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农村经济合作社是做什么的
摘要 你好,农村经济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包括辖有村的街道办事处,下同)的监督,协助和配合村民委员会工作,为村级组织履职提供必要的经费,合理安排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
❷ “村委会”与“村经济合作社”之间是什么关系
1.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的权利和关系划分的请示的答复规定: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规定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没有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2.经合社是集体经济组织,代管运做集体财产。
拓展资料:
村民委员会,是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领导班子产生依赖民主选举,每五年选举一次,没有终身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不得选文盲、赌徒、违法犯罪者,不得侮骂村民和侵犯人民的利益,一旦发现可以直接举报给当地政府。1980年,广西宜州市合寨村村民为走出当时的乡村治理困境,率先成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称为"村委会"。新成立的村委会使村里的社会治安迅速好转。群众性自治制度也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❸ 经济合同的种类有多少
经济合同是在经济领域中所签订的合同。按内容划分
❹ 经济合同的种类
1、 购销合同;
2、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3、 加工承揽合同;
4、 货物运输合同;
5、 供用电合同;
6、 仓储保管合同;
7、 财产租赁合同;
8、 借款合同;
9、 财产保险合同.
❺ 农村经纪人如何签订经济合同
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其他经济组织之间以及法人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于1981年12月13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1982年7月1日起施行。共48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些规定已与现实生活越来越不相适应,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经济合同法》加以修改。我国的经济合同法的主要内容是:
(一)经济合同订立的程序
经济合同当事人进行协商的过程,就是经济合同订立的程序。一般经历两个阶段,即要约和承诺阶段。
(1)要约。就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经济合同的建议或提议。提出建议的为要约人,对方则为被要约人。要约的目的是为了订立经济合同,要约应包括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要求对方做出答复的期限等。要约约定的对方答复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
(2)承诺。是被要约人对要约所提出的订立经济合同的建议或要求表示完全同意或接受。要约人收到承诺后,双方就订立经济合同,如果被要约人对要约内容提出修改,这不是承诺,而是新的要约,对新的要约可以接受或再提出新的要约,直到双方完全同意为止,一般经济合同的订立往往都要经过要约,再要约,承诺的阶段。
(二)订立经济合同的基本原则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符合下列原则:
(1)主体合格原则。经纪组织作为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要取得法人资格。法人只能根据批准或者登记的业务范围签订经济合同。经济合同要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订。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作为经济合同的当事人也要有合法资格。
(2)书面形式原则。经济合同,以文字内容表现形式达成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3)合法原则。在订立经济合同时,合同当事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不得利用合同形式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牟取非法收入。这就要求经济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手续,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合同权利和履行合义务。
(4)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互利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完全自愿,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协商一致是当事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就合同的条款取得一致的意见。在合同关系中,双方当事人都以独立的商品生产者或所有者的身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签订经济合同,实现经济目的。
(三)经济合同主要条款
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是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核心。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标的。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有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
(2)数量和质量,合同标明数量要准确、可靠,计量单位要明确;标的质量应规定详细、具体、明确。
(3)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4)违约责任。在合同中规定违约的情况及承担的责任。
(四)经济合同履行的原则
经济合同履行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指当事人要按照经济合同规定的标的来履行,不能用其他标的代替,也不能靠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代替履行,一方违约时,尽管支付了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对方要求继续履行时,应继续履行,除非法律和合同另有规定或客观上履行已不可能和不必要。
(2)全面履行原则。也叫适当履行原则,指按合同规定的标的、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全面地履行。
(3)协作履行原则。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互相协作、互相支持,提供方便,为履行合同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履行经济合同的程序
经济合同的履行要经过下列程序:
(1)交付标的。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约定的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交付作为合同标的的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
(2)验收。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交付的标的进行检验和核定。如果检验合格,就接受交付,如发现交付的标的不合格,则有权拒绝接受交付直至追究违约责任。
(3)结算。根据法律规定和经济合同的要求,全面地核算并付清标的价款或酬金以及其他各项费用。一般用人民币计算和支付,可通过银行转账结算,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❻ 常见的经济合同有哪些
(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
