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央银行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最佳答案
一、中央银行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地位
①从经济运行看,中央银行为经济发展创造货币和信用条件,为经济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②从对外经济金融关系看,中央银行是国家对外联系的重要纽带
③从国家对经济的宏观管理看,中央银行是最重要的宏观调控部门之一
二、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
(一)中央银行的金融宏观调控主控人地位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中央银行是金融体系的核心,在金融宏观调控中充当主控人的角色。其调控具有以下特点:
1.调控具有有效性
2.调控具有广泛性
3.调控具有关键性
(二)中央银行的金融管理人地位
中央银行作为一国最高的金融监管人,拥有以下监管权限:
1.检查的权力。通过检查进行监督。
2.管理的权力。通过制定金融法规、法令对全国的金融机构进行管理。
3.处罚的权力。通过一系列措施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金融机构进行制裁。
(三)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垄断者地位
1.货币发行的集中统一性
2.货币发行的计划性
3.货币发行的经济性
(四)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地位
1.中央银行保管着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缴纳的存款准备金
2.中央银行主持全国各银行间的票据交换与清算业务
3.中央银行可以再贴现、再贷款等方式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支持
中央银行的职能
1.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
是指国家赋予中央银行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的特权,是国家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
①中央银行集中和垄断货币发行权是其自身之所以成为中央银行最基本、最重要的标志,也是中央银行发挥其全部职能的基础。
②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是统一货币发行与流通和稳定货币币值的基本保证。
③货币发行是中央银行的重要资金来源,也为中央银行调节金融活动和全社会货币、信用总量,促进经济增长提供了资金力量。
2.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
是指中央银行的业务对象不是工商企业和个人,而是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及特定的政府部门;中央银行与其业务对象的业务往来仍具有固有的办理“存、放、汇”业务的特征;中央银行为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提供支持、服务,同时也是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的管理者。具体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①集中存款准备金
②充当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最后贷款人”
③组织、参与和管理全国的资金清算
3.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
是指中央银行根据法律授权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负有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和保障金融业稳健运行的责任;中央银行代表国家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签订国际金融协议,参与国际金融事务与活动;中央银行为政府代理国库,办理政府所需要的银行业务,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①代理国库
②代理政府债券发行
② 央行在中国有什么样的地位
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和地位: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中央银行代表国家进行金融调控与管理,是具有国家机构性质的特殊金融机构,具有主次有别的两重属性,一方面中央银行是银行,但不是一般银行,而是一个特殊的银行;另一方面中央银行是国家机构,但不是一般的国家机构,而是一个特殊的国家机构。在这两重属性中,银行属性是基础,国家机构属性是主导。银行职责与国家职能加以结合和调整,就是中央银行。
首先,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不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表现在:(1)特殊的经营目的。中央银行和一般金融机构尽管都从事货币信用活动,但其经营目的却截然不同,一般金融机构是特殊的企业,经营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而中央银行在从事货币信用企业中虽然也能获得一定的盈利,但它并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是代表国家制定和执行统一的货币金融政策,监督各国金融机构在本国的业务活动,通过货币信用活动来调整货币资金活动,从而达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的。(2)特殊的业务对象。一般金融机构都以众多的企业和个人为业务对象,而中央银行则不以工商企业和个人为业务对象,而是以金融机构和政府为业务对象。(3)拥有法定特权。中央银行都享有国家法律赋予的某些特权,这是一般金融机构所无法比拟的。一般金融机构在国家金融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从事货币资金的营运,是一个独立的企业法人,只有一般的法人权利;而中央银行作为一个国家机关则享有法律赋予的种种特权。例如:垄断货币发行;集中管理存款准备金;代理国家进行国际金融交流,这样,中央银行就成为居于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之上的特殊法人,是政府的银行,处于超然地位,甚至在一些国家享有部分立法行政权,具有很高的独立性。(4)特殊的领导成员组成。一般金融机构的领导成员是由创立者担任或控股权多少通过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而对中央银行来说,不论其组织形式是怎样,领导成员均是由国家政府任命和推荐,而且有一定的任期。例如,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七名理事,都是由总统任命;英格兰银行的十八名理事由政府推荐,英王任命。(5)特殊的业务方式。
