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事业单位保险与企业保险得区别
企业保险为使企业永续经营或留住人才而设计之保险制度,其主要为寿险或健康险。企业保险对企业所提供的保障,主为避免对抗因企业所属主要部门或专门技术人员因身故或离职无法执行任务以致造成的企业损失,并为稳固企业的财务基础,以建立良好信誉关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的又一重要举措。
事业单位保险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企业保险的种类主要有:
1、财产保险
对国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具有保险利益的财产进行承保的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的适用范围:
2、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以被保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
3、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以运输货物为保险标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运输过程中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损失的一种保险。
4、运输工具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以载人、载物或从事某种特殊作业的运输工具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5、工程保险
承保在建工程和安装工程同一切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或安装不善所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的保险。
6、保证保险
通过与投保人订立合同,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按约履行债务,想投报单位保证雇员会履行职责,这两项担保内容称为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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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什么是寿险什么是寿险
1. 什么是寿险
什么是寿险 什么是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构成保险利益应当具备三个条件: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是法律上承认并且可以主张的利益.由不法行为所产生的利益,不得作为保险利益.比如,以盗窃而来的财物投保财产险,保险合同是无效的.2.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是可以实现的利益.仅由投保人主观上认定存在,而在客观实际中并不存在的利益,不应作为保险利益.确定的保险利益包括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现有的利益和由现有利益产生的期待利益.现有的利益是指投保人已经实际取得的经济利益,如,投保人已购买的汽车、现有的机器设备和已经取得的知识产权等;期待利益是指由现有利益产生的将来可以获得的利益,如,出租房屋而预期可以获得的租金收入,维修设备而预期可以得到的修理费收入等.3.保险利益必须是可用货币形式计算的利益.无法用货币形式来计算其价值,发生损失无法用金钱给予补偿的利益,不能作为保险利益.以保险标的来划分,保险利益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般情况下,凡因保险财产发生保险事故而可能遭受损失的,都对该财产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具体表现为三种形态:一是财产上的现有利益;二是财产上的期待利益;三是依照法律规定所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比如,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对商品质量所承担的保证责任,律师、会计师、公证员以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因工作疏忽或者过失造成他人的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遭受损失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等.第二类是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因被保险人的健康和安全而保持生活安定,并能获得经济上的利益,就是具有保险利益.。
什么是寿险?
寿险全称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简称寿险,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和所有保险业务一样,被保险人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接受保险人的条款并支付保险费。与其他保险不同的是,人寿保险转嫁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风险。
当被保险人的生命发生了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最初的人寿保险是为了保障由于不可预测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经济负担,后来,人寿保险中引进了储蓄的成分,所以对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的人,保险公司也会给付约定的保险金。人寿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以人的生命身体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
(2)事业寿险怎么理解扩展阅读: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风险意识的增强,居安思危不仅体现在对物质补偿的需求上,而且发展到越来越多的人寻求养老的保障、死亡的怃恤、伤残的给付等。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个体经济、集体经济的发展,医疗、待业、住房、分配制度的改革等,都使人们对人身保险有了进一步的需求。
