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请问怎样辨别企业是否真的是经济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就是指企业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性原因,解雇多个劳动者的情形。
所谓经营不善那就得要公司拿出近几年的经营报表,这个可以证明经营不善。经营不善有的是经营规模缩小,有的是经营亏损,当然形式很多。当然你们也可以要求劳动监察部门介入,经济裁员和正常解聘的经济补偿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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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公司违法裁员
如你说的公司裁员很正常啊,程序也正常啊,现在还没把你们裁掉呢你去劳动仲裁什么东西,只有把你们裁掉了你们才可以去申请仲裁。可是你们裁掉了,你是在赔偿协议上签字了的,说明是同意了。说以仲裁你们不会赢。
现在你们不答应,公司就掉着你们。这是你公司的高明之处啊。
实在点,拿钱走人。愉快找工作
❸ 公司裁员需要向劳动部门报备吗
一、正面回答
根据情况而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备:需要裁减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反之不用报备。
二、分析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
三、裁员注意事项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❹ 裁员为什么要向政府备案
一是法定的程序,企业必须依法操作;二是因为资方是主导权地位,劳动者相对为弱势群体,通过备案程序能让政府主管机关更好的维护劳动者有合法权益与公平地位。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该条款规定了裁员的人数要求及程序要求:……
❺ 公司让我离职的原因是公司经济性裁员,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我该得到哪些合理合法的经济补偿,谢谢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你的这情形可主张六个月平均工资补偿(倒推一年的工资收入,含基本、绩效、奖金、提成、年终分红等工资项的月平均工资),另可主张多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已终止社保等情形)。
另,经济性裁员,需要向当地人社局报备核实,如果该流程违法,可主张违法解除一倍的赔偿金,即再拿六个月补偿金。不过这很难主张,需要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来认定和主持裁决。
❻ 企业经济性裁员的话,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经济裁员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经过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裁减人员既非职工的过错也非职工本身的原因,且裁员总会给职工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生活等方面的负作用,为此,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❼ 被裁员后拿到补偿金还是否可以再次向劳动部门提出企业的此次违法裁员并得到双倍赔偿呢
被裁员后已拿到经济补偿,原则上不可以再次向劳动部门提出赔偿。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裁员未经法定程序,且存在欺诈、胁迫现象的情况除外。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重新进行裁定,但是会根据裁定的结果将补偿金进行再次核算。应当不会进行双倍赔偿,核算的结果比现在多将会补充发放赔偿金。5205
❽ 如何得知公司裁员是否经过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