虽然中央银行业务经营内容也主要是存贷汇,但方式与一般金融机构显着不同。第一,中央银行的存款主要是由财政存款和金融机构的准备金存款构成。财政存款是中央银行代理国家金库的结果,纯属保管性质,存款准备金和往来存款户的存款,是中央银行集中存款储备和为票据清算服务的结果,属于调节性质和服务性质。所以,中央银行一般对存款不付利息或付息很低,并由中央银行自主决定,不是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同时中央银行还可以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比率使其存款增加或减少。第二,在运用资金时,更多的基于对宏观经济形势的考虑,而不存在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问题。并且,中央银行的资金运用许多都是短期调节性的。第三,为了加强其权威性,并有利于国内外有关方面了解其金融政策,中央银行要定期公布其业务状况及有关资料,而一般金融机构则不必要这样做。
以上说明中央银行代表国家制定和执行宏观金融调控管理政策,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作为企业,从事微观金融活动。
关于人民银行的地位问题。一般认为,中央银行在履行制定与实施货币政策职能时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不接受来自政策的指令,亦不必与政府协商,而无条件地拥有自主决定维持或变更现行货币政策的权力。但是这种独立自主的权力具有明显的界限,人民银行最终还是国务院的一个工作部门,要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之下开展工作,服从国务院的统一安排和协调。如何确保中国人民银行独立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从中国目前的实践来看,让中央银行直接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具有一定的难度,况且要求中央银行直接对立法机关负责并不是惟一保持中央银行独立性的途径。这种独立性的保持,更多是一种政府运作的习惯问题和认识问题。修改后的人民银行法仍然坚持了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规定。
③ 中央银行对一国的经济发展有什么意义
中央银行是一个国家金融体系的核心,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中央银行是发行银行,表现为:集中和垄断货币发行权;其次,中央银行是银行,表现为:集中存款准备金,控制信贷规模,维持商业银行的偿付能力;充当最后贷款人作为结算中心;最后,中央银行是政府银行,表现为、作为国库;代理发行政府债券;对政府的融资和信贷支持;持有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代表国家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国际金融活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实行财务监督;向政府提供信息和决策建议。由于中央银行具有如此重要的职能,我们必须建立完善的制度,确保中央银行能够实现其职能,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拓展资料
1、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 央行在中国宏观经济管理中处于特殊的地位。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可以对许多宏观经济变量产生直接影响。这一特殊地位是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规律所决定的。 市场经济本质特征的要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经济活动都体现在市场关系中,市场关系有三个明显的特点:首先,货币信贷已成为经济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货币信贷的运行应是商品买卖和货币收支的条件;
2.第二,价值规律在经济活动中起着最重要的作用。通过市场供求和竞争最终形成各种商品的价格,通过市场引导合理配置社会资源;第三,竞争机制应渗透到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市场经济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不可克服的缺陷,如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盲目性、非法参与竞争等。中央银行的宏观经济监管手段将有助于弥补这一缺陷。
2.市场经济和货币政策的要求 在货币流通速度不变的条件下,货币供应量的变化直接反映了社会总需求的变化。通过控制货币供应,我们可以控制社会总需求。货币供给与社会需求的关系决定了货币政策对社会总需求的调节具有全局性。宏观经济管理的核心问题是确保社会总需求(及其结构)与社会总供给(及其结构)之间的平衡。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政策相对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在需求管理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3.对金融中介载体的监管要求, 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中央银行金融宏观调控措施实施的中介载体。如果中介出了问题,整个监管就会半途而废。特别是随着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转移以及市场机制、利益机制和竞争机制逐渐渗透到金融业,商业银行在经营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如果不采取措施对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央行的宏观经济。
④ 中国人民银行在经济生活中应该扮演什么的角色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体系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 中国人民银行
(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五)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七)经理国库。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十)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十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责任
