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海南最低工资标准
海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在2021年12月1日正式生效,调整后的标准分类如下:
一类地区包括海口市、三亚市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其月最低工资标准设定为18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3元。
二类地区包括儋州市、三沙市、琼海市、澄迈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4元。
三类地区则涵盖文昌市、万宁市、东方市、五指山市、乐东县、临高县、定安县、屯昌县、陵水县、昌江县、保亭县、琼中县及白沙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9元。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则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
根据新标准,原有于2018年发布的海南省最低工资标准通知(琼人社发〔2018〕468号)将被废止。
以上信息旨在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同时促进就业市场的公平与稳定。
此外,海南省政府建议各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对于那些在标准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员工,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寻求帮助,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B. 海南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从2021年12月1日起,海南已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30元(调整前为1670元);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30元(调整前为1570元);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调整前为1520元)。
PS: 与调整前相比,调整后海南最低工资标准还是实行三档制,不过地区分类有了小小的变化。澄迈县从第三类提到了第二类,所以,调整后澄迈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得最多,上调了21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