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浅谈如何做好经济犯罪防范工作
职务犯罪因其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而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由于职务犯罪不仅侵害了单位的正常活动(正当性、公正性、廉明性),有的还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少则数十、数百万元,多则数千、数亿万元,因而这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之其他犯罪更为严重。预防职务犯罪,就是调动社会上一切积极因素,运用各种手段和采取社会性和专门性的防治措施,限制国家工作人利用职务犯罪的原因与条件,以达到防止、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的目的。它是事前预防,即古人所说的“防患于未然”。学校原本是“清水衙门”。改革开放以后,在商品经济大潮冲击下,学校内部的职务犯罪也屡见于报刊杂志。由于导致职务犯罪的原因多方面的,要达到减少和消除职务犯罪,应从多层次、多角度、多方面进行系统预防,把预防犯罪的全局理顺,建立起配套成龙的教育、预防、制约、监督等机制,使之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对职务犯罪从源头上进行治理,以挽救意图犯罪者,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受损失。一、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学校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1、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校干部的法律意识要加强法制教育,使学校干部充分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和庄严,使潜在的犯罪人员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认清犯罪行为及其必然的法律后果,严格遵守法律、忠于职守,避免违反刑事法律的规定。要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必须端正学校行政人员的思想。做为学校的行政人员,既是一名领导干部,又是一名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提倡从政道德,用良好的师德师风武装行政人员的思想,培养学校行政人员高尚的思想品德和大公无私的优秀品质,是从根本上预防各类职务犯罪的有效措施。学校的领导干部应努力做到:省身以严,修德以谦,用权以慎,为政以廉。省身以严,就是严格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做到“外无愧于人,内无愧于心”。修德以谦,就是在成绩和荣誉面前保护良好的心态和清醒的头脑。用权以慎,就是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我们的干部必须弄清手中权力的性质,只有弄明白了这一点,才会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为政以廉,就是固守清廉,一身正气。“外面的世界很精彩”,现象生活中不平衡的事到处都是,哪个单位都有,每个人都有,许多违法犯罪的工作人员,遇到不顺心的事,心理不平衡时,总想通过歪门邪道找回失衡心理,结果误入歧途,所以,我们要帮助工作人员学会自治、自立,实现自我的心理平衡。保持心理平衡,不可盲目攀比。4、教育工作人员切忌侥幸心理因为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想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论犯罪分子隐藏的多深,伪装的多巧妙,最终会暴露无遗。二、健全制度,建立纪律制约体系,消除产生犯罪的机会健全制度,对学校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进行规范。采用纪律制约来设置权力防线,才能有效的抑制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应当注重分析本单位的工作流程、制约情况、薄弱环节,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程序、监察制约以及责任制度,使工作有章可循、监督制约有力、责任落实到人。应当特别重视的是,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仅仅只是预防职务犯罪发生的前提和基础,规范运作、严格执行既有的规章制度才是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各部门应坚决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一个法治国家,追求的是法律至上;一个高效有序的单位,也应当以规章制度为开展工作的标尺,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使制度成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生命力之所在,而不是一个花瓶、一件摆设。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发放收费明白纸必须加盖学校公章,所有收费必须使用正规票据,严禁私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严把图书资料征订关,实行分管领导审查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制,坚决杜绝乱征订现象;严格财务管理,加强预算管理,实行“一支笔”审批制;控制非事业性支出,招待费、应酬费应控制在公务费2%以内,学校福利发放费用控制在勤工俭学纯收入的30%以内;全面实行大宗物品采购公开招标制度;规范基建项目、经营项目管理,实行招标竟标,堵塞各方面漏洞;加强人事管理,全面实行教师全员聘任制,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竞争聘任”。要加强管理、利用严密的管理制度来约束、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这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方面。三、建立监督管理机制,遏制产生犯罪的条件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就是要求学校行政人员要自觉置于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接受监督管理,防止公权私用,通过有效的监督以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事实证明,没有制约的权利是犯罪产生的根源之一,因此,必须增强监督管理意识,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发挥监督管理功能,努力做到权力行使到那里,监督制约措施就实行到那里。(一)强化民主监督。规范、健全教代会制度,发挥教代会的功能,是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教代会一年要召开二至三次会议,对学校重要的管理规章制度出台予以审议和通过。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每年至少一次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教代会要推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学校领导干部每年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教职工代表根据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通过民主评议,一方面为广大教职工直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供广阔天地;另一方面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发奋工作。对学校政务、党务、财务通过公开栏进行全面公开,如学校收费情况、财务结算、收支情况、党员考核、教师出勤、教师量化考核情况、教师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福利分配、中学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程序及录取名额、录取分数线等以不同形式进行公开,授受教职工和群众的监督,增强权力运作的透明度,以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办事公正。(二)强化审计监督。对学校财务采取“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形式。强化月审计,对学校收支宗行“收入月审报,支出月审核”制度,学校所有收支单据必须经会计中心审核后方可下帐;强化专项审计,根据工作需要,对学校某段时间的财务或重大事项进行审计;强化离任审计,实行先审计、后离任。(三)强化信访监督。教育局、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学校内要设立校长信箱,接受群众举报。实行主要领导批阅信件制度和领导接访日制度。对于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坚持出一件、查一件、处理一件。对违法违纪行为视情节分别给予谈话诫勉、警告、免职、移交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处分。
