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做好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
如何做好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
目前,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着交接程序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硬件设施有限、职称评审无纸化与传统人事档案管理方式的冲突、档案材料范围狭窄等问题。随着我国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应解决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从而提高人事档案的利用水平。
一、关于材料的收集与归档
人事档案管理而言,材料的收集是关键,也是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前提。材料的收集齐全与否,其内容能否反映干部职工全面情况,将直接影响档案的提供利用。因此,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要在材料的收集上下功夫,尤其要着重收集反映干部德、能、勤、绩方面的材料。
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收集归档。档案人员对所收集的材料(如人事任免、调资升级、考核、奖惩等材料)或有关部门转递来的材料(如学籍、学历、技术职称等材料),要及时登记,归入人事档案卷内相应类别。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组织人事部门要与形成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建立收集、送交档案材料的联系制度,档案人员应根据所掌握的形成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定期向有关部门(各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审计、统战等部门)收集或催收新形成的人事档案材料。
3、要严把材料“入口关”,做好鉴定工作。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要求收集材料齐全,但并非所收集的材料都归档。因此,对收集的材料要进行认真鉴定,严格审查。对那些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通知形成材料的部门补送或补办手续;对不属于人事档案范畴的材料则必须舍弃。
二、关于档案种类和卷内类别的判断。
1、档案种类的判断。在归档之前,档案人员首先要对收集的材料进行判断,看其是否属于人事档案,注意不要把属于文书档案(如干部任免通知、请示报告、来往函件等)、纪检档案(如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请示报告、调查报告、旁证、检举材料等)、业务档案(如个人的着作、论文、译文、创造发明的总结等)及其他类型档案的材料归入人事档案。
2、卷内类别的判断。人事档案卷内材料的分类,一般情况下按材料的名称“对号入座”,归入相应类别即可。但也有例外。有些材料的名称与内容并不相符,若按名称归类则有可能给以后的利用带来不便。因此,在分类时必须做到既要看名称,也要看内容;对包括多方面内容的,还要看以哪一方面的内容为主,力求分类准确。
三、关于档案的保管方式
人事档案管理方式较常见的有两种,即袋装法和装订法。两种方式各有利弊。袋装法由于材料不装订直接装袋,所以抽取、填入材料方便,但不符合“装订整齐”的要求且易造成材料的丢失。装订法是将材料分类后按序装订在一起,装入档案盒入柜存放。其优点是装订整齐、外表美观,但存取材料不便,且由于反复拆订易对纸张造成损坏。
人事档案是人才信息的重要载体,它能充分反映出个人经历、德才能绩工作表现,奖惩情况、行为轨迹,历史背景及其经历,是知人善任,选贤举能的重要工具。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对人才资源开发起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企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显得更为重要。
㈡ 如何强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强化策略
要实现内控强化,则必须要完善相应的体系。而在此之中,最为关键的则是要改善财务管理制度,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采用各类财务管理方法,比如财务监督、财务公开、财务预算、财务计划等等。以此从根本上处理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优化内控制度,并让制度得以落实。不仅要明确责任,让分工变得更加科学合理,在此基础上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制度的影响力和执行力,管理好出差制度、大额费用审批制度、现金制度等。除此之外,还需要构建一个符合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的支出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这对于财务管理的内控强化来说也十分必要。针对各类和财务相关的内容,都必须要确保公开化、透明化。其中不仅包含了各项财务支出,同时也涵盖了收支范围及标准,还有相关的审批流程等。同时财务执行结果也要实现全面公开,具体包括车旅费、会议费、专项业务费和基本建设费等等,另外也需要包含超支部分的内容。事业单位可以成立一个专门的监督小组,把相关制度执行到位,确保其得以顺利推行和实施。
来源:商业文化 (2020年34期)
㈢ 如何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加强基层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是我们党不断巩固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的需要,也是党的事业不断前进和发展的需要。近年来,临澧县委以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素质、增强党组织功能为内容,以落实党建责任制为保障,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近期,临澧县委组织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调研组,深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行专题调研,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思考,并由此形成一些对策建议。
一、临澧县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做法
截至2014年底,该县共有党的基层组织920个,其中党(工)委35个、党总支33个、党支部852个,党员23296名。党的基层组织中,有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446个。临澧县委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揽,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大力开展“三化”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以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等“五基”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体系,突破基层党建工作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促进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主要做法是:
(一)党建阵地标准化。该县加强党建阵地硬件设施标准化建设力度,按照“集中统一,简便实用”的原则,各单位普遍建立了党组织办公室、党员活动室、党建宣传栏的“两室一栏”。基层党组织办公室配备了办公桌椅、档案柜及相关学习资料,档案柜内各种台账资料齐全,分类装订规范;党员活动室均能容纳机关全体党员开展活动,配齐了标志牌、党旗、党徽、会议桌椅、远程教育资源片库等,开通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在机关院内或走廊的醒目位置设置了党建宣传栏,统一定期更新党建工作宣传内容,并达到防风、防水、防画、防腐的“四防”标准。