人身保险的作用分为以下三点:
1、开展人身保险是对国家社会保障措施的必要补充。根据实际需要设计不同形式的人身保险,可以满足人民的要求,促进社会安定。
2、俗话说的好,人有旦夕祸福。人的一生中无法避免疾病、年迈和死亡,人身保险可以起到有备无患的作用,无论对家庭还是个人,都可以提供各种保障,解决经济上的困难,解除后顾之忧,使人民安居乐业。
3、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身保险的潜力很大,将分散的、小额的保险费积少成多,并利用寿险资金长期性的特点加以充分运用,使一部分消费基金转化为生产基金,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可靠保障。因为通过资金运用,进一步壮大了保险基金。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网络-人寿保险
什么是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以人的生死为保险事故的保险,也称为生命保险。
健康保险:又叫做疾病保险,是人身保险中的一种。
意外保险:是指当被保险人遭遇到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的意外事故(非疾病因素),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少儿保险:是保险公司针对少年儿童推出的险种,它以少儿为主要被保险人、所提供的基本保障与成人相似,另外往往还附加有教育费用的给付。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一般都为年金保险,即在年轻时参加保险,按月缴纳保险费至退休日止,从退休年龄次日开始定期领取年金直至身故。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
附加保险:附加于主保险合同中,对主保险合同以外的保险责任作为补充的短期保险。
什么是寿险 寿险的好处
什么是寿险,寿险就是人寿保险(简称寿险)。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和所有保险业务一样,被保险人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接受保险人的条款并支付保险费。
与其他保险不同的是,人寿保险转嫁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风险。按照业务范围来划分,寿险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两全保险。
按照保障期限来划分,寿险可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近年来热卖的万能险,也是终身寿险的一种。
按照保障人群的界定划分,寿险可以分为优选类寿险和非优选类寿险,根据投保人是否吸烟等因素进行界定,2011年国内寿险市场诞生了第一款优选类寿险——精心优选。1、 定期人寿保险定期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发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未死亡,保险人无须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简称“定期寿险”该保险大都是对被保险人在短期内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提供保障。
2、 终身人寿保险终身人寿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简称“终身寿险”。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
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终身保险的保险金最终必然要支付给被保险人。由于终身保险保险期长,故其费率高于定期保险,并有储蓄的功能。
3、 生存保险生存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满时才能够领取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不能主张收回保险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险费。
4、 生死两全保险定期人寿保险与生存保险两类保险的结合。生死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里假设身故,身故受益人则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继续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期满,则投保人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满金的人寿保险。
这类保险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商业人寿保险。由于寿险保费相对低廉,投保时间可选择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成为人们投保的大热之选。
专家建议,根据自身情况与需求选择寿险产品是很重要的。 寿险的好处寿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生、死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人身保险。
当被保险人的生命发生了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最初的人寿保险是为了保障由于不可预测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经济负担,后来,人寿保险中引进了储蓄的成分,所以对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的人,保险公司也会给付约定的保险金。
人寿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以人的生命身体 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死亡、年老、伤残、疾病等都是生活中的危险,我们叫做人身危险。
