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经济纠纷与刑事责任
这确实是刑事案件。你会受到调查,但相信警署是会辨明哪些人是无关的,哪些人才真正是涉案人员。
‘贰’ 经济纠纷的法律责任认定
1:借款合同中没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是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第二款规定,因为合同中不仅仅有保证人的签字同意,还有相关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约定,因此应当按照协议承担责任。
3:债权人可以以借款人或者保证人作为被告,也可以把双方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具体可以根据那一方有还款能力来决定以谁作为被告。一般来说以双方作为被告有更大的权利救济可能。
无论是借款人还是保证人都有责任偿还全部本金、利息以及因为追缴债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的义务
4:关于可以主张的金额。
首先是剩余的借款,就是扣除借款人已经偿还的部分。
其次,从2008年8月31日至借款人转帐之前期间,对于未偿还部分的利息。就是90000*当时银行利率*超期的天数/365,加上(90000-1000)*当时银行利率*超期的天数/365,加上(89000-2000)*当时银行利率*超期的天数/365,加上(87000-2000)*当时银行利率*超期的天数/365,以上四次之和。也就是说,假如借款人9月30日还1000,10月31日还2000,11月30日还2000,利息计算就是:90000*当时银行利率*30/365,加上89000*当时银行利率*30/365,加上87000*当时银行利率*30/365,加上85000*当时银行利率*2008年12月到起诉前一天天数/365。
因为协议中约定了利率,所以可以按照上面所说的4倍同期利率来执行。至于说同期利率的确定,下面有一个表格,可以参照以下。具体按照那一种来算,是一年的还是半年的还是三年的可以自己决定,可以按照最高的来主张,不过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的,如果逾期的时间不长,法院也不会按照那么高的利率判决。
再次,违约金的主张。按照协议,可以主张违约金。只要借款人没有还清借款,从借款到期一直到起诉之日的前一天都可以计算在内。用天数*0.005*90000计算。
还有,因为追缴债务所带来的一切费用,比如交通费、食宿费等只要有发票之类的证明都可以主张。
最后,诉讼费用可以要求被告承担。
因为你提供的时间和还款信息不清楚,所以只能说到此了。以下是利率参考表。
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单位:年利率%
六个月以内 六个月至一年 一至三年 三至五年 五年以上
2007.12.21 6.57 7.47 7.56 7.74 7.83
2008.09.16 6.21 7.20 7.29 7.56 7.74
2008.10.09 6.12 6.93 7.02 7.29 7.47
2008.10.30 6.03 6.66 6.75 7.02 7.20
2008.11.27 5.04 5.58 5.67 5.94 6.12
2008.12.23 4.86 5.31 5.40 5.76 5.94
上网时间:2008-12-22 17:28:00
‘叁’ 民事经济纠纷,到强制执行阶段了,如还不完欠款,会拘留60岁以上老人吗
按照法律规定,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而拒不执行的,法院有权利对被执行人司法拘留。实践中是否采取拘留措施,需要由法院裁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四条 不履行协助调查或执行义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第一百一十五条 罚款和拘留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第一百一十七条 强制措施决定权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3)经济纠纷多少岁免责扩展阅读
案例:
日前,记者从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获悉,某餐馆老板郭某因拒缴燃气费两年被该院司法拘留,并对欠款强制执行。10月16日,郭某缴清燃气费欠款23200.65元后,才被青山湖区法院释放。该案也是南昌首次对燃气用户动用法律手段进行追缴。
2016年5月24日,南昌燃气集团燃气稽查队在日常巡查中查到位于北京东路世纪风情三期沿街的一家餐饮店私接私改燃气设施,存在有表无户情况,且燃气表字数已走到5995立方米。稽查人员当场对燃气设施进行了封堵,并下达违章通知单。
据介绍,该餐饮店属于违规挂表通气。由于没有在燃气集团登记入户,所以自从通气后就没有抄收过燃气费。5995立方米气量按照平均气价3.87立方米/元计算,该店铺所欠燃气费总计23200.65元。
在下达违章通知单后的一年多内,燃气集团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催收,但郭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辞、拖延。多次催收无果后,2018年1月24日,南昌燃气集团向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法院判决郭某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南昌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燃气费23200.65元。
然而,即使面对判决书且在燃气公司申请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后,“老赖”郭某仍置身事外,不缴纳欠款。在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6个多月后,10月15日,青山湖区法院出动法警,将照常经营餐饮店的郭某司法拘留。10月16日,郭某终于在缴清欠款后被释放。
‘肆’ 未成年人经济纠纷付责任吗
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自己没有经济能力,可以要求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