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微观经济学
1:A 2:D 3:C 4:B 5:B 6:C 7:B 8:A 9:C 10:C 11:B 12B 13:B 14:A 15:A 16:题目好像不全 17:B 18:D 19:D 20:B
我毕业都好几年了,这些经济学我还记得那么点,原来我学的还不错的,希望我错的不要太多,呵呵……
❷ 请问什么是寻租行为可以举个例子吗谢谢。
按照寻租理论的鼻祖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的定义和阐述,寻租是指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而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的活动。它包括“旨在通过引入政府干预或者终止它的干预而获利的活动”。寻租的根源是政府,它的主要特征是不经过相应的生产劳动而将社会公众财富转移到一部人手中。寻租从根本上是与劳动和公平原则相违背的,也是对公共资源的侵害和浪费。
❸ 价格管制对社会福利有什么影响 用微观经济学的原理解释
完全竞争下,是不需要价格管制的,因为价格是市场供求所决定的。完全竞争下会导致帕累托最优状态,生产者消费者都获得了最大利益。
垄断的情况下,厂商对价格有一定的控制力,它能自行改变价格。帕累托 最优标准(福利最大)定价为P=MC,但是垄断厂商出于自身利润最大化会采取垄断选择,MR=MC.价格高于帕累托的定价。
社会福利在帕累托条件下是 消费者剩余加上经济利润
垄断原则下,会产生无谓损失,也就是常说的纯损三角形,使社会福利造成损失。另外垄断厂商的寻租行为,进一步扩大了社会福利的损失。
政府按效率进行价格管制 会按照帕累托最优标准。厂商还是会获得经济利润
若按公平定价 则P=AC 厂商仅仅获得正常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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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微观经济学中经济租的概念和举例说明
经济租是指基于经济权力而产生的租。经济租是一种资源,比如土地、劳动力或者资本获得的超过自身并且在次优用途中使用的收入,就是经济租。
经济租的消散主要靠竞争、社会再分配两条途径。在自由竞争条件下,租存在必然吸引要素由其他产业流入有租产业,增加产业产出,压低产品价格。按总体均衡理论,只要市场是自由竞争的,要素在各产业之间流动不受阻碍,任何要素在任何产业中的经济租都不可能长久稳定的存在。
(4)微观经济学上什么是寻租行为扩展阅读:
经济租的演变趋势(经济租用房)
以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为前提,用市场的办法建设和租赁,其租金价格略低于同等条件下的市场租金价格,房屋多为小户型,供应对象为当地中等收入家庭,申请者必须为自住。
受住房制度改革起步较晚和传统买房观念影响,经济租用房面临探索与推行政府财力不足、城市配套政策滞后和运营监管困难的诸多不适。部分经济适用房由售向租转移,也将成为一种现实需要。
❺ 微观经济学定理有哪些
微观经济学的主要内容包括:均衡价格理论、消费经济学、生产理论、厂商理论、分配理论和微观经济政策。
❻ 我国的微观经济政策具体有哪些
微观经济政策是指政府制定的一些反对干扰市场正常运行的立法以及环保政策等。 微观经济政策在学术文献中的解释 微观经济政策是指为着提高资源配套效率、调节微观经济行为主体关系的有关政策,如价格政策、收入政策、消费政策、就业政策等.
微观经济政策与市场失灵
一般均衡理论和福利经济学的分析表明,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社会运用既定的资源实现帕累托最优。然而,如果完全竞争的条件受到破坏,那么市场可能出现失灵。造成市场失灵的因素主要有垄断、公共物品、外部经济效果以及信息不完全等 一、垄断 (一)垄断的社会成本 垄断造成社会福利损失 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看到,与完全竞争市场相比,在垄断市场上厂商生产较少的产量,索要较高的价格,消费者因此会受到损害。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如果垄断厂商生产的产量更大并索要更低的价格,则消费者的境况会得到改善,社会福利会因此增加,问题是垄断企业一般不会这样做,因此,垄断使社会福利受到损害。 垄断的其他社会成本 除此之外,垄断还有可能有其他方面的损害,例如垄断缺乏降低成本和进行技术革新的动力,从而社会生产既定的产量花费较多的成本。 由于垄断可以使厂商获得更多的利润,因而为了保持这种超额利润,垄断厂商的往往会采取各种形式的维持垄断的措施。其中包括游说政府制订更有利于自身的政策。这种为了寻求额外的利润而进行的活动被称为寻租行为,寻租不仅要花费成本,而且会滋生政府腐败。 由此经济学家断言,垄断是缺乏效率的,建议政府采取反垄断政策。 (二)反垄断政策与反垄断法 针对不同的垄断政府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行业的重新组合和处罚等手段,而这些手段往往是根据反垄断法制订的。 行业的重新组合 如果一个垄断的行业被重新组合成包含许多厂商的行业,那么,厂商之间的竞争就可以把市场价格降下来。被重新组合的行业竞争程度越高,市场价格就越接近于竞争性价格,政府采取的手段是分解原有的垄断厂商或扫除进入垄断行业的障碍并为进入厂商提供优惠条件。 ⑴如果一个行业垄断是通过行业中的厂商兼并或者一家厂商依靠较大的规模设置进入障碍而形成的,那么,就可以依靠政府力量把行业中的垄断厂商分解为几个或多个较少的厂商,例如,最近风靡全球的微软肢解案,以前也有类似例子,如1983年前,美国的电话电报公司是一家具有垄断力量的厂商,它在全国范围内提供 95%以上的长话服务和85%的地方电话服务,并出售大部分电讯设备,为加强这一部门的竞争,美国政府迫使美国电报电话公司将地方电报电话公司卖掉,使其规模减少了80%,从而降低了电讯市场的垄断程度增强了竞争。 ⑵一般而言,对垄断行业的重新组合并不马上形成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即使大厂商被分解后形成的小厂商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市场支配力,为配合把竞争因素引入垄断行业,让新加入一个垄断行业经营的厂商有能力与原有的厂商竞争,政府要对新厂商给予一定的优惠,减少进入障碍。 对垄断行为制止预防。第一,如果一个行业不存在进入障碍,那么,一般厂商不会在长期内获取超额利润。因此,已经取得垄断地位的厂商总是试图设置进入障碍,或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排挤竞争者,以维护自身市场的支配力,为此,政府可以利用各种处罚手段加以制止。 对垄断行为的制止重点在于清除进入障碍,鼓励更多的厂商进行竞争。 对不执行反垄断规定的厂商或个人,政府可以对其实行经济制裁,包括对垄断行为受害者支付赔偿金和罚金。 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又称为反托拉斯法,是政府反对垄断及垄断行为的重要的法律手段,许多发达国家都有反垄断法。 (三)行业的管制 对垄断的采取的另一种可供选择的矫正手段是对垄断厂商实行管制,管制的措施主要包括价格控制或者价格和产量的双重控制,税收或补贴以及国家直接经营。 价格管制的含义 假定政府对垄断行业只实行价格管制,即规定一个低于垄断市场价格的管制价格或最高限价,垄断企业会获得一定量的超额利润,但这一利润额低于垄断厂商自主定价时决定的超额利润,政府规定低于厂商自主定价的最高限价,一个适当的选择是按市场需求等于厂商边际成本的原则决定管制价格。 自然垄断行业的管制 所谓自然垄断是指在行业中,规模经济在很大的产量范围内存在,以致于相对于市场需求所决定的范围而言,随着产量增加,厂商的平均成本逐渐减少。这类行业通常需要大型的资本设备和大量的固定要素,如城市自来水公司,公用电话局等。在这样的行业,任何低于市场需求量所需要的生产成本都较高,这就意味着试图通过竞争来消除垄断是不现实的,因为生产规模小于现有厂商时,进入经行业的厂商不可能与原有厂商进行竞争,反之,如果进行竞争,就会花费更大的固定投入量,从而使生产能力过剩。 政府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管制不能只是价格管制,可供选择的管制政策措施是既管制价格,又管制厂商的产量,从理论上说,在市场需求曲线上的任何一个价格与产量组合者可以作为政府对垄断厂商的管制。但在实践中政府往往按平均成本定价,厂商只获得正常利润。 之所以要对产量限制,是因为在这一价格下,如果允许厂商自主决策,它会按照价格等于边际成本的原则决定产量,从而使得产量并不等于市场需求量。 以上分析同样适用于一般垄断行业。 对垄断行业的其他管制措施 在实践中,政府管制所遵循的原则是"对公道的价值给予一个公道的报酬",为实现这一原则,配合价格及价格和数量管制,政府往往采取补贴或税收手段,如果垄断厂商因为政府的价格管制或者价格和数量双重管制而蒙受损失,政府应给予适当的补贴,以便使垄断厂商获得正常利润,如果在政府管制后,厂商仍可以获得超额利润,那么政府就应征收一定的特殊税收,以有利于公平分配。 对垄断行业,政府也可以采取直接经营的方式来解决由于垄断的造成的市场失灵由于政府经营的目的不在于利润最大化,所以可以按照边际成本或者平均边际成本决定价格,以便部分地解决由于垄断所产生的产量低和价格高等低效率问题。 二、公共物品 (一)公共物品的特性 公共物品的含义 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相对,是指供集体共同消费的物品。 公共物品的特征 1. 非排他性。 2. 非竞争性 非排他性的含义 排他性是指某个消费者在购买并得到一种商品的消费权之后,就可以把其他消费者排斥在获得该商品的利益之外,私人产品在使用上具有排他性,如:甲购买了一块巧克力,他就获得了消费这块巧克力的权力,其他人就不能消费同一块巧克力了。与巧克力不同,国防使我们免受外敌的侵略,很显然,我们都享受国防提供的保护,并没有因为我享受保护而得你的保护减少,警察航标灯等也具有相同的特点。它们都是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使得通过市场交换获得公共产品的消费权力机制出现失灵。对厂商而言,必须把那些不付钱的人排斥在消费商品之外,否则,他就很难弥补生产成本。对于一个消费者而言,市场上的购买行为,显示了他对于商品的偏好。由于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公共产品一旦被生产出来,每一个消费者就可以不支付就获得消费权力,每一个消费者都可以"搭便车"。消费者的这种行为意味着生产公共产品的厂商很有可能得不到抵补生产成本的收益,在长期厂商不会提供这种物品,可见公共产品很难要求市场提供。 