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一般都有些什么会计科目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表一、
资产类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暂付款库存材料固定资产二、
负债类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暂存款三、
净资产类固定基金结余四、
收入类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五、
支出类经费支出拨出经费结转自筹基建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六、
资产类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材料产成品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七、
负债类借入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应交税金八、
净资产类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结余分配九、
收入类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十、
支出类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专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销售税金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1、
对外投资借对外投资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借对外投资
贷无形资产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2、
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借事业支出
贷银行存款融资租赁借固定资产
贷其他应付款借事业支出贷固定基金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3、
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借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银行存款4、
结余借事业结余经营结余贷结余分配
借结余分配-应该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借结余分配
贷专用基金
借结余分配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5、
年终收支两条线的处理直接支付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恢复不做处理。
支付时直接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授权支付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
恢复做相反分录。
。
注意行政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的不同仅是收入科目是拨入经费的区别6、
结转自筹基建事业单位把银行存款转到建行后不再核算借结转自筹基建
贷银行存款-基本存款户基建部门开始核算借银行存款
贷自筹基建款
借基建工程支出
贷银行存款
交付使用时借自筹基建款
贷基建工程支出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事业单位完工处理借事业结余
贷结转自筹基建当然钱没用完是要转回的,
⑵ 一般政府部门财务会设几个科目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会计科目设置:
一、资产类
第101号科目现金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的库存现金。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现金数额。
3.行政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4.有外币现金的行政单位,应分别按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具体参见“银行存款”科目。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2.行政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银行存款数额。
3.行政单位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行政单位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有外币存款的行政单位,应在本科目下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行政单位发生的外币银行存款业务,应将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外国货币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时,应按业务发生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算。年度终了(外币存款业务量大的机关可按季或月结算),行政单位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期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列入有关支出。
第103号科目有价证券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购入的有价证券。
2.购入有价证券时,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兑付本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和“其他收入”(利息)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兑付的有价证券本金数。
第104号科目暂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待核销的结算款项。
2.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结算收回或核销转列支出时,借记“经费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待结算的暂付款累计数。
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05号科目库存材料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大宗购入、需要库存的物资材料等。行政单位办公材料随买随用或没有大宗购入,不需要库存的,可以不设本科目。
2.购入、有偿调入的材料,分别以购价、调拨价作为入账价格。材料采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杂费等不计入库存材料价格,直接列入有关支出科目核算。
3.购入材料并已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领用出库时,贷记本科目,借记有关支出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材料的实际库存数。
4.本科目应按库存材料的类别、品种等有关项目设置明细账,并根据库存材料入库、出库单逐笔登记。
5.行政单位的库存材料,每年至少应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等情况,应当查明原因,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作为减少或增加当期支出处理。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支出科目;盘亏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非正常性的毁损,应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处理。
库存材料变价处理,恢复存款。变价发生损溢,相应增减当期支出。
第106号科目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2.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价值,登记入账: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记入固定资产价值。
(5)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按估计价值记账。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的;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
(5)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的。
4.本科目的使用方法:
购建、有偿调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有偿调出、变卖的固定资产,按其账面价值销账。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销账。毁损、报废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收入记入“其他收入”科目,清理过程中的支出,记入有关支出科目。
5.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所有固定资产价值的总额。
6.行政单位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或“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二、负债类
