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集体径济经营管理人员培养的方案措施
摘要 您好!希望下面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巩固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重要保障,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需要依据区域实际情况精心谋划,提前布局,将集体经济从制约农村发展难题建成拉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引擎,要围绕管理、人才、资金、项目等生产要素搭建供需对接平台,量身订制发展服务“菜单”,为村级组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纾困赋能,全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Ⅱ 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及措施怎么写
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及措施这样写建立完善制度,加强村集体资金管理。充分利用村级组织制度,从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入手,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坚持和完善村帐乡管、会计委托等制度,健全和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
发挥好村民代表会议、村务民主监督小组以及村民理财小组的作用,对村里财产收支及公开情况实施检查和监督,堵塞财务管理漏洞。做好以地生财,筑巢引凤工作。开展物业租赁等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大胆创新管理机制,形成良好发展局面。选准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强化培训提高。
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举措
统一思想,提高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认识。
通过学习,使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战斗力、增强凝聚力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需要,更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加强村级财务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各村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特别是村级集体经济收支业务较多的村,要增加村财务公开的次数,要多听取民主理财小组的意见。
Ⅲ 如何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
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组织生产或提供劳务及各项活动中产生的成本、费用,包括经营支出、管理费支出和其他支出。
二、加强支出管理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对村干部的通信、交通等非生产性支出要实行限额控制,具体限额标准南街道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2.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原则上应取得合法、规范的支出票据,对确因客观情况不能取得合法、规范的票据凭证且金额较小的,可由收款方出具自制的内容齐全的原始凭证,具体金额按县或乡镇制定标准执行,原则上不得使用无据支出凭证报销。
3.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支出票据,必须写明用途并由经手人签名、证明人签证,会计和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审批人审批后,出纳付款。如果支出是实行乡镇、街道集中核算、代理记账的,上报乡镇、街道村级财务服务中心审核,审核合格后,再由代理会计登记入账。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补办手续,支出票据原则上应在一个会计期内报销,对于跨年度,明确注明无效的凭证,不得报销。
Ⅳ 如何加强村级治理壮大村集体经济
摘要 1.坚持在践行“两山理论”中为产业发展谋篇布局,以农业产业为依托,开拓发展思路,在扩大“农业、农村”附属效应和提升“农产品、农作物”附加值上下功夫。
Ⅳ 支委成员就2021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表意见建议
摘要 一、配强一个好班子,凝聚集体经济发展合力
Ⅵ 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充分调动干部群众投身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使用范围包括产业设施建设,机械设备购置,生产费用周转,投资入股经营以及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合理支出。同时明确扶持资金及收益不得用于下列支出:不得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以外的项目配套;不得用于偿还村庄债务;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不得用于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不得用于发放个人补贴。规定资金拨付审批程序,所扶持村庄提出资金使用申请、开具收款收据并经镇(街道)主要领导批准后,将扶持资金转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纳入代理中心代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四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依法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独立运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健全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Ⅶ 发展集体经济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发展集体经济的具体措施包括:鼓励引导农村基层党组织采取资源开发、资产盘活、创办企业等方式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子,盘活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各类集体财产,保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增强村级组织“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深入实施“头雁领航”工程,加大培养选拔力度,实行行业党组织对接帮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制度,实施村后备人才县管计划,强化政策激励,将村干部的经济待遇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绩效挂钩,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导向清晰;推行入村帮扶“四个一”(即1名县领导联系村、1个工作分队驻村、1名第一书记挂村、1名乡镇领导包村),重点协助村“两委”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并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制度;以县为单位对村级集体经济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梳理盘活资产资源、发展产业、领办合作社、投资入股促增收等路子,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规模;发挥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齐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用,县委书记带头联系贫困程度最深的乡镇和村,乡镇党委书记联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度最大的村,压实村党组织书记直接责任人责任,实行县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包村干部和村党组织书记三级责任制,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乡镇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做到逢会必讲、下村必看、考核必查、有责必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