非竞争性的含义 竞争性是指消费者或消费数量的增加引起的商品的生产成本的增加,私人产品大都具有竞争性,如,甲多吃一块巧克力,生产者就必须多生产一块,而生产一块巧克力需要花费厂商一定数量的成本,从而减少用于生产其他商品的资源,也就是说对其他产量的生产形成竞争,但是公共产品都不具有消费的竞争性,如广播、电视、航标灯等,它们共同的特点是消费者人数的增加并不对生产成本产生影响。如增加一些人听广播看电视并会影响电台的发射成本,汽车通过桥梁只要不是大拥挤,则它们就是非竞争性的。因为通过一辆汽车对桥造成的折旧很小,接近于零。 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特点说明,尽管有些公共产品的排他性可以很容易就能被发现,如在桥头设立收费站,但这样做并不一定有效率,依照有效率的条件,厂商的定价原则应该是价格等于边际成本,如果桥梁由私人部门提供,它们会索要等于边际成本的费用,既然每辆车花费厂商的边际成本接近于零,那么厂商的价格也应该等于零,结果私人不可能供给这些产品。 (二)公共物品的最优供给量 所有社会都面临着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公共产品的供给通常由政府负责。 我们已经知道,私人产品的最优供给量由市场需求和市场供给的均衡所决定,同样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量由也该物品的需求与供给所决定,从供给的角度来看,制造一辆坦克与制造一辆汽车一样并无多大区别,因而,决定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量的关键是需求。 私人产品的市场需求可以看作是所有消费者个人需求的加总,但公共产品的市场需求并不能通过每一价格下对所有消费者需求数量的加总,如,假定电视每小时收费 0.1元,消费者A愿意每天看8小时,B愿意看9小时,C愿意看10小时,那么,在价格为0.1时,市场需求量每天为27小时,这已超过了一天的总天时/ 数,这使得横向加总并没有意义,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是消费者在同一时间同时消费同一数量的公共产品,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使得从单个消费者给消费数量横向加总失去意义,解决方案是把所有消费者在这一价格水平下愿意支付的价格纵向相加,可以得到社会为得到,这一既定的公共产品数量愿意支付的价格,这一价格构成了提供公共产品的人的总收入。 公共产品供给曲线由生产公共产品的边际成本决定,与收益与成本相比,就可以确定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量。 (三)市场失灵 公共产品的特点使以上分析充其量是概念性的,因为既然每个消费者在经济上都是理性的,而公共产品又具有非排他性,那么每个消费者都将利用这一点,如农村里的有线电视安装,很多农民利用邻居安装的闭路电视,自己接一插口逃避价格,从而必然产生搭便车行为,这就意味着即使单个消费者能准确地了解自己对公共产品的偏好程度,从而确定自己的需求曲线,对供给者而言,也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消费者不会把有关信息吐露出来。因此,公共产品使得市场失灵。 三、外部经济影响 (一)外部经济影响 外部经济影响或外在性的含义 外部性是指某一经济单位的经济活动对其他经济单位所施加的非市场性影响,非市场性是指一种活动所产生的成本或利益未能通过市场价格反映出来,而是无意识强加于他人的,外部性有正的外部性,有些称之为外部经济,这是指一个经济主体对其他经济主体产生积极影响,无偿为其他人带来利益。相反,产生负向外部影响的经济活动。(外部不经济)给其他经济单位带来消极影响,对他人施加了成本。 外部性的例子很多,如一个养蜂的人和裁种果树的农场主之间相互施加了正的影响,他们的行为为典型的外部经济,农场主为蜜蜂提供了蜂源,提高了养蜂生产者的产量。同时,峰蜜采蜜过程中加速果树的授粉,提高水果的产量,双方互相无意识地为对方带来好处,企业排放污染源的例子是典型的外部不经济。 (二)外部经济影响对效率的影响 外部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在于它使得私人行为与社会需要的数量出现差异,这一点可以由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加以说明。 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的含义 私人成本是指一个经济单位从事某次经济活动所需要支付的费用,一项经济活动的社会成本是指全社会为了这项活动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从事该项经济活动的私人成本加上这一活动给其他经济单位带来的成本。如果一项经济活动产生外部不经济,则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如果一项经济活动产生外部经济,则社会成本小于私人成本。 同样地分析可以用于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外部经济带来的利益) 外部经济影响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 在存在外部不经济的条件下,私人厂商的最优产量大于社会最优产量,在存在外部经济的条件下,私人厂商的最优产量小于社会最优产量。 因此,无论一个经济单位对其他经济单位的影响是正或是负,私人自主决策所决定的最优产量是缺乏效率的。 (三)矫正外部经济影响的政策 由于外部性造成资源配置缺乏效率的原因是由于私人部门用于决策的成本与社会实际付出的成本之间出现偏差,因此矫正外部性影响的指导思想是:外部经济影响内在化,为决策者提供衡量其决策的外部性的动机。主要措施有税收,补贴,企业合并以及明确产权。 税收和补贴 迫使厂商考虑外部成本或外部利益的手段之一,是政府采取税收和补贴政策,即向施加外部不经济的厂商征收恰好等于外部边际成本的税收,而给予提供外部经济的厂商等于外部边际来收益的补贴,以便使得厂商的私人边际成本与社会边际成本相等,诱使厂商提供最优的产量。 但是这种方法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如何准确地以货币形式衡量外部性的成本收益,如污染环境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到底说有多大,所以有时政府只是近似地估计这些成本。 企业合并 将施加和接受外部成本或利益的经济单位合并是解决外部性的第二种手段,如果外部性的影响是小范围的,如一家小餐馆对一家洗衣店造成了污染,则由政府出面,则适合的价格把洗衣机卖给这家餐馆,通过合并,外部成本内部化。 明确产权 流行于西方的产权理论提出了解决外部性的影响的市场化思路。 科思定理的内容:只要产权定是明确的,则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条件下,无论最初的产权赋于谁,最终效果都是有效率的。 例:张三、李四同住一宿舍,张三喜欢安静,而李四喜欢听音乐,虽然,李四的行为对张三造成了外部不经济,方案一:假定了张三忍受,或者李四不听音乐,他们都无法忍受,假设损失是100元。方案二:李四购买耳机,价格为10元,根据科斯定理,假如学校规定张三有权享受安静,他可以向学校有关部门的报告,要求李四不干扰他,这时,李四为了能继续听音乐,只好花10元购买耳机。 进一步,最初权利的规定对最终结果并不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学校规定,李四有权听音乐,那么张三在不堪忍受噪音的情况下,要么忍受,要么与李四谈判,如果张三是理性的,他会选择花费10元钱给李四买一个耳机。 科思定理在解决外部经济影响问题上的政策含义是:政府无须对外部经济影响进行直接的调节,只要明确施加和接受外部成本或利益的当事人双方的产权,市场谈判可以解决问题。 其局限性是科思定理的隐含条件限制了科思定理在实践中的应用,首先,谈判必须是公并且无成本的(交易成本=0)其次,外部性影响有关当事人只能是少数几个人。
❼ 名词解释:寻租行为
寻租行为是指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而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的活动。它包括“旨在通过引入政府干预或者终止它的干预而获利的活动”。寻租有多种定义,布坎南等人认为“寻求租金一词是要描述这样一种制度背景化的行为:在那里,个人竭尽使价值最大化造成了社会浪费,而没有形成社会剩余。”
他们把”寻租“描述为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而造成的浪费资源的活动,即一个人在寻租,说明了这个人在某事上进行了投资,被投资的这种事情实际上没有提高,甚至降低了生产率,但却确实给投资者带来了一种特殊的地位或垄断权利而提高了投资者的收入,租金也就是由此所得的收入。
因此,柯兰得尔中给寻租下的定义是为了争夺人为的财富转移而浪费资源的活动。 而克鲁格则认为寻租是为了取得许可证和配额以获得额外收益而进行的疏通活动。
(7)微观经济学上什么是寻租行为扩展阅读:
人们通常以为寻租往往是政府或与政府相关的行为,其实这是一种偏见。即使在市场中,寻租行为也极为常见,如金融领域的投机交易及其在不确定性中追逐最大价值的行为就是系统性的寻租行为,因而构成市场经济中的寻租结构,这种寻租性的市场和经济结构会提高经济社会成本,恶化经济效率,挤占利润和工资等收入份额,抑制投资和消费需求。这一点在货币信用体系和金融市场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❽ 詹姆斯·布坎南的“经济人”假定
在布坎南的阐述中,包含了公共选择理论的一个基本假定:即“经济人”假定。布坎南以“经济人”这一假定为分析武器,探讨在政治领域中经济人行为是怎样决定和支配集体行为,特别是对公共选择所起到的制约作用,并由此证明政治领域存在缺陷是可能的。
何为“经济人”?微观经济学家认为,作为一个人,无论他处在什么地位,人的本性都是一样的,都以追求个人利益极大化、个人的满足程度为最基本的动机,并假定人都具有经济人特点。根据这一假定,布坎南认为,通过类似的行为假设,也能够对集体选择的结构特征进行一些基本的预测。它的理论价值在于:首先,保证了对人类行为分析的一致性。在此之前,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对人类行为的分析采取的是两个完全相反的标准,在市场选择领域,假定人人都是自利的;而政治选择领域,自利的人又变成了“慈善、博爱”的利他主义者。其次,它是进行制度比较分析的理论前提。制度比较分析的目的是考察在什么体制下,可能产生最坏的政策结果及避免产生最坏政策结果的方法,并且探讨什么样的体制会是最好的。如果假定人人都是利他主义者,就不存在坏的体制,同样也无法解释现实中我们所能观察到的坏的政策产生的原因了。
基于“经济人”这一假定,布坎南进一步提出,公共选择理论的宗旨是要把经济市场中的个人选择行为与政治市场中的公共选择行为纳入同一个分析模式,即经济人模式,从而修正凯恩斯经济学把政治制度置于经济分析之外的理论缺陷。
