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经济适用房多少钱一平方
各地区和各单位逗不一样。我们在西昌。这几年修的经济适用房有3000多的。有1200的,你们那里就要看地方标准了
② 经济适用房一般面积是多大,价格多少钱
按照建设部等国家七部委联合颁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的比例,并进行严格管理。
经适房面积以60平米两居为主体。各个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国家规定基础上进行详细规划。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建设的经济适用房,60平米的两居要占总体项目规划的70%左右,20%的一居室,10%左右的三居室。一居室面积大约在40--50平米左右,三居室面积在70平米左右。
经济适用房几乎没有3居室以上的建设规划,也很少有复式楼层的设计。
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条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第二十一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三条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本监审,全面掌握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及利润变动情况,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做到质价相符。
由于城市和城市之间的消费收入水平有差距,经济适用房价格没有制定国家统一价,而是由各个县、市针对本地经济状况制定的价格标准。比如北京市经济适用房价格在4800--6000元之间,成都市在3000元左右。
③ 经济适用房一般多少钱一平方
从沈阳市政府了解到,今年该市经济适用房最高限价每平方米不得高于2980元。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但是你得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
1、本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年以上,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仍正常缴存;
2、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并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及文件;
3、有相当于购房全部价款(不含配套费)30%(二手房40%)以上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房屋保险;
6、借款人购买期房的,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证书之前,由开发单位提供担保;
注:所购住房的开发单位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7、符合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④ 申请经济适用房要交多少钱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销售经济适用房时,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申请条件,由地方制定细则,下面以杭州为例详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其它地方具体申请条件根据当地相关政策确定。
⑤ 天津经济适用房价格大概是多少
差不多7000左右吧 二手房现在是很抢手的 你可以去看看网上的信息 都说58同城上的信息不错的 你可以搜下“天津二手房 58同城”好多信息 自己好好看看吧
⑥ 天津现在或未来一年之内里哪的经济适用房均价大概多少两室和一室 最小的各是多少平米
秋丽家园位于东丽区张贵庄路北侧,均价4062
元/平方米,一室最小54.03㎡,二室最小66.12㎡。咨询电话23131988
秋晨家园经济适用房项目坐落于北辰区志成路中环线东侧,平均售价4001元/平方米.不过选房顺序卡已全部发放完毕,正在进行按号选房工作
双港新家园首个经济适用房正处于方案设计阶段,一旦具备条件,将立即开工建设并尽早实现上市销售。双港新家园经济适用房示范小区坐落于双港新家园居住区(西区)5号地,户型为一室和二室小户型。一室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左右,二室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左右
⑦ 天津经济适用房条件
凡具有天津市中心城区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于 2003年 1月 1日以后拆迁的;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 2倍的(今年为 42000元);拆迁家庭实行货币安置的,拆迁补偿安置费评估价格低于 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此外,今年 9月 1日以后拆迁的远年立户住人违章建筑,其居住家庭在与拆迁单位签订《远年立户住人违章拆迁安置补助协议》后,也可申请配租经济租赁房和购买经济适用房。所谓远年立户住人违章建筑,是指 1990年 4月 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建造的、长期住人并落有正式户籍的房屋。
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
1、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在2004年1月1日以后拆迁。
2、家庭上年收入低于4.2万元。
3、实行货币安置的拆迁户,平房拆迁补偿安置费低于10万元、楼房低于18万元,且他处无住房。
本市目前推出的5片47.6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平均销售价格为2900元——3400元/平方米,今年新建房价格也将控制在这一区间,比周边商品房售价平均低500——1000元/平方米
天津市中心城区2009年新开工经济适用房地块:
河西区:蔬菜公司地块
南开区:第八仪表厂、橡胶制品六厂地块
河东区:丰盛园二期、津塘路北侧糖精厂、中山门、二号桥一商学校旁、板钳工具六厂、第一香料厂、中山门和静家园地块
河北区:动力机仓库、幸福道南、汽车配件七厂、机车车辆厂、机床锻件厂地块
红桥区:西于庄农工商、中药饮片厂、海洋化工厂、双环邨地块
天津市中心城区2009年竣工经济适用住房地块:
南开区:第四餐具厂地块
河东区:板钳工具六厂、增兴窑供热站、国强里8号楼、马场营房地块
河北区:幸福道南、志成道粮贸运输公司、南口路东片平房、河北制药厂、东方化工厂、志成道敬贤里地块
红桥区:双环邨益春里、团结路西侧、丁字沽一号路、邵公庄、医药保健品仓库、双环村悦春里地块
⑧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需要什么条件呢大概需要多少钱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⑨ 天津市经济适用房
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收入属中低收入水平;
3、未参加房改或房改面积未达到应享受标准的80%的;
4、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被拆迁居民家庭和组织实施危旧房改造项目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每个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限购一套经济适用房。未婚的应年满25周岁。
但是目前每个城市的经济适用房都是供不应求。
经济适用房是指以微利价出售给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商品房。它是
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
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
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
实用效果。
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折让费、
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
息、税金、1%一3%的管理费。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
成本价由 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
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
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定期公布不得擅自
提价销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三条 从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实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坚持“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分别决策”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经济适用住房指导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指导、监督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规划、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第七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做好市场需求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编制本地区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
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计划、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做好项目储备,为逐年滚动开发创造条件。
第八条 市、县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项目储备情况,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用地计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中央和国家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军队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属地化管理。其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经所属主管部门批准后,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统一管理。
第二章 优惠政策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变相搞商品房开发。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第十一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提供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证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不得上浮。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第十二条 用于个人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可优先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发放。
第三章 开发建设
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应当按照政府组织协调、企业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项目法人招标,参与招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资本金、良好的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
哥们儿,给你一个天津市河北区政务网的网址,你上去看一下,上面应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