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自由经济是什么
市场经济是一种经济体系,它又称为自由市场经济或自由企业经济,市场经济是由自由市场的自由价格机制所引导的。市场经济是自由的经济、平等的经济、产权明晰的文明经济,是市场交换规则普遍化的经济形态。中国的市场经济始于邓公1992年的南巡讲话,代替了之前的计划经济,变得更加主动,它在性质上并不像计划经济一样由国家引导,在市场经济里并没有一个中央协调的体制来指引其运作,但是在理论上,市场将会透过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和需求产生复杂的相互作用,进而达成自我组织的效果,所以市场经济可以说是自发性的。马克思分析商品经济的方法,完全适用于揭示“市场经济”隐含着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市场经济是一种商品交换的经济,在市场上,商品交换的双方只能交换属于自己的产品。同样,合作也必须搞清楚自己拥有的资源。市场上,商品是个天生的“平等派”,交换双方“只有通过共同一致的意志行为,才能让渡自己的商品,占有别人的商品。可见,他们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这种交换关系是一种“具有契约形式的(不管这种契约是不是用法律固定下来)关系”,关系双方“只须默默地彼此当作被让渡物的私有者,从而彼此当作独立的人相对立。市场经济扩大了私有制的范围,同时利润取代具体产品成为直接生产目的。由于在极其广阔的时空范围内组织市场经营,厂商生产的目的不再象小农经济那样以获取产品为直接目标,而是以利润为直接生产目的,产品的生产变成了获取利润的手段。由于市场经济的产生,为了维护各自的利益,出台了很多关于市场经济的法律,也是的市场经济变得有法制性,到这里也可以看出市场经济具有三个性质,即自发性、平等性、法制性。说到动力,相对于之前的计划经济,市场经济变得更加主动, 不必再像计划经济那样死板,以前在计划经济的大环境下,生产商无法清楚知道市场的需求,所以相应的商品就不能够满足市场的要求,生产的多了会造成滞销,而少了又供不应求,所以计划经济无法满足人们追求利益的欲望,这也直接导致了中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形成,换句话说,市场经济产生的真正愿意就在于人么追求利益的本性。
㈡ 经济自由是什么多少资产才能称为经济自由
斯密在提出国际贸易理论后,抨击了重商主义思想,确立了理论研究条件的假设,重点放在自由贸易上。斯密从“自由放任”的经济原理出发,宣称“交换和贸易”的趋势是人类的固有本性。经济自由市场机制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可以自动调节,人们可以通过自由贸易获得最大的贸易利益。
财务自由现金的数量或多或少的相关资产,但不是全部。不同的年龄,不同的生活方式,会有不同的财务自由,这取决于生活在不同阶层的人的满意度。例如,一个刚刚从事社会工作的人,他还没有结婚,他的父母有收入,他不需要承受来自家庭的经济压力,每月的收入足以自己生活。对他来说,这就是他现在的经济自由。对财富和自由的追求不能用一个数字来衡量。财务自由是每个人都想要的,但普通人的自由很容易的。
㈢ 什么是经济的自由主义
经济自由主义是一种支持个人财产和契约自由权利的意识形态。经济自由主义主张限制政府在经济事务中的操控,让市场机制发挥调节资源的作用。经济自由主义者并非无政府主义者,他们并非一概反对政府的作用,然而在绝大多数的案例中,他们的研究结果都表明,政府的干预过度了。
经济自由主义包括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一书中,认为在商品经济中,每个人都以追求自己的利益为目的,在一只 “看不见的手”的指导下,即通过市场机制自发作用的调节,各人为追求自己利益所做的选择,自然而然地会使社会资源获得最优配置。
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国家干预主义取代了经济自由主义而占据统治地位。到了70年代,在凯恩斯主义面对“滞涨”局面而束手无策的形势下,资本主义世界又纷纷兴起了新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潮。它认为:生产资料私有制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前提,特别是市场经济中一切活动的前提;交换和市场的自发运行有充分 的效率;自由贸易是最好的外贸政策。新自由主义是坚决反对政府的过多干预。
新自由主义不同于斯密经济自由主义之处在于,斯密经济自由主义主张实行完全自由放任,新自由主义则一般都主张在国家干预下强调经济自由。 经济自由主义到底主张限制政府在经济事务中的操控力度,让市场机制发挥调节资源的作用。经济自由主义者并非无政府主义者,他们并非一概反对政府的作用。然而在绝大多数的案例中,他们的研究结果都表明,政府的干预过度了。
总结经济自由主义的政策主张:倡导明晰界定和保障财产权利,认为有恒产,始有恒心;反对通货膨胀,认为通货膨胀永远是潜在的大敌,因为垄断了发钞权的政府,往往难以抑制通过发钞来征敛财富的冲动;反对财政赤字并主张减税,因为政府比不上私人精明;反对创造就业政策,因为强行设置的工作岗位会造成社会更大的浪费;反对产业扶持政策,因为政府无法确定什么是值得扶持的行业和企业,真正值得扶持的,恰恰是那些无须扶持就能健康发展的产业。
他们还反对价格管制,只有让价格充分自由地浮动,才能避免资源浪费;反对贸易保护,分工和贸易不仅对富国有利,对穷国也一样有利;反对用民主投票方式代替钞票投票的方式,选票不能反映选择的代价,民主选举只是避免交易费用过高的权宜之计,实施过多的民主投票,反而会导致更多的社会损失。这对富人和穷人同样成立。
㈣ 请问经济自由是什么意思
不受任何人的管制
㈤ 经济自由主义名词解释
简单点说嘛就是自由主义经济的优点是市场繁荣速度快,以消费为主,并靠消费来拉动经济的增长。缺点,盲目扩大消费到最后形成了虚假的市场繁荣,市场数据不能正确反映实际的情况,最后就成了经济泡沫,消费或者银行一出问题,经济立即出问题。这点历史已经有证明了,例如,1929的“柯立芝虚假繁荣”导致的上个世纪最大的经济危机和08年的金融海啸
㈥ 什么是经济自由权