(二)工作制度规范化。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结合实际,主要建立完善四个方面的制度。完善党组织工作制度,包括党务公开、组织生活会、党组织书记述职测评、换届选举、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纪实通报、日常工作台账管理和党务活动经费保障等制度。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包括“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及不合格党员处置、学习培训、联系服务群众、流动党员管理、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制度。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每年制定党员发展规划,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教育培养,把握标准程序,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完善党费、扶助金收缴募集制度,按照标准收缴党费和募集扶助金,实行专账管理,及时足额上解。各单位将制度汇编成册,同时将党组织基本情况以及“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学习培训、党务公开、民主评议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制度等上墙。
(三)党建活动经常化。在认真抓好党建基础性工作、开展日常性活动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按照“组织关系不变,双重教育管理”的原则,创新活动载体,引导1745名居住在安福镇各社区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走进社区开展服务活动。该县科学设置多种服务岗位,将在职党员分别编入相应的社区及网格党支部,要求在职党员根据社区党组织安排和自身能力、特长等情况,积极认领服务岗位,大力开展以“工作在单位、奉献在社区”、“亮身份、作表率、比服务、促和谐”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踊跃参加清扫卫生死角、清除“牛皮癣”等劳动,整个活动得到了社区群众的高度评价。同时,各基层党组织广泛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公开承诺”、“党员示范岗”评选等活动,定期开展业务竞赛、技能比武和先进典型评选表彰,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极大增强了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当前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关建设有“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有些单位主要领导从严管党治党意识不强、落实不力,认为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建工作是软任务,只埋头抓经济工作,抓业务管理,把业务工作当成硬指标去完成,对支部建设思考得少;部分基层党支部书记忙于应付日常事务,一些党务干部对党建工作热情不高、工作不实,加之开展党建活动专项经费较少等条件局限,致使基层党组织建设出现“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二)党组织建设有“重形式、轻质量”的倾向。部分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党内制度的力度不够,注重形式方面比较多,讲求实效方面比较少,存在着“制度挂在墙上、落实不到行动上”等问题。有的党支部组织生活重表象,习惯用业务会代替组织生活会;有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效果不好,讲成绩多、提问题少;有的党组织负责人怕得罪人不愿监督,对个别党员违纪违法行为放任自流、视而不见。有些党支部开展党员教育活动,随意读一读报刊、杂志类文章,不重视“党员是否听进去、听进去多少、效果究竟如何”,把党员日常教育单纯当成任务来完成。
(三)党支部工作有“重常规、轻创新”的倾向。很多党支部开展活动局限于会议式、教育式,习惯于“书记讲、党员听,领导部署、党员记录”,机关党员对党的工作参与讨论、发表建议少。一些党支部书记怕动脑筋,怕花时间,不敢大胆探索创新,以致活动开展缺乏创意,党员被动应付,感觉枯燥乏味。特别是一些基层党组织把支部活动空间封闭在支部党员中,往往缺少与党外群众的沟通和联系。
三、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围绕中心,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经济能力。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能不同,任务不一,但党组织围绕中心做好党员工作的职责和基本要求是一致的。基层党组织只有围绕中心开展活动,才能确保党支部工作的正确方向,真正把党建资源转化为经济发展资源,把党建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把党建活力转化为经济发展活力,不断提高党建工作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握正确方向,谋划发展大事,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寻求基层党组织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做到党支部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实行“两手抓、双肩挑”,在布置、检查、考核业务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考核党支部工作,真正体现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出发点,使党支部工作真正收到实效,为打造县域经济发展升级版提供坚强保障。
(二)抓住关键,选优训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基础在党支部;而做好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关键在党支部书记。着力建设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的党组织领导班子,督促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届期意识和组织观念;党支部书记处在最基层的岗位上,要做好机关党组织书记选配、培训工作,将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群众拥护、熟悉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党员干部推选为党支部书记;通过系统集训,经验交流,领导传帮带等办法,提高支部书记思想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创造良好工作环境,支持他们大胆开展工作,及时评比表彰优秀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同时,按照机关干部总数的1%—2%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活动经费按照不少于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2%列入单位行政经费年度预算,为党组织服务群众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按照规范适用、功能完备的要求,完善机关党组织活动和服务阵地,切实提高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水平。
(三)从严要求,提高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质量。过好组织生活,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点,是确保党员接受组织教育和监督的根本措施。要完善党小组设置,强化党小组落实支部决议、检查督促党员发挥作用的职能;要确保组织生活按要求及时开展,保证组织生活时间上不被挤占、内容上不丢项目、落实上不走过场。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书记要认真组织,对组织生活及时安排,保证组织生活及时进行。要努力提高党组织生活的质量,要下决心提高民主评议党员、小组生活会的质量,解决好党内批评难的问题,保证正常健康的党内关系。要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党小组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逐步解决过组织生活不严肃、坚持不经常,重表象、轻质量等问题,完善组织生活制度。
(四)突出重点,推动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深化拓展机关党员干部进村入户为民服务主题活动,贯彻落实县委《推行为民服务四三工作法的试行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干部原则上每人结对帮扶一名困难群众。推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机关党组织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做好供需对接,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主动认领服务岗位和服务事项。在职党员要根据自身特长和服务意愿,利用业余时间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实行机关在职党员双重管理,组织在职党员每年参加社区(村)志愿服务活动应不少于2次,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1-2件实事,建立健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工作长效机制。
