具有显着改进。如上海的纺纱脚车,可"一手三纱,以足运轮(名脚车),人劳而工敏"。织布机也有一些改进和革新。当时的棉布生产,无论数量或质量都比以前有很大提高。上海的"梭布,衣被天下,良贾多以此起家"。苏州的"益美字号",因大家誉其"布美,用者竞市","一年消布,约以百万匹",结果"十年富甲诸商,而布更遍行天下","二百年间,滇南漠北,无地不以益美为美也"。苏布"名称四方",可见信誉之广。无锡也盛产棉布,干隆时,"坐贾收之,捆载而贸于淮、扬、高、宝等处,一岁所交易,不下数十百万",有"布码头"之称。
(3)清代江西景德镇仍是全国制瓷业的最大中心。
到乾、嘉时,不说官窑,单"民窑二三百区,终岁烟火相望,工匠人夫不下数十余万"。除景德镇外其它各地的制瓷业也都发展起来。据统计,干隆时全国着名陶瓷品产地共有四十余处,遍布各地。如直隶武清、山东临清、江苏宜兴、福建德化、广东潮州等地的窑场,都有很大的规模,所产瓷器色彩鲜艳,精美异常。
(4)制糖业在台湾、福建、广东、四川等地都很发达。
康熙至乾、嘉之际,台湾的种蔗制糖极盛,每岁产蔗糖"六十余万篓","篓一百七八十斤",内销京津及江浙各省,外运南及吕宋,东至日本等国。广东的蔗糖也贩运四方。此外,浙江、江西、江苏等省的甘蔗种植和制糖行业,也日益发展起来。
(5)矿冶业在清代也有进一步发展。
云南的铜矿,贵州的铅矿,广东、山西、河南、山东的铁矿,开采的规模都比较大。
如云南的铜矿,至乾、嘉极盛时,全省开办的铜厂有三百多处。其中有官督商办的大厂,也有私营的小厂。"从前大厂(砂丁)率七八万人,小厂亦万余人,合计通省厂丁,无虑数百十万,皆各省穷民来厂谋食"。1740年(干隆五年)至1811年(嘉庆十六年)间,云南铜矿的最高年产量达到1467万余斤。
干隆时,贵州铅矿年产黑铅也达到1400多万斤。广东的铁冶规模也很大。广东佛山镇的铁器制造业也很发达。那里有铸锅业、炒铁业、制铁线业、制钉业和制针业等行业,而尤以铸锅业最为有名。所铸铁锅不仅行销国内各地,而且也大量输出国外。
2、商业的繁荣
商业的持续繁荣是商人阶层日趋稳定的表现。
(1)清代前期,商业贸易十分繁荣,各种商品行销海内外,四方流通联系更加密切。
如河南、东北的棉花供销各地,而棉花却又仰给于外省。广东佛山镇的各种铁器,行销全国,当时有"佛山之冶遍天下"的说法,其他如苏州的丝、棉织品,南京的绸缎,景德镇的瓷器,广东、台湾的蔗糖,安徽、福建、湖南的茶,也都行销各地。
(2)特别是江南丝织品,清代比明代有更广大的国内外市场。例如南京所产的绸缎,几乎行销遍全国。当时中国的手工业产值占全世界工业、手工业产值的30%。
棉桑等经济作物只准种在"不可以种植五谷之处"。粮食以外的作物尚且要禁,何况工商。清朝皇帝认为"市肆之中多一工作之人,则田亩之中少一耕稼之人",多次表示"招商开厂……断不可行","矿厂除严禁之外,无二议也"(中国历代君主都是这样认为的,主要是由于当时生产力所决定) 。
(3)北京是全国性的贸易城。
(4)最活跃的是徽商。
徽州人外出贸易的传统根深蒂固:“其俗,男子受室后,尊者即督令行贾,无赢折皆不得速归,久者数十年,近亦逾纪。”
①故“起家至陶猗者不可指屈”
②其经营的种类很多。
(5)晋商。
康熙二十八年(1689),玄烨南巡途中的上谕指出:“夙闻东南巨商大贾,号称辐辏,今朕行历吴越州郡,察其市肆,贸迁多系晋省之人。”
①然而晋商的活动地区也并不限于吴越。 再次是陕商。“陕地繁华,以三原、泾阳为第一,其人多服贾吴中”
②陕商在江浙地区经营棉布业,历史悠久,规模并不亚于晋商。此外,陕西邻近四川,当时蜀中移民,首推湖广,陕西次之,因而陕商在四川颇有势力。清代前期,四川井盐发展较快,但“川省各厂井灶,秦人十居七八,蜀人十居二三”
③自流井的钱庄业肇始于雍乾之际,大半为陕商操纵,着名的西秦会馆(今自贡盐业历史博物馆),亦为陕商集资修建,捐银商号多达152家。他们既投资盐井钻凿,又从事井盐贩运,两者皆获利甚丰。

