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业单位的见习期和试用期是怎么回事
一、事业单位试用期: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中规定:
1、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二、事业单位见习期:
1、见习期制度从来只针对有行政性质的单位(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企也享有行政级别和行政待遇)。目前,见习期只在事业单位中实行。
2、当然期满,事业单位会给毕业生向当地人事局报定行政级别,如办事员(十至十五级)、科员(九至十四级)、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等。
3、为正式职工前所需要的期限,一般为一年,是一个熟悉业务、试行工作的过程。在见习期内不评定正式工资,只发给临时工资。在见习期间领取的临时工资标准,一般由国家规定。
见习期间的待遇和见习期满的定级工资,分别执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仅仅规定了见习期,则见习期内的待遇及劳动关系,仍然按照国家人事部门及高等院校有关见习期的规定执行。
如果用人单位既规定了见习期,又规定了试用期,则在试用期内执行《劳动法》有关试用期的规定,试用期结束后的见习期内,按人事部及高等院校关于见习期的规定执行。
(1)事业单位见习怎么找扩展阅读: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接受了学校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后,到工作单位又经过了为期一年的见习实践,已基本掌握了今后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因此,国家规定,对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可根据其学历,直接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指标的限制。
国家对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具体规定是:
(1)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可聘任为“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聘任为“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
(4)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上述各类毕业生都要由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合格者,方可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