(五)改进作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基层党组织作风建设好坏,直接影响着执政党的形象。全力打造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廉洁型的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党员集中培训、干部实践锻炼、述学评学考学、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制度,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行业比武、业绩评比等活动,充分整合“领导讲坛”、“书记讲坛”、“党员讲坛”等机关党组织资源优势,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要改进机关服务作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创建“四型”机关等做法,着力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脱离群众的问题,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具体要求,发挥基层党组织“红色细胞”的战斗堡垒作用,真正将中央“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落到实处。
㈣ 如何依法加强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
依法加强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做到以下几条:
一、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必须正视目前事业单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正视问题、找准症结,才能开对药方、把准方向,才能啃掉难啃的硬骨头。从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看,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管办一体化的事业体制,政府举办、管理乃至供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管得太多、管得太死,对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职能甚至运行模式等具有决定性作用,既当“家长”又当“保姆”。事业单位缺乏自主权,对主管部门而不是服务对象负责,需要看主管部门“脸色”行事,极大束缚了积极性和主动性。从事业单位自身运行发展情况看,当前,群众对事业单位意见较多、反响强烈,有的是因为事业单位不作为,长期松松垮垮,不履职或者履职不到位;有的是因为事业单位乱作为,该履行的职责没履行、该提供的服务没提供,却干了一些与自身职能不相称的工作;还有的单位工作处于消极应付状态,虽然干的是份内之事,但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效率不高、服务质量不优,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较低。从事业单位的监管现状看,在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中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管”的倾向,对单位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研究多,对设立后的管理运行和公益服务情况了解少,特别是对单位履职情况跟踪监管不够、监管方式单一,缺乏有效手段和刚性约束。有些公共服务职能突出、运转高效有序的事业单位,没有得到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有些职能弱化、偏离公益服务目标的事业单位,长期占用公共财政资源和人员编制,没有得到及时规范和清理。
二、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必须与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结合起来
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提升社会整体公共服务水平,必须紧紧抓住体制机制改革这个关键,通过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现有事业单位按社会功能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类、公益服务类和生产经营类三个大类。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或者直接转为行政机构,或者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剥离出来,交给行政机关,公益性职能交给事业单位,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革方向是逐步转为企业,进行企业注册,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收取服务费用;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的,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给予相应经费补助,具备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通过分类改革,真正把“该分的分出去、该收的收回来,该放的放到底,该管的管到位”。
三、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必须创新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考核机制
一是登记管理严格化。事业单位设立前要对设立的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对公益属性不强、职能定位不准或交叉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予单独设立,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数量。确需设立的,合理配备人员、配置资源,使公共服务资源真正配置到那些公益属性强、群众需求大的领域。对已有职能已经转移或者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业单位,及时进行审核,重新核定业务范围。对于原有职能已经弱化甚至消失,或者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已经不再需要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应该撤销的事业单位,坚决予以撤销。二是监督考核常态化。把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建立统一规范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体系。可以探索通过“网上民声”、“民意通”等形式,在政府网站、公共服务网站建立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平台,开设群众投诉举报栏,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受理服务对象投诉。同时,把群众满意度等指标纳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督促和激励事业单位改善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三是监管形式多样化。综合运用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绩效考核、专项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机制等多种形式,形成监管主体多元化、监管内容全方位、监管方式多样化的公益事业监管体系。顺应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大力推进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一套有效收集、评价、发布、管理事业单位信用情况的信用等级评价和管理制度。并通过增加事业单位守信利益,提高事业单位失信成本,激励、引导事业单位加强自身信用建设,真正起到规范事业单位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发展的作用。