第201号科目应缴预算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家预算的款项。
行政单位的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款、没收财物变价款、无主财物变价款、赃款和赃物变价款、其他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
2.收到应缴预算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3.本科目应按应缴预算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202号科目应缴财政专户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2.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应按结余数借记“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实行按比例上缴财政专户的行政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收入时,应分别记入“应缴财政专户款”和“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3.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203号科目暂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临时性暂存、应付等待结算款项。
2.收到暂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冲转或结算退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暂存款数额。
3.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三、净资产类
第301号科目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因购入、调入、建造、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
2.增加固定基金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或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少固定资产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固定基金总额。
第303号科目结余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年度各项收支相抵后的累计余额。
2.年终,将“拨入经费”(不含预拨下年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费支出”(不含预拨下年经费)、“拨出经费”和“结转自筹基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费支出”、“拨出经费”科目。有专项资金收支的单位,应将非专项的收支分别转入“结余”科目的“经常性结余”明细科目中;将专项收入和支出分别转入结余科目的“专项结余”明细科目中。
年终本科目贷方余额为行政单位滚存结余。
3.有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将结余分为经常性结余和专项结余进行明细核算。
四、收入类
第401号科目拨入经费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照经费领报关系,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预算经费。
2.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拨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拨入经费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不含收到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预拨下年度的经费)转入“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4.本科目应按拨入经费的资金管理要求分别设置拨入经常性经费和拨入专项经费两个二级科目。二级科目下按“国家预算收支科目”的“款”级科目设明细账。行政单位收到非主管会计单位拨入的财政性资金(如公费医疗经费、住房基金等),应在“拨入专项经费”二级科目下按拨入的单位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第404号科目预算外资金收入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情况。
2.行政单位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本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主管部门收到财政专户核拨的属于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通过“暂存款”科目核算。
实行按确定的比例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办法的行政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实行结余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定期结算应缴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收入管理要求分别设置经常性收入和专项收入二级科目,二级科目下按预算外资金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407号科目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其他资金收入的情况。包括: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不必上交财政的零星杂项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2.发生其他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冲销转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其他收入累计数。
年终结账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年终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3.本科目可按收入的主要类别设置明细账。
五、支出类
第501号科目经费支出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2.发生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支出收回或冲销转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经费实际支出累计数。
3.年终,本科目借方余额应转入“结余”科目,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分设二级科目,二级科目下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目”、“节”级支出科目设置明细账。
第502号科目拨出经费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核定预算拨付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
2.转拨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或冲销转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平时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拨出经费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借方余额(不含预拨下年经费)转入“结余”科目。
4.本科目应按拨出经常性经费和拨出专项经费分设二级科目,并按所属拨款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505号科目结转自筹基建
1.本科目用于核算行政单位经批准用拨入经费拨款以外的资金安排基本建设,其所筹集并转存建设银行的资金。
2.将自筹的基本建设资金转存建设银行时,根据转存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后剩余资金收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年终结账时,应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结余”科目,借记“结余”,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年终无余额。
⑶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使用的会计科目都有哪些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现在还在用,没有作废,制度里面有各自的科目表。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表
编号 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01 现金
102 银行存款
103 有价证券
104 暂付款
105 库存材料
106 固定资产
二、负债类
201 应缴预算款
202 应缴财政专户款
203 暂存款
三、净资产类
301 固定基金
303 结余
四、收人类
401 拨入经费
404 预算外资金收入
407 其他收入
事业单位通用会计科目
序号 编号 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1 现金
