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103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下放”深圳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甘霖 林捷兴)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实施综合改革试点和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下称《决定》)正式发布。
根据《决定》,省政府将涵盖交通工程审批、建筑行业管理、环境污染治理、能源管理、文物保护等领域的117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其中涉及深圳市的事项共103项。记者获悉,深圳市政府正按广东省政府部署,积极开展衔接落实工作。
赋予深圳更大改革自主权
赋予深圳更加充分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若干重大措施》的明确要求。
此次调整由深圳市实施的事项多达103项,涉及面广、力度空前,将有力支持深圳进一步深化改革,在完善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上先行先试。
根据《决定》,涉及深圳市的103项事项中,民政类3项、财政类1项、用地审批类5项、生态环境类47项、道路交通工程建设类15项、能源类10项、建筑行业管理类7项、文物保护类15项;从事项类型看,共有行政许可53项、行政处罚13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事项34项;从调整方式看,委托实施95项,下放实施8项。
《决定》赋予深圳更大的改革自主权,比如为实现“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目标,《决定》将“省级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制定权”委托深圳市政府实施,拓展了深圳地方标准制定权限,为深圳以标准创新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注入了活力。
此外,深圳市正在开展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海审批制度改革,推动用地用林用海管理全面融合,实现自然资源全链条、全要素统一管理。《决定》将“国务院授权广东省批准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市政府批准,为此项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持。
缩短审批链条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决定》,此次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后,道路交通工程建设等多个领域审批环节减少,审批链条缩短,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将有利于深圳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加快城市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比如,过去深圳市高速公路的相关审批事项需要先报市交通运输局初审,再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批。在省管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审批等事项下放或委托深圳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后,相关业务承诺办理时限将压缩75%以上。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整后,省管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审批承诺办理时限由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省管公路工程施工许可承诺办理时限由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省管公路工程招标备案、省管水运工程招标备案承诺办理时限由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省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承诺办理时限由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
此外,《决定》将项目全线位于深圳市域的省级高速公路新建、改扩建项目立项审批委托深圳市投资主管部门实施,预计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每个阶段审批时限从原来的约3个月缩减至1个月。
破解多头管理提升行政效能
多头管理、多头审批是制约行政效能的重要因素。此次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解决了部分领域多头管理问题,有利于深圳在相关领域实现统一规范管理,加快整体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
比如,过去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实行分级审批制度,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企业要分别向省、市、县(区)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领不同类别经营许可证,审批主体、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各有不同。
如今,《决定》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委托深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以后我市企业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只需向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实现统一收文、统一办理、统一发证,便利程度大幅提高。
再者,过去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由省级部门开展,其他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则由深圳市主管部门负责,评价标准、方法、程序不统一,《决定》将“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权”委托深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接下来将由深圳市统一负责各类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便于实行统一规范管理,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㈡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下放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
一、向郑州市、洛阳市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应放尽放,按需放权、注重实效,放管结合、放好用好的原则,着眼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考虑郑州市和洛阳市自身实际、发展需求、承接能力,确保相关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二、省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决定的精神,研究制定向郑州市、洛阳市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明确具体权力事项、放权形式、后续管理等,并向社会公布。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省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属部门行使的管理权限,郑州市、洛阳市确有需求的,可以依法采取委托的方式下放给郑州市、洛阳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属部门。
法律、行政法规未作明确规定,国务院部门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省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属部门行使的管理权限,郑州市、洛阳市确有需求的,可以通过授权或者委托方式下放给郑州市、洛阳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属部门。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省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可以授权或者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属部门行使的管理权限,郑州市、洛阳市确有需求的,应当授权或者委托郑州市、洛阳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属部门行使。
除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外,我省地方性法规规定应当由省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属部门行使的管理权限,郑州市、洛阳市确有需求的,由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给郑州市、洛阳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属部门,并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四、省人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由省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属部门行使的管理权限,省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下放给郑州市、洛阳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属部门。
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及其他省直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由省级行使的管理权限,郑州市、洛阳市确有需求的,应当下放给郑州市、洛阳市人民政府或者所属部门。五、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其他省直部门应当根据本决定的规定,积极审慎研究后,提出下放相关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意见,报省人民政府决定。郑州市、洛阳市确有需求的,应当主动向省人民政府或者省直有关部门提出。六、对下放的权限,省直部门不得擅自收回或者以事前备案、征得同意等方式变相继续行使。未经省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同意,郑州市、洛阳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再行决定下放。七、涉及权限下放的省直部门和郑州市、洛阳市应当做好下放省级管理权限的对接衔接工作。省直部门应当制定工作方案,加强规划引领、标准规范、制度约束、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支持郑州市、洛阳市有效承接相关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郑州市、洛阳市应当制定承接方案,加强行政能力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强化力量配备,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切实承担好相应的行政管理责任。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特定区域需要行使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由省人民政府参照本决定执行。九、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㈢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由赣江新区行使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2021修正)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由赣江新区行使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