四、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应以建立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作为长远目标
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有效途径。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应立足于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通过明确理事会等决策层的决策地位,减少政府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通过吸收事业单位外部人员参加决策层,扩大参与事业单位决策和监督的范围;通过明确决策层与管理层的职责权限和运行规则,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的激励约束机制,进而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切实转变观念,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将部分事业单位由半独立实体改为独立实体,并逐步取消公益性事业单位行政级别,使事业单位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主要负责人能够拥有应该具有的管理权限,事业单位成为真正独立运作的法人,拥有在人事、财务和活动方面的自主性。要逐步打破事业单位垄断局面,鼓励民间资本、社会资本投资公益事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事业单位之间形成适度竞争,由社会来评价事业单位业绩,由业绩来确定事业单位命运,从单一的政府控制过渡到社会选择,实现优胜劣汰,整合资源,壮大有实力的事业单位规模。
㈤ 如何提高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效率
1.转变人力资源管理理念
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首先要改变事业单位的各种传统保守思想,摒除人力资源管理中因循守旧的思想和做法,鼓励独
立思考和创新。并且要强调以人为本,营造适宜人才成长的环境,发展激励、保障、服务和培训等具有引导和开发性质的管理功能。最关键的是注重人才的引入和培
养,以能力来决定人才的选拔与任用,为人才创造一个公平竞争、自由发展的平台。中国论文服务网创办伊始,致力于为各行各业职称评定客户提供企业管理论文下
载、人力资源管理论文快速发表、职称论文发表快速写作论文写作指导等服务。
2.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1)建立人力资源的培训开发体系
积极培育组织发展所需的各种人才,持续鼓励员工在职学习,开展学习型组织的建设。按照组织工作岗位和技能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知识库,创造实时学习
和自我学习的条件;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接受管理或专业方面的深造;以资格认证、职称评定、任职培训、岗位培训、专业学习为动力,促进在职人员继续
教育和终生学习。
(2)创新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简洁、实用、科学、公正地的
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倾向,对人才不求全责备,注重靠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拓宽人才评价渠道。把评
价人才和发现人才结合起来,坚持在实践中识别人才、发现人才。
(3)健全人才激励分配机制
以价值创造为基础,价值评价为依据,构
建合理、公平、公正、透明的价值分配制度。通过精神和物质、特殊与一般相结合的形式,充分体现贡献者的价值,激发贡献者,鼓励人人多贡献。完善事业单位岗
位绩效工资制度,积极探索不同形式的收入分配和激励办法,大胆探索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
(4)建立人才职业通道机制
通过员工职业发展通道的建立,指导员工个人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目标相一致,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员工晋升机制,实现机会面前人人平等,充分调动和激发
员工的积极性。设计多条职业发展通道,打破现有的单一晋升通道,除职务晋升和专业职称晋升外,每一岗位还可在本职级序列内晋升、轮换到其他职级序列、岗位
轮换等方式,实现多通道模式职业的发展。同序列内晋升、不同序列间转换、岗位轮换都要设计不同的晋升条件。
(5)构建人才合理流动机制
在既定体制机制下,充分利用灵活应用可行的政策法规,拓宽人才的进出界面、疏通人才发展通道,引入竞聘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提高组织的活力。在职能
与编制不对等状况下,采取编制人员为主体、聘用人员为补充的动态管理形式积极应对任务量的变化。加快主辅分离,集中履行职能职责,实行后勤保障社会化管
理。建立体系内外、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流动,使引才与引智紧密结合。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内部竞聘机制,激活内部组织。
3.建立旨在提高工作能力的培训体系
培训工作要以提高行政能力为宗旨。对此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要进行科学的培训需求分析,利用工作任务分析和工作绩效分析方法科学地评估培训需求,明
确培训目标,有针对性地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第二,要在培训内容上根据公共人力资源的特点,贯彻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更新课程设置,注重系
统性和针对性的有机结合,同时强调专业技术培训与人文精神熏陶的兼顾,注重对工作人员潜能的开发,引进人格拓展训练等先进方法。第三,要采用不同的切实可
行的培训方式,实行长期与短期相结合,正常培训与继续教育同步,在岗与脱产并举,另外要注重引入案例教学、角色扮演、主题研讨、情景模拟等先进教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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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如何加强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管理工作
熟读事业单位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应当经工作人员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工作人员讨论。
第五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第八条 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和规模,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和等级标准。
第九条 事业单位岗位按照下列程序设置:
(一)事业单位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二)主管部门审核;
(三)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
(四)事业单位在听取工作人员意见后,由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制定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
(五)组织实施。
第三章 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十条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式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第十二条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第十三条 公开招聘考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 公开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确定拟聘名单并予以公示;
(七)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报批;
(八)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内部应当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产生岗位人选。