“政府失灵”研究根据“经济人”的分析模式,布坎南的政府理论研究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行为的局限性或政府失灵问题。这是公共选择理论的核心问题。 所谓政府失灵,是指个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在现代议会制民主政治中得不到很好的满足,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向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政府的活动并不总像应该的那样或像理论上所说的那样“有效”。
在布坎南看来:“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理人,其作用是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并使各经济人所做决定的社会效应比政府进行干预以前更高。否则,政府的存在就无任何经济意义。但是政府决策往往不能符合这一目标,有些政策的作用恰恰相反。它们削弱了国家干预的社会‘正效应',也就是说,政策效果削弱而不是改善了社会福利”。于是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政府干预会产生“负效应”以及如何从制度上弥补这些缺陷。布坎南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就构成了公共选择理论的政府失灵说。
布坎南对政府失灵的几种主要表现形式及其根源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剖析,并就如何补救这种“失灵”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
政府政策的低效率。布坎南认为,所谓政府政策的低效率是指所执行的政策不能确保资源的最佳配置。一般说来,美国政府的政策在理论上可分为三类:一类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拟定方案,最后由选民投票确定的政策,像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整、对国家前途影响较大的对外政策的制定等。第二类是由政府的高级领导层拟定方案,如联邦政府或地方州政府拟定的方案。第三类是由政府部门全权独立制定与实施的政策,这种政策的合理性通常是由宪法等法规来保障的,政府部门的职责是照章办事。这里仅以第三类政府政策拟定的方案作为政策低效率的考察对象。
就这类政府政策而言,因为每个政府部门所遵循的政策,通常是由该部门领导人根据自己对公共利益的理解来决定的,所以,一方面是由于这些部门的政治家的行为具有相当大的自由,使得他们有意或无意地被自身的“经济人”动机所左右,以至于对公共利益的理解经常难以符合实际;另一方面,由于该部门政治家行为的灵活性与他们的自利动机的强刺激性,使得他们的行为实际上不是倾向于为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服务,而是依据自己获得的信息和个人效用最大化原则来决策。布坎南认为,产生这一政府行为的外部原因是缺乏一种约束机制来制约政府行为方式。如果约束机制不能提供一种良性压力,以确保任何人处于某一特权地位时均不能过多地牟取私利,那么,再高尚的执政官也不能保证公共利益不被他人或他的后继者有意或无意地损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公共选择理论强调,不应该把增加社会福利与保证个人平等的权力随便交给某一特权机构,然后再虔诚地等待它的恩赐。理性的做法是,使这些特权机构或特权人物受制于某一硬约束机制,并且由公民真正地而非形式上地掌握该约束机制的最终决策权。
政府工作机构的低效率。政府失灵说认为政府机构低效率的原因在于:①缺乏竞争压力。在美国的政府机构里,由于相当一部分官员和公务员,受终身雇佣条例的保护,没有足够的压力去努力提高其工作效率;在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机构里,也往往因只此一家,别无分店,而使其不注重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②政府行为趋向于资源浪费。布坎南认为,首先,官员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就像弗里德曼所说的“用他人的钱,为别人办事”,由于没有产权约束,他们的一切活动根本不必担心成本问题。官员行事时无成本压力,自由度比市场中私人企业家还大,使不计成本的政府行为不断发生。其次,政府行为也没有利润含义,官员从个人的得失出发,为追求选票和政绩,尽量满足来自方方面面的要求,结果使公共产品超量供应,社会福利费用过高,造成了资源浪费。还因为官员的权力是垄断的,有“无穷透支”的可能,他们一旦决策失误,由此造成的资源浪费可能远远大于一个企业家的投资失误。③监督信息不完备。从理论上说,政治家及公共服务机构并不能为所欲为,而是必须服从公民代表的政治监督及司法、审计监督等,以保证政府运行的效率。然而在现实中,这些监督的效力很可能因为信息的不完备而降低、甚至失去。这是因为监督者为了有效履行其职能,必须对被监督者的情况了如指掌,但向监督者提供信息的往往是被监督者,由于政府部门对其经营业务有着自然的垄断性,可以利用其垄断地位来封锁一部分公共产品所涉及的有关资源和成本的信息。因此,监督者根据被监督者提供的不完备的信息所进行的监督,其实效是大打折扣的。
