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有哪些镇和村
和平区是沈阳的中心区了,下辖只有街道,没有村镇。
和平区辖浑河湾街道、新华街道、西塔街道、八经街道、马路湾街道、集贤街道、南湖街道、长白街道、太原街街道、北市场街道、南市场街道、沈水湾街道、浑河站西街道13个街道。
‘贰’ 辽宁的贫困县有哪些
辽宁省的贫困人口集中分布在辽西北地区(昌图县、康平县、法库县、义县、北镇市、黑山县、阜新市区、阜蒙县、彰武县、朝阳市区、北票市、凌源市、朝阳县、建平县、喀左县和建昌县)
共16个县(市、区)和辽东山区(西丰县、清原县、抚顺县、新宾县、本溪县、桓仁县、宽甸县、凤城市、岫岩县)共9个县(市)。
(2)辽宁有哪些集体经济村扩展阅读:
辽宁省贫困人口的主要特征
1、40-60岁的中老年人口在贫困人口中所占比例较高
根据2011年持卡人数据,辽宁省40-50岁贫困人口为23.1万人,占贫困人口的17.87%。50-60岁的人口为245,200人,占贫困人口的18.92%。40-60岁人口为47.67万人,占贫困人口的36.76%。60岁以上人口达到36.1万人,占贫困人口的27.86%。
2、穷人受教育程度低
辽宁省贫困人口中的文盲、半文盲人数为12.31万人,占贫困人口的9.5%。小学学历人口54.09万人,占贫困人口的41.74%。初中学历人口53.5万人,占贫困人口的41.29%。
3、贫困人口的就业率很低
辽宁省贫困人口中,有67.64万人在家工作,占贫困人口的52.2%。全市农民工11.88万人,占贫困人口的9.2%。剩下的大部分是没有工作能力的穷人,没有工作能力。
‘叁’ 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郭屯村农业集体经济服务社怎么样
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郭屯村农业集体经济服务社是2018-06-22注册成立的集体所有制,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郭屯村民委员会。
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郭屯村农业集体经济服务社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10804MA0XW8C18N,企业法人宁先正,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郭屯村农业集体经济服务社的经营范围是:农业旅游观光,苗木、水果种植,农业技术开发、推广、应用服务,园林绿化服务,农产品经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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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中国十大富裕村有哪些
中国十大富裕村
依次排名
(1)天津市靖海区大邱村
(2)上海市马桥乡旗忠村
(3)浙江省萧山市瓜汤镇航民村
(4)辽宁省大连市辛寨子镇华鑫村
(5)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
(6)山东省牟平市海镇牟里村
(7)江苏省无锡市郊区扬名乡金星村
(8)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水宁村
(9)江苏省锡山市前洲镇西塘村
(10)山东省牟平市宁海镇西关村
‘伍’ 辽宁省合村并镇都有哪些村庄
丹东振兴区和铁岭县。
‘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两部法律多处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一概念。近年来随着这两部法律的深入贯彻,特别是法律赋予农民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承包经营权已上升为物权之后,广大农民依法保护土地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一概念的实践意义愈来愈凸现出来。比如;在农用地被转为建设用地时,哪些人享有土地安置补助费,哪些人不应当享有土地安置补助费?在重新分配家庭上地承包经营权时,哪些人应当被列入承包对象,哪些人不应当列入承包对象?诸如此类涉及到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必然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埋下不稳定的因素,妨碍和谐杜会的建设。哪些人应当享有土地安置补助费和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上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凡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应享有土地安置补助费和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这就提出了一个法律问题:哪些人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哪些人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总结经验教训,凡是对土地权益处理不当的地方根源就在于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一重要的法律概念不够重视,或者在理解上出现偏差所致。为此,要依法调处农村土地权益纠纷,除了认真学习好《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这两部法律之外,最紧要的是正确把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一法律概念,它是依法调处农村土地权益纠纷的一把钥匙。
首先,要正确把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的概念,必须澄清认识上的两个误区”。第一个误区是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概念同“村民”的概念混为一谈。村民“是(村委会组绷去)使用的概念,它的内涵是民主自治管理”。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内涵则是与财产相联系的经济权益。是村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未必有分享集体财产权益的权利;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必然是村民,但是,是村民未必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6条第(五)款规定:只有承担相应义务、交纳公共积累,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才能被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由此可见,村民要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其间还有一道门槛,把村民等同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显然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第二个误区是将户籍在与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界定成员资格的唯一标准:只要户口落在本村,就视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口不在,就统统取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这显然有悖于怯律的规定。户口落在本村,可以作为村民,但未必取得成员的资格,如空挂户;户籍关系不在本村,未必丧失了成员的资格。如做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明确规定,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仍然要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说他的成员资格仍然没有丧失。国家法律之所以作出这样规定,就是要淡化户籍的概念,强化保障的概念。在农村,土地既是农民的生产资料,同时也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活保障。所以,在认定是否是本集体组织成员时,户口当然是一个重要条件,但不能简单的以户口在与不在作为界定是否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唯一标准。在广东省东莞市的—些经济发达农村,要在那里落户并加入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需要交纳10多万元的公积金方可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权分配或享受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否则落户可以,但取得成员资格不可以。在那里出现了城转农的现象,户口早已不是界定成员资格的标准了。
其次,要正确把握“农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概念,必须深刻理解其概念的内涵。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概念的内涵,应当重点从以下两方面予以把握:
第一,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固有的特点上看,构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体是世居农业人口。要把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概念,首先要弄清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什么样的经济组织。许多农村基层干部曾经提出这样的疑问:“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都解体了,原来的生产队亦不复存在了,农村还有生产队一级的集体经济组织吗?这些同志之所以提出这样的疑问,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点缺乏足够的认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同于其他经济组织,他是一个历史自然形成的财产共同体,作为“李家屯”、“张家沟”等集体经济组织,历史上很可能原来只有李姓、张姓—两户人家,经过漫长的历史过程,逐渐形成了一个屯落。人民公社化将私有的土地变为了集体所有,共同拥有几百亩耕地,是土地这一财产纽带把几百户人家联接在一起,成为了一个共同拥有财产的共同体。由此可见,原来的生产小队虽然解体了,但作为这个组织的财产土地仍然还在。所以,这个经济组织就不可能消亡,而构成这个经济组织的成员主体则是世世代代、祖祖辈辈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世居农业人口。
第二,以是否与世居农业人口形成了血缘、婚姻、辈份关系为主,综合判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与丧失。上面已经讲到,构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体是世居农业人口,那么在认定某村民是否具有成员资格的时候,必须联系世居农业人口来综合分析:一看是否与世居农业人口形成了血缘关系。凡是由世居农业人口繁衍的后代,都应当认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这里有一个特殊情况,超生的人口具不具有成员资格?根据《民法通则》第9条的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据此,“超生人口不应当剥夺其民事权利能力”,其成员资格自然也不应当剥夺,至于超生违法行为则应当由《计划生育法》予以处罚。二看是否与世居农民人口形成了婚姻关系。凡是世居农业人口娶来的媳妇,都应视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里也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在一些城郊,招婿的现象比较普遍,招来的女婿是否具备成员的资格?一般来说倡导移风易俗招来的女婿也应当视为本经济组织的成员,因为已经与世居农业人口形成了婚姻关系。但有些村委会对招婿设置了一道门槛,即经过村委会研究符合招婿条件,经村委会同意的才被接纳为本经济组织成员。从平衡人口与资源压力的角度思考问题,村委会做出的这—规定也不无道理。三看是否与世居农业人口形成了辈份关系。如经过合法程序抱养和收养的子女,虽然与世居农业人口没有血缘关系的,也没有婚姻关系但与世居农业人口形成了一定的辈份关系,其自然也取得了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资格。除此之外,与世居农业人口没有上述三种联系的,由千国家政策性迁入的、或者经过交纳公积金并经过法定程序加入的人员,也可以取得成员资格。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不是终身的,以下四种情况其资格自然消亡:一是死亡;二是己加入到另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出嫁女等;三是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其成员资格自然消亡。这是因为设区的市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健全了,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享受到城市的社会保障,农村土地保障就应当放弃,一个人不能同时享受两份保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已在其他单位供职,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并已纳入城市的社会保障,其成员资格自然消亡。
总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极其复杂,必须依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一户一策、一人一策,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入情、入理、入法,公开、公正、公平的作出认定,做到依法行政,调处有据从而有效化解土地权益纠纷,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柒’ 辽宁的贫困县有哪些
截至2019年,辽宁省没有贫困县。
截至2019年1月,国家级贫困县名单中显示,全国共有584个国家级贫困县,其中:
河北省28个、山西省32个、内蒙古自治区31个、吉林省8个、黑龙江省14个、安徽省18个、江西省13个、河南省29个、湖北省26个、湖南省20个、广西壮族自治区27个、海南省5个、重庆市9个、四川省37个、贵州省47个、云南省67个、陕西省50个、甘肃省43个、青海省15个、宁夏回族自治区8个、西藏自治区69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2个。
(7)辽宁有哪些集体经济村扩展阅读
扶贫日
2014年8月1日,国务院决定从2014年起,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具体活动由扶贫办商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扶贫开发构成的高度重视,也充分体现了对于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所以设立“扶贫日”是继续向贫困宣战的一个重要的举措,也是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
社会意义
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对于宣传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加强扶贫理论政策研究交流,对于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 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继续向贫困宣战,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资料:网络-国家级贫困县
‘捌’ 走集体经济模式的农村有哪些
如果是问集体经济经营形式,目前很多地方主要是从服务功能上保持统一的集体形式...销售都统一的集体经营模式,那就农民专业合作社。从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
‘玖’ 辽宁一共有多少个乡镇要详细到每个城市有哪些镇,名字都是什么,谢谢!
截至2016年底,辽宁省辖14个地级市(其中沈阳、大连为副省级城市)、16个县级市、25个县(其中8个少数民族自治县)、59个市辖区。
1、沈阳
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新民市、沈北新区、于洪区、辽中区、康平县、法库县
2、大连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普兰店区、长海县、瓦房店市、庄河市
3、鞍山
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海城市
4、抚顺
新抚区、东洲区、望花区、顺城区、抚顺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自治县
5、本溪
平山区、溪湖区、明山区、南芬区、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
6、丹东
元宝区、振兴区、振安区、宽甸满族自治县、东港市、凤城市
7、锦州
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黑山县、义县、凌海市、北镇市
8、营口
站前区、西市区、鲅鱼圈区、老边区、盖州市、大石桥市
9、阜新
海州区、新邱区、太平区、清河门区、细河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彰武县
10、辽阳
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辽阳县、灯塔市
11、铁岭
银州区、清河区、铁岭县、西丰县、昌图县、调兵山市、开原市
12朝阳
双塔区、龙城区、朝阳县、建平县、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北票市、凌源市
13、盘锦
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盘山县
14、葫芦岛
连山区、龙港区、南票区、绥中县、建昌县、兴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