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平等在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有哪些表现
平等在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主要表现有社会男女地位的平等、经济掌权上男女地位的平等,比如说现在的工作不论男女只要是有符合工作要求的都可以参与去做,现在女人也可以成为一家顶梁柱,掌握一家经济之主,不再是过去需要多依靠男人赚钱养活,还有现在女性也可以参与执政官员的评选,可以做官,不再是像过去一样女性没有相等的地位可以为官为百姓。现在很多社会关系都表现得男女地位平等,一视同仁,男女一样都是传后人的新思想发展观念,所以从总体上来说社会发展男女关系有越来越趋于平等化。
② 平等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
答案:B;D
③ 为什么说市场经济是公平经济
市场经济必须是法制经济,原因是:
第一,市场经济是自主性经济。市场经济要求承认和尊重市场主体的意志自主性,这就是要用法律确认市场主体资格,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产权(即财产权)和意志自由。同时,规定市场主体行使权利的方法,原则和保障权利的程序。没有法制,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其他权利就无法实现。
第二,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市场经济的基础在于市场,市场变换主要是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经过自由、平等的协商所订立的契约来进行的。契约是市场的法律原型,市场经济最主要的法律特征就是经济关系的契约化。在市场经济中,契约成为经济交往的基本形式。离开契约,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存在,而契约必须以法律对契约原则、方式和结果的确认和保护为前提。
第三,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通过竞争达到优胜劣汰,合理配置资源,是市场经济的优越性之一。但是,市场竞争必须是公平、合法的竞争,否则,市场机制就可能失灵或扭曲。在市场竞争中,有些竞争者为了贪图利益不惜最大风险,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进行或限制竞争,必然妨碍正常的市场竞争。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和制裁不正常竞争和垄断行为,维护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这就象球赛时,球员必须依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比赛。没有规则,比赛就无法进行。必须的法律就相当于比赛规则,它是维护正当竞争的保障。
第四,市场经济是主体地位平等的经济。必须通过法律确认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地位。至少在形式上保障所有市场主体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否则,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就失去了前提和保障。
第五,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它一方面要求统一的国内市场体系,另一方面也要求市场国际化。统一的、开放的市场体系必须有相应的调整手段和法律规则。为使我国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必须按照现代法制的要求加入国际经济法律体系。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同时意味着只有市场经济才能为现代意义的法制提供其赖以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市场经济愈发达,法制会愈发展,所以我本人认为我国现在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是必须永远坚持这一原则,那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④ 经济学中的效率与平等
经济学里面叫公平和效率,而不是平等,个人觉得公平和平等是有一定差别的。经济学中,效率分为资源的配置效率和生产组织效率,主要指从一定的投入中获取最终产品(数量和质量)的能力;公平指产品的分配应该按照一定的方式进行,合乎人类的伦理和道德准则。由于规模经济的存在和激励制度,资源集中于少数人手中并占有更多的产品能够产生效率,反而,追求公平会使资源占有者的产品流向无产阶级,会削减资源占有者的生产积极性,进而降低效率,所以说公平和效率总是相对立的。至于如何定义公平,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不同,社会主义认为社会化的生产方式使资源集中在强大的政府手中并进行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能够产生更多效率,由于个人对生产资料占有地位相同,应该分得等量的劳动产品;资本主义认为自由竞争产生效率,个人自利主义和追求自我实现会使社会充满活力,由于强调个人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从而产品的分配应该按照个人对最终产品的边际产出来进行。目前没有绝对的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更多的是政府和市场共存的混合经济,个人认为,所谓的公平就是每个人能平等的通过个人能力和努力程度获得就业机会,通过法制和市场机制而非人情关系决定资源的分配。
⑤ 关于经济学中的“平等”概念
而者应该是不一样的。“平均分配”并不一定能够实现完全的平等,按劳分配、按个体所创造的实体价值分配才能更大程度地实现平等。
⑥ 经济平等和正治平等哪个更重要
你的问题无解,或者有无数个解!!
人格上的人人平等只是理论上的。
奴隶生的孩子能与皇帝生的孩子一样平等吗?即使口头上说是平等,现实中也不可能平等!!
