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经济适用房和小户型的区别
差别大了去了,经济适用房指的是满足一定条件向政府申请的房子,只要交部分房款。
小户型和商品房基本没啥区别就是面积很小,价格便宜。
⑵ 经济适用房户型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有哪几类
《经济适用住宅设计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规定,新建经济适用房户型标准分为一室一厅、二室一厅、三室一厅三类。其中,三室一厅的使用面积应在70至80平方米,建筑面积在104至117平方米。
《标准》指出,不应单纯为降低造价而降低质量标准。经济适用住宅每户应为独立套型,各种使用功能应具有相应的独立功能空间或由相同面积叠加的复合功能空间。每户住宅应有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储藏空间和阳台。每户住宅应有良好的采光、日照、通风,卧室、起居室、厨房应直接对外采光。在户型方面,《标准》将新建经济适用住宅的面积按户型分为三类。
《标准》还要求,多层、高层经济适用房的层高应为2.7至2.8米,净高不低于2.4米。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时,其净高不低于2.1米的面积不应小于房间面积的一半,且最低处净高不宜低于1.5米。
⑶ 天津经济适用房的房型
一般是60平米的。
⑷ 经济适用房户型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折叠限价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⑸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具体区别
房本颜色不同、价格不同、优惠不同等。
1、房本颜色不同
商品房的房本是红本;经济适用房的房本是绿本。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没有使用期限。
商品房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个人、外国公司)向政府机关单位租用土地使用权期限40年、50年、70年开发的房屋,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2、价格不同
商品房较高;经济适用房价格较低。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均按市场价出售,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3、优惠不同
商品房无优惠政策;经济适用房有相应的优惠政策。经济房是经济适用房,它是政府为了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对开发商减免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由政府定价并限定面积的一种房产。
在中国是指由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所谓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
⑹ 武汉经济适用房三里民居J户型的户型图
没有。
⑺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有啥区别
那个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重要区别在什么地方呢,另外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价位大概能差多少。需要注意几点事项呢?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 实用效果。 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折让费、 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一3%的管理费。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 成本价由 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 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 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最大的区别有: 1、土地是划拨而非转让,所以经济适用房买到的时候没有土地使用权; 2、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套型都有国家严格的规定; 3、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必须满足国家相应的规定,也就是人均居住面积和家庭人均收入必须达到当地的相应标准; 4、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开发商不能随意定价、调价; 5、经济适用房在不同地区在转让中有不同规定,一般都是在一定年限中不允许转让; 6、经济适用房在转让中需向国家补缴土地出让金。个人认为经济适用房的价格 会比 商品房的价格会比较便宜,但是商品房的质量会比经济适用房的好,看你自己怎么选择了。如果资金 够的话 可以选择商品房优惠会 比较多。
⑻ 经济适用房家居如何摆放
具体要看看户型,也要看看装修方案是怎么布局的。
⑼ 经济适用房芳和花园有哪些户型
在贵阳市的结合国务院精神稳定房价的意见中,有一条显得格外醒目——经济适用房建设今年将要上一个大台阶。经济适用房在贵阳一直处于供应量小,而需求量大的局面,也许意见的出台能给这种局面带来一些改变,让更多人的安居梦得以实现。 今年格外红火 为了稳定住房价格,贵阳市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精神,并结合当地实际,决定加大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力度,调整2005年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在原计划开工60万平方米,竣工40万平方米的基础上,调整为全年。 对于增加的40万平方米具体分配于何处,记者咨询了省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的犹先生,他告诉记者,新增的40万平方米经适房面积主要是分配到各个房地产开发公司,所以具体分配于何处,要通过建委房开处咨询才能得知。目前经济适用房的供应方式一般为:首先由政府确定经济适用房的供应数量和建房地点,然后依照一定的规定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商;开发商获得开发资格后,开始拆迁征地、建房、售房。 据介绍,贵阳市政府还决定,2006年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不低于今年的实际完成数。加快对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定点审批速度,加大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供给。 而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提供的消息称,今年1至5月份,贵阳市房地产市场供应总量中,经济适用房占44%,供应量大幅上升。批准预售的商品房总量为101.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05%。 南北各有一小区 贵阳市如今可以找到的大型经济适用房小区主要是两个,而且正好一南一北互相呼应。南有位于南明区沙冲南路与新寨路之间的绿苑小区,北有处于百花山的金狮小区,这两者形成了目前全市最大的两个高品质经济适用住房小区。 据了解,绿苑小区是由贵阳方源房开公司与贵州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联合开发的大型多层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该小区位于南明区沙冲南路与新寨路之间,占地面积约3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绿地率为33%,容积率为1.48,建筑密度为23%,可容纳2000多住户,有多种户型可供消费者选择。