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怎么办
法律分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贰’ 员工旷工造成的经济损失怎么办
员工旷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以向员工索赔。
旷工意思为正常工作日职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旷工一天扣多少工资的,按现行做法,旷工当天,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除了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外,不得额外扣工资的。另外,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叁’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怎么赔偿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员工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应以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限。
法律分析
公司要求员工赔偿损失,应当从如下几个条件考虑,(一)公司确实存在损失。(二)员工存在违反规章制度、操作流程或应当遵守的劳动纪律、职业规范等职务侵权行为。(三)损害与员工的违规行为是否有因果关系。(四)员工是否有主观过错。对此,用人单位应当举证证明,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但是由于劳动关系具有人身依附性,公司作为劳动成果的主要享受者,也应当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一般情况下,员工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才负赔偿责任。从公司的角度来说,公司应及时固定与经济损失有关的证据,一旦发生争议,就可以用证据支持公司的合法主张。从员工的角度来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与员工的过错程度及原因大小有关,为此员工需承担与之相应的全额或者部分赔偿责任。其次,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的赔偿办法,原则上不能突破相关的规定。至于赔偿方法公司与员工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进行,如在职的可以约定,是一次性的赔偿还是逐月按工资比例赔偿。对于离职员工公司也可以要求一次性赔偿或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肆’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如果是故意造成的,则全额赔偿;
(2)若过大过失造成的,则部分赔偿,赔偿比例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赔偿,具体标准不同。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3)若一般过失造成的,则无需赔偿。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不需要补偿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伍’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员工因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形,是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其经济损失的赔偿,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准。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