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济适用房交易需要交哪些费用
法律分析:在交易过程中缴纳以下税费:
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
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
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印花税:每件5元。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2. 经济适用房交税
法律分析: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有:1、卖方交纳: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 缴纳;2、买方交纳: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 1.5% 缴纳。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 3% 缴纳。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 缴纳。核定超标部分,交纳综合地价款:超标部分 X1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3.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交那些税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要交的税费有: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3元/平的交易费;1.36元/平的测绘费;200元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营业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等。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4. 经济适用房过户费用一般是多少
经济适用房过户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交易费,6元/平方;转移登记费,80元;权证印花税,5元/套;增值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两年可减免。
2、契税(买房缴纳):首套房面积小于等于90㎡,契税税率1%;面积大于90㎡,契税税率为1.5%。需要注意的是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前提之一是名下不能有任何住房,所以通常购此类房屋的均为家庭首套住宅。
3、个人所得税;经济适用房是1%。由卖方承担,满五年的唯一住房减免,但实际交易中是由购房者出的。
除了以上几项费用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也是整个过户过程中需要缴纳金额最多的一项,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房的土地大多为国家划拨,在建设之初并未缴纳这项费用,如果要将其视为商品房出售,这笔资金是必须要缴纳的,而且数额不小,具体的征收标准也要视当地的政策规定,所缴纳的费用总体算下来也并不比普通的商品房便宜。
经济适用房价格
经济适用房在购买之初,由于其土地大多为国家划拨,且是由政府组织建设并以微利向低收入群体出售的,其价格要比市面上普通商品房便宜不少,如果按比例来计算的话,大约会便宜20%左右,具体还要视当地的政策规定。
虽然价格上便宜了不少,但经济适用房与普通商品住宅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经济适用住房一般是由政府直接组织建设,或者按照政府组织、企业市场运作的方式,实行项目法人招投标,选择符合条件的开发商建设。普通商品住宅则必须由市场运作方式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由政府依法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普通商品住宅土地严格按“招拍挂”的有关规定,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供应。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是由政府定价。普通商品住宅的价格是由开发商按市场的价值规律定价。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中的规费可以依法减免。普通商品住宅建设和销售中的规费不能减免。、经济适用住房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具有社会保障性质,是政策性住房。而普通商品住宅为非政策性住房。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以取得房产证,但是上市交易要受到限制。一般要5年才能上市。
5. 经济适用房的契税是多少
法律分析:
1、如果你是购买首套房:当进行交易的房屋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1%;当进行交易的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在原有的基础上减半,即契税税率为1.5%。2、如果你买的是第二套房:当交易的房屋的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1%;当所交易房屋的面积大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2%;3、如果你买的新房或者二手房是第三套房或以上套数:不管房屋面积大小是多少,契税税率都为3%,没有减免的情况。依照现行契税方针,自己采购住所实施不同化税率。根据规则,自己采购通常住所,且该住所为家庭住所的,所购通常产品住所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依照1%履行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折半征收,即实践税率为2%购住所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依照4%征收。采购非通常住所、二套及以上住所,以及商业性房产(商铺、写字楼、商务等),均依照4%的税率纳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衍生问题:
契税标准是什么?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房产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房产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房产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房产契税。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6. 经济适用房如何税费征收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税费是分卖家和买家的税费的,分别是以下几点:
1、卖家的税:印花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城市建设维护费。
2、买家的税:印花;契税。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7. 什么是一类经济适用房,买卖需交哪些税
一类经济适用房是为低收入一些家庭的住房保障,以经济价提供的住房。其土地是划拨性质的,购买这类房的一般为达到经济房住房标准本地户口,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标准的家庭。
一类经济适用房一般满五年才能出售。交付使用不足5年的,该房产只能按照原购买价格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家庭。而满五年交易一次以后房本性质变更为商品房,需缴纳税费包括增值税(满两年,免征)、契税(二套房,税率为3%)、个人所得税(满五唯一,免征)、综合地价款(按成交价的10%,或按成交价减去原价后溢值的70%)。
8. 经济适用房出售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在交易过程中缴纳以下税费: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印花税:每件5元。
经济适用房出售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吗?居民个人在取得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满5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出售时,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窗口按照出售时该房屋市场评估价与购买时该房屋总价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收益,凭缴款证明,房产部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予以土地变更登记。转让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取消原有加注内容“经济适用住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记载的土地性质由“划拔土地”变更为“出让土地”。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9. 经济适用房买卖要交多少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
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标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根据《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 号】规定: 自 2008年4月8日之日起,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戒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经济适用房买卖注意事项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经济适用房、网络-土地出让金
10. 经济适用房的契税怎么算
法律分析:卖方交纳:①印花税。按照销售价的 0.05% 缴纳。
买方交纳:①契税:普通住宅按销售价的 1.5% 缴纳。如果房屋的买入价为 300000 元,则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1.5% 4500 元普通住宅按照销售价的 3% 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3% 9000 元印花税。按照销售价的 0.05% 缴纳。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 500000 元 X0.05% 250 元核定超标部分,交纳综合地价款:超标部分 X1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