‘叁’ 明清时期商业发展的表现有什么

主要表现如下:

1.明末清初资本主义的萌芽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商品经济空前活跃。明朝中后期,在江南一些丝织业发达的城市如苏州等,产生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清朝时有了缓慢发展,范围扩大,部门增多,手工工场的规模扩大。但始终在萌芽状态中徘徊,整个生产始终未能进入工场手工业阶段,其力量远不足以分解封建生产方式,在全国范围内,自然经济仍占主导地位。

2.重农抑商政策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在社会价值上,统治者反复强调农业为本业,商业为末业,强化本末意识;在土地问题E,采取抑制兼并的政策,防止农民大量破产,稳固农业生产基础;在制度方面,强化户籍管理,限制人口流动;从多方面限制商人和商业活动。在封建社会前期,重农抑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农业人口的稳定,推动农业经济向前发展;有利于保障国家的安全,维护政治的稳定,巩固君主的地位。但统治者把工商业与农业对立起来,运用政治手段压制工商业发展,其结果必然打乱社会经济结构的内部平衡,阻碍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农业生产长期停留在自然经济水平上,违反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

3.中国明朝资本主义已经萌芽,导致中国没有进入资本主义社会的不是强盗,而是满清。明朝,虽迁都北京但首都的繁华程度仍不及苏、杭。当时就有谚语:“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各地的商人纷纷到江南一带做生意。

4.在明朝中后期全国大部分地区还在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导地位时,苏、杭两地贸易兴旺、商业发达、人口众多。传统的自给自足已不能满足商品经济繁荣的大都市的发展。曾经江南失去土地、一无所有的农民涌进苏、杭两地只能接受做生意人的雇佣。在这样一种雇佣和被雇佣历史条件下资本主义开始萌芽。

就其表现形式一纺织业为例:

1.明朝小说《醒世恒言》记载了苏州小户人家施复夫妇靠一张织机起家。十年以后积累千金,随改两所机房,购织机四十张雇人织绸。这便是早期治本家的典型版本。

2.而被雇佣的工人在当时的苏州城里随处可见。他们清晨聚集,等待雇佣。一旦工作即受剥削与劳做只苦。通常清早工作直至深夜。他们计日向雇主领取微薄工钱。而不没有被雇佣者则完全有可能被活活饿死。他们是“得业则生,失业则死”的阶级群体。

3.在当时的江南纺织尤为发达,有钱人出钱办机房工场。无钱人只能辛苦劳作。这便是历史中的“机户出资,机工出力。”的资本主义性质下的生产关系。

参考资料:明清简史

‘肆’ 清朝前期社会经济的发展

清朝前期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清初的统治者都十分重视农业生产,大力推行垦荒政策,使农业生产很快得到恢复,并有了较大的发展,为清朝前期的兴盛奠定了基础。农业生产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农业产品品种和产量的增加,也对手工业和城镇商品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推动的作用。