(2017年12月1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9号公布 2019年9月29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第一次修正 2021年6月9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0号第二次修正)
经研究,省人民政府决定由赣江新区行使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共计61项,由原实施机关依法委托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在赣江新区范围内实施。原实施机关要加强对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要主动对接,规范管理,优化流程,落实责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建立承接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有效机制,在本《决定》发布后三十日内完成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衔接落实。
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或者其他实际情况需要对本《决定》附件目录中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行取消、下放或者调整的,由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对目录中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予以适时调整。
附件:省人民政府决定由赣江新区行使的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61项)
附件
省人民政府决定由赣江新区行使的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61项)
序号项目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原实施机关承接机关备注1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内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权限内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行政许可《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江西省2017年本)》(赣府发〔2017〕7号)省发改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仅为赣江新区范围内独立干线管网项目2省级重点建设水电站项目和省级核准(审批)水电站项目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51号)省发改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3权限内煤矿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省发改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4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行政确认《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5出具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文件行政确认《国家质监局 国家发改委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6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行政确认《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7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备案其他权力事项《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2010〕9号)省教育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8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行政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省教育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9省级示范幼儿园评审行政确认《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单位)关于我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4〕5号)省教育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10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行政确认《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2〕8号)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首批示范普通高中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2〕59号)省教育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11建设公墓审批行政许可《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第628号修改)省民政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12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和自然保护区森林经营方案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林场发〔2011〕254号)省林业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13在湿地区域引入林业生物新品种的许可行政许可《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省林业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14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审核转报其他权力事项《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通知》(卫办妇社发〔2011〕号)省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15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审核转报其他权力事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49号)省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16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审核转报其他权力事项《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26号)省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17消毒产品检验机构认定行政确认《消毒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7号)省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18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赣府发〔2013〕26号)省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19以“中心”作为医疗机构通用名称的医疗机构名称核准其他权力事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省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20医疗机构以具体疾病名称作为识别名称的核准其他权力事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省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21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审批 行政许可《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2省内书刊印刷委托书的备案行政许可《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3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行政许可《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12〕52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赣府字〔2013〕6号)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4印刷业经营者申请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或者兼并、合并、分立而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审批行政许可《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12〕52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赣府字〔2013〕6号)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5音像复制单位设立审批行政许可《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6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审批行政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赣府发〔2013〕26号)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7音像复制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行政许可《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赣府发〔2013〕26号)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8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行政许可《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赣府发〔2013〕26号)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9创建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省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其他权力事项《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通知》(体青字〔2013〕92号)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体青字〔2013〕91号)省体育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30省级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审核其他权力事项《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印发〈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体青字〔2013〕10号)省体育局 