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国的经济专属区域划分原则
专属经济区指沿海国在其领海以外邻接其领海的海域所设立的一种专属管辖区。所属国家具有勘探、开发、使用、养护、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自然资源的权利,对人工设施的建造使用、科研、环保等的权利。其它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航行和飞越的自由,以及与这些自由有关的符合国际法的用途。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起,不应超过二百海里。
⑵ 中国如何划分南海经济专属区怎么划界
笔者说:中国没有与邻国谈判确定自己的专属经济区范围。1996年5月15日中国政府曾经宣布了连接西沙群岛的基线。然而国际海洋法表明:西沙群岛与南沙群岛都不能够确定领海基点和基线,自然在这些区域不会有专属经济区存在,尤其是在南沙群岛海域。最近我国渔政船只去了南海南部海域,到了曾母暗沙甚至以南水域,我国有的媒体说这里是中国的专属经济区,然而这种说法缺乏科学和法律依据。为了避免在南海继续发生不应该有的冲突,我们必须早日与邻国谈判,明确我国在南海的专属经济区具体范围。至于岛屿主权,我们可以先做出“飞地”化的处理。请参考以下文章:
滋长着的南海争端继续困惑着决策者们。环绕着南海的所有国家一直主张着某些或全部微小的南沙群岛小岛和某些或全部海洋空间以及它的资源,但是所有的这些主张和影响这些问题的国际法原则都具有严重的脆弱性。中国是一个关键性的起作用者,任何问题的解决至少必须得到它的认可。各国意见分歧和争端必须和平解决,都要按照国际法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行动。南海南沙群岛争端对实现和平与稳定的目标表现了特殊的困难。这些“岛屿”包括了在高潮水以上的25-35个小岛和许多淹没的礁石。它们从来都没有维持过固定的人口或任何连续的经济生活,但是现在却呈现了紧张的冲突状况。五个国家——中国(包括台湾)、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和文莱政府主张所有或部分的小岛及其周围海域。人们认为这些岛群和礁石周围的海底蕴藏着石油和天然气,并且小岛对海路防护、监视等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依据国际法分析南海的主张
在南海对陆地和海洋区域的竞争性主张所引起的法律问题正在增大着其复杂性。由于国际法原则能够在解决这些争端中起到关键作用,对这些问题分类以致依据国际法对于主张的实力性或脆弱性做出理解是有用的。邻国的主张包括对南沙群岛小岛(Islets)的主张,和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能够被分类为“主权”问题。一个国家怎样对一个孤立和基本上无人居住的陆地露头获得主权?什么样的历史主张使该地区的国家拥有这些小岛?这些“主权” 问题本身是足够复杂的,但是由于一块陆地区域的“主权拥有者”——在适当的情况下——能够有资格拥有邻近的海洋和海底资源,它们显得特别重要。支配这种权利的原则能够表征为“边界划定”问题,并且它们需要一个单独的——并同样复杂的——分析。
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张
中国主张拥有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领土。岛屿主张基于历史的使用。2000年前中国船只曾经在南海航行。在汉朝(公元206-220年)就有正规的航行路线,到唐朝(公元618-906年)船只航行频繁。中国在12世纪到17世纪对它的岛屿作出了“沙滩”的记录。1907年中国派出军事小分队巡逻南海诸岛。1988年3月中国与越南在南沙群岛发生海战,击沉越南3艘船只。 1992年中国在它的领海法中对南沙群岛各小岛周围主张12海里的领海,但是对这些地形周围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从来没有作出特别的主张。中国对南沙群岛主权的主张在许多场合一直是强有力地维持着,但中国另外一种主张——南中国海的海域和资源——依然具有不确切性。许多评论者认为,九段线只不过是主张圈围内的小岛主权。中国还没有宣布专属经济区。1996年5月它宣布了连接西沙群岛的基线,但是没有宣布南沙群岛的基线。(笔者注:最近我国渔政船只去了南海南部海域,甚至到了曾母暗沙,我国有的媒体说这里是中国的专属经济区,然而这种说法缺乏科学和法律依据。为了避免在南海继续发生不应该有的冲突,必须早日明确我国在南海的专属经济区具体范围。)