㈡ 经侦立案后说证据不足如何做
对于经济犯罪案件,并不需要达成证据充分的情况,才可以立案侦查。报案人报案时,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如实说明相关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报案民警接受案件后,会及时将案情录入警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系统制作并《报案回执》交报案人。经侦部门会展开立案审查工作,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所以,并不需要达到证据充分的标准,经侦才会立案。只要符合以下立案条件,就可以立案。1、认为有犯罪事实;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㈢ 深圳公安局网警支队:如何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
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特点 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主要呈以下特点:一是商标侵权犯罪(包括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突出,品种繁杂,涉及面较广。近年来,随着科技不断进步,市场竞争的加剧,假冒产品不断增多,假冒的品种也从原来的单一性发展为多样性,从生活资料发展到生产科技资料,从劳动密集型向高科技型领域发展。如假冒名烟名酒,假冒高档化妆品等等。二是犯罪分子结伙作案多,身份特殊,难于侦破。绝大多数经济犯罪行为人都有合法的经济活动身份,为其实施经济犯罪活动作掩护。为逃避法律的追究,行为人一般反侦查能力强,行动诡秘,不留痕迹,事先巧妙伪装、事后善于应变,给侦查机关破获案件带来极大的难度。三是犯罪分子向高学历发展,手段专业。以前往往以小批量生产,技术含量低的假冒产品犯罪为主,现不少犯罪分子具有高学历文化,且一部分犯罪分子是高科技的专业人员,他们在其自身熟悉的经济活动领域进行犯罪,犯罪的智能化倾向较高。四是作案手法隐蔽,成点状分布,犯罪分子预谋性强。随着打击经济犯罪的力度不断加大,经济犯罪行为人精心设计、千方百计隐瞒事实真相,周密部署,往往将制售造假窝点向管理相对薄弱的农村转移,使其犯罪行为不易暴露。五是数额较大,影响正常社会经济秩序。此类案件涉案金额数额越来越大,不仅给商标注册企业带来利益损失,而且销售假酒行为还侵犯购买消费者权益,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对策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之所以如此猖狂,关键是群众对加强维护自身或他人知识产权法律意识不够强烈。因此,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唤起公众对知识产权的广泛关注,使公众认识到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提高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促使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二是及时发布预警,加大对辖区排查力度,强化对此类经济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经侦民警要不断通过阅读浏览最新经济情报及时发布预警,强化对辖区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等问题的排查,主动发挥服务、参谋作用。要以侦破大要案件为主线,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及时发现犯罪线索,深入开展侦查经营;对证据确凿的侵权案件,应当迅速深入收集和固定证据,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铲除犯罪窝点,使制假者无处藏身、假冒品无处落脚。 三是组织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经侦民警的业务素质。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侵权犯罪由传统的简单制假造假向复杂的科技智能型转变,犯罪人员也向具有专业技术的高端知识分子发展,为有效打击这类高科技新型知识产权案件,及时维护相关企业合法权益,就要适时组织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民警对知识产权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提高办案民警办案水平和能力。通过系统培训和在工作中的应用,着力提高执法业务基础和办案技巧,尽快适应新形势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需要。 四是通过内外借力,创新打击工作机制。经侦工作要做到"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注重深挖源头,力争从根本上遏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发生。一方面要主动与当地知识产权、工商、质监、税务、银行等部门联系,收集经济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动态信息,构建联合打击长效机制,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还要高度重视基层派出所经侦联络员建设和秘密力量建设工作,提高发现、控制、防范和打击此类经济犯罪的能力,力争及时准确提供打击和预防的信息资源,"早发现、早控制,早打击"。 五是树立服务意识,强化企业配合。深入企业内部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把服务企业、保护品牌作为工作目标,建立以公安为龙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信息共享网络。
㈣ 如何加强预防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识假防骗能力方面的文章
近年来,针对不特定群体的涉众型经济犯罪,随着发案数量、涉及人员、涉案金额的不断增多,逐步成为了政府、媒体、公众关注的焦点。
每一起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势必都会对当地乃至全国的经济活动和社会稳定产生影响。
许多案件因受害人经济利益受损,却无法挽回损失而引发了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这种情况近年来屡见不鲜,并且已经呈现增长态势,不仅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严重危害经济秩序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架构部门间的协调机制,提前预防和逐步化解涉众型经济犯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是在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亟需面对并妥善解决的课题。
㈤ 我即将策划一次关于经济与经济犯罪相关的活动,请问谁有好一点的点子
做这个活动的目的是什么?以及接受这次活动的群体是?如果是企业培训,不如做个严格合同审核与分辨预防合同诈骗。具体可以浅显地讲讲合同起草、订立等过程都要注意什么,着重讲讲合同诈骗的案例,这样大家听起来也比较有意思。
相信他们一定会有收获的!
