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业单位同工同酬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B. 同工同酬事业单位是什么意思
同工同酬在事业单位中指的是,对于从事相同工作的劳动者,无论其性别、年龄、民族或区域等差异,只要他们的工作技能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就应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时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的情况下,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集体合同不存在或未对此作出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公平和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确保同工同酬,可以消除因性别、年龄等因素导致的薪酬差异,提高劳动者的满意度和积极性,从而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在实践中,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确保同工同酬原则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加强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薪酬差异的问题,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同工同酬是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就业公平和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事业单位应积极响应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同工同酬原则,构建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
C. 同工同酬到底是什么什么情况下才可同工同酬
同工同酬,是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分配应当遵循 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的若干规定。相关条例将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包括劳务派遣工在内,只要工作的岗位、职级、内容相同,应做到“同工同酬”——不仅工资待遇相同,社保、福利等也应一视同仁。“所谓‘同工同酬’并非要求他们的工资数额一样,而是允许在同一工资区间内进行浮动”。二是将同工同酬写入法律法规当中。人保部正在研究制定工资支付相关法规,“同工同酬”将首次作为立法内容。无论正式工还是劳务派遣工,只要从事相同内容工作,应当获同级别工资待遇。
网友咨询:
我是一名外包IT,和某外包公司签的劳动合同, 随后被派遣至某外企公司常驻工作已经5年。该外企公司支付我公司服务费用,然后我公司再支付我工资,我公司当中会扣去一部分钱。我实际到手只有服务费的一半。另注,该外企公司没有IT(我是唯一)。关于新劳动法规定的“同工同酬”,我的情况是否可适用,我是否有理由要求加工资
法妞问答律师解答:
可以适用,如果你所在的企业没有同岗位工种,那就参考同行业同岗位的薪酬标准或者当地劳动部门公布的工资参考价位,不过这个比较麻烦,最终还是靠双方协商解决,或象征性的给你加一点。因为即使同行业的同岗位的工作内容也是有差异的,且劳动部门公布的工资参考价位真的只是一个参考,他的低位数估计比你目前拿到的还要低。其实所谓的“同工同酬”真正适用的公、检、法、国企、事业单位之类的,像协警、银行的柜员、电力系统的很多职工等,如果这个政策执行的话,那这些人要爽死了。而一般的民营企业为了解决招聘难问题大都都已经给到了正式工的标准,之所以通过劳务派遣,无非是想降低一些用工风险和社保费用。
关于同工同酬的内容具体如下:
1、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岗位、付出相同劳动、取得相同工作业绩的劳动者,支付大体相同的劳动报酬。
2、同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2.1、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
2.2、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
2.3、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3、一般而言,同工同酬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男女同工同酬。
在劳动报酬分配上的性别歧视由来已久,而且难以根除;
3.2、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
直至今天,某些国家和地区也还存在这种分配歧视。我国自解放以来,基本消除了这种歧视现象;
3.3、地区、行业、部门间的同工同酬。
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与生活水平差异很大,各个行业、部门的特点也都有所不同,因此,存在着地区、行业、部门间“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并且实践中,有的被派遣劳动者与正式工干一样的活,劳动报酬却低很多,这样很不公平。因此本条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当前劳务派遣领域中对劳务派遣工进行 身份歧视的问题比较突出,集中体现为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之间虽从事相同的工作但工资待遇相差较大。有的企业中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的基本工资相差30%至40%。在缴纳社会保险方面,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也有差别,正式上的社会保险是按照公司上年度平均工资的标准缴纳的,而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险是按照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的。
法妞结语: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防止工资分配中的歧视行为,即要求在同一单位,对同样劳动岗位,在同样劳动条件下,不同性别、不同身份、不同户籍或不同用工形式的劳动者之间,只要提供的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相同,就应给予同等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