按理说最平等的配置资源应该是充分竞争,就象市场上买菜,愿意买和愿意卖达到一致就行。
可如果用这样的方式来选择学校,很多收入低的家庭可能就无法进入家门口的好学校。一但政府规定了入学条件,那就等于破坏了这种平等。
所以,你的问题会因每个人所处的阶层不同而答案不同。
⑦ 怎样看待市场经济公平等和效率
市场经济的公平源于市场分配
市场经济中的公平,涉及的是经济利益关系,是内含于市场经济之中的经济范畴,要正确认识“公平”这一经济范畴,必须从市场经济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中现实地说明。
市场经济,是以各个独立分散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各自分工为市场提供商品(包括服务),通过商品的等价交换来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社会经济活动方式。各个商品所有者通过市场交换商品获得货币收入,由于货币可以购买任何商品,所以,通过商品交换获得货币收入,成为由客观的商品交换过程来分配人们的经济利益的手段和实现形式。这就是市场经济中人们利益分配的客观方式即市场分配。
市场分配具体表现为:企业主交换自己拥有的商品而分配到货币收入;生产要素所有者将自己拥有的生产要素作为商品或资本商品进行市场交换而获得货币收入(生产要素作为商品交换,是所有权的转让,是生产要素成为商品的等价交换;生产要素作为资本商品交换,只是使用权的转让,其交换的市场价格表现为租金或利息、股息等);劳动者(包括从事普通劳动和从事科技、经营管理劳动的所有劳动者)将自己拥有的劳动力作为商品进行交换而获得表现劳动力市场价格的货币收入。商品的交换过程,同时就是对商品所有者的利益进行市场分配的过程。决定商品所有者获得货币收入多少的是商品的市场价格,而价格不过是价值的货币表现,所以,支配商品的市场交换和市场分配的客观规律,正是商品的价值规律。
商品按生产它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价值进行等价交换,实质是各个商品生产者以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商品为媒介互相交换其劳动,按自己向市场即社会提供的必要劳动量分配到货币收入,再以货币购买各种商品以满足消费需要,实现物质利益。商品的等价交换,体现了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人们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使商品生产者自身利益的实现以向社会提供相应的劳动量为前提,从而建立起社会分工条件下的个别生产与社会生产之间、社会生产与社会消费之间既互相矛盾而又协调统一的客观内在联系,协调着个人利益的分配及其与社会利益的统一。价值规律成为客观地支配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利益分配和社会消费即整个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
市场经济的公平,根源于客观的市场分配方式。
其一,市场分配以向市场提供商品为前提,任何人和组织参与分配,凭借的是商品的所有权,是纯粹的经济权利和平等的经济关系。这对于参与分配的所有个人和组织都是一样的,因而是公平的、合理的;相对于凭借超经济的强权或身份参与分配,无疑更为公平,更为合理。
其二,市场分配通过商品交换双方自主、自愿、平等协议所形成的商品市场价格进行利益分配,特别是劳动者凭借劳动力商品的所有权具有了自主、平等参与议定自己收入分配的权利,超经济的行政权力或个人单方面的意志不能直接决定或干预商品市场价格的形成。这一市场分配方式,对于参与分配的所有个人和组织来说是公平的、合理的;相对于超经济分配或由行政官员制定商品价格来决定被分配者的收益和劳动者的工资,无疑更为公平,更为合理。
其三,市场分配以商品的等价交换为法则,遵循的是“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同一尺度。这一分配法则,对于参与分配的所有个人和组织都是一样的,因而是公平的、合理的;不再像超经济的社会制度中由行政强权或某些个别人的主观意志来主宰,无疑更具客观性、公平性、公正性和合理性。
市场经济的公平,源于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和分配方式本身的客观性、公平性、公正性和合理性,不以个人单方面的主观感觉或愿望为转移。其公平的基础,在于人们的经济与社会权利平等、机会均等、起点公平,每个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个人和组织真正成为独立自主的市场主体,切实通过自由、平等、充分的市场竞争形成商品交换的市场价格获得经济利益。公平的分配,只能建立在参与分配的个人和组织之间具有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关系和规范的市场运行机制的基础之上。我国确立了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为改革目标,就应当相应地建立起由市场来分配经济利益的客观机制。
收入分配不公平,是我国当前存在的公认的一大社会问题,其根本原因,就是市场分配机制尚未建立和健全。一方面,表现在商品所有者之间尚未建立起平等交换、充分竞争的市场关系和市场运行机制,商品的市场价格背离其价值,直接导致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平。这除了表现在一些企业和个人由于商品的垄断价格而获得不合理的高收入甚至靠坑蒙拐骗获得不正当收入外,在劳动者的个人收入分配上表现得更为突出。劳动者(包括从事经营管理和科技工作的劳动者)的个人权益还未确立并得以保障,尚未真正成为独立自主地支配自身劳动力商品的市场主体,还未通过自由、平等、充分的市场竞争形成劳动力市场价格而获得收入分配的经济权益。一些领域在相当程度上还是由行政手段决定或是由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个人收入分配,劳动者个人缺乏讨价还价的权利,劳动力市场还不健全,劳动力商品的市场价格尚未形成。由于一些商品的垄断价格和尚未形成劳动力商品的市场价格,致使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企业、不同所有制单位的工资收入相差悬殊,一些人获得了与其劳动消耗和劳动贡献不相当的高收入,而有的人连维持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的生活费用都得不到。另一方面,一些组织和个人凭借超经济的行政权力和手段侵入市场经济获取收益,导致社会收入分配极大的不公平。这些组织和个人凭借行政权力直接或间接获取收益,破坏了市场按商品等价交换进行利益分配的规则和秩序,行贿受贿、权钱交易、黑色收入、灰色收入等等,成为收入分配不公的突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