从整个社会来看,总会有一些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总会有一些人患病,各种危险随时在威胁着人们的生命,所以我们必须采用一种对付人身危险的方法,即对发生人身危险的人及其家庭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人寿保险就属于这种方法。它的特点是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对参加保险的人提供保障, 以便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编制家庭理财计划,为您和您的家庭构筑心理的防线,构造爱的世界,创造美好未来。
人寿保险是为千家万户送温暖的高尚事业,人寿保险作为一种兼有保险、储蓄双重功能的投资手段,越来越被人们所理解、接受和钟爱。人寿保险可以为人们解决养老、医疗、意外伤害等各类风险的保障问题,人们可在年轻时为年老做准备,今天为明天做准备,上一代人为下一代人做准备。
什么是寿险
按照业务范围来划分,寿险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两全保险。
按照保障期限来划分,寿险可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近年来热卖的万能险,也是终身寿险的一种。
按照保障人群的界定划分,寿险可以分为优选类寿险和非优选类寿险,根据投保人是否吸烟等因素进行界定,2011年国内寿险市场诞生了第一款优选类寿险——精心优选。 1、定期人寿保险 定期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发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未死亡,保险人无须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简称“定期寿险”该保险大都是对被保险人在短期内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提供保障。
2、终身人寿保险 终身人寿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简称“终身寿险”。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
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终身保险的保险金最终必然要支付给被保险人。由于终身保险保险期长,故其费率高于定期保险,并有储蓄的功能。
什么是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交易中存在四种法律意义上的人:保险人,被保险人,投保人和受益人,保险人通常是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经常同一个人。
例如,张三购买了人寿保险,他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但如果张三的妻子李四经张三同意给张三购买了人寿保险,李四是投保人,张三是被保险人。保险人和投保人构成人寿保险合同的当事人,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另外一个重要的关系人是受益人。受益人是因被保险人的死亡而获取保险金的人。
受益人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对自己是否受益无法自行决定,而是被保险人选定,投保人若要变更或者指定受益人需要经被保险人同意,而受益人则必须接受这个变化。 人寿保险合同与其他保险合同一样,是一个指定承担风险的期限和条件的法律合同。
在责任免除中约定了包括自杀条款在内的一些限制条款。自杀条款规定,如果被保险人自杀投保后一定时间内(通常是两年)自杀,保险人不承担给付责任。
多数人寿保险合同有一个观察期(通常也是两年),如果被保险人在这个期间之内去世, 保险人有一种法定权利决定是给付保险金还是退还保险费。 当被保险人去世或者达到保险合同规定的年龄时,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人们购买人寿保险的一个原因是防止受益人因为被保险人死亡导致陷入金融困境。保险金所得可以支付葬礼和其它死亡费用,并且可以通过投资收益替代逝者的薪水。
购买人寿保险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人寿保险可以进行家庭财产规划。防止退休后的生活受到因退休导致的收入减少的影响。
保险人的定价政策与预定给付保险金数额、管理费用和预定利润有关。预定保险金给付数额通过保险统计参照生命表确定。
保险统计使用的数学方法有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生命表是一种显示平均余命(平均剩余寿命)的表格。
通常,生命表仅考虑被保险人的年龄和性别。 保险公司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那里收取保险费,使用该资金在一定时期的本利和来确定保险金给付数额。
所以, 人寿保险的费率对被保险人的年龄很敏感,因为保险人认为年龄较老的人所缴纳的保险费用于投资的时间太短。 因为有害习惯可能有对保险人的经营成果起到消极作用,所以保险人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对被保险人展开生存调查。
保险人会在承保前尽量详细地询问并记录被保险人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在特定的条件下,比如保险金额很高或者怀疑隐匿告知事项的,保险人将进一步调查。
很多情况下, 保险人从被保险人的医师那里获得被允许获得的信息。 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人寿保险覆盖所有的人。
保险公司自行确定哪些人可以承保,哪些人因为为他们自己的健康状况和生活方式的原因拒保。但是如果非健康的生活方式或者次标准体导致的风险可以被估测,保险公司可能会同意加费承保。
当被保险人死亡,受益人向保险人提交死亡证明和索赔表格,提出索赔申请。如果被保险人的死亡可疑,保险人可能对被保险人死亡的事件是否符合保险合同的规定开展调查。
保险金的给付有时候是一次性给付,也可按照合同约定分期给付,来保障受益人在一定时期的生活。 人寿保险的类型(更细化) 人寿保险可以被划分成风险保障型人寿保险和投资理财型人寿保险。
寿险包括哪些
人寿保险有如下:
一、定期人寿
定期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发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未死亡,保险人无须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简称“定期寿险”该保险大都是对被保险人在短期内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提供保障。
二、终身人寿
终身人寿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简称“终身寿险”。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终身保险的保险金最终必然要支付给被保险人。由于终身保险保险期长,故其费率高于定期保险,并有储蓄的功能。
