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购买经济适用房有发票吗,找谁开
有的,开发商应该提供发票,可要求开发商提供经适房的发票票据。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发票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原始证明。由于发票上载明的经济事项较为完整,既有填制单位印章,又有经办人签章,还有监制机关、字轨号码、发票代码等,具有法律证明效力。它为工商部门检查经济合同,处理合同纠纷,法院裁定民事诉讼,消费者向销货方要求调换、退货、修理商品,公安机关核发车船牌照,保险公司理赔等,提供了重要依据。所以消费者个人养成主动索取发票的习惯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保障。
⑵ 乌鲁木齐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
申请乌鲁木齐经济适用房需要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购房者必须提供的资料:
1、购房合同(买卖过程中必须签订);
2、购房发票(收房时,房屋测绘部门测出实际测量面积之后,开发商必须出具);
3、买受人身份证明;
4、完税凭证(已交契税凭证)(办理房产证时交纳);
5、物业维修基金缴交凭证(办理入住手续时交纳);
6、其他所需证件。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其实我们向政府申请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其产权是有限的,为部分产权。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权属登记的时候,房产证上注明的是“经济适用房”字样。
一般经济适用房的部分产权表现为:
1、经济适用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
2、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不可以上市交易。
拓展资料: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吗?
经济适用房是有产权证的,但是一般在五年以后才能获得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通常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性质会写上经济适用房。通常经济适用房在五年之后才能进行上市交易,因为经济适用房属于有限产权。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⑶ 经济适用房有没有房产证
经济适用房是有房产证的,但是不能转化为商品房房产证,经济适用房满五年以后可以交易,但是需要缴纳额外的费用。经济适用房上市销售后,办理房产证程序与普通商品房一致,其前提条件是:开发商必须提供的资料:1、项目五证齐全(正式发售之前必须具备);2、竣工之后顺利通过测绘部门的审查(工程竣工之后);3、未抵押证明(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4、未司法限制证明(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购房者必须提供的资料:1、购房合同(买卖过程中必须签订);2、购房发票(收房时,房屋测绘部门测出实际测量面积之后,开发商必须出具);3、买受人身份证明;4、完税凭证(已交契税凭证)(办理房产证时交纳);5、物业维修基金缴交凭证(办理入住手续时交纳);6、其他所需证件。经济适用房如名字所言,经济适用的,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拿得到,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性质是:划拨,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为:转让)。土地性质决定了经适房与商品房的享受权利不一样。以后拆迁只会得到适当的补偿。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⑷ 经济适用房办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经济适用房办房产证需要材料: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4.完税凭证。5.购房人已婚: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购房人单身: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单身声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⑸ 购买经济适用房有发票吗,找谁开
摘要 房地产管理局有规定,经济适用房没有购房发票,只有房产证,住户如果需要票据,可以开购房收据。
⑹ 贷款买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出示全额发票是什么
贷款买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出示全额发票是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6)经济适用房都有哪些购房发票扩展阅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提取类型
1、约定提取
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2、部分提取
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3、销户提取
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⑺ 经济适用房房产证办理又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经济适用房房产证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以下: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⑴购房人已婚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⑵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⑻ 经济适用房房产证
经济适用房房产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需要查明所购楼宇是否有银行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然后,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将有关材料(付首期款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提交贷款银行;
第二步:发展商: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盖章。
第三步:贷款银行:信贷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
第四步: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第五步:国土局产权登记和公证部门:办理房产产权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步:通知发展商领回借款合同并由发展商出具付清房款证明给贷款行。
第七步:通知借款人领回借款合同、借据、保险单。
第八步:贷款行信贷员将贷款档案归档。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您也可以咨询您所要购买的项目。
目前各家银行实行的利率不尽相同,建议您咨询一下办理房贷业务的银行方面。
房产证办理,可以由开发商统一办理,也可以由业主个人办理,主要是看您与开发商对于相关事宜是否有合同约定,如果有即按约定执行,如果没有需要与开发商协议。
经济适用房上市销售后,办理房产证程序与普通商品房一致,其前提条件是:开发商必须提供的资料:
1、项目五证齐全(正式发售之前必须具备)
2、竣工之后顺利通过测绘部门的审查(工程竣工之后)
3、未抵押证明(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
4、未司法限制证明(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
购房者必须提供的资料:
1、购房合同(买卖过程中必须签订)
2、购房发票(收房时,房屋测绘部门测出实际测量面积之后,开发商必须出具)
3、买受人身份证明
4、完税凭证(已交契税凭证)(办理房产证时交纳)。
5、物业维修基金缴交凭证(办理入住手续时交纳)。
6、其他所需证件。以上条件缺一无不办理房产证。您要确定项目是否证件齐全,以及符合上述的这些条件。
如果是由业主自己办理房产证,也需得到开发商的配合,其房产证办理程序如下:
1、企业持应提交的证件,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
2、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
3、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
4、审批:依据申请资料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
5、交费:申领房产证的产权人按规定交纳办证费。
6、发证:房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人到房管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⑼ 南京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必须有二套房
南京有朋友想将自己名下的经适房出售,但过户前需有二套房,这是真的吗?
南京经济适用房上市最基本条件:
1、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是以购房发票(雨花和栖霞个别小区以购房收据)满5年时间为准;
2、经济适用房产权人和家庭共同申请人必须有第二套家庭人均满17平方产权住房;
3、经济适用房产权人和共同申请人必须到场签字确认(离婚的一方也需到场)上市交易的费用。
看样子是真的了,那么,如果这些条件都满足了,经适房上市交易还有哪些费用和材料呢?
经济适用房买卖需要交纳的费用
第一部分:在交易过程中:
1、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减半即按2%收取;
2、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房屋买卖交易的手续费为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3、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5%;
4、公共维修基金:房价款的2%。
第二部分:在申办产权过程中:
1、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2、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3、印花税:每件5元 如买方通过银行贷款付款的,需支付的费用除利用公积金贷款不须支付评估费用外,其它与上述商品房所交费用一致。 物业管理费按《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试行)》(京价房字〔2000〕第163号)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收取。
第三部分:政府差价收益金
国有土地拆迁补偿取得的经济适用房和低收入申购来的经济适用房都需要缴纳政府差价收益金。
差价收益金的计算公式为:[本次转让核定的契税计税额-(原购房缴纳契税计税金额+原契税实缴额)]×50%。
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缴纳政府差价收益金会在南京市经济适用房上市确认书上注明。如需要缴纳政府差价收益金,收益金部分必须在过户当日需房产局资金托管。
经济适用房买卖需要交纳的材料
经适房上市交易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产权人及隐形共有人带上房产证、土地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单、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拆迁协议、二套房产权证(二居证明可以是产权人或者是配偶、子女的产权房、公房租赁证、土地使用证、商品房契约正本、购房发票完税发票、二居证明上的人均面积必须要达到家庭人口满17平方以上),买方身份证原件。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6-0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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