㈥ 经济犯罪报警一般要怎么做
准备好如下材料:1、书写(或打印)案情经过,先写被控人的身份情况,知道所少写多少,再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结果;2、相关的合同、收据、信件、银行单据等书面证据,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签名纳指印;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如代表公司企业报案,须带上单位的委托函。到当地的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或支队报案。如果遇到不负责任的公安部门以被诈骗金额少不立案的情况,你要据理力争,以被诈骗金额少不立案是错误的,立案分为立为刑事案件(一般诈骗案件金额在2000元)或治安案件(无金额限制,不超过2000元的),不够立刑事案件的可以立为治安案件,所以不立案是错误的。其次对于网络诈骗案件,由于都是异地作案,立案管辖单位多(每个受害人可能报案地不同),侦察费用高,取证难度大,追抓嫌疑人困难,公安部门对这类案件确实存在推委和不重视的现象,争取多找些被骗人,人数最好达到一二十人,数额最好万元以上,汇总资料直接向公安部反映,争取让公安部有关领导重视。如果公安机关不给立案或者处理速度上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管理部门举报。
如果你面对的对方很难构成犯罪,建议你尽快以法律手段起诉,并且在这之前最好能了解对方财产情况,以便进行财产保全。也可以直接带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去法院起诉后公安机关立案的,法院的起诉无需撤诉,法院会中止审理。到刑事处理有结果后,法院或继续审理。如果刑事立案后,民事部分撤诉的,刑事审理时,是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只能另案起诉。
㈦ 谁能告诉我一般经济犯罪,监狱生活应该是怎样的都干什么,生活条件怎样求知情者解答
犯人的伙食很普通,菜基本上就是熬煮炖为主,什么便宜吃什么。比如熬萝卜,炖薯仔,煮豆角等等。
主要就是劳动,不同监区有不同的情况,一般都是早上六点起床整理内务,然后打饭,吃饭、打扫卫生,7点整队出工,下午四点收工,二班的下午三点出工,晚上十一点半收工,如果有夜班晚上十一点出工。
白班的收工以后,在晚上要进行学习,七点的新闻联播这是雷打不动的,然后还要学习文政治、文化、技术。二班的第二天上午进行学习。
在监狱里面都是要干什么:
一、入监队
进入监狱,首先就要到入监队。在入监队主要就是学习各种行为规范,训练队列,有的时候还会从事一些简单的劳动。
入监队最大得特点就是严格,首先要做的就是改变身份意识,认清自己的身份这是最重要的,令行禁止,监狱警官的命令要必须服从。
二、下监区
入监队的时间各个监狱也是有一定的差异,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就要下监区了,一般会根据服刑人员的一些特点进行分配。
下到监区以后相对来说就要宽松一些,不过一般在刚入监区的时候还要进行一段时间的统一学习,然后再分给分监区或者一些小组。
在过去的时候我们把监狱称作是“劳改队”,这是很有道理的,监狱里面的服刑改造主要就是以劳动改造为主,大部分的监狱都是这样。
㈧ 如何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工作
这个要多部门协调办理
1、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部分金融诈骗罪的死刑规定】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条【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至于数额巨大、特别巨大的起点,参照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12月16日《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集资诈骗20万元以上,单位在50万元以上的,便可认定为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在100万元以上,单位在250万元以上的,则可认定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4、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A、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
B、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对于实施上述非法集资的行为之一,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