小区分四个组团建设,主要配套有幼儿园、中小学、农贸市场等。目前该项目三通一平已基本完成,单项工程即将开工,预计一期的两个组团将在今年七、八月间开始预售,年底有望交付使用。 而在已经开始销售的贵阳市大型经济适用房小区金狮小区,销售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百花组团800多套住房已于前一阶段销售完毕,主力户型为120平方米左右的三房两厅,一直供不应求,甚至在百花组团售完后,还有大批购房者在咨询这种户型。而套数占比为10%的80平方米以下的两房两厅销售“遇冷”,少有人问津,直至最后,才销售完毕。 另外还有金阳的碧海花园等比较大型的经济适用房组团,该区域组团由于价格较低,并且考虑到以后的升值性等因素,销售一直比较良好,不过位置和交通是这一地区的瓶颈问题。 从“安居”到“康居” 很多购房者可能并不熟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程序,就这个问题,记者详细咨询了省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的犹先生,“根据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规定,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必须到购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申请,未婚者要出具未婚证明,并填写统一的《认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申请表》由购房者所在单位对其就业状况、收入状况、住房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审查确认,比如说收入情况这一栏,目前规定申请人家庭年总收入须低于7万元,但出具的这些证明必须由申请人自己通过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供;下岗职工,停产、破产企业单位的职工,由原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查确认;个体经营者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查确认。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到经济适用房开发企业认购经济适用房。 另外,具有公积金贷款和存量补贴的购房者享有优先权。要申请兑现本人存量补贴须具备下列条件: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不足六平方米的住房困难的老职工和先进工作者;等房结婚的大龄青年;贷款买房支出比重大的青年职工;在各自单位没有购房或参加集资建房的无房户;父母或子女无房,存量补贴有余额,可相互调剂使用或另购房;父母和子女均无房,存量补贴可合并使用;购房后存量补贴有余额的,可申请另外购房。 此外,从贵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7月份开始,贵阳市把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扩展到了期房,使更多的购房者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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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经济适用房的房型区别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现在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年收入小于等于6万的家庭,当地户口才可购买。
限价房就是国家给的硬性指示,就是死的价格,开发商没有权利更改。简单理解,就是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其价格比经济适用房高,如前者6750一平,后者2650一平。
限价房作为政府在一定时期内调控房地产市场、调节住房供需矛盾的有效手段,由政府成立的全资国有公司负责建设。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定价原则按照比周边同类商品住房低20%-25%确定。销售价格在预售时向社会公布,公布价格应为该限价房楼盘的最高价。
购买限价房应自购房合同备案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自购买合同备案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的,由住房储备机构按照届时同类经济适用房价格进行回购。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它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
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适用房的适用性也会发生质的变化,即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的提高住房质量。
因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在数量上必须满足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在质量上要通过精心规划、精心设计和精心施工,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达到;标准不高水平高,面积适中功能全,造价不高质量高,占地不多环境美。
平价房是指以成本加上3%的管理费作为销售价格向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住宅。成本由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建设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七项因素构成。
“中低价房”与“经济适用房”,两种房屋是有区别的。
首先,在管理办法上,“中低价房”已有政府规章予以详细规定,而“经济适用房”因为带有一定的社会保障的性质,因此仍采用相对灵活的管理方式;
其次,二者满足的客户群体是不一样的,“经济适用房”是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而且对于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群体设置了严格的限制条件;而“中低价房”是国家提倡大量供给的一种房屋类型,有“调整住房结构”的作用,对于购买“中低价房”的用户的门槛限制相对较低;
第三,在转让方面,二者均有“5年内不得转让”的限制,但“中低价房”的限制更为严格,即使获得产证满5年,亦不得向普通公民个人转让,而是由政府职能部门回购;而“经济适用房”的“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虽然政府部门有“优先回购权”,但“经济适用房”并非不得上市转让;在政府部门批准的前提下,亦可向他人转让;
最后,两种房屋分属两个不同的政府部门管理,在申请、购买等程序上有所不同。 获得土地的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免交土地出让金;商品房采用出让方式须交纳土地出让金;
成本结构不同;
租售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
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
价格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 居民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归个人; 房屋的产权分四部分: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与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只在收益权上与它们不同。商品房上市出售后,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