二、手工业的发展

手工业:清朝前期,丝织业、棉织业、印染业、矿冶业、制瓷业、制糖业、制茶业等手工业都有很大的发展。当时已出现了比较成熟的手工业工场,其中有些颇具规模,如江宁(今江苏南京)着名的机户李扁担、李东阳等。

三、商业的发展

清朝前期的商业很发达,陆路和水运的商旅往来频繁,各地的商品贸易十分兴盛,形成了由农村集市、城镇市场、区域性市场和全国性市场组成的商业网。

四、人口的增长

干隆末年,全国人口发展到3亿,占当时世界总人口的1/3。

‘伍’ 清朝末期的经济是怎样的

一、清末经济立法的产生及发展阶段(一)甲午战争后到清末"新政"前的经济立法
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的洋务运动开始了中国近代机器工业,但此时的工业尤其是采矿、航运、铁路等大型产业部门仍然是由政府以官办的形式垄断经营。这些官办企业的组织形式、管理及经营方法与古代官营手工业作坊或官办矿场并无质的分别。除工业、运输业有一定的发展外,其他近代经济部门如银行业还尚未萌芽,因而以调整近代经济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近代经济立法当然也没有发生。到七十年代,继承了古代官办手工业的一切弊端的官办企业陷入了困境,再加上政府委派的企业管理人员对近代机器工业的无知,它们几乎已经无法进行再生产。甲午战败以后,清政府财政更加困难,对官办企业不可能继续投资。这一局势迫使清朝政府改变原来完全由国家垄断一切重要产业的经济体制,迫使其允许私商参与上述产业的兴办,因而具有近代化色彩的经济管理法规应运而生。
这一时期制定颁布的主要经济法规有:1898年公布的《内港行船章程》、1898年8月颁行的《矿务铁路公共章程》以及1897年颁布的《振兴工艺给奖章程》。上述法规分别对私商开放了新式轮船在内河的自由营运与贸易,以及采矿、铁路运输的经营。
(二)清末"新政"时期的经济立法
庚子变乱后,清政府为应付政治与财政危机,宣布实行"新政"。因经济体制的改革较之于政治体制的改革相对安全些,因而"新政"首先是从经济体制的改革开始。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改革传统的工商管理体制,进一步放宽对私人资本参与近代工商业的限制,制定法律鼓励私人资本投资并保障其利益,兴办近代金融业等等。其主要的经济立法如下表:

1903--1911年清末公布的主要经济法规一览表类别法规名称公布时间综合性法规《商人通例》与《公司律》1904年1月21日《破产律》1906年4月25日部门经济法规商标与专利法规《呈请专利办法》1904年6月23日《改订商标条例》1904年财政法规《试办全国预算暂行章程》1911年2月12日《清理财政办法》1908年12月21日《清理财政章程》1909年1月11日金融法规《试办银行章程》1904年3月《通用银钱票暂行章程》1909年7月23日《大清银行则例》1908年2月17日《交通银行则例》1907年12月8日《银行通行则例》1908年2月17日《币制则例》1910年5月23日《兑换纸币则例》1910年6月16日矿业法规《筹办矿务章程》1902年3月17日《矿务暂行章程》1904年3月17日《大清国矿务正章》1907年9月20日交通运输法规《重订铁路简明章程》1903年12月2日社团法规《商会简明章程》1904年1月11日《商船公会章程》1906年2月11日《农会简明章程》1907年10月20日
二、清末经济立法初步构建了中国近代化的经济制度体系(一)工商管理体制的近代化
19世纪60年代以前,清政府掌管全国工商与财经事务的职能机构分为三大系统:管理全国官营手工业的工部系统、管理全国税收及专卖的户部系统以及负责宫廷、皇族工商及财经事务的内务府系统。这种工商管理体制的弊端在于:其一,工部与户部对官营手工业的管理采用的完全是行政的方法,对工商资源的配置完全基于国家的需要而不是从社会利益,更不是顺应市场的需要安排;其二,户部对私营工商业所关心的只是收取税款,以及尽可能的限制,以保证国营手工业与专卖利润,而完全缺乏服务的职能;其三,内务府的设置不仅使工商管理机构重叠设置,而且使工商行政管理与市场需要更趋背离;其四,工部与户部都缺乏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系统,如户部内部不是依经济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单元分司,而是以省为单元分设14清吏司,从而形成了以分散管理地方为主的管理模式,而各地方的经济管理权主要掌握在督抚手中,不利于经济的统一,因而也就不利于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而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又是近代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形成的重要前提。
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后,清政府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掌管一切洋务包括通商事务。后来,总理衙门的职掌逐渐扩张,凡有关铁路、电报、关税、矿务、制造、贸易等近代工商事务均由其掌管。但这一体制具有很明显的弊端。首先,总理衙门对近代工商经济的管理只是兼职而并非专门机构;其次,其下所设南、北洋通商事务大臣仍以地域而不是以经济部门为单元进行管理,比如对铁路、通讯等事务,还是由南洋大臣、北洋大臣分别在所辖区域内行使管理权,事权仍无法统一。
甲午战争以后,在维新派的促动下,清朝政府对工商管理体制进行了有限的改革,开始根据近代经济部门的分类设立矿务铁路总局,管理矿务和铁路;设立农工商总局,管理农工商事务;各省设立商务局管理本省商务。这一次改革初步改变了经济管理主要以地域为单元的模式,开始尝试以经济部门为单元实行系统管理,并从单纯的行政型控制渐变为含服务性的管理。根据总理衙门奏请在各省设立商务局的奏折所言,商务局的职责是"将该省物产行情,综其损益,逐细讲求。其与洋商关涉者,丝茶为大宗,近则织布、纺纱、制糖、造纸、自来水、洋胰子诸业,考其利病,何者可以敌洋商,何者可以广销路,……经督抚为之提倡" 。但这一改革是有限的。首先,上述机构在职能上很不明确,还未能完全摆脱古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兼行政与经营于一体的模式。光绪皇帝在颁发成立矿务铁路总局的上谕时,只是笼统地说"所有各省开矿筑路一切公司事宜,俱归管理",其后颁布的《矿务铁路公共章程》也没有就铁路总公司、矿务局与矿务铁路总局的关系作出明确规定。从各省商务局的实际活动看,商务局既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同时又可从事经营活动。