⑶ 请问,中国以什么划定专属经济区
专属经济区,又称经济海域,是指国际公法中为解决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因领海争端而提出的一个区域概念。 专属经济区是指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二百海里(370.4公里),除去离另一个国家更近的点。
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专属经济区界限的划定
1.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专属经济区的界限,应协议划定,以便得到公平解决。
2.有关国家如在合理期间内未能达成任何协议,应诉诸第XV部分所规定的程序。
3.在达成第1款规定的协议以前,有关各国应基于谅解和合作的精神,尽一切努力作出实际性的临时安排,并在此过渡期间内,不危害或阻碍最后协议的达成。这种安排应不妨害最后界限的划定。
4.如果有关国家间存在现行有效的协定,关于划定专属经济区界限的问题,应按照该协定的规定加以决定。
⑷ 中国领海专属经济区域面积是多少
中国政府1958年9月4日宣布领海宽度为从领海基线量起12海里。领海基线采用直线基线法划定,由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组成;领海外部界限为一条其每一点与领海基线的最近点相距12海里的线。
专属经济区是200海里的范围,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二百海里(370.4公里),除去离另一个国家更近的点。
中国领海面积约为37万平方公里。由渤海(内海)和黄海、东海、南海三大边海组成。中国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12海里。
领海基线采用直线基线法划定,由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组成;领海外部界限为一条其每一点与领海基线的最近点相距12海里的线。
近些年来由于沿岸大陆架被认为是重要资源汇集区域,所以各国都有扩大领海的要求。1977年国际海洋法会议确定12海里为领海,200海里为经济水域的方向。
⑸ 中国的领海是怎样划分的那渤海、黄海是怎样划分领海基线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这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岛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
渤海和黄海的分界线是:辽东半岛的老铁山岬经庙岛至山东半岛北端的蓬莱岬的联线。
区别:
一、地理位置不同
渤海:地处中国大陆东部北端,位于北纬37°07′~40°56′和东经117°33′~122°08′之间。
黄海:西太平洋地边缘海,它位于中国大陆与朝鲜半岛之间,北面和西面濒临中国,东邻朝鲜半岛。
二、地质不同
渤海:海底平坦,多为泥沙和软泥质,地势呈由三湾向渤海海峡倾斜态势。海岸分为粉沙淤泥质岸、沙质岸和基岩岸三种类型。渤海湾,黄河三角洲和辽东湾北岸等沿岸为粉沙淤泥质海岸,滦河口以北的渤海西岸属沙砾质岸,山东半岛北岸和辽东半岛西岸主要为基岩海岸。
黄海:海底沉积物大部分为海相细泥沉积物,北部多为泥沙底,中部大多为软沙沉积物为主,西部为黄河的输入物,南部沉积物主要是深黑软泥沉积物为主,东部来自朝鲜半岛。
12海里标准的由来:
这个标准其实是由中国提出的。其实在几个世纪以前,各国在瓜分完陆地后,就对领海权益提出了质疑,对于如何划分领海范围一直有争议。
十八世纪的时候,西方才讨论出个所以然,认为应该用大炮的射程来规定各国领海范围。言下之意就是,大炮能射多远,领海范围就拓展多远。
那时候的大炮射程不算太远,也就三海里左右,于是各国也就暂定领海范围为三海里。但是我们也知道,科技是发展的,大炮的射程也在不断增加,到了近代各国又不满足三海里了,又闹着要拓宽领海范围。
这个问题中国也曾讨论过,最后在1958年的时候,毛主席提出把中国领海范围拓宽到十二海里,并把这个商讨结果告知了全世界,声名任何国家不得擅自进入中国领海或领空,违反者会遭到攻击。
毛主席将我国领海定到十二海里一方面是因为当时我们的军舰大炮也就打到这么远的距离,另一方面是因为想让渤海成为我们的内海,方便防卫京城。
1982年联合国结束了第三次海洋法会议,最后决定就按照中国的标准,将各国领海宽度划定为十二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