三、生存保险
生存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满时才能够领取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不能主张收回保险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险费。
四、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由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结合而成,是生死两全保险的特殊形式。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满,均可领取保险金,即可以为家属排除因被保险人死亡带来的经济压力,又可使被保险人在保险期结束时获得一笔资金以养老。
五、巨灾保障
巨灾成为了人身安全的一大隐患,灾难保障也成为了人寿保险新的关注焦点。市场上很多寿险产品都将地震、海啸、泥石流等巨灾涵盖在保障范围之内,专门的“巨灾险”寿险产品比较罕见,而较常见的是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即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可能给消费者带来的重大损失,给予双重保障。
寿险主要包括哪些
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这三大功能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经济补偿功能是基本的功能,也是保险区别于其他行业的最鲜明的特征。资金融通功能是在经济补偿功能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管理功能是保险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并深入到社会生活诸多层面之后产生的一项重要功能,它只有在经济补偿功能和资金融通功能实现以后才能发挥作用。
1、经济补偿功能 经济补偿功能是保险的立业之基,最能体现保险业的特色和核心竞争力。具体体现为两个方面: (1)财产保险的补偿:保险是在特定灾害事故发生时,在保险的有效期和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金额内,按其实际损失金额给予补偿。
通过补偿使得已经存在的社会财富因灾害事故所致的实际损失在价值上得到补偿,在使用价值上得以恢复,从而使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连续进行。这种补偿既包括对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也包括对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经济补偿,还包括对商业信用中违约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
(2)人身保险的给付:人身保险的保险数额是由投保人根据被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需要程度和投保人的缴费能力,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与被保险人双方协商后确定的。 2、资金融通的功能 资金融通的功能是指将形成的保险资金中的闲置的部分重新投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
保险人为了使保险经营稳定,必须保证保险资金的增值与保值,这就要求保险人对保险资金进行运用。保险资金的运用不仅有其必要性,而且也是可能的。
一方面,由于保险保费收入与赔付支出之间存在时间差;另一方面,保险事故的发生不都是同时的,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不可能一次全部赔付出去,也就是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与赔付支出之间存在数量差。这些都为保险资金的融通提供了可能。
保险资金融通要坚持:合法性、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的原则。 3、社会管理的功能 社会管理是指对整个社会及其各个环节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过程。
目的在于正常发挥各系统、各部门、各环节的功能,从而实现社会关系和谐、整个社会良性运行和有效管理。 (1)社会保障管理: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组成部分,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保险通过为没有参与社会保险的人群提供保险保障,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另一方面,保险通过灵活多样的产品,为社会提供多层次的保障服务。
(2)社会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具有风险管理的专业知识、大量的风险损失资料,为社会风险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同时,保险公司大力宣传培养投保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帮助投保人识别和控制风险,指导其加强风险管理;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投保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提取防灾资金,资助防灾设施的添置和灾害防治的研究。
(3)社会关系管理:通过保险应对灾害损失,不仅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损失进行合理补充,而且可以提高事故处理效率,减少当事人可能出现的事故纠纷。由于保险介入灾害处理的全过程,参与当社会关系的管理中,改变了社会主体的行为模式,为维护良好的社会关系创造了有利条件。
(4)社会信用管理:保险以最大诚信原则为其经营的基本原则之一,而保险产品实质上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承诺,对保险双方当事人而言,信用至关重要。保险合同履行的过程实际上就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管理提供了大量重要的信息来源,实现社会信息资源的共享。
寿险是什么意思
大家在购买寿险时一定会注意到寿险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