政府的寻租活动。根据布坎南的定义:“寻租是投票人,尤其是其中的利益集团,通过各种合法或非法的努力,如游说和行贿等,促使政府帮助自己建立垄断地位,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如纺织业寻求政府的关税与配额的保护,将外商拒之于国门之外,维持本行业的垄断地位,而高额垄断利润超过平均利润的部分被称为经济租金。可见,寻租者所得到的利润并非是生产的结果,而是对现有生产成果(利润)的一种再分配。因此,寻租行为具有非生产性特征。同时,寻租的前提是政府权力对市场交易活动的介入,政府权力的介入导致资源的无效配置和分配格局的扭曲,产生大量的社会成本,这些成本包括:寻租活动中浪费的资源,经济寻租引起的政治寻租浪费的资源,寻租成功后所损失的社会效率。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常见的寻租行为有4种:一是政府定价;二是政府的特许权;三是政府的关税和进口配额;四是政府订货。
因此,布坎南等公共选择学派对西方现行民主制度,对国家和政府深表怀疑。正如布坎南所说的:“公共选择理论以一套悲观色彩较重的观念取代了关于政府的那套浪漫、虚幻的观念。公共选择理论开辟了一条全新的思路,在这里,有关政府及统治者的行为的浪漫的、虚幻的观点已经被有关政府能做什么、应该做什么的充满怀疑的观点所替代。而且,这一新的观点与我们所观察到的事实更为符合。” 布坎南教授的思想博大精深,他毕生探求的是市场经济持久繁荣的政治制度基础。
布坎南在1986年领取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演讲中,区分了“规则的制定”与“政策的制定”。换言之,我们可以将政治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规则或者宪法秩序的设计阶段;第二个阶段为规则的实施阶段。用博弈论的语言来讲,第一个阶段是博弈规则的设计,第二个阶段是博弈的展开阶段。如果将社会博弈比喻成一场体育比赛,那么在第一个阶段就是要设计好比赛规则;在第二个阶段按照事前设计好的规则来比赛。
就像体育比赛要有清楚的比赛规则一样(没有清晰的规则,比赛必然一片混乱),经济政治生活中人们的有效互动也需要清楚界定的规则,而且这种规则是共识。否则,可以想见,经济政治中就会出现很高的交易费用和低效率。例如,在经济生活中,企业家就可能不会有长久的规划,这样本来可以提高社会福利、使所有人都变好(帕累托改进)的投资就不会发生。更坏的是,这种没有事前界定好规则的社会,就会出现一种强盗逻辑,即没有规则的规则——“丛林规则”,这样的社会是可怕的。
也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当代英国经济学家肯·宾默尔也说,“界定清晰的社会契约是市场出现的先决条件”。
所以,第一个阶段即事前的规则设计至关重要。布坎南认为,最公正的宪法秩序应该是在“无知之幕”后设计出来的。这是一种理想状态:在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类型(即属于哪一类利益群体)的情况下,大家通过形成共识来达成宪法秩序的设计。虽然这样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出现,但收入差距不大的相对同质性的社会,还是比较接近这个理想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设计出来的规则应该是最公正的。
更普遍的情况是,在宪法秩序设计的过程中,人们都知道了自己的类型;在一个利益分化的异质性社会中,最后形成的宪法秩序是不同利益群体博弈、妥协的结果。因此,排除革命的话,和平的宪法秩序设计要满足所有类型人的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参与约束就是要保证每类人接受宪法秩序设计后不比原来的状态差(即每类人愿意参与),激励相容约束就是在满足参与约束的情况下,每类人的行为尽可能与社会目标相吻合。
我们知道,在异质性很强的社会,这两个条件都很难满足。拿参与约束来说,在收入差距很大的社会中,宪法秩序设计很有可能会损害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这样既得利益集团很可能就不会赞成宪法秩序设计,他们的行为很有可能与社会目标也是不吻合的,即激励相容约束也不满足。
因此,一个社会的收入差距和社会分化越严重,公正的宪法秩序设计就越困难,因为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就越难满足。所以,宪法秩序改革的时机是非常重要的。历史地看,宪法秩序民主和经济发展都比较好的国家,往往是在那些宪法秩序确定的时候收入差距和社会分化比较低的国家。
现在,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起点公平对于宪法秩序的设计和持久繁荣的重要性。美国自立国之初,政治家们(尤其是杰斐逊)就认为,初始经济禀赋的平等和相对平等的财产权利是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的先决条件,这被称为“杰斐逊主义”,也是美国主流的政治哲学之一。后来的经济史学家们认为,这是造成北美洲和拉丁美洲不同发展路径的根本原因。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将这种哲学灌输给并影响了当时的东亚国家政府。日本在美国(麦克阿瑟将军)的管理下,成功解散了大财阀,并实行了平均主义的土地改革。与此同时,在美国影响下,韩国在1950年左右,也成功实施了“耕者有其田”的平均主义的土地改革。在政治上,初始禀赋的平等使得利益集团问题不严重,容易达成社会共识和社会契约(宪法秩序),政府可以实施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经济政策。