中央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和给予指导。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要管理流通中的货币总量,维护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为了满足对货币的需求,中国人民银行被赋予独家发行货币的权利,负责生产、供应、定期更新纸币、替换硬币、回收旧币和防止伪币。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着自己的印钞造币厂。 中国人民银行为了其维护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除了履行一般监督作用以外,还为广大银行机构提供资金转帐网络,即全国2000多家同城票据交换所、全国手工联行系统和全国电子联行系统。这些支付系统对银行机构之间的竞争起着中立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各商业银行提供的支付服务通过业务条款、处理程序、借记和贷记条款以及收费政策施加一定影响。 除了为银行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以外,中国人民银行还作为政府的银行,独家管理国库帐户,负责经理国库。
制定法规
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的金融界密切合作,协调支付交易的组织和技术问题。它主持全国金融标准化委员会,积极制定和推行银行业务、技术标准,在制定管理现行跨行支付系统的规章制度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各商业银行的电子汇兑系统的影响是有限的,尽管这些系统在许多方面都类似西方国家的跨行资金转帐系统。
监督和稽核
银行法是进行银行监管的法律基础。银行监管的目的在于确保银行体系的活力,通过监视各银行机构的信用和流动性,保护存款人利益。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国的金融改革中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分析定期报告和现场稽核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跟银行监管密切相关的是对支付系统的监管,中央银行有责任维护国家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中国人民银行一直致力于开发它拥有的支付系统,并跟其他银行机构密切合作,使这些金融机构运行的支付系统更加高效和更加安全可靠。 中国人民银行正在改善其在支付系统中密切监视各银行日间头寸的能力。
提供支付处理和结算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为各银行提供支付处理服务,结算大额和零售支付交易。人民银行运行的2000多家同城清算所对所有的同城跨行支付和大部分行内支付业务进行清算和结算处理。纸凭证异地跨行支付在过去曾通过同城清算所先进行跨行清算和结算。全国电子联行系统处理异地跨行支付和行内大额异地支付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为商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提供结算帐户服务。此外,还为一些政府机关、事业团体开设结算帐户,提供支付服务。例如,邮政储汇局也在人民银行开立结算帐户。 中国人民银行不允许帐户出现隔夜透支,因为大多数交易采用批处理方式在日终结算,所以日间透支的概念实际上不适用。但电子联行系统除外,在此系统中,支付指令发出之前,其帐户内必须有足够支付的资金。 除了结算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交易以外,结算帐户还用来结算其它支付系统产生的净额头寸,如商业银行系统的电子资金汇兑系统。
提供信贷服务
为了顺利进行结算,各银行可以从人民银行分行拆借资金,只要借款行贷款帐户上具有足够的经授权的贷款额度即可。商业银行在向人民银行申请贷款之前,必须首先向下列机构借款: 系统内上一级机构 系统内在当地另一分支机构 当地其他银行机构
收费政策
目前建设支付清算系统时购买计算机和通讯设备、应用软件开发所用的投资来源于财政预算和内部资金筹措。支付系统运行费用作为人民银行日常开支,尚未通过服务收费收回。参加同城清算的银行机构按比例分摊一部分运行费用。 中国人民银行
处于政策考虑,人民银行作出上述规定。随着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的实施和投入运行(见5.1部分),收费政策将会重新制定。 一些城市集资共建的清算系统,已按照成本回收原则实行新的收费政策。
货币政策和支付系统
在中国,货币政策的实施跟西方工业发达国家相比,既具有一些相同的特征,但又有许多不同。主要的区别在于: 中国经济正处于从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时期。中国政府依然具有足够的权威直接控制经济发展,以保证改革平稳有序。 中国的金融市场正在迅速发展,但是跟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市场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由于缺乏大业务量、流动性强的金融市场,所以实际很难完全依赖公开市场操作来间接影响货币总量。 由于这些不同,货币政策工具在许多方面跟西方发达国家不尽相同。
主要货币政策工具
信贷规模分配: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其对国有商业银行的领导权力决定按地域和工业部门分配信贷规模。 发行货币:中国人民银行独家发行货币的权利使它能够影响商业银行的金融资源和业务活动。 法定储备金比例: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改动法定储备金比例。自1988年以来,这个比例一直为13%。 制定利率: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制定银行存款和贷款的官方利率。 公开市场操作:目前,发行国债的数量还不够大,而且市场的流动性还没有大到使依靠公开市场操作非常有效。但是,可以期望,公开市场运行在不久将来将起很重要的作用。
公开市场操作和支付系统
尽管公开市场操作还没有成为一种有效的手段来实施央行的货币政策,但是,正象第一部分中介绍的那样,中国的金融市场正在迅速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正在从事公开市场操作以实施其货币政策。 自1996年起引入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结合中央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特种存款以及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手段,中国人民银行间接影响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利率,从而影响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目前,同业拆借有7种,其成熟期分别为1天,7天,20天,30天,60天,90天和120天。 中国人民银行现代支付系统
自1994年起开办外汇公开市场操作,中央银行在此市场上买卖美元、日元和港币。 自1996年起,进行公开市场操作,中央银行目前只在星期二介入市场,通过其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回购协议进行国债的公开市场操作。资金清算通过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进行,实行T+1结算制度,即在星期三增减各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备付金帐户。 [1]
⑤ 中央银行在现代经济中的作用
中央银行在现代经济中的作用(一)现代经济发展的推动机(二)国家调节宏观经济的工具 (三)社会经济和金融运行的稳定器(四)提高经济、金融运转效率的推进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