1896年初,张之洞奏准用息借商款60万两,另加息借官款,作为设立苏州商务局的股本,从事商业经营。山西商务局根据它的集股章程,负责"一切招商集股事宜"。这样的商务局,更象是一个官督商办的公司,而不是政府管理商务的机关。其次,新体制也并未能完全打破经济管理以地方为主的传统格局。如在关于设立农工商总局的上谕中没有说明总局与各省由督抚设立的农工商分局之间的隶属关系,各省农工商分局被控制在督抚手中。最后,新的经济管理机关的权力非常有限。如各省商务局的职能性质主要还不是行政机构,而只是向督抚提供信息的咨询机构;关于农工商总局的职权,上谕也仅规定为对农工商事务"随时考察"具奏,显然它还不具备统一管理全国农工商事务的权力。戊戌变法失败后,农工商总局即被取消。
20世纪初,清政府实行"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于1903年8月设立商部,作为统辖全国农工矿商诸业的最高领导机构。商部仿日本下分设保惠、平均、通艺、会计四司,分别管理招商、农务、路矿、工商等方面事务。新设商部要求实行服务性管理,要求在"所有商人求见或投递禀牍及面诉商情自当输诚以待,破除京外衙门吏阻隔之弊"。1906年7月实行官制改革时将商部改为农工商部。1907年6月,将原属农工商部的交通及邮政事务单独划出,新设邮传部作为最高交通运输管理机关。地方商务管理机关则渐有垂直之象,先是商务局改隶商部与地方督抚双重领导,其后于1908年5月各省设立的劝业道也被置于督抚与商部双重管辖之下。
"新政"时期工商管理体制的又一重大变化是设立商会,实行商会自治管理。中国古代自唐朝始,政府要求同一地区的同业商人组织行会,一方面负责管理本行对内对外事务,另一方面又代表本行业商人接受政府分配的各项摊派任务。其对本行业的管理主要出于维护本地区本行业的行业垄断利益,对本行业成员的原料、市场及生产规模实行限制性分配,不允许行业外人员从事本行经营,以避免内外竞争,因而具有较强的行业与地域狭隘性。此外,由于行会为政府所扶持,因而也是政府勒夺商人的一个中介机构。1904年1月公布的《商会简明章程》改变了古代这种狭隘的行业管理模式。首先,商会是更大地域范围内所有工商业者的联合会,不再是较小地域某一具体行业的组织。依《商会简明章程》,商会最高可于省范围内组织。其次,商会的对工商业的管理方法不再是行会的壁垒式限制性管理,而是广泛地联络工商业者,为工商业者提供诸工商信息、商务合同公证、商务仲裁以及引导商家采用新式记帐方法等项服务,以促进工商各行业的共同发展。再次,商会还应当协助政府对工商业活动实行调控,对商人"攸关民生日用各物,无故高抬藉端垄断等情",予以稽查并适当处理,以维护社会利益。
北洋政府直接继承并发展了清末确立的近代工商管理体制。1912年,主管工商业、农业与交通的三大经济部门的分别确定为工商部、农林部与交通部。1913年,工商与农林两部并为农商部,与清末无异。至于商会自治管理体制,1915年北洋政府修订公布《商会法》不仅重申了商会参与工商管理的职能,而且还明确规定,"(省)总商会、商会得联合组织全国商会联合会",进一步将商会的组织范围扩展到全国。
(二)初步实行了从行政特许经济到自由主义法制经济的转型鸦片战争以后的清朝被迫开放了对外贸易,但对国内的工商业经济仍然很大程度地保留了古代的行政特许权制度。如在甲午战争以前,矿业、铁路、轮船运输等仍只能由政府经营,私商经营必须获得政府的行政特许,如1872年清政府同意以民营企业身份出现的轮船招商局向政府作若干"报效"为条件,特许其开办轮船运输。其他工商业虽一般允许私商经营,但也存在着不成文的"专利"垄断特许制度。如上海机器织布局获得了"十年之内只准华商附股搭办,不准另行设局"的专利,以致"从1882年到1891年的十年时间,中国没有出现一家私人资本主义纺织厂";天津电报局成立时,获得了清政府批准的经营商用电线和架设电线的专项特权。甲午战争以后,尤其是清末实行新政以来,清政府在绝大部分经济领域实行了较大程度的开放,允许并鼓励私商自由经营,初步形成了资本主义自由经营倾向。
1895年,清廷电令各省督抚准许"内河行小轮以杜洋轮攘利",但尚未制定为法律。1898年,清政府始公布《内港行船章程》,规定"中国内港嗣后均准特在口岸注册之华各项轮船,任便按后列之章,专作内港贸易"。1896年初,御史王鹏运奏请清政府"特谕天下,凡有矿之地,一律准民招商集股,呈请开采,地方官认真保护,不得阻挠",为清政府批准。1898年8月颁行的《矿务铁路公共章程》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赋予了私商自由经办铁路与采矿的权利。
