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天津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一、天津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1、天津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申购登记手续;
(2)领取并填写申请审批表后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
(3)区房管局审核后上报市房管局复并出具证明;
(4)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
(5)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
(6)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7)办理选房与购房的手续。
2、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贰’ 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法律分析:家庭为单位申请条件:
(一)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二)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四)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五)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任何成员未发生过住房交易行为(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为单位申请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二)年龄符合规定标准(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五)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六)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未发生过住房交易行为(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
‘叁’ 怎么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法律分析: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1、申请人带着本人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证件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申请审批表;2、准备好材料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3、房管局进行审核。4、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复审以及评分之后市房管局根据其评分情况,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顺序。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肆’ 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摘要 1/4分步阅读
‘伍’ 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书怎么写
法律分析:经济适用房申请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是否具有当地城镇户口;2、申请人的婚姻状况以及家庭情况,如家庭人口、收入水平、生活状况、主要收入来源等;3、申请人家庭的居住情况;4、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理由与事实;5、申请日期等。依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方法》相关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应符合相关条件。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方法》 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