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经济案到检察院之后过多久能开庭
到检察院的案子都是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只有在抗诉的时候才会涉及到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限为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期间最多可以有2次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每次一个月,补充侦查后再次递交到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即最长为1.5+1+1.5+1+1.5=6个月,当然这是理论计算,检察院不会把案件办理的这么紧张,更不可能掌握的如此“精确”。
❷ 急:检察院对于经济犯罪的调查期限是多久啊
原则上,犯罪侦查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是,如果嫌疑人被羁押的话,会有时间限制。这是考虑到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但侦查活动本身是可以不停止的。如果嫌疑人已经被羁押,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可以进一步联系咨询。
❸ 检察院受理后的经济案件,一般决定起诉还是不起诉需要多久的时间才会知道结果!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上述审查起诉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而言,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法律未规定审查起诉期限,但检察机关应抓紧时间进行审查,不得拖延时间。法律规定办案期限,主要是根据司法机关的办案水平和实际需要进行考虑的,既要保证司法机关有足够的时间审查案件,如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要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要对各种证据进行核查,有的还要进行技术鉴定,对证据不够充分的,检察院可以自行进行侦查,以保证做到准确、不出差错;同时又要防止办案时间过分延长,使案件久拖不决,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述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间基本上是符合我们国家的情况的。这里应当注意两种情况,一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当中,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经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又移送人民检察院要求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重新计算审查期限;二是在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中,发现该案件依照法律规定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属于另外一个检察院管辖的,或是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将该案件交给另一个检察院管辖的,改变管辖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❹ 经济案件递到检察院要多长时间到法院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登陆律伴,可向在线律师免费询问。
❺ 你好请问经济案件到检察院检察院处理多久到法院
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的移送后,审查起诉的期限为一个半月(包括检察院批准后的延长期限)。但,一个半月后可以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再送检察院后,检察院又有一个半月的审查期限,期满后,还可以再次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再有一个月的补充期限,再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又有一个半月的审查期限,期满后,不能再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了,因为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这次就只能向法院起诉或作出不起诉决定。上述只是法律规定具体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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