经济自由权是一项宪法基本权利,它是指市场主体的营利动机、意志及其行为的客观化应当受到国家的尊重与保护,并排除公权力恣意侵犯的一种能力或资格。根据我国政府签订并批准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人人应有机会凭其自由选择和接受的工作来谋生的权利。即公民有从事经济活动和选择职业自由。
㈦ 经济自由是什么意思,怎么才能实现
老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一个人要想活得自在,第一步要实现经济自由。自由的前提是独立。许多年轻人从大学毕业后找不到工作,一两年内都要靠父母养着,这可不算是自力更生。作家杨大侠表达,自强不息是最稳当的工作。
㈧ 经济自由的标准
法律分析:经济自由所描绘的是一种特定的条件,在此条件中,个人受其所处的经济环境中一定的特性的支配。举一个简单的决策公式,式中,假定个人既作为私人以及政府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者,又作为要素服务的供给者,来使他的满足最大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五条 国家依法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招用职工。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㈨ 什么是经济自由主义
经济自由主义亦称“不干涉主义”。一种反对国家干预经济生活、主张自由竞争的资产阶级经济理论和政策体系。包括经济自由主义和新经济自由主义。
经济自由主义发端于文艺复兴及宗教改革运动之后,至19世纪风靡全欧洲。经济自由主义的观点认为,由于人们按利己的本性去从事经济活动,追求个人利益,结果能使整个社会受益。
而满足人们利己心的最好途径是实现经济自由,对私人经济活动,不要加以任何干涉,而听任其资本和劳动自由投放、自由转移。
同时还认为,一个国家最好的经济政策莫过于经济自由主义,应当实行自由经营、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国家的作用仅限于维护国家安全和个人安全。
以及举办一些资本家私人经营无利可图的工程。更进一步的观点认为,经济自由保证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结合,为生产力无止境发展开创了巨大的可能性。
(9)经济自由到底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亚当·斯密的自由市场经济理论
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是自由市场经济的理论鼻祖,也是后来一切自由主义、包括新自由主义的理论鼻祖。讨论市场经济理论,讨论新自由主义,不能不论及亚当·斯密的自由市场经济理论。
1776年亚当·斯密出版了他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这部着作集中阐述了他的自由市场经济理论,影响十分深远。
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理论发轫于他的哲学倾向。英国学者罗杰·巴克豪斯在他的《现代经济分析史》中指出,斯密的“政治经济学体系是广泛的哲学体系的一部分……”。
从哲学层面看,斯密信奉自然秩序,这是那个时代时髦的哲学观点。这种观点认为世界上存在着一种内在的自然秩序,这种秩序要比人类人为地创造出的秩序优越得多,自然规律优于人造规律。
在斯密以前,重农学派(认为只有农业才真正创造财富的学派)就坚持自然秩序的观点,他们认为人类社会是由自然规律所统治的,而自然规律永远不是统治者的独断法律所能改变的。
如果用现代语言来表述自然秩序,就是说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其各个因素之间潜藏着一种动态平衡关系,即我们通常所讲的规律。斯密与重农学派过从甚密。
斯密在其《国民财富的原因和性质的研究》中把自然秩序的观点发挥到了极致,甚至可以说《国富论》的字里行间都渗透着“自然秩序”的思想。
从自然秩序的思想出发,斯密反对以任何形式对工商业一般事务进行干预,主张保护私人产权,主张政府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扮演“守夜人”角色的自由市场经济。
斯密具体规定了国家的职能和公共产品的范围。这些公共产品是:公共安全。斯密说,“君主的义务,首先在于保护本国社会的安全,使之不受其他社会的暴行与侵略”。
二是法律秩序。斯密说“君主的第二个义务,为保护人民,不使社会中任何人受任何人的欺辱和压迫,换言之,就是设立一个严正的司法行政机构”。
三是其他公共产品。斯密说,“君主或国家的第三种义务就是建立并维持某些公共机关和公共工程。这类机关和工程,对于一个大社会当然是有很大利益的,但就其性质来说。
是由个人或少数人管理,那所得的利润均不能偿其所费。所以这种事业,不能期望个人或少数人出来创办或维持”。
斯密这里所讲的实际上是现代经济学所讲的公共产品。除了上述的国家安全、法律秩序之外,还包括主要为便利社会商业、促进人民教育的公共设施和工程。
同样是从自然秩序的思想出发,斯密认为“看不见的手”会有效地调节经济运行。“看不见的手”是斯密市场经济理论的枢纽性概念。
他认为“看不见的手”是社会资源分配的最佳机制。斯密指出,人们在投资时,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要达到的目的。
他说:“关于可以把资本用在什么种类的国内产业上,其生产能力有最大价值这一问题,每一个人处在他当时的地位,显然能判断的比政治家或立法家要好得多”。
斯密特别强调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他说,如果某一部门投资太多,利润的降低会纠正这种错误的分配。“用不着法律的干涉,个人的利害关系与情欲。
自然会引导人们把社会的资本尽可能按照最合适于全社会利害关系的比例,分配到国内一切不同的用途”。由于供给会自动创造需求,因而不会发生生产过剩的危机。
斯密的自由市场经济的思想,曾经是主流的市场经济思想。从实际情况来看,最初的市场经济的思想和经济体制确实促进了经济的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