终身寿险理解起来很简单,是保障终身的,那么什么是定期寿险呢?哪些人适合购买定期寿险呢? 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有10年、15年、20年,或到50岁、60岁等约定年龄等多项选择。
定期寿险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优点,保险金的给付将免纳所得税和遗产税。但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合同即行终止,保险公司无给付义务,也不退还保险费。
也就是说,定期寿险的保险期是“人生的一个阶段”,且基本是消费型的,到期后缴的钱再也拿不回来了。目前也出现了“返还型定期寿险”,顾名思义,后者是一种储蓄型定期寿险,当保险期限届满时,可以取回本利金,保险责任就终止了。
对于那些事业刚刚起步的年轻人或者收入较少的人群来讲,消费型定期寿险可以让大家在家庭责任最重大时期,以较低的保费获得最大的保障,是一种很好的选择;另外,很多私人企业的所有者往往将企业资产及个人资产合二为一,一旦企业。大家在购买寿险时一定会注意到寿险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
终身寿险理解起来很简单,是保障终身的,那么什么是定期寿险呢?哪些人适合购买定期寿险呢? 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有10年、15年、20年,或到50岁、60岁等约定年龄等多项选择。
定期寿险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优点,保险金的给付将免纳所得税和遗产税。但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合同即行终止,保险公司无给付义务,也不退还保险费。
也就是说,定期寿险的保险期是“人生的一个阶段”,且基本是消费型的,到期后缴的钱再也拿不回来了。目前也出现了“返还型定期寿险”,顾名思义,后者是一种储蓄型定期寿险,当保险期限届满时,可以取回本利金,保险责任就终止了。
对于那些事业刚刚起步的年轻人或者收入较少的人群来讲,消费型定期寿险可以让大家在家庭责任最重大时期,以较低的保费获得最大的保障,是一种很好的选择;另外,很多私人企业的所有者往往将企业资产及个人资产合二为一,一旦企业主发生风险,将直接导致企业的正常运转,并会使家庭的生活水准下降。在当今信誉发展时代,定期寿险也是个人经商和办实业的一种信誉的保证;再之,对于那些有房贷的人群,购买定期寿险也是很好的选择,其总保额和房子总价相当,保险期限和还款期限差不多就可以。
定期寿险的保障内容包括因意外伤害或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高残,类似于意外保险,但是比意外保险保障年份要长,且包括范围要广,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高残同样进行保障。
❸ 人寿保险什么意思
问题一:人寿保险到底是什么? 一、 寿险是在尽责任(一个人对他自己及家庭应尽的责任)每一个人都不是凭空而来的,最简单的,我们是上辈人繁衍下来的。我们生来就有父母、祖父母,将来我们也终究会有妻子儿孙。人一生短短几十年,就生活在这种亲情循环中。我们身不由己的来,同样最终又身不由己的去,来时赤条条一无所有,去时一缕青烟终于也烟消云散。既然如此,我们活着时剩下的就只有那份责任了。 我们是在父母最恩爱的时候孕育出来的――爱的结晶。因为这份与生俱来的爱,人类的责任就世代相传,与生命同在。我们在婴儿时期身不由己地接受父母长辈对我们的责任的同时,实际上也无可推脱地背上了对他们的责任。这种责任与生俱来,死后还留存于世,逃不掉,甩不脱。生生世世,历代相传直至永世。 那么人类的这份责任是什么呢? 对自己、对父母、对妻儿、对朋友、对社会。 对自己――很多人都认为人对自己没有责任,那是错的。在人所有的责任里面,对自己的责任乃是最重的。老子道德经第十三章:有“贵以身为天下,若可以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以托天下。”意思是说:只有把天下看得比自身还轻的人,才可以担当天下之任,只有爱自身超过胜过爱天下的人,才可以把天下托付给他!千万别误会此中的“把自己看得比天下重和爱自己胜过爱天下”并不是教导老子天下第一的论调。而是说:要珍惜自己,要爱护自己,不要让天下的身外之物浸染腐蚀自己。这样,才可以为天下人办事。在一个人所有的责任中,对自己的责任是首先而又首要的。没有一个对自己都不会负责的人,会对其他人、对天下负责任的。 为自己尽职尽责,想一想自己的日常,你都安排和预计了吗?人沉沦于红尘中,实在是渺小和脆弱的。我们有太多的恐惧害怕。 我们害怕:1、 生病时无人照顾 2、 贫穷时没有援手 3、 失业时无从接济 4、 孤寂时无友陪伴 5、 怕无法照料家人 6、 怕失去尊严 7、 怕老年人无人奉养 你有这么多的恐惧感,但大多时候,你却仍然戴着假面具笑谈于人生,以告诉别人你是生活的强者。我知道其实你跟所有的人一样,对很多美好的东西有着渴求:你希望: 1、 幸福与安定的生活 2、 受朋友、家人的尊重和爱戴 3、 有能力照顾家庭 4、 拥有健康的人生 5、 在财产上有安全感 6、 老年时无忧 7、 在生命危难中无虑 对自己尽责就是保证自己一生无论在何时何种情况下都能应付人生出现的种种危机和风险,以便让我们有机会履行其它的责任。 对父母――没有人能逃避这份责任,也不应或者不许。父母给我们的责任是随着我们的出生而来,随爱而来,随希望而来。对于含辛茹苦无私奉献养育我们的父母,我们无疑是有责任的。这份责任是:1、奉养双亲 2、使父母不受辱 3、使你的父母享受美名 (注:这美名是你带来给他们的) 简简单单的三条,这一生,你能为你的父母永远做到吗?不要回答,而去想,怎么做,怎样去做。 对妻子――首先是对妻子。你与她曾素昧平生。一丝所谓缘分让你名正言顺拥有她。你把她从一个不知世事的少女变成一个妇女,变成一个母亲。让她和你一起负上另一份责任。你不觉得你对她是有责任的吗?这份责任是:保护她,爱她,与她一起白头到老,在你有生之年照顾她,不让她遭受苦难。无论贫穷、富裕,永远不会变心,永远相互照顾直至生命的终点。 可以知道,你对妻子的责任就是你在婚礼上手抚圣经发的誓言:这份责任,无从逃避,也无法逃避。唯有可选择的是如何去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去尽这份责任。 对子女――人类的责任真是循环往复,当我们为人父母,又在重复上辈父母对我们初始至今的所有责任。或许此时,我们才能感悟到父母之爱,子女之孝,然而他的一生,又带给了我们多少责任。他的成长,他的教育,他的婚嫁......>>
问题二:人寿保险是什么意思?跟保险有什么关系? 您好!保险主要分为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是以人的生命身体为保险对象的,转嫁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风险,当被保险人去世或者达到保险合同规定的年龄时,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
个人如何购买合适自己的人寿保险产品?
