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干了二十多年,现在老板说不做了,有没有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位关闭,那么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基数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应发工资。如果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应发工资高于当地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经济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经济补偿金基数按照当地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Ⅱ 什么情况下公司辞退员工不需要对员工经济补偿
看《劳动合同法》呀
里面第三十九条是这样规定的: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中本法的二十六条是: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Ⅲ 什么情况不给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具体问题可以详细说明以便为您解答。
Ⅳ 什么情况下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按照现行规定,劳动者辞职、擅自离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辞退和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等情况下,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工厂辞退你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辞退员工的情况: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应得到的是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你工作一年半,经济补偿金是2个月工资。
Ⅳ 年休假未休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做经济补偿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Ⅵ 哪些情况下公司辞退员工可以不做经济补偿的
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
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详见《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Ⅶ 什么情况公司辞退员工,不需要经济补偿
有几种情况,公司辞退员工时,不用给予经济赔偿的。严重违反公司的规则制度;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还有就是员工和其他用人单位签了合同,严重影响了本职工作;还有员工触犯法律,构成刑事犯罪。
Ⅷ 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以任何经济赔偿是什么意思
您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严重违反劳动记录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法律法规对何种行为可以被界定为“严重”,却没有规定。在实践中,如果企业在其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辞退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只要这些规定不违法和非明显不合理,一旦发生纠纷后,可以作为处理纠纷的依据。对于某些违纪行为虽然性质较轻,但如果屡教不改,也可以规定为辞退条件。具体的规定方式可以有三种:①就单位行为累计,如“无故迟到或早退,在一个月内累计达到X次,或一年中达到X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②累计处罚方式,如“一个月内累计受到警告以上处分X次以上者,三个月内……予以辞退;③逐步加重式,如“弄虚作假,托他人代打工卡者,初次发现扣除工资50元,再次发现,即予辞退,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类情况应注意保留必要的证据。 用工流程辅导、法务顾问、认证咨询、注册海外公司 明道法咨询
Ⅸ 什么情况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下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1、职工主动辞职的,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6、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7、职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