竞聘上岗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运用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方法。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建立人事关系,应当订立书面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聘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代表;
(二)工作人员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聘用合同期限;
(四)岗位名称、类别、等级、职责任务;
(五)工作地点;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七)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除前款规定外,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可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培训、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可以与新进人员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一般订立3年至5年的合同;对人员流动性强的岗位,可以订立3年以下的合同;对相对稳定的岗位,可以订立5年以上的合同。对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目的订立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
聘用单位与工作人员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前款任何一种期限的合同。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工作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该工作人员订立聘用至其退休的合同。
第二十条 聘用合同经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聘用合同文本由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各执1份。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
(二)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聘用合同的;
(三)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工作人员权利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聘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聘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二条 聘用合同期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协商一致,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聘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聘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聘用合同文本由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各执1份。
第二十四条 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能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或者不能达到工作标准的;
(二)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
(三)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拒不改正的;
(四)严重失职,对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违法违纪,损害本单位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工作人员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工作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其他合理工作安排的;
(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同意单位合理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三)工作人员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第二十七条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不得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性工作人员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
(二)未依法为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科研院所全日制学习的;
(二)被录用、调任或者聘任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三)依法服兵役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除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所列情形外,工作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事业单位协商一致的,工作人员应当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工作人员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不能与事业单位协商一致的,工作人员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一条 国家级重点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依照本条例第三十条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二条 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工作人员,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一)聘用合同期满的;
(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
(三)工作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单位被撤销、解散的;
(五)受到开除处分的。
聘用合同期满,有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四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应当向工作人员支付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一)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
(二)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
(四)除单位提出维持或者提高聘用合同规定的对工作人员有利的条件续订聘用合同,工作人员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终止聘用合同的;
(五)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终止聘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情形。
第三十五条 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根据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按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工作人员支付。工作年限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工作人员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作人员月工资,是指工作人员本人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实际领取的月平均工资。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证明,写明聘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事业单位应当在出具解除、终止合同证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协助工作人员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该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 考核和培训