省教育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31药品生产许可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赣府发〔2013〕26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32药品经营许可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33化妆品生产许可行政许可《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9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令第3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34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35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36药品生产企业关键生产设施等条件发生变化备案(除注射剂生产企业外)其他权力事项《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6〕45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37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备案其他权力事项《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38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原辅料使用和包装标签备案其他权力事项《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57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的公告》(2013年第49号)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严格生产许可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3〕253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39企业生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其他权力事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13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40药品广告备案其他权力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41游艇俱乐部备案审查其他权力事项《游艇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7号)省地方海事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42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江西省港口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省港航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除赣江以外43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5年第10号)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3号)省公路运输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44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行政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报省水利厅备案45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省水利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46水利基本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其他权力事项《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03〕344号)省水利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47省级权限内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 《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省水利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48省级权限内取水许可审批及取水计划与调整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 《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6号)省水利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49权限内在跨行政区域的边界河道修建水工程以及河道整治工程的许可行政许可《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省水利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50权限内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审批行政许可《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7号)省人防办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51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行政确认《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赣科发〔2010〕4号)省科技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申报材料赣江新区初审后直接报省科技厅52权限内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核(内部权力)其他权力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自然资源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初审后经省自然资源厅转报省政府审批,由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用地批复。53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业务备案其他权力事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2012年第9号令)省商务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54经第三地转投资的台湾投资者确认行政确认《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台办公告2013年第12号)省商务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55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其他权力事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赣府发〔2009〕10号)省商务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56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的初审行政许可《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省商务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申报材料赣江新区初审后直接报至省商务厅57拍卖企业设立许可初审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省商务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申报材料赣江新区初审后直接报至省商务厅58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初审行政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省商务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申报材料赣江新区初审后直接报至省商务厅59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其他权力事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6年第3号)省商务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60设立普通技工院校审批行政许可《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4〕4号)省人社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61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赣府发﹝2009〕10号)省人社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㈣ 省级经济管理权限是什么概念
是对于国有资产管理而言吧
㈤ 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什么
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权限
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向民族自治州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
(第170号)
现公布《省人民政府关于向民族自治州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孙志刚
2016年9月23日
省人民政府关于向民族自治州下放部分
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
经研究论证,省人民政府决定向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下放11项行政许可事项,19项其他省级管理权限。各民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要主动衔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升服务,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各民族自治州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工作脱节。
附件:
向民族自治州下放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30项)
