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住建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有哪些
住建局下属单位主要有:办公厅、法规司、研究室、住房保障司、城市规划司、标准定额司、房地产市场监督司,建筑市场监管司,建工处、环卫处、监督站、档案馆、交易中心、物业办、市政处、开发办等。
住建局是一个行政单位,住房和建设局,简称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是县(区)级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建设局,也叫城建局,是以当地政府组织的一个组织命名的。
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住建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具体内容:
1、办公厅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信访等工作。
2、法规司
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3、住房改革与发展司(研究室)
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起草综合性文稿。
4、住房保障司
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承办中央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5、城乡规划司
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
指导城市勘察、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承担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
6、标准定额司
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
7、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八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在销售房屋时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以上信息作虚假宣传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贰’ 住建局事业编属于哪一类事业单位
1、房产管理局也就是房管办或房产办,虽然有的地方叫局,但其实是事业单位,这次机构改革大部分地方会撤销这个单位,有关职能会划入住建局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产管理局原来属于住建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有的地方也叫房管办或房产办,属于正科级事业单位,有的地方也定为股级事业单位。
2、房产管理局属于一个独立单位,房管办主任一般还兼任住建局副局长或党组成员,承担房产交易、房屋安全鉴定等职能。房地产管理局一般还有下属的事业单位,如房产交易中心等,这些下属事业单位一般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3、按照现在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来看,房产管理局实际上属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就是属于行政类事业单位,但是这次机构改革,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会被逐步取消,有的事业单位会直接转为行政单位,大部分事单位的行政职能会被划转,比如,房地产登记确权职能之前已划入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安全鉴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监察等职能会被划转到住建局。不过有的地方机构改革并没有撤销这个单位,而是留下很少的一部分职能,成为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事业单位分为行政类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以及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行政类事业单位,比如房产管理局这样的单位,会逐步去行政化,有关行政职能会被划转。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是一些保证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这部分单位改革比较小。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是承担资源配置的一些职能,比如医院、学校。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会逐步改革为企业。
‘叁’ 住建局里有几种编制
该行政部门有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
1、行政编制是住建局的公务员,主要负责建设行业的行政管理工作,政策制定、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
2、事业编制是住建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建设行业的公共服务工作,城市供水、节水、排水、垃圾污水处理、燃气、热力等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