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青岛现在经济适用房有哪些
淮安郡经济适用住房
、
海岸华府经济适用住房、丰和苑二期经济适用住房、
海右重华经济适用住房、海岸馨园经济适用住房、盛世美邦经济适用住房,白沙湾保障房明年开售
B. 青岛市2011年经济适用房在哪里还有
在你们街道就可以申请,申请成功后凭回执单,市内4区的经济适用房都可以买
C. 2011青岛经济适用房都在哪里~~速求!!!!!!!!!!!!!!!
主要在四方区、李沧区。
D. 2011青岛市经济适用房哪里有有谁知道具体位置在哪具体的一些详细信息多谢啦!
2011将开始摇号楼盘:
1、开平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康居公寓) 位于开平路以北,周口路以东,洛阳路以南 ,共计112套。
2、南村路46号腾空改造项目 位于南村路46号,共计389套。
3、东平路以北建设项目 东平路与寿张路路口 ,共计125套。
2011可能摇号楼盘(以政策为准):
1、 南岛组团改造项目(南片) 位于团岛三路与团岛四路口以南,共计448套。
2、海岸路6号、22号项目(海岸馨园) 位于海岸路6号、22号,共计200套。
E. 青岛2011年9月以后经济适用房哪里有
文昌阁有
还有李家庵 在黑龙江路上王端口还要往北,太远了,唯一的好处就是环境好。
周口路的不知道今年卖不卖。
谁还知道大家说说
F. 2017年青岛城阳区还有经济适用房吗,去哪里可以申请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G. 现在青岛市还有经济适用房吗
应该有吧,我这里有份2018年的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2018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
2018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2018青岛经济适用房办理流程
购房资格登记
申请人应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以申请人户口为准)申请办理购房资格登记。
购房申请登记
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登记的申请人应持身份证明、《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到规定地点办理购房申请登记。
确定入围名单
市住房保障机构依据已办理购房申请登记的申请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当申请人数量大于房源数量时,应当按照住房困难程度分别排序确定正式入围名单和候补入围名单。正式入围申请人数量按照房源实际数量确定,候补入围申请人数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确定。当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相同的申请人数量多于排序后剩余房源数量时,应通过摇号等公开方式确定入围名单。
确定选房顺序
以公开摇号方式分别确定正式入围家庭和候补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
轮候选房
市住房保障机构将全部入围名单和选房顺序进行公告。正式入围申请人持身份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开发建设单位按顺序选房。正式入围申请人放弃选择的房源,由候补入围申请人按顺序递补选房。市住房保障机构对已选定住房的申请人出具准予购买证明,申请人据此办理购房手续
H. 请问:今年青岛市经济适用房包括崂山区吗我是四方区、老婆是崂山区户籍,请问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方吗
可以。
依据《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3年)》
(二)全市统筹,分区实施。统一规划、统筹实施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在市区(七区及高新区,下同)范围内,逐步统一住房保障政策、保障标准、建筹制度、管理方式,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全面协调推进。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建筹指标由各区落实。
新政策由原市内四区扩大到市内七区,包括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