序号行政管理 事项设立依据原实施单位现实施单位备注1省级权限内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许可证补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省国土 资源厅州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出让2除县乡道改造和大型、特大型桥梁、隧道以外的农村公路的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 2006年第6号)《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1〕182号)省交通 运输厅州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权限范围内项目法人为企业的农村公路大中型桥梁建设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批”的子项3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公路、水运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许可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航道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3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省交通 运输厅州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权限内交通建设项目和修复项目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包含国家重点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国家重点公路工程施工许可)”的子项4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草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56号发布,2014年第3号修订)省农委州农业行政管理部门5权限内建设水工程规划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省水利厅州水行政管理部门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4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省工商局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登记7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含台、港、澳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第648号修订)《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号发布,第648号修订)《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67号)《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号)《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7号发布,第63号修订)省工商局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登记8授权范围内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局令第10号)《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等83个被授权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予以确认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4〕45号)省工商局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登记9除煤矿企业外的权限内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号发布,第648号修订)《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第648号修订)《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36号发布,第648号修订)《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国务院令第59号发布,第588号修订)《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0年第94号发布,2014年第63号修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工商企字〔1998〕59号)省工商局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0排版制版专项印刷企业设立及变更《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州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印刷经营许可设立和变更审批”的子项11图书批发市场外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和变更《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5号)《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令第52号)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州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权限内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和变更初审、审批”的子项12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优先权省教育厅州教育行政管理部门13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按比例名额定向招录少数民族公务员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州人事劳动行政管理部门14对艰苦边远地区岗位,民族自治州录用公务员时降低开考比例、专业学历限制条件、面试分数线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州人事劳动行政管理部门15对少数民族自治州急需紧缺公务员,采取特殊职位公务员招录办法进行招录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州人事劳动行政管理部门16以少数民族为主体的乡镇,优先招录(招聘)熟悉本地少数民族语言人才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州人事劳动行政管理部门17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省国土 资源厅州土地行政管理部门18对土地出让收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监管、督导权省国土 资源厅州土地行政管理部门19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的省级审批、核准、指标调整权限省国土 资源厅州土地行政管理部门需报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20基本农田补充划入方案审核管理权省国土 资源厅州土地行政管理部门21省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中原定建设项目无法实施的,所在县(市)人民政府依据规划重新安排其它建设项目使用审批权省国土 资源厅州土地行政管理部门22省级审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定权省国土 资源厅州土地行政管理部门23省级在申报中央地勘基金项目及安排省级地勘基金项目时,民族自治州优先安排权省国土 资源厅州土地行政管理部门24民族自治州统筹用地用矿政策,被占用土地入股办矿先行先试权省国土 资源厅州土地行政管理部门25省级权限内的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转让、注销、吊销、抵押(解除)备案省国土 资源厅州土地行政管理部门26矿泉水、温泉(地热水)采矿权招拍挂出让权省国土 资源厅州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等必要报件到省国土资源厅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27民族自治州范围内的省级地质公园的审核权省国土 资源厅州土地行政管理部门28民族自治州范围内的省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勘查、设计评审、施工验收,以及部、省颁发采矿权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管理权省国土 资源厅州土地行政管理部门29对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相关事权适度调控权省交通 运输厅州交通行政管理部门30水资源费优先返还使用权省水利厅州水行政管理部门
㈦ 省级管理权限是什么
法律分析: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只能由省级政府或者其所属部门行使的权限,可以采取依法委托的方式,下放给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属部门。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㈧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49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已经2010年9月13日省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省 长 徐守盛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
为配套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增强县级政府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激活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扩大县 (市)260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其中:直接下放87项,委托(授权)下放34项,减少审核层级118项,取消21项。本次扩权的范围为:省财政直管的79个县(市),湘西自治州各县(市),长沙县,望城县。
省政府建立扩权决定执行落实工作责任制和问责机制,把这项工作纳入对省直部门和市州政府的绩效评估内容。省直各有关单位和市州、县 (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配合,尽快落实扩权事项,确保在2010年12月30日完成这项工作。省直各有关单位和市州政府要出台专门的规范性文件,逐项落实放权事项,并建立职责明确、有责可查的责任机制。对个别县(市)确实暂不具备承接条件的权限,省直主管部门应指导其设立一个过渡期。过渡期内,由县(市)委托市州办理相关权限。各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确保扩权事项落实责任主体,操作规范有序,做到环节减少、效率提高、便民利民。全省各级政府要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和网上审批,减少纸质申报,节约审批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省编办要及时就扩权后的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省监察厅要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审改办,对扩权决定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确保扩权决定的执行落实。
本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附件:
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序号
单位
项目名称
类型
扩权
形式
备注
1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000万美元(不含)以下的鼓
励类和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核
准
行政许可
直接
下放
县(市)自行核准,
跨流域、跨县(市)
的项目除外
2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亿美元(不含)以下5000万
美元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
目以及5000万美元(不含)以
下的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减少
层级
县(市)直接向省
申报,跨流域、跨
县(市)的项目除
外
3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类专项资金申报
其他管理
事项
减少
层级
县(市)直接报省,
跨流域、跨县(市)
的项目,以及需市
州综合平衡的项
目除外
4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棉花加工企业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减少
层级
企业直接报省
5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方企业债券发行核准(申报)
行政许可
减少
层级
县(市)直接报省
