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9年菏泽经济适用房的4个小区在哪里1亨达小区2花乡苑
我知道的是2011年度的经济适用房,不知对你有无帮助:
亨达小区位于句阳路以东、大堤以北、大学路以南,项目于2011年4月开工,计划2012年5月全部竣工交付使用。
滨河新城:位于仓南路南,牡丹路西,万福河北,目前项目正在进行桩基工程。
康馨雅雅苑:位于菏泽一佳学校以东,兴仓路以西,刘庙路以北,项目已于八月份奠基
和谐家园:东临即将修筑的广州路,北临规划中的北外环,西邻铁路,目前已完成征地拆迁,正在进行地质勘探。
在适用房项目进展到什么程度可以拿到申请表?这个问题要咨询菏泽市房管局的相关科室,你可以查114电话查询办公室电话。
2. 关于北京经济适用房结果查询的问题 ,谢谢各位!
1、09年申请经适房,只是进入排队期,并不是你申请了马上就能通过,所以2011年10月看到名字很正常。北京排队申请经适房的,最长排队等了5年。
2、你的朋友现在只是获得了摇号资格。可以去朝阳区经适房销售单位那里参加摇号。摇中了才能有购房资格。如果连续三年没有摇中,第四年自动取得购房资格。
3. 如何查询我是否购买过经济适用房听说在网上输入身份
经济适用房申请是否通过如何查询结果:
1、带好身份证和经济适用房的受理号就可直接去交易中心查询。
2、在当地租房申请查询网站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和经济适用房的受理号就可。
经济适用房的审批结果会进行公示: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4. 如何查询经济适用房
一,经济适用房,房产证用途一栏会有“经济适用(住)房”这几个字(各地房产证样本不一样);使用权取得方式是“划拨”两个字。 二,商品房,用途一栏是“住宅”,使用权取得方式是“出让”。
5. 在哪里查询房子是商品房还是经济适用房
可以到当地的房产局查询。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1.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是划拨而非转让,所以说经济适用房购买的时候是没有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没有房产证;
2.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套型一般都是国家严格的规定;
3.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满足国家相应的规定,也就是家庭人均收入和人均居住面积必须达到当地的相应标准;
4.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要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商是不能随意定价和调价;
5.经济适用房不同地区在房屋转让中有不同规定,一般都是在一定年限中不允许转让;
6.经济适用房在转让中需要向国家补缴土地出让金;
6. 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单在哪里可以查到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31
7. 09年烟台经济适用房名单
现在已经下来入围的人了,在烟台住房信息网上可以查出来,有4400多户呢。
8. 经济适用房查询网站有哪些查下方法有哪些
一般申请之后大概6个月会有一次公告公示,上官方网站,就可以查询了,或者到辖区街道委员会询问即可,如果去房管局查房产证是否真实,一般当天查询当天知道查询结果,查询方法如下: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3、经济适用房申请结果查询非常简单,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通过查阅房产登记资料等方式对申请者的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查。
9. 如何查找经济适用房名单
公布各个区域的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摇号排序结果公告,申请家庭登录公告,申请家庭复审公示 也可以到各个区的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查询。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国有困难企业职工购买本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均需按照下列6个程序进行:
申请。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以户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昆明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验原件交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购买者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国有困难企业职工购买本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还应当提供单位出具的职工身份证明;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劳资部门出具的年度工资收入证明,属灵活就业人员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
受理。受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即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材料的次日计算。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部门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房产管理局。
审核。区房产管理局接到受理部门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会同民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单位走访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自收到受理部门送交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房产管理局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张榜公示,或在指定的报刊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家庭人口、家庭人均收入、住房面积等情况。
复核。经公示有异议的,由区房产管理局针对所提异议会同民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进行复核;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昆明市房产管理局登记。
轮候。按照“困难优先”原则,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经昆明市房产管理局根据其实际情况综合评分后,按其得分高低顺序依次排队轮候。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及时向房产管理部门申报,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轮候。 在此基础上,昆明市房产管理局根据房源数量和登记的轮候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选房名单,发放《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凭证》。《购房凭证》的编号顺序作为选房顺序号。选房时间、地点由昆明市房产管理局提前20天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同时公示选房人名单。公布选房名单后,申请家庭放弃购买(包括各种原因未能到现场参观选房)的,已核发的《购房凭证》作废。如果仍需申购的,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领《购房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