2 102 银行存款
3 105 应收票据
4 106 应收账款
5 108 预付账款
6 110 其他应收款
7 115 材料
8 116 产成品
9 117 对外投资
10 120 固定资产
11 124 无形资产
(二)负债类
12 201 借入款项
13 202 应付票据
14 203 应付账款
15 204 预收账款
16 207 其他应付款
17 208 应缴预算款
18 209 应缴财政专户款
19 210 应交税金
(三)净资产类
301 事业基金
302 固定基金
303 专用基金
306 事业结余
307 经营结余
308 结余分配
(四)收入类
401 财政补助收入
403 上级补助收入
404 拨入专款
405 事业收入
409 经营收入
412 附属单位缴款
413 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501 拨出经费
502 拨出专款
503 专款支出
504 事业支出
505 经营支出
509 成本费用
512 销售税金
516 上缴上级支出
517 对附属单位补助
520 结转自筹基建
⑷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使用的会计科目有哪些
有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净资产类科目、收入类科目、支出类科目
一、资产类科目
第一,往来款项中,行政单位会计只有一个“暂付款”科目,而事业单位会计则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四个科目。
这是因为行政单位往来业务内容比较单一,包括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所属单位或本单位职工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款项,在会计核算中简化为暂付款项的核算,而事业单位的往来款项科目同企业会计一样。
第二,行政单位的存货仅有“库存材料”一项,而事业单位有“材料”和“产成品”两个科目。
二、负债类科目
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负债类科目不同之处在于,行政单位“暂存款”科目对应事业单位“借入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
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都纳入“暂存款”科目核算,包括临时暂存(存入的押金、保证金等)和应付未付款项、不明性质的资金以及收到外单位委托办事的资金等,而且对于暂存款,应及时清理结账,不得长期挂账。
而事业单位“借入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事业单位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的负债用“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科目核算。
三、净资产类科目
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行政单位净资产类科目包括“固定基金”和“结余”两个会计科目。
固定基金是指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所用的资金,固定基金的数额与固定资产的数额始终是相等的。结余是行政单位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正常经费结余和专项资金结余应分别核算。
而事业单位净资产除固定资产的净资产形态用“固定基金”表示外,还包括“事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和“结余分配”等五个会计科目。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来核算其所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用专用基金来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收入类科目
行政单位收入类科目包含“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三个会计科目,而事业单位收入范围非常广泛,包含“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等多个科目。两者之间具体的区别包括:
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预算经费,行政单位计入“拨入经费”,事业单位则计入“财政补助收入”;为核算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事业单位设置“上级补助收入”科目;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需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事业单位计入“拨入专款”科目;
因事业单位有市场取得的收入,因而分别设有“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科目;按规定从财政专户核拨下来的预算外资金以及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事业单位将其并入“事业收入”核算,而行政单位则单独设置“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来进行核算。
五、支出类科目
行政单位支出类科目包括“拨出经费”、“经费支出”、“结转自筹基建”三个会计科目,而事业单位设置了“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专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结转自筹基建”等多个科目。
行政单位的“拨出经费”对应事业单位“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两个科目,用来核算单位按核定预算将财政或上级单位拨入经费转播给下属单位的预算资金或专项资金,因为只有在采用实拨资金方式时才会有这类业务
因而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这类科目基本不再使用;行政单位的“经费支出”对应事业单位“专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等多个科目,来对单位为完成各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进行核算。
(4)行政会计经济科目有哪些扩展阅读: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
会计科目的设置对会计信息的质量有决定性的影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会计科目的名称与核算内容应具有统一性
为了便于会计资料在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全国范围内汇总分析,特别是为了反映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应由财政部统一制定。
会计科目的名称未经财政部同意不得改变和合并;其核算内容和使用方法亦不得随意改变;如因自身业务活动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可以增设科目,报请财政部同意;对于明细科目,可由各地区、各部门和基层单位按一定要求自行规定。
(二)会计科目要适应各单位业务活动的特点,符合预算管理的要求
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一样,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也有各自不同,
如部分事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有一定的业务收入,行政单位只按规定履行公务,没有自身业务收入;有的事业单位要求进行成本核算,行政单位则不存在成本核算问题等。
会计科目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各单位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也便于将核算结果同政府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加强预算管理。
(三)会计科目要适应单位内部管理的要求
会计科目提供的信息既要符合国家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需要,又要满足单位加强内部管理的需要,为单位领导预测、决策和日常管理提供详尽有效的会计信息。
因此,会计科目的设置既有统一性,又要因地制宜。如有些单位内部的二级单位作为一个会计主体进行核算,设置内部资金结算中心,进行成本核算,这样就需要增设一些会计科目,增加会计科目的级次。
参考资料:中国会计网-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
⑸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