6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
备选项目申报其他管理
事项减少
层级
县(市)直接报省
7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批
(申报)
行政许可
减少
层级
县(市)直接报省
8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县(市)创业投资企业备案
其他管理
事项减少
层级
县(市)直接报省
9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含
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其他管理
事项减少
层级
县(市)直接报省
10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万千瓦(不含)以下风电站项
目核准
行政许可
减少
层级
县(市)直接报省
11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审批
其他管理
事项减少
层级
县(市)直接报省
12
市州人民政府发展和
改革行政主管部门
属于地方电网的县(市)110千
伏(不含)以下变电站工程核
准
行政许可
直接
下放
县(市)自行核准
序号
单位
项目名称
类型
扩权
形式
备注
13
市州人民政府发展和
改革行政主管部门
政府投资的县(市)小型农村水利
项目审批
其他管理
事项
直接
下放
县(市)自行审批,
但需申请上级资
金的除外
14
市州人民政府发展和
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地方企业投资的小型农村水利
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直接
下放
县(市)自行审批
15
市州人民政府发展和
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及干线公路以外的加油站、
加气站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直接
下放
县(市)自行核准
16
市州人民政府发展和
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县(市)城市供水日调水10万
吨以下(不舍)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直接
下放县(市)自行核准,
跨流域、跨县(市)
的项目除外
17
市州人民政府发展和
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县(市)城市道路桥梁、隧道
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直接
下放
县(市)自行核准,
跨县(市)的项目
除外
18
市州人民政府发展和
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总投资5000万元(不含)以下
的县(市)级现代物流项目核准
(含农产品批发市场)行政许可
下放
直接
县(市)自行核准
19
市州人民政府发展和
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县(市)境内水资源配置调整
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直接
下放县(市)自行核准,
跨县(市)的项目
除外20
市州人民政府发展和
改革行政主管部门
县(市)境内总装机容量1万
千瓦(不含)以下的水电站项
目核准
行政许可
直接
下放
县(市)自行核准
21
市州人民政府发展和
改革行政主管部门
县(市)境内二级(不含)以
下公路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下放
直接
县(市)自行核准,
但跨县(市)项目,
以及需作为独立
项目申报中央资
金补助的项目除
外
22
市州人民政府发展和
改革行政主管部门
县(市)境内独立公路桥梁、
隧道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直接
下放
县(市)自行核准,
洞庭湖区行蓄洪
区,跨湘、资、沅、
澧四水(通航段)
的项目,以及二级
及以上公路上的
项目除外
23
市州人民政府发展和
改革行政主管部门
年产磷肥20万吨(不含)以
下,普钙30万吨(不含)以
下,镁磷肥及钾肥20万吨(不
含)以下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直接
下放
县(市)自行核准
24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会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
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其他管理
事项减少
层级
县(市)直接报省
25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会
省电子信息产业园认定
其他管理
事项减少
层级
县(市)直接报省
序号
单位
项目名称
类型
扩权
形式
备注
26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会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
认书出具其他管理
事项减少
层级
企业直接报省
27
省教育厅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认定
其他管理
事项
取消
28
省教育厅
省示范性幼儿园认定
其他管理
事项
取消
29
省科学技术厅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其他管理
事项减少
层级
县(市)直接报省
30
省科学技术厅
省级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审批
(工业科技支撑计划、农业科技
支撑计划、社会发展科技支撑
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
非行政许
可审批
减少
层级
县(市)直接报省
31
省科学技术厅
省级政策引导类计划项目审批
(省级火炬专项计划、省级星火
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博士
后科研项目资助专项计划、科
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省级科技特派员专项计划、省
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省级高
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计划)
非行政许
可审批
减少
层级
县(市)直接报省
32
省科学技术厅
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认定申
报
其他管理
事项
减少
层级
县(市)直接报省
33
省科学技术厅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审核
其他管理
事项减少
层级县(市)审核后直
接报省
34
省科学技术厅
省级(不合)以下生产力促进
中心的认定其他管理
事项
取消
35
省科学技术厅
省级农业科技园认定
其他管理
事项减少
层级
县(市)直接报省
36
省科学技术厅
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
其他管理
事项减少
层级
县(市)直接报省
37
省科学技术厅
省级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
地认定其他管理
事项减少
层级
县(市)直接报省
38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
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
民营科技企业资格认定
其他管理
事项
取消
39
省、市州人民政府公
安机关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
计审核及工程验收
行政许可
取消
序号
单位
项目名称
类型
扩权
形式
备注
40
市州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
县(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
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行政许可
直接
下放县(市)审核,报市
州备案
41
市州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县(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
场所信息网络消防审核行政许可
下放
直接
县(市)自行审核
42
市州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
县(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
场所变更备案
行政许可
直接
下放县(市)备案,抄报
市州
43
市州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
机动车登记、临时通行牌证核
发
行政许可
直接
下放
县(市)自行核发
(进口机动车、危
险化学品运输车、
校车、中型以上载
客汽车除外),由
省公安厅交警总
队确认的暂不具
备条件的县(市),
委托市州办理
44
市州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行政许可
直接
下放
县(市)核发(除原
有县级办理的项
目外、增加C1、
C2、残疾人专用小
型自动挡载客汽
车驾驶证申领考
试业务(含增驾)、
其他准驾车型科
目一考试、驾驶证
一个周期累积记
分12分的教育和
考试业务、驾驶证
审验),由省公安
厅交警总队确认
的暂不具备条件
的县(市),委托市
州办理45
市州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
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
行政许可
取消
46
市州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
非机动车登记
行政许可
直接
下放
县(市)自行登记
47
市州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
影响交通安全的道路施工许可
行政许可
直接
下放
县(市)自行许可
48
市州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行政许可
直接
下放
县(市)自行核发
49
省民政厅
因公牺牲革命烈士的认定
其他管理
事项减少
层级
县(市)直接报省
50
省民政厅
老区项目资金审批
非行政许
可审批减少
层级
县(市)直接报省
51
省民政厅
福利企业资格认定
其他管理
事项直接
下放
县(市)自行认定
序号
单位
项目名称
类型
扩权
形式
备注
52
省民政厅
优待安置证发放
其他管理
事项减少
层级省直接发放到县
(市)
53
省民政厅
百岁老人身份认定
其他管理
事项直接
下放县(市)自行认定
报省备案
54
市州人民政府民政行
政主管部门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生活补
助审批其他管理
事项直接
下放
县(市)自行审批
55
省司法厅
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
机构审批行政许可
减少
层级县(市)初审后直
接报省56
省司法厅
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
业核准
行政许可
减少
层级县(市)初审后直
接报省
57
省司法厅
公证机构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减少
层级
县(市)直接报省
58
省司法厅
公证员申请执业审核
行政许可
减少
层级
县(市)直接报省
59
市州人民政府司法行
政主管部门
公证员年度考核
其他管理
事项
取消
司法行政部门不
再对公证员进行
考核,公证员年度
考核由公证机构
负责,考核结果报
同级司法行政部
门备案60
市州人民政府司法行
政主管部门律师助理证的申领、注册
事项
其他管理
取消
61
省财政厅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
其他管理
事项委托
下放
委托县(市)考核
62
省财政厅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
其他管理
事项
委托
下放
县(市)股东单位
的国有股权,委托
㈨ 省级经济管理权限是什么
法律分析: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权利主要是经济管理权,它是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依法对经济活动进行计划、组织、调节和监督的权利 经济管理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经济管理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