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业单位产假六个月是吗
不是,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产假为98天(包含了产前15天休假)。
我国基础产假期为98天,但计生法明确,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落实到地方,各地新计生条例中都对产假天数有所延长。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宁夏增加最多,可多休60天,即产假时间共158天。
其次是广西,延长了50天。9地规定中产假延长时间最少的也有30天,如,广东、湖北、天津、浙江等。在男方的陪产、护理假方面,目前以广西和宁夏最多,广西陪产假由以前晚育才享有的10天增加至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男方均有25天假。
宁夏也明确,给予产妇配偶25天护理假。除这两地外,山西、江西、广东、湖北、浙江规定男方有15天的陪产假,天津明确男方有7天护理假。安徽则规定,男方护理假为10日,但若夫妻双方是异地生活有20日假期。
除了产假还有育儿假:
很多职场女性生育后难以兼顾育儿和工作。为应对这一难题,不少地区的“育儿假”应运而生。例如,2019年11月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正式实施。
上述《条例》中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在福建,政策中也明确,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另外,今年3月,广东省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首先是全面落实休假政策。包括全面落实产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积极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值得一提的是,该文件中还涉及到“弹性工时”的问题。《意见》强调,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产假人民网-延长产假、设育儿假……职场妈妈迎来这些福利
2. 事业单位产假天数
女员工生育享有98日产期,包含15日预产期休息;
难产者增补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新增一婴再加15天。
对于已加入生育险的女性员工,其生育津贴将按用人单位上年度员工月均工资水平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若未参保,则由用人单位以产前工资为基准进行支付。
此外,女员工在生育或流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无论是否参保,都将根据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与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 事业单位产假多少天2021年新规定
法律分析:产假6个月
1、国家规定的法定产假是98天。
2、其中,在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孩子增加产期15天。
3、未满4个月流产的,有15天的产假,若是满四个月流产的,产假有42天。
4、女性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产前检查,是被计入工作时间内的。
5、生育津贴,是按照该单位的年度职工月平均的工资标准发放的,若是没有参加生育险的员工,工资由单位承担。
6、参加休完的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天可以享受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若是生育多胞胎的,多一个婴儿增加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7、最后,二胎妈妈也能依法享受产假。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
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4. 机关事业单位产假规定是多少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三、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4)事业编制产假多少天6扩展阅读: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5. 事业机关单位产假有多少天
在职妇女享受产假,通常涵盖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时间,晚婚晚育者则可延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权利保障不少于90天产假,其中包含15天预产假。已婚女性若在23岁后初育,则可额外享有30天晚育产假。对于难产情形,即通过剖宫产或在顺产过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手段,可额外增加15天产假。若生育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产假相应增加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