(一)表内核算说明1114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按规定应缴存人民银行的财政性存款,顺序排列在1113“存放中央银行特种存款”科目之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中。1231短期农户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农户生产、生活短期贷款。1232短期农业经济组织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从事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和运销、农业科技等各种农村经济组织(包括个体经营)的短期贷款。1233短期农村工商业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农村商业、工业企业短期贷款。1234短期其他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不属于农户、农业经济组织和农村工商业的其他短期贷款。以上1231、1232、1233、1234四科目顺序排列在“1221拆放金融性公司”科目之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短期贷款”项目。1241中长期农户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农户生产、生活等中长期贷款。1242中长期农业经济组织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从事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和运销、农业科技等各种农村经济组织(包括个体经营)的中长期贷款。1243中长期农村工商业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农村商业、工业企业的中长期贷款。1244中长期其他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一年以上的不属于农户、农业经济组织、农村工商业的其他中长期贷款。以上1241、1242、1243、1244四科目顺序排列在“1234短期其他贷款”科目之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中长期贷款”项目。1251抵押质押农户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各种抵押、质押农户贷款。1252抵押质押农业经济组织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各种抵押、质押农业经济组织贷款。1253抵押质押农村工商业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各种抵押、质押农村商业、工业企业贷款。1254抵押质押其他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其他抵押、质押贷款。以上1251、1252、1253、1254四科目顺序排列在“1244中长期其他贷款”科目之后,在资产负债表中,一年及一年以内的抵押质押贷款填列“短期贷款”项目,一年以上的抵押质押贷款填列在“中长期贷款”项目。1261逾期农户贷款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农户贷款逾期后在本科目核算。1262逾期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农业经济组织贷款逾期后在本科目核算。1263逾期农村工商业贷款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农村工商业贷款逾期后在本科目核算。1264逾期其他贷款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其他贷款逾期后在本科目核算。以上1261、1262、1263、1264四科目顺序排列在“1254抵押质押其他贷款”科目之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逾期贷款”项目。1271呆滞农户贷款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农户贷款逾期二年后在本科目核算。1272呆滞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农业经济组织贷款逾期二年后在本科目核算。1273呆滞农村工商业贷款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农村工商业贷款逾期二年后在本科目核算。1274呆滞其他贷款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其他贷款逾期二年后在本科目核算。1271、1272、1273、1274四科目顺序排列在“1264逾期其他贷款”科目之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呆滞贷款”项目。1281呆帐农户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按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农户贷款。1282呆帐农业经济组织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按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农业经济组织贷款。1283呆帐农村工商业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按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农村工商业贷款。1284呆帐其他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按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其他贷款。以上1281、1282、1283、1284四科目顺序排列在“1274呆滞其他贷款”科目之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呆帐贷款”项目。1290待处理抵贷资产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通过依法收贷或办理抵押、质押业务取得的以资抵贷的待处理资产。顺序排列在“1289贴现”科目之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入“待处理抵贷资产”项目。1422入股联社资金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向县联社入股的资金。顺序排列在“1421长期投资”科目之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长期投资”项目。2012财政性存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吸收的行政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等财政性存款。顺序排列在“2011活期存款”科目之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短期存款”项目。4621省辖往来本科目核算参加省级联行(包括人行、农行、其他银行、信用社自办省辖联行)的农村信用社与本辖区联行机构之间相互办理的款项划拨业务。本科目下根据管辖行规定设置二级科目。本科目顺序排列在“4612上年联行来帐”科目之后。在资产负债表中,根据借贷方余额轧差后的数额填列,如为借方余额,填列在“存放联行款项”,如为贷方余额则填列在“联行存放款项”。(二)损益类所增帐户核算说明1.“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帐户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2.“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利息收入”帐户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农业经济组织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3.“农村工商业贷款利息收入”帐户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村工商业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4.“调剂资金利息收入”帐户核算农村信用社之间,信用社与联社之间资金调剂所取得的利息收入。5.“拆出资金利息收入”帐户核算农村信用社拆借给除信用社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资金所取得的利息收入。6.“代理业务手续费”帐户核算农村信用社代理农行,人行或其它单位业务的手续费收入。7.“拆入资金利息支出”帐户核算农村信用社因拆入资金所支付的利息。8.“同业存放款利息支出”帐户核算农村信用社支付的同业存放款项的利息。9.“其它费用”帐户核算不属于营业费用各帐户开支范围的其它费用开支。(三)表外科目核算说明102有价单证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持有的国库券等印有固定票面金额的有价单证。本科目应按单证种类设立登记簿,以单证面额记帐。104已兑付有价证券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兑付或代理兑付的国库券、债券、定额本票、股票以及有面额的储蓄存单等。应按已兑付的票面金额进行核算,按兑付的有价证券类别设置登记簿。105代保管有价值品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代客户保管的有价值物品。本科目应设登记簿逐笔登记,按代保管的有价证券票面金额、物品价格或估价金额进行核算。106抵押及质押有价物品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抵押或质押贷款时由借款人出具的用作抵押或质押的物品或有价单证。本科目应设登记簿逐笔详细登记,按借款单位(人)出具的有价证券票面金额、物品价格或估价金额进行核算。以上会计科目的调整,信用社应在年终决算日编制新旧会计科目余额结转表进行余额结转。
⑹ 行政单位的会计科目有哪些
资产部类: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暂付款\库存材料\固定资产\经费支出\拨出经费\结转自筹基建 负债部类: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暂存款\应交税金\固定基金\结余\专项结余\拨入经费\其他收入等 经费支出二级科目:基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工会经费\业务费\业务招待费\其他费用等 公务费节级科目: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车船养路保险费\会议费等 如果你是机关会计,请与本级财政机关会计科(股)联系,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资料,然后结合本单位情况采用合适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