1、挑选寿险公司时,首先要看偿付能力,公司的偿付能力可以从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出来,如果资产或负债是正数且数目较大时,说明公司的偿付能力较强;其次要看保险公司对客户的服务质量。
2、挑选寿险产品时,应科学地比较价格因素,“两者相较择其优”;然后比较寿险产品的保障范围、除外责任等条件设置,特别要注意“观察期”、“免赔天数”等条件设置的不同。
3.挑选最适合自己的寿险公司和产品,最重要的是要根据您的自身的保障需求以及自身的经济状况进行选择。
问题三:人寿保险是什么意思 您好!人寿保险是指以人为标体的保险,一般分为人身保障还有资产保障两个面。您是想咨询哪个方面的呢?以下有相关的介绍,可以做为一个参考!参考:保险观念商业医疗与社保医疗的区别
问题四:人寿保险金帐户是什么意思 金账户是一个万能账户,这个万能账户有一个保底利率是2.5%,最低不会低于这个利率,实际利率每个月会公布一次,在万能账户里的钱是日计息月复利,每月滚动一次!目前这个账户的利率在4.5%左右!
什么钱会进入这个账户呢?金账户是一个附加险,一般附加于带有年金返还性质的主险上,主险是理财型保险,合同规定从什么时候开始,每年或者每两年,每三年返多少钱,附加了金账户,返的钱会自动进入万能账户,在里面按照万能账户的利率日计息月复利,进入万能账户不扣初始费用,但是五年内从万能账户领取钱会扣手续费!
主险一般都是分红型保险,分的红利是不确定的,根据实际经营成果,以前的金账户分红是不会进入的,不领取的分红按年单利3.5%累计生息!
金账户是可以追加钱进去的,生存金返还进入时不扣初始费用,但是追加保费进去,是要扣初始费用的!
问题五:人寿保险是什么? 10分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生、死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人身保险。当被保险人的生命发生了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最初的人寿保险是为了保障由于不可预测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经济负担,后来,人寿保险中引进了储蓄的成分,所以对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的人,保险公司也会给付约定的保险金。人寿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以人的生命身体 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死亡、年老、伤残、疾病等都是生活中的危险,我们叫做人身危险。
从整个社会来看,总会有一些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总会有一些人患病,各种危险随时在威胁着人们的生命,所以我们必须采用一种对付人身危险的方法,即对发生人身危险的人及其家庭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人寿保险就属于这种方法。它的特点是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对参加保险的人提供保障, 以便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编制家庭理财计划,为您和您的家庭构筑心理的防线,构造爱的世界,创造美好未来。 人寿保险是为千家万户送温暖的高尚事业,人寿保险作为一种兼有保险、储蓄双重功能的投资手段,越来越被人们所理解、接受和钟爱。人寿保 险可以为人们解决养老、医疗、意外伤害等各类风险的保障问题,人们可在年轻时为年老做准备,今天为明天做准备,上一代人为下一代人做准备。这样,当发生意外时,家庭可得到生活保障,年老时可得到养老金,有病住院可得到经济保障。
以人寿保险的种类,可分为:
1、 定期人寿保险
定期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发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未死亡,保险人无须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简称“定期寿险”该保险大都是对被保险人在短期内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提供保障。
2、 终身人寿保险
终身人寿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简称“终身寿险”。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终身保险的保险金最终必然要支付给被保险人。由于终身保险保险期长,故其费率高于定期保险,并有储蓄的功能。
3、 生存保险
生存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满时才能够领取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不能主张收回保险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险费。
4、 生死两全保险
定期人寿保险与生存保险两类保险的结合。生死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里假设身故,身故受益人则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继续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期满,则投保人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满金的人寿保险。这类保险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商业人寿保险。
5、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由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结合而成,是生死两全保险的特殊形式。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满,均可领取保险金,即可以为家属排除因被保险人死亡带来的经济压力,又可使被保险人在保险期结束时获得一笔资金以养老。
人寿保险还应该包括健康险,健康险承保的主要内容有两大类:
其一是由于疾病或意外事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其二是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其他损失。
人寿保险的运作
人寿保险交易中存在四种法律意义上的人:保险人,被保险人,投保人和受益人,保险人通常是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经常同一个人。例如,张三购买了人寿保险,他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但如果张三的妻子李四经张三同意给张三购买了人寿保险,李四是投保人,张三是被保险人。保险人和投保人构成人寿保险合同的当事人,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另外一个重要的关系人是受益人。受益人是因被保险人的死亡而获取保险金的人。受益人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对自己是否受益......>>