无效经济合同是指合同的内容或者形式具有《经济合同法》第七条中规定的违法情形。无效的经济合同从订立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权,是指确认经济合同为无效经济合同的权力。经济合同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权由谁来行使的问题。我国《经济合同法》第7条规定:“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权,归合同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无权确认。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
❼ 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法律分析:签订书面经济合同一般应按以下顺序和内容书写:
一是立体,即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姓名、单位和地址。
二是宗旨,即双方当事人订阅经济合同的目的和依据。
三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
四是合同的生效和有效期限。
五是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
六是签订合同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❽ 村级集体经济包括哪些方面
农村集体经济亦称“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我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中文名
农村集体经济
外文名
Village collective economy
又名
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
体制模式
集体所有制
实行方式
家庭承包经营、统分结合
原经济体制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
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制
实施背景
农村集体经济是指主要生产资料归农村社区成员共同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共同享有劳动果实的经济组织形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经济体制,村级集体经济成为农村基本的经济组成部分。并且,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村级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体制一统天下的格局,在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衍生出多种实现形式。尤其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一些农民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农村社区或突破社区界限,自发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经济组织,提高了组织化程度和收入水平。
❾ 经济类合同有哪些
合同的条款,即合同的具体内容。由于经济合同在种类和形式上的差别,在具体条款上也就有所差别。但作为合同成立所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它们都必须具有一些带有共性的主要条款,这是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5方面的内容。
一、标的。这是民事法律的术语,经济合同的标的,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其中,有的是指物,则称为标的物,比如,购销合同中的标的物是某种产品,借款合同中的标的物是货币,租赁合同中的标的物是租赁物等;也有的是指行为,比如,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标的都是以某种形式所提供的劳务。标的是经济合同必须具备的最重要条款,没有标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无所指向,也就不需要什么经济合同了。
二、数量和质量。也就是标的的具体化,借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尺度。比如,产品的数量、完成的工作量等都是标的的数量;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工程项目的标准等都是标的的质量指标。没有数量和质量指标,经济合同是无法履行的。
三、价款或者酬金。是指取得对方的产品、完成工程、劳务或智力成果所支付的代价。在以货物为标的的合同中,这种代价叫作价款;在以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这种代价就叫酬金。它们均以货币形式(数量)来表示。
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是指经济合同享有请求权的一方,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时间范围,是确定合同是否如期履行的标准。经济合同有不同种类,履行期限的约定也相应不同,有的是明确规定的某月、某日;有的则规定为在某一段时间内连续交货。到了履行期限或履行期届满,义务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履行地点是指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所在地。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的,叫约定履行地,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叫法定履行地。如果既未约定,也未规定,可视合同内容需要而定。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就应在建筑物所在地履行,货物运输就应在接受货物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方式是当事人双方履行义务的具体方法,也有很多种。有的需要以转移财产的方式履行,有的需要以提供劳务的方式履行;有的规定一次履行,有的规定分期、分批履行;有的规定必须当事人亲自履行,有的允许他人代为履行;有的规定送货上门,有的规定为定点取货;等等。
五、违约责任。违约,是指当事人不按经济合同规定的标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责任承担的允诺一般是在合同中以违约金的形式加以规定的。即,如果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不论对方是否因此遭受损失,违约者都应向对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还应补足不足部分,以赔偿损失。这种对损失赔偿的支付叫作赔偿金。
除了上述的各种经济合同都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外,《经济合同法》还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的或按经济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也是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比如,国家规定基本建设合同中应具备工程质量、造价、技术资料的交付、拨款和结算、交工验收等内容,则它们也就成为这类合同的当然主要条款。再比如,由于财产保险的特殊性质,财产保险合同中除应对保险标的、金额、责任等做出规定外,还应就除外责任、赔偿办法、保险费交付办法、起迄期限等做出十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否则极易导致合同纠纷。此外,规定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也构成主要条款,是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如果一方的要求另一方认为不能接受,那么经济合同也就不能成立。
合同当事人在订立经济合同时,必须考虑到主要条款的完整,这是合同能否成立的重要条件之一;并且,还要注意主要条款的细致、明确和每个条款具体内容的完整,这是合同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重要条件之一。同时,它们也直接关系到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和监督。
您说的都是一些规章制度,不属于合同
❿ 经济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签订经济合同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标的、质量与数量、价款、履行的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法等。在订立经济合同时应当订立明确、肯定、完整的合同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