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居委会为什么不愿意开具低收入证明
居委会不愿意开具低收入证明原因如下:
简而言之,有两种原因:第一是因为不符合当地的证明条件,所以才不给开低收入证明。第二是因为多数居委会因无法掌握辖区居民的收入等情况拒绝出具此类证明。要知道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是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所以不确定的情况,一般不会轻易决定。
居委会的职能:
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
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调解民间纠纷。
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㈡ 居委会为什么不开贫困证明
法律分析:村委会应该开,有法律效应。贫困证明是到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的。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证明,上报街道办事处核准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证明,报乡政府核准。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法律依据:《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第一条 工作目标:建档立卡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对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进行监测和评估,分析掌握扶贫开发工作情况,为扶贫开发决策和考核提供依据。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电子信息档案,并向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以此为基础,构建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为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
㈢ 困难证明为什么居委会不愿意开
困难证明需要进行调查,所以不愿意开,但是也必须要开具,如果不开的话可以到区政府举报。先在村委会或居委会里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然后到县一级的民政局出具盖章的书面证明。贫困证明主要用于办理国家针对贫困群体救助帮扶的一些政策,如普通居民办理低保,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等。一般由民政部门出具。
《居委会组织法》第三条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㈣ 困难证明为什么居委会不愿意开
法律分析:应当开,贫困证明办理流程: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去当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贫困证明,然后再去乡镇盖章,去民政部门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乡低保资金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的专项资金,包括城乡低保金和城乡低保对象价格补贴、节日补贴等临时或一次性的生活补助资金。
第三条 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预算管理科学精细。合理编制城乡低保资金预算,提高低保资金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注重绩效考评,完善资金分配办法,提高预算支出的均衡性和有效性。
(二)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根据物价变动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切实保障低保对象基本生活。
(三)管理信息公开透明。加强低保资金管理的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相关政策、数据等信息,严格执行低保对象审批和资金发放的公示制度,确保补助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实现低保对象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资金管理规范安全。规范城乡低保资金管理程序,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城乡低保资金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完善资金支付和发放管理,简化环节,提高效率,确保城乡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㈤ 社区不给开贫困证明怎么办
法律分析: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
第三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师协会应当按照律师协会章程对依据本条例实施的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协助。
㈥ 有下岗证,失业证,为什么社区不给开困难证明
摘要 您好,社区是无权开具困难证明的,而且就算有下岗证跟失业证,如果您的经济收入还可以的话,就是您的存款还足够的话,也无法开具困难证明的。
㈦ 居委会为什么不开贫困证明
不符合要求是不可以盖章的。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需要写明家庭成员情况及家庭收入、困难的原因和程度等情况,需要所在的街道或居委会出具。以下四种情况属于生活困难: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以上所说的“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所在省统计局当年四月份左右公布的上年度省平均统计数为准。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十二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第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㈧ 社区给开个人经济困难证明吗
【法律分析】:社区开贫困证明需要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写明家庭成员情况及家庭收入、困难的原因和程度等情况,需要所在的街道或居委会出具。以下四种情况属于生活困难: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3、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第八十三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㈨ 到社区开困难证明,如不给开,怎么办
其实一大部分是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贫困证明的,因为对于你的情况还是村干部比较了解,村干部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写出证明后,再提交到相关部门盖章,这样证明很快就可以开出来了。
但是情况需要属实,一般说明实际情况他就会给你开的。
拓展资料:
贫困证明主要用于办理国家针对贫困群体救助帮扶的一些政策,如普通居民办理低保,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等。一般由民政部门出具。
贫困证明怎么开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示例:
贫困证明
中国XX银行XX市分行:
我于200X年XX月考进XXXX学院XXXX系XXXX班XXXX专业就读,是X科学生,身份证号码为XXXX,毕业时间为XXXX年XX月。
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难于支付本人在校期间的学费,为了能顺利完成学业,特向贵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200 X至200 X学年的学费人民币XXXX 元整(XXXX元),200X至200X学年的学费人民币XXXX元整(XXXX元),200X至200X学年的学费人民币XXXX元整(XXXX元),200X至200X学年的学费人民币XXXX元整(XXXX元),200X至200X学年的学费人民币XXXX元整(XXXX元),以上合计人民币XXXX元整(XXXX元)。贷款期限从200X年XX月至200X年XX月,最迟不超过毕业后第六年。
我承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后,努力学习,积极上进,较好地完成自己的学业,并信守诺言,在XXXX年 XX月XX日前还清贷款;毕业后及时将工作单位或详细的联系方式告知贵行,做一名守信用的当代大学生。
我家的详细联系地址是XXXX省XXXX市XXXX县XXXX镇XXXX村
邮政编码是:XXXXXX 联系电话是:XXXXXXXX
申请人: XXXX
XXXX年XX月XX日
㈩ 银行需要贫困证明,居委会不给开,开单位证明可以吗
法律分析:单位证明是不行的,居委会不给开具居住证明应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反映,取得办事处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