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根据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第三十八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必要时可以增加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实行单位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取个人总结、绩效分析、民主测评、综合评价等符合单位和岗位特点的方法。
第三十九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2个等次。
第四十条 年度考核结果记入工作人员本人档案,作为调整岗位、工资的依据。
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订聘用合同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一条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四十二条 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纳入工作人员考核内容。
第四十三条 培训经费在事业费中列支。
第四十四条 事业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可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六章 奖励和处分
第四十五条 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取得显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
(二)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有效防止、消除事故和保护公共利益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长期扎根基层,爱岗敬业,履行职责模范作用突出的;
(六)在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四十六条 奖励种类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对受到奖励的工作人员或者集体,颁发证书或者奖章(奖牌),并给予一次性奖金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待遇。
第四十七条 对工作人员或者集体的奖励,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或者审批。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的;
(三)违反规定的权限或者程序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被撤销奖励的,收回证书或者奖章(奖牌),追回奖金,停止享受有关待遇。
第四十九条 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违反政治纪律,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二)违反工作纪律,致使公共利益或者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三)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单位资财的;
(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条 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降聘(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聘(撤职),24个月。
第五十一条 对工作人员的处分,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或者审批。
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五十二条 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受到记过处分的,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受到降聘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岗位等级聘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第五十三条 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被判处其他刑罚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给予降聘(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五十四条 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没有再出现违法违纪情形的,处分期满后解除处分。
处分解除后,竞聘上岗和晋升工资不再受原处分影响。但是因受到降聘处分降低岗位等级聘用的,不视为恢复原聘用岗位。
第七章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五十五条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
工作人员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组成。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
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分配。
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待遇。
第五十六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五十七条 事业单位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第五十八条 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退休、退职。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后,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五十九条 国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其在年老、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八章 人事争议处理
第六十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一条 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作出决定单位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作出决定单位的上一级单位或者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一)考核不合格的;
(二)受到处分的;
(三)被撤销奖励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二条 原作出决定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后的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第六十三条 遇到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争议处理等需要回避事由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人事管理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违反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
(三)违反规定不与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的;
(四)违反规定与工作人员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的;
(五)违反规定确定或者给付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的;
