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主体、合同标的、价款及付款时间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大概是这些,看你是什么类型的合同。
Ⅱ 经济合同的种类
1、 购销合同;
2、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3、 加工承揽合同;
4、 货物运输合同;
5、 供用电合同;
6、 仓储保管合同;
7、 财产租赁合同;
8、 借款合同;
9、 财产保险合同.
Ⅲ 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经济合同内容包括:双方基本信息、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当事人应注意,除主合同之外,与主合同有关的电报、书信、图表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Ⅳ 什么是经济合同
法律分析:经济合同是指合同一方是政府或者由政府或法律授权的机构,或者一方或双方就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条件及其实现对政府负有义务,直接体现以政府意志表达出来的公共政策要求或其他公共利益要求,具有经济目的或经济内容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
Ⅳ 一份完整的条款式经济合同都有哪些内容
摘要 经济合同的条款主要包括五个内容第一,标的。标的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如购销合同中的货物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工程项目,借款合同中的货币;
Ⅵ 经济合同的基本内容
法律分析:签订书面经济合同一般应按以下顺序和内容书写:
一是立体,即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姓名、单位和地址。
二是宗旨,即双方当事人订阅经济合同的目的和依据。
三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
四是合同的生效和有效期限。
五是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
六是签订合同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Ⅶ 经济类合同有哪些
合同的条款,即合同的具体内容。由于经济合同在种类和形式上的差别,在具体条款上也就有所差别。但作为合同成立所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它们都必须具有一些带有共性的主要条款,这是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5方面的内容。
一、标的。这是民事法律的术语,经济合同的标的,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其中,有的是指物,则称为标的物,比如,购销合同中的标的物是某种产品,借款合同中的标的物是货币,租赁合同中的标的物是租赁物等;也有的是指行为,比如,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标的都是以某种形式所提供的劳务。标的是经济合同必须具备的最重要条款,没有标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无所指向,也就不需要什么经济合同了。
二、数量和质量。也就是标的的具体化,借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尺度。比如,产品的数量、完成的工作量等都是标的的数量;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工程项目的标准等都是标的的质量指标。没有数量和质量指标,经济合同是无法履行的。
三、价款或者酬金。是指取得对方的产品、完成工程、劳务或智力成果所支付的代价。在以货物为标的的合同中,这种代价叫作价款;在以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这种代价就叫酬金。它们均以货币形式(数量)来表示。
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是指经济合同享有请求权的一方,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时间范围,是确定合同是否如期履行的标准。经济合同有不同种类,履行期限的约定也相应不同,有的是明确规定的某月、某日;有的则规定为在某一段时间内连续交货。到了履行期限或履行期届满,义务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履行地点是指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所在地。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的,叫约定履行地,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叫法定履行地。如果既未约定,也未规定,可视合同内容需要而定。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就应在建筑物所在地履行,货物运输就应在接受货物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方式是当事人双方履行义务的具体方法,也有很多种。有的需要以转移财产的方式履行,有的需要以提供劳务的方式履行;有的规定一次履行,有的规定分期、分批履行;有的规定必须当事人亲自履行,有的允许他人代为履行;有的规定送货上门,有的规定为定点取货;等等。
五、违约责任。违约,是指当事人不按经济合同规定的标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责任承担的允诺一般是在合同中以违约金的形式加以规定的。即,如果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不论对方是否因此遭受损失,违约者都应向对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还应补足不足部分,以赔偿损失。这种对损失赔偿的支付叫作赔偿金。
除了上述的各种经济合同都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外,《经济合同法》还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的或按经济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也是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比如,国家规定基本建设合同中应具备工程质量、造价、技术资料的交付、拨款和结算、交工验收等内容,则它们也就成为这类合同的当然主要条款。再比如,由于财产保险的特殊性质,财产保险合同中除应对保险标的、金额、责任等做出规定外,还应就除外责任、赔偿办法、保险费交付办法、起迄期限等做出十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否则极易导致合同纠纷。此外,规定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也构成主要条款,是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如果一方的要求另一方认为不能接受,那么经济合同也就不能成立。
合同当事人在订立经济合同时,必须考虑到主要条款的完整,这是合同能否成立的重要条件之一;并且,还要注意主要条款的细致、明确和每个条款具体内容的完整,这是合同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重要条件之一。同时,它们也直接关系到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和监督。
您说的都是一些规章制度,不属于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