问题六:在人寿保险业务中的“两全保险”是什么意思? 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保险期满时生存,保险人均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两全保险将定期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两种保险形式结合起来,当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规定的年限内死亡或合同期满仍然生存时,保险人均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两全保险的储蓄性极定,其纯保费由危险保费和储蓄保费组成.危险保费用于保险期限内死亡给付;储蓄保费则逐年积累形成责任准备金,它既可用于中途退保时支付退保金,也可用于生存给付.有鱼两全保险既有死亡保障,又有生存保障,因此,两全保险不仅使受益人得到保障,同时也使被保险人本身享受其利益
问题七:寿险是什么?人寿保险有什么好处?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生、死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人身保险。当被保险人的生命发生了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最初的人寿保险是为了保障由于不可预测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经济负担,后来,人寿保险中引进了储蓄的成分,所以对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的人,保险公司也会给付约定的保险金。人寿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以人的生命身体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死亡、年老、伤残、疾病等都是生活中的危险,我们叫做人身危险。 从整个社会来看,总会有一些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总会有一些人患病,各种危险随时在威胁着人们的生命,所以我们必须采用一种对付人身危险的方法,即对发生人身危险的人及其家庭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人寿保险就属于这种方法。它的特点是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对参加保险的人提供保障,以便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编制家庭理财计划,为您和您的家庭构筑心理的防线,构造爱的世界,创造美好未来。人寿保险是为千家万户送温暖的高尚事业,人寿保险作为一种兼有保险、储蓄双重功能的投资手段,越来越被人们所理解、接受和钟爱。人寿保险可以为人们解决养老、医疗、意外伤害等各类风险的保障问题,人们可在年轻时为年老做准备,今天为明天做准备,上一代人为下一代人做准备。这样,当发生意外时,家庭可得到生活保障,年老时可得到养老金,有病住院可得到经济保障。 以人寿保险的种类,可分为: 1、定期人寿保险 定期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发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未死亡,保险人无须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简称“定期寿险”该保险大都是对被保险人在短期内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提供保障。 2、终身人寿保险 终身人寿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简称“终身寿险”。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终身保险的保险金最终必然要支付给被保险人。由于终身保险保险期长,故其费率高于定期保险,并有储蓄的功能。 3、生存保险 生存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满时才能够领取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不能主张收回保险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险费。 4、生死两全保险 定期人寿保险与生存保险两类保险的结合。生死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里假设身故,身故受益人则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继续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期满,则投保人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满金的人寿保险。这类保险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商业人寿保险。 5、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由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结合而成,是生死两全保险的特殊形式。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满,均可领取保险金,即可以为家属排除因被保险人死亡带来的经济压力,又可使被保险人在保险期结束时获得一笔资金以养老。 人寿保险还应该包括健康险,健康险承保的主要内容有两大类: 其一是由于疾病或意外事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其二是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其他损失。
问题八:中国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什么意思? 跟你说通俗一点儿吧,你的钱是6年后取回来,能取回你的本金3W以及6年的分红,分红具有不确定性,所以也不知道有多少。
你看到合同上有个现金价值表,每一个年份对应一个金额,意思就是你在所对应的揣份解除合同就只能拿回该年所对应的金额,而不能拿回3W本金
问题九:中国人寿保险 “举绩”是什么意思? 5分 其实很简单啦 就是让你出单了
问题十:人寿保险NBEV,的NBEV,是什么意思?英文全称是什么? 内含价值(EmbededValue)教科书上的解释:是指在充分考虑总体风险的情况下,适用业务对应的资产未来产生的收益中可以分配给股东的利益的现值。简单的理解:对保险业务经济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就是保险业务能产生的未来收益的现值总和龚内含价值包括新业务内含价值,即NBEV(NewBusinessEmbeddedValue):新销售业务所创造的价值已生效业务的内含价值:即已生效业务的价值NBEV是较好评估新业务价值的尺度NBEV综合反映了影响新业务价值的各种因素,包括:保险责任、保障类型、产品类型保险费规模交费期间年龄、性别继续率、佣金费用率、赔付率、分红、结算利率其他的业务评估方法则没有这种优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❹ 寿险营销是一份工作还是一份事业工作和事业的区别是什么
事业
表面看是销售业,实质上是综合金融业。1.寿险营销员卖的是“未来”这种特殊产品。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什么时候发生都不确定。而业务员要在不确定的场合,不确定的时间,用不确定的方式把确定的产品卖出去。2.保险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业务员工作时间的弹性。3.因保险行业的前卫性,要求业务员要不断加强各方面知识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