(三)开始引入了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组织形式--公司制,并将其法律化在十九世纪中期以前,中国民营经济组织的最高形式就是合伙。因合伙形式是一种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联合,因而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首先,合伙制共同经营的特点限制了资金筹集的规模,难以满足近代工商业社会化生产对资金的需要;其次,合伙制要求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风险很大的无限与连带的清偿责任,从而影响到投资者的积极性;最后,合伙企业的经营决策由各合伙人协商一致通过方能作出,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情况与激烈的市场竞争。由于合伙制的局限,再加上清政府对早期军事工业及其配套的民用工业的垄断政策,因而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以前清朝近代工业的组织形式仍以官办为主,民营企业极少。
洋务运动中的官办企业继承了古代官办手工作坊的一切弊端,再加上政府委派的官办企业管理人员对近代机器工业的无知,造成了官办企业无法进行哪怕是简单的再生产,故而清政府不得不引入了西方公司制中的股份制,将官办企业租赁给私商,或在官办企业中注入商股。最早引入私商股份的是1872年成立的轮船招商局。到甲午战争前,就已经形成了清末第一次"公司热"。
为了保证政府对这些股份化公司的控制,清朝廷迟迟不愿意颁布以保障商股利益,限制公权干预公司营运为主旨的公司法,而是以权利义务关系极其模糊的所谓官督商办与官商合办的体制来操纵这些实行了股份化的企业。所谓"官督商办",即公司资本全部由私商以股份方式筹集,但股东权利必须受政府的监督乃至干预。对这种企业管理模式,李鸿章在1872年在轮船招商局成立时概括了其大致原则。他说:"由官总其大纲,察其利病,而听该商等自立条议,悦服众商";"所有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由于清朝政府对官督商办的企业管理体制缺乏明确具体的法规,因而作为洋务专家的李鸿章的上述表述遂成为清朝官督商办制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虽引入了股份公司制,但却与西方近代真正的股份公司制度有着很大的区别。西方的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来自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上即使是政府股东也只能依其出资份额享有权利,政府对公司的具体经营事务并无干涉之权。但在李鸿章确定的上述原则中,政府即使不投入任何股份,也有权干预公司经营,而且对公司盈亏不负任何责任。此外,由于没有相应的法规明确规定官商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必然导致政府委派到公司的官员尽可能地扩张其权力,从而造成官商之间更多的纠纷与矛盾。实际情况则是,在官督商办公司里,公司的总办(督办)、会办、帮办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由大宪札委";商股则完全处于无权地位,"一切惟总办之言是听","商股虽经入股,不啻途人,即岁终分利,亦无非仰人鼻息;局费之当裁否?司事之当用与否?皆不得过问";许多公司都不按期召开股东大会,即使召开股东大会,"但都是敷衍塞责而已"。近代《公司法》的缺乏还使得各公司没有独立从事民事活动的法人资格,从而任官宰割;不可能形成体现近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人员的权力相互分立,相互制约的运作机制,其衰败的结果也就成为必然。投资者的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障,以及公司的因无序运作造成的衰败使得公司形象大受影响,"人人视公司、股份为畏途"。晚清兴起的第一次"公司热"很快消退下去了。