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的局面稍有不利,因为中国现在收入差距比较大。但宪法秩序的设计对于中国的持久繁荣是不可或缺的,就像没有界定好比赛规则的体育比赛会出现混乱一样,中国若要维持持续繁荣,绕不开宪法秩序的设计。在中国收入差距已经很高、利益群体已经出现的情况下,宪法秩序的顶层设计就变得很重要,这样可以绕过利益群体的干扰。
另一方面,政府要通过经济改革和社会改革缩小收入差距,提高不同阶层的社会流动性,这样可以创造一个动态平等的社会,也有助于实现公正的宪法秩序设计,为中国的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制度保证。 这位自称“田纳西农民”的老人,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语速平缓,眼神沉静,喜欢使用令人紧张的多义词或隐喻来表述自己的思想——这样表述的思想于是有了强烈的“内在冲突”。
从他的着作中常可感受到这一经验主义信条——亚当.斯密恪守了这一信条,时刻警惕着不将具体情境内的观察和命题推广为一般命题或“定理”(任何懂得经验主义方法论的经济学家都不愿意使用“定理”来表述自己的思想)。布坎南常用来描述他自己的(价值观、政治立场、对世界的基本态度),是这样一个短语:“not absolutely absolute, nor absolutely relative, but relatively absolute”(我的态度既不是绝对地绝对的,也不是绝对地相对的,而是相对地绝对的)。
越到晚年,他越意识到现实政治失败之根源是没有原则——政治人物和他们制订的公共政策越来越追寻短期利益,这是布坎南为1998年这本着作提出的最紧迫任务。与他的其它着作一样,他的理论从未离开美国现实。原则,或“generality”(一般性),成为他晚年不断呼吁的核心观念,并且在这一意义上,他走向或走入了奥地利学派。“金融危机”之后,他呼吁将“货币”问题提升到立宪层次来讨论。凯恩斯经济学占据主导,通货膨胀政策成为侵吞人民财产的主要途径。财产权是社会正义的核心,也是美国宪法的核心。在布坎南的立宪经济学视角下,最高的一般性(原则),属于立宪范畴。
上帝死了。在各国,无一例外地,政客们(以政治为追寻短期利益之手段)逐渐驱逐了政治家(以政治为实现更高理想之舞台)。货币政策,与外交、教育、人口和社会福利及其公共政策一样,不再有原则。于是,哈耶克鼓吹的“货币非国家化”政策正在成为市场经济的宪法议题(参见Edward Peter Stringham and Todd J. Zywicki,2011,“Hayekian anarchism”(哈耶克式无政府主义),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与其听任这些政客如中国各地政府的“卖地财政”这样滥发纸币,为何不将铸币权交给自由竞争的民间钱庄呢?纸币的价值敏感依赖于发行者是否珍惜自己的名声。政客和钱庄,谁更珍惜名声?
布坎南先是在1975年发表的《自由之限度》最后一章的脚注里批评哈耶克“盲目相信传统”,后来又在讨论哈耶克1988年《致命的自负》初稿的小型研讨会上发表了类似的批评(当然是友善的)。布坎南的立场,他说:“与罗尔斯的更接近”。事实上,最新发表的一篇论文,主旨就是论证哈贝马斯1980年代发表的“社会交往”理论与奈特(Frank Knight,布坎南的老师和布坎南心中的两位“英雄”之一)在1940年代发表的“自由对话”理论,有无法忽视的相似性(Dalibor Roháč,2012,“Knight,Habermas,and Rawls on freedom, personhood and constitutional choice”,The European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Economic Thought,vol. 19,issue 1,pp. 23 - 43)。
现实政治和公共政策的普遍失败,经济学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布坎南写道(1986《自由、市场与国家》):“经济学,如它在80年代的那个样子,是一门忘记了最终目的或意义的‘科学’……在非常现实的意义上,80年代的经济学家们在他们自己领域的基本原理方面其实是文盲,……他们似乎是一群被阉割了意识形态的人……。我们的研究生院正在成批生产着这样的训练有素的和高度机智的技术专家,这些专家被训练为幸运地可以无视他们学术事业的最高宗旨的匠人。他们绝不感到有道德上的义务去说服和传授给他们的学生那些有关一群自由个体究竟如何能组织为可以相当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并且不发生导致社会解体的重大冲突的社会过程的理念。”我特别喜欢布坎南这段文字,所以在我的传真问卷里全文加以引述。这段文字最后一句的关键词“社会过程”,也就是奈特1942年发表于《伦理》期刊阐述了“free discussion”(自由对话)的那篇文章的关键词(Frank Knight,1942,“science,philosophy,and social procere”,Ethics,vol. 52,no. 3,pp. 253 - 274)。