(六)违反规定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
(七)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未依照规定向工作人员支付经济补偿的;
(八)违反规定办理考核、奖励、处分等事宜的。
第六十五条 事业单位因错误的人事处理给工作人员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六条 事业单位聘用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㈦ 关于事业单位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1、节约用电,办公室电器使用做到人走灯灭、尤其是复印机、打印机、电脑等电器关闭电源;
2、冬季空调温度不要开的过高,既节约用电,又防止温差大感冒
3、注意灭火器及时维修更换药品
4、加强考勤管理
5、文件尽量采用电子版传阅,
6、节约话费,长话短说,办公室之间尽量采用QQ通话方式,
7、节约话费,采用单位内部网
8、加强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
㈧ 浅谈怎样管理发展好一个事业单位
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实现从单纯管理模式向综合服务模式的转变。
人事管理工作的以人为本,就是以所管理的对象为中心和出发点,根据不同人的优缺点,合理定位,综合管理,适时提供其发展的空间,不断激发其内在潜力,更好的为单位创造价值。陕西省石头河水库管理局一直奉行“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高度重视人才资源及其开发,在全局水利经济改革发展过程中,始终把对职工综合能力的培养和积极性的发挥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关心职工,尊重职工,尽最大可能满足大家的合理需求。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人事管理也不再是单纯的管理功能,更多的是在思想观念上树立了这样的意识:即人事管理不仅仅是单位行政管理的一个职能,更重要的是为单位和职工在人力资源方面提供服务。
2.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实施技能分类教育,不断提高和开发人才队伍素质。
从某种意义上说,职工教育培训是人力资本增值的重要途径,是单位管理效益提高的重要过程。多年来,陕西省石头河管理局把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作为“科技兴局”的战略任务来抓,先后通过多次调查研究,反复讨论,制定了管理局职工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为提高全局智力资源水平提供了纲领性文件。
(1)全面计划和系统的对培训工作进行安排。对每个培训项目,局人事教育处首先要进行培训需求专题调研,结合单位工作的特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保持适当超前性的原则确定培训内容,并对培训方法、师资、参加人员、经费和时间等制定了一个系统的规划和安排。
(2)建立培训激励机制。管理局将教育培训工作与职工的考核、提升、晋级、调动等紧密结合起来,并形成考核机制,提高了职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重视各类人才的队伍开发工作。就我局而言,往往一般性的培训比较多,补充业务知识性的培训比较多,而专门针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因为要求高、特殊性强而开展的比较少。而这是关系到单位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大部分中高层管理者并不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他们的困惑往往在于由于职位的变动和管理知识与经验的不足,感到无法得心应手地驾驭工作。这就需要人事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为他们量身定做培训项目,如采取实习、工作轮换等在职培训方法以及参加脱产研修班等方式提高他们的管理技能。
(4)对培训项目加强总结和完善,并不断修正和优化培训计划。要了解培训项目的效果,主要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及时收集学员对培训教育情况的反馈意见,这包括学员对培训项目的印象,对培训价值的认可以及培训是否有助于他们的工作等等,可在培训结束后给学员发一份调查问卷,对涉及的各类问题进行归纳分析。二是确立学习的标准,包括评估学员对课程的吸收程度,可以讨论或者试卷问答方式来进行学习教育成果验证。最后一个标准是实践结果,也就是对培训后该单位绩效的变化,包括职工满意度是否增高、工作效率有无提升等最终反映出来结果进行实践检验。通过对教育培训项目进行评估有利于总结经验,及时修正培训内容,改进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教育培训实效。
3.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人事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多维交叉的职工激励机制,激发和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职工的从属感、价值感、幸福感等个人发展的普遍需要。
(1)建立有效的人员配置机制。要根据单位目标和工作任务,按照量才使用,用人所长的原则,对职工进行合理配置和组合,可以说用好人才比选择人才更为关键。同时要有计划地进行工作轮换,给予更富挑战性的工作,从而使他们激发工作热情。
(2)建立合理的薪酬机制。薪酬是对一个人工作能力和辛勤付出的肯定和回报,薪酬机制能够直观的体现人的价值,合理的薪酬机制能够有效的调动职工的工作创造性,使他们更加积极地投入到本职工作去。
(3)形成高效准确的考核机制。事业单位要引入现代企业工作绩效评价方法,对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全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通过考核和评价为奖罚、调整岗位提供依据。
(4)用单位的长远规划和职工个人职业生涯前景激励职工。事业单位要制定单位长远规划和事业发展战略,让职工看到他将来的舞台到底会有多大,单位对他的期望是什么。同时,单位应在内部管理方面创造出一个相对公平和公正的环境,让职工愿意为单位出实力、干实事、创实效。
(5)建立有效的精神激励机制。管理者应从满足人的精神需要出发,尊重、理解和关心职工,让职工感受到单位的温暖,主人翁的感觉,以激发职工的上进心和积极性。
4.创新组织文化建设,耐心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事业单位要有自己的企业文化,经过多年的提炼和发展,我们也形成了自己水利特色的企业文化,人事教育科应通过各种形式,不断扩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做好组织文化的创新建设工作。加强与职工的交流与沟通,对改革措施多做解释工作,让职工明白不变化单位就无法生存,总体看,改革将越改越好,从推动职工变革,到让职工理解变革并支持变革。同时增加人事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能公开的尽量公开,自觉接受职工监督,创造健康、和谐的改革氛围,推动人事管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㈨ 如何加强事业单位的绩效管理
1、强化服务功能,创建科学完善的考评考核机制。事业单位的功能在于服务社会,促进科学发展。而健全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考评考核机制是其关键。要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为基本目标,把扩大考核民主作为基本途径,运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着力探索和完善组织评价、群众评价、社会评价和自我评价有机联系、互为印证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新机制。
2、构筑创新团队,创建人才汇聚的队伍建设机制。人事管理要向人才开发观念转变,以人为中心,选拔和培养一批创新团队骨干力量,并纳入高层次人才发展规划,建立有利于发挥创新性人才的激励机制,完善科学的团队建设和创新成果评价体系。通过构筑创新团队,汇聚人才,带动整个人才队伍的建设。
3、强化绩效挂钩,创建公平高效的动力提升机制。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奖励制度和职位晋升机制,实行与工作业绩挂钩,最大限度发挥人才的潜能。
4、鼓励人才交流,创建进出有序的自由流动机制。完善岗位聘用制度,打破事业单位用人终身制,消除行政壁垒,鼓励人才的自由流动,进一步完善人才资源配置机制。
5、提倡公开竞争,创建择优选拔的评价任用机制。建立完善由德、能、勤、绩等要素构成的人才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营造公平、公正、平等的竞争环境,倡导以能力为导向的人才“适用”观,形成高中低合理配置的人才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