‘陆’ 明清时期农业手工业商业发展的表现极其特点是什么

一、农业
(1)土地制度——租佃制普及全国,成为农村经济中的主要形式,佃农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减弱
(2)农作物——农耕经济高度发展,双季稻大面积扩种,玉米、番薯等高产作物引进和推广,棉花广泛种植
二、手工业
(1)明中期以后,官营手工业衰落,私营手工业占据主导地位,江南地区手工业部门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以雇用劳动为标志),但发展缓慢
(2)金属冶炼原料——明朝流行用焦炭冶炼
(3)棉纺织业——松江在元明时期成为棉纺织中心,明后期棉布成为主要衣料(
4)制瓷业:明——斗彩和五彩瓷;清——粉彩和珐琅彩
三、商业
(1)形成一批以经济功能为主的商业市镇
(2)货币——白银广泛流通
(3)农副产品大量投入市场
(4)区域性的商人群体实力增强
(5)统治阶级实行重农抑商、闭关锁国政策

‘柒’ 明清经济发展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明清经济发展主要表现在:
1.农业:
明代从国外引进的新物种──玉米、甘薯、马铃薯、花生和向日葵。
2.手工业:
(1)棉纺织业在明代已从南方推向北方。
(2)苏州是明代的丝织业中心,南京后来居上。
(3)景德镇是全国的制瓷中心(青花瓷器),畅销海内外。
3.商业: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空前活跃。北京和南京是全国性的贸易城市。
4.资本主义萌芽:
明朝中期以后,苏州、松江等地的纺织业中,出现了许多以生产商品为目的的机户。
他们开设机房,雇用机工进行生产,出现了“机户出资,机工出力”的生产方式。机户是早期的资本家,机工是早期的雇佣工人。他们之间这种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是一种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关系。
拓展资料:
清朝经济
清朝经济较弱,人口大减,干隆时期恢复到2亿,相对使粮食作物的产量需要更加提升。清朝采取开垦荒地、移民边区及推广新作物以提高生产量。由于国内与国外的贸易提升,经济农业也相对发达。手工业方面改工匠的徭役制为代税役制。产业以纺织和瓷器业为重,棉织业超越丝织业,瓷器以珐琅画在瓷胎上,江西景德镇为瓷器中心。
清朝商业发达,分成十大商帮。其中晋商、徽商支配中国的金融业,闽商、潮商掌握海外贸易。清朝曾实施海禁政策,直到收复台湾后,沿海贸易才稍为活络,货币方面采银铜双本位制。康熙晚期为防止民变,推行禁矿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工商业的发展。
货币制度
清朝货币大体上采银两与铜钱并用的银铜双本位制,大数用银,小数用钱,但银的地位更见重要。因海外贸易发达,白银大量从国外输入,康雍乾盛世流通的外国银元除西班牙银元外,还有葡萄牙银元、威尼斯银元、荷兰银元、法国银元等。
鸦片战争前后,需要固定形式的银币出现,正式使用机器铸造银币则是鸦片战争以后的事。鸦片战争前,由于英国将大量鸦片销入中国,导致中国白银大量外流,需要更多的铜钱才能换取白银。
由于白银是百姓纳税的固定货币,这带动了通货膨胀,严重恶化经济。使得曾经于1651年顺治帝发行纸币,到1843年咸丰帝又发行大清宝钞与户部官票等纸币,以稳定清朝经济。

‘捌’ 清代经济状况

你问的是清代前期的经济状况吧。
一、清朝前期农业:继续发展。
1.耕地面积的扩大与人口的增长;
2.粮食产量的大幅度提高;
3.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扩大。

二、清朝前期工商业:繁盛。
云南的采铜业,苏州、南京、广州的丝织业和景德镇的制瓷业。

三、清朝前期的商业:商品经济发达,明末已经产生的前期资本主义萌芽继续缓慢发展。
具体表现:1.具有资本主义萌芽的手工业部门和地区,比明朝增多。除了苏州的丝织业以外,云南的采矿业、四川的制盐业、台湾的制糖业、陕西的伐木业、北京的采煤业也都出现了雇佣关系;
2.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手工工场,规模比明朝扩大。
如江南的丝织工场,有的已拥有五六百台织机;
3.许多大商人向手工业生产投资。
如江南有些大商人,把织机和原料交给小机户,付给报酬,织出丝织后再收上来出售赚钱。这样,他们就把小机户变成雇佣工人,自己则同大机户一样,成为早期的资本家。教

‘玖’ 明清时期,我国经济高度繁荣,农业,手工业,商业和社会生活有什么表现

明清时期我国农耕经济高度发展,农业的发展使手工业出现繁荣,私营手工业在明中后 期占主导地位,并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手工业的繁荣再加上世界白银的流入,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具体表现为:商业资本活跃、一批以经济功能为主的工商业市镇的兴起,区域性商人群体的形成。但统治阶级却采取重农抑商、闭关锁国政策,从而使中国失去发展经济的大好机遇。另外这一时期,虽然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 但只出现在局部地区、个别行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全国仍居主导地位。总之,在明中后期中国出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时候,西方已经开辟了新航路,对外殖民扩张。当清朝中国闭关锁国愈演愈烈的时候,西方已开始进行工业革命,并四处抢占原料产地和商品销售市场。中国日益落后于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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