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业单位员工退休由单位办理
事业单位工人带领身份材料到单位填写退休审批表,办理档案、社保的审批程序。
办理退休手续的流程如下:
1、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送任命机关批准。一般工作人员报送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县管干部、党委线公务员报送玉环县委组织部审批,市管干部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批。
2、《退休审批表》一式五份,均须粘贴一寸照片,另附一张照片用于制作退休证,照片要求为近期拍摄的一寸免冠证件照,黑白彩色均可。
办理退休审批手续时,还需提供人事档案、养老手册、身份证复印件备查,其中档案在组织部档案室存档的,由组织部档案室出具用于核实“出生日期”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退休审批表》审批完毕后,单位人事干部携带《退休审批表》到社保中心申领养老待遇,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待遇申领表》,并办理医疗、工伤、失业等险种的停保手续。
县社保中心从申领待遇次月起按月发放退休养老金,因单位或退休人员个人原因延误办理退休和养老金申领手续的,延误期间多缴的养老保险费予以清退,退休养老金不予补发,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发放。
4、人事干部将办好的《退休证》发给退休人员,由退休人员本人向公积金管理处申领公积金账户余额,《退休审批表》复印件需报老干部局和编办登记。
(1)区级事业单位退休到哪里审批扩展阅读:
办理退休所需条件
一、正常退休
1、男性
年龄满60周岁退休
2、女性
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管理岗相当职务及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55周岁没有选择自愿退休的,在年满60周岁前根据有关规定申请退休。
其他女干部年满55周岁退休。
档案身份为工人的女性,在受聘事业单位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满10年并年满50周岁时,可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
二、提前退休
一般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工作年限满30年可提前退休。
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可提前退休。
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
女年满45周岁以上
男年满50周岁以上
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提前退休
四、特殊工种退休
女年满45周岁以上,男年满55周岁以上、且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或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五、退职
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达不到退休条件可申请退职。
㈡ 事业单位交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流程
事业单位交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流程大致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流程如下:
1. 申请:符合法定退休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名单,同时提供工人个人档案。
2. 通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送名单人员的档案后,通知单位领取《退休审批表》。
3. 填表:单位填写《退休审批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办理退休手续。
4. 发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退休手续后,发放退休证。
5. 发放养老金:养老金由财政或社保机构发放,分别报当地财政局或社会保险管理部门。
第二类是企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具体流程如下:
1. 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审核(工人需提供个人档案)。
2. 填表:单位或个人填写《退休表格》,报当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核对缴费指数。
3. 核对及验证:当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核对缴费指数,汇总上报市社保管理部门验证养老金手册。
4. 报批: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材料上报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5. 发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休手续,发放退休证。
6. 发放养老金:养老金由财政或社保机构发放,分别报当地财政局或社会保险管理部门。
办理退休手续时,需准备以下材料:一寸近期彩照、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退休证等证件。各地规定和流程可能有所不同,但总体流程为找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休手续。如为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退休手续需找当地市级组织部办理。
办理退休手续的法律依据为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