似乎意识到布坎南即将离去,JEBO(《经济行为与组织》)2011年7月出版了“布坎南”专号。另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在这期专号发表了一篇情谊深厚的文章,“on James Buchanan”(论布坎南)。与众不同,森的文章,核心只是一句话:布坎南的贡献很多,择其最重要者,森认为是:“The cultivation of the taste for public reasoning in an open-minded way, which James Buchanan has done so much to advance, is one of the features of his greatness for which economists and other social scientists— and indeed the world at large—have much reason to be grateful”(开放心态的公共理性之品味陶冶,布坎南贡献最为卓着,是经济学家以及其他社会科学家——事实上全世界——都有充分理由为布坎南这一伟大特质而感激他)。森在这篇文章里宣称,在追寻这一思路时,布坎南是他心目中的首要英雄(“a major hero of mine”)。森的评价,在我看来极中肯。在公共领域,大众需要发言,可是大众容易有两极化的倾向。布坎南长期努力于陶冶一种更复杂的从而可以超越冲突的话语品味,在公共领域尤其难得。所以,布坎南认为经济学家的首要职能是“教育民众”。因为,这也是奈特的见解:公众普遍地很难接受哪怕是最肤浅的经济学原理及其运用所得的结论。
综观布坎南毕生的思考与表述,我感触最深的,如上述,是他晚年视为最紧迫任务的“基于原则的政治”。虽然,“末法时代”,有原则的政治很难不被无原则的政治淘汰。
布坎南晚年的思想,对中国当前的政治改革和经济政策都具有重要意义。他感慨:“政治在一切地方都已超越了它的限度,人们已经意识到它的失败之处,公共选择理论只不过为他们的意识提供了一种解释——理解他们所意识到正在发生的事情。”中国读者需要了解为什么政治在各地都已失败,以便为中国寻找更可能不失败的政治。
首先要澄清的是“政治失败”的涵义。布坎南,更接近罗尔斯的“契约主义”立场。最出色地为这一立场辩护的,是哈佛的天才教授斯坎伦(参见Thomas M. Scanlon,1982,“contractarianism and utilitarianism”(契约主义与功利主义),in Amartya Sen and Bernard Williams,eds.,Utilitarianism and Beyond)。任何政治行动,不论在主持者看来取得了多么重大的成功,只要违背契约,就是失败的。宪法是一套政治契约,不论是罗尔斯还是他的批评者都会同意,宪法的基本职能(在罗尔斯解释的“基本社会结构”和“主要制度”的意义上)是维护社会正义。以契约主义阐释宪法的这一职能,用斯坎伦的朴素语言就是关于“what we owe to each other”(我们相互应尽的责任或义务)的基本原理——斯坎伦1998年以这一短语为标题发表了他的名着《我们相互应尽的责任》(哈佛大学出版社1998)。政治的成功或失败,于是取决于它是否实现了最初的承诺。政党落实它对人民的承诺(政治契约),是基于人民支持而取得权力的政党对人民应尽的责任。在多党竞争的或在党内多派别竞争的体制内,执政者本应超越党派利益(他的私人“口味”),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Jeremy Bentham),所谓“立党为公”(他的公共“价值”)。这是阿罗《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第2章第3节“社会状态的排序”关于选民行为的基本假设(Kenneth Arrow,1951,Social Choice and Indivial Values,1963年第二版),我称之为“公民意识”假设——每一位公民在公共领域里的“价值”不应被他在私人领域里的“口味”主导。否则,就没有阿伦特意义上的“政治”(Hannah Arendt,1958,The Human Condition,第1章和第2章)。阿罗说(上引着作第1章第1节),他的老师奈特多次指出,在与自由市场体制相类的民主政治体制里,选民也如同他们在市场经济中一样只根据他们的“局部知识”投票,于是“公共选择”总是倾向于强化“特殊利益”从而导致更大的不平等(富人容易获得更大的代议权)。不论如何,阿罗声明自己的论文“只研究民主的形式而不涉及它的内容”。奈特是布坎南的老师,也是阿罗的老师。与阿罗相比,布坎南与这位老师更相似,他始终在探究民主的实质(内容)。
原则,是政治家的生命。与政客不同,政治家有信仰。原则是信仰的政治表达,它不能交易,所以它不是利益。政治普遍失败,因为政治家在各处都已消失。奈特的预言,与他的其它预言一样应验了。以“幂律”方式在过去十年迅速增加的不平等以及“占领华尔街运动”,可说是奈特预言的晚近验证。更早的验证发生在中国。张君劢(素享“民国宪法之父”美誉)在1948年发表“民国宪法十讲”总结辛亥以来政治不能成功之教训时发表的见解,与上述相类。
2013年1月9日,布坎南离世,享寿93岁。他的祖父曾任田纳西州州长,这位州长的孙子却因家境清贫而养成了务农早起的习惯。政治,从不承诺为掌握权力的个人带来财富。乔治.梅森大学的“布坎南小屋”(Buchanan House)是公共选择研究中心的办公室。小木屋被树林和一大片草地包围着,十足是一座农舍,尤其是那条林间小路,刚够一辆汽车驶过,曲曲弯弯来到门前一株老松前。老松对面的门廊里摆着一对旧摇椅,窗上吊着一盆家养的野花。这格调与乔治.梅森大学气派的建筑群格格不入,却充分表现了布坎南的“低调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