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经济适用住房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土地使用期限根据土地规划的用途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如商业用地最长40年,住宅用地最长70年,也有50年的.而经济适用房大批都是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由国家无偿批付使用的,没有具体土地使用期限.只有出让的土地取得方式才有期限.不论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房屋所有权始终归房主所有.根据即将发布的物权法的精神,土地使用期届满前一年,使用权人可以向国家申请土地使用权续期但最长不超过30年.
经济适用房申请网页链接条件
1. 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是5年以上的本市户籍;
2. 已婚、离异、或大于35周岁的单身,必须无房户;
3. 家庭申请,起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4. 家庭收入低于本市平均收入的80%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比较常见的申请条件,当然在具体数字上会有不同。比如有些地方对于建筑面积的规定是48平米,有些可以稍微大一些。当然,不同地,对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收入水平的要求也稍有不同。
经济适用房申请所需材料
1.《xx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Ⅰ》(原件)
2.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3.申请人户籍5年以上证明(原件)
4.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校验原件)或有效户籍证明原件
5.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未婚和丧偶提供证明原件
6.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收入证明 (原件)
8.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房产状况证明(原件)
9.部队师级以上政治部等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仅限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Ⅱ 经济适用房能住多少年
经济适用房的产权都是全产权,所以只要是正规的经济适用房都应该还是有房产证的。并且,经济适用房是没有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的。在此上市交易后是按照普通商品房年限计算;也就是住宅土地使用为70年,超出年限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居住,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消息具体的指出这个问题。
Ⅲ 请问买了经济适用房之后是否五年内就不能买车买房了
买车是可以的!如果是买房的话!要看你所在地区是否实行了限购政策!经济适用房五年内是是不可转让的!就是不能卖!
Ⅳ 购买经济适用房以后多久可以买车
有些地方规定的是八万以下的车是可以的。
Ⅳ 经济适用房可以终身享用吗
经济适用房是不能终生享用的。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Ⅵ 买了经济适用房还能买车吗
对已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在购房后买车是否需要退出住房的问题,从国家和其他城市以及我市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看,都没有进行规定。因此,对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又买车的业主,不能仅因为其购房后买车就让其退出经济适用住房。但是,对于买房后购买了较高价格车辆的家庭,该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其购房时的相关手续进行重新核查。如发现其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时有隐瞒资产收入等方面的违规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收回住房。对于其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一旦查实在申请时有违规行为,也将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Ⅶ 经济适用房能不能买车
肯定影响的, 经济适用房是按人均收入和住房面积来的,能养车的人肯定不符合人均收入低于1000的,审批难过啊,拿到房子后再买吧
Ⅷ 经济适用房使用年限为多少年,商品房的使用年限为多少年
都是70年.到期后房子还是自己的,土地是国家的.
看一下资料:
一、土地使用权年限的界定: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在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具体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土地出让年限的确定: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70年;砖木结构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50年。依据上述规定:住宅用地最高年限不超过70年。
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划拨分类。
土地使用权最主要的两种获得途径分为,一是,出让土地使用权;二是,划拨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通过出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是交纳土地出让金以货币等形式有偿使用土地的。主要是经营性用地,房地产、住宅、商业、工业等。
(2)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国有划拨土地是指国家无偿或成本价向用地单位供应的土地、主要是公益事业,学校、医院、军事用地,国家机关办公用地、公路,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国有企业等。
除此之外,土地使用权还可以转让、出租和抵押,但是要根据房屋的不同情况而具体认定。最终,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当然,土地使用者也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三、二手房中的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二手商品房、央产房具体如何计算:
1、已购公房、央产房。
已购公房和央产房同属福利分房制度下的“产物”。取消福利分房后,已购公房和央产房也可上市进行交易,由于是成本价的房屋,因此买方在购买这类房屋时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根据其房屋权属的特殊性,这类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计算方法也分为几种不同版本。
(1)如已购公房和央产房的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即从该楼的第一套房屋首次进入二手房市场,缴纳土地出让金之日起核定其土地出让年限。其他房屋上市时,依上述办法分别计算使用年限,最终保证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相同。
例如:某栋钢混结构房屋1998年竣工,该楼第一套房屋首次进入二手房市场的交易日期为2000年,因此该栋楼的整体土地使用年限也从2000年开始算起,即最终土地使用年限截止日期为2070年。2003年业主将这套房屋出售,那么购房者购买后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003年-2000年)=67年。也就是说,新业主即将有67年的土地使用时间,该套房屋的新购买时间2003年+67年=2070年。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相同。
(2)如已购公有住房新占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其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原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以及下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定土地使用年限为准。(一般是从竣工日期算起)
例如:某砖混结构的房屋1997年竣工,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下发时间为2000年,而该房屋所下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标注的使用年限为“1997年至2067年”,也就是说该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从1997年开始算起。那么,如果这套房屋的业主于2004年出售该房产,其新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2004年-1997年)=63年。该套房屋的新购买时间2004年+交易后核定的土地年限年63年=2067年,即这套房屋的最终土地使用年限到2067年为止。
2、二手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为了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形势,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产种类,适合于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社会保障住房。经济适用房的性质较为特殊,整个开发的楼盘并不具备土地使用权证。基于这种情况,通常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基楼盘原始竣工的时间为准。而这一种土地使用年限的计算方式也等同于二手商品房,因此,经济适用房和二手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都是以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许可证的时间来核定其土地使用年限的。
例如:某砖混结构的房屋2000年竣工,如果该房屋2006年出售,那么,购房者所购买这套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2006年-2000年)=64年。该套房屋的新购买时间2006年+交易后核定的土地年限年64年=